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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潍坊市奎文区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精选推荐】

时间:2022-05-04 11:50:07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潍坊市奎文区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2022潍坊市奎文区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精选推荐】

  一、任务目标

  以建设现代化高品质城市为目标,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通过改造提升,重点解决老旧小区基础设施不配套、公共服务不到位、环境脏乱差等突出问题,补齐城市配套设施和人居环境短板,提升居民生活品质,打造一批“美好住区”。2021年,全区计划改造老旧小区项目8个片区、11947户、101万平方米。高标准完成大虞街道新元小区省级老旧小区改造试点片区任务,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2021年4月底前,所有项目全部开工;
11月底前,所有项目全部完工;
12月底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及绩效评价。

  二、重点任务

  (一)科学编制改造计划。按照“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相关街道对辖区内老旧小区全面调查摸底,建立老旧小区数据库。坚持居民自愿、自下而上的原则,合理确定建设时序,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和分年度计划。到“十四五”末,力争基本完成20xx年12月31日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按照急缓程度、结合财力状况,推进20xx年12月31日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逐步改善居民住房条件。

  (二)分类确定改造内容。按照《潍坊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与验收标准》,分“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三个类别,实施“一小区一策”。2021年,重点增加完善类、提升类内容,实行“2+3+2”菜单式改造。原则上,每个小区基础类“水、电、气、暖、路”各不少于2项,完善类不少于3项,提升类不少于2项;
其余内容结合小区实际做到应改尽改。

  基础类改造主要是拆违拆临、安防、环卫、消防、道路、照明、绿化、水电气暖、光纤、建筑物修缮、管线规整、楼顶防水、雨污分流、海绵化改造、垃圾分类配套等,对破损井盖进行修复并加装防坠网,突出解决基础设施老化、环境脏乱差及安全隐患等问题。完善类改造主要是完善社区和物业用房、建筑节能改造、加装电梯、停车场、文化、体育健身、无障碍设施、充电桩、垃圾分类绿色小屋等。提升类改造主要是完善社区养老、托幼、医疗、家政、党群服务中心、应急救援站、商业设施及智慧社区等。

  (三)引导居民积极参与。坚持共同缔造原则,改造前问需于民、改造中问计于民、改造后问效于民,广泛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实现改造成果共享。社区党组织、居委会等基层组织,要充分征询民意,确定改造内容及物业管理模式。引导居民通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小区公共收益、捐资捐物、投资投劳等方式出资改造,促进住户户内门窗、装修、家电等消费。

  (四)强化专营设施协同改造。老旧小区内入户端口以外需要改造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设施,产权属于专营单位的,由专营单位负责改造;
产权不属于专营单位的,政府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专营单位出资改造,与老旧小区改造同步设计、同步实施,避免重复施工。改造后的专营设施产权移交给专营单位,并由专营单位负责维护、管理到最终用户。

  (五)完善社区服务设施。结合城市更新行动、既有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及绿色社区、完整居住社区建设,以大片区为单位统筹规划设计,打造“配套全、特色优”的老旧小区示范项目。集约高效利用土地,深入挖掘小区内空间资源,整合小区周边零星碎片化土地,利用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空置房屋等社会资源,在老旧小区内及周边健全社区养老、托幼、医疗、停车等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家政、助餐、便民市场、便利店等社会服务设施,按规定标准建设完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打造“15分钟生活圈”。

  (六)提高项目审批效率。落实《关于优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的指导意见(试行)》(鲁建审改字〔20xx〕24号)要求,简化审批流程。确定牵头部门,组织相关业务部门、专营单位及社区居委会、业主代表对改造方案进行联合审查。不新增建筑面积、不涉及主体结构变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低风险改造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鼓励以街道或社区为单位对区域内的老旧小区改造联动管理,或由国有公司或融资平台统一实施、连片打包、市场化运营。

  (七)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相关部门要紧盯年度目标,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加快工程进度,力争早建成、早见效;
严格规范建设流程,完善项目立项、设计、招标、开工、竣工等建设手续。建立参建单位评价制度,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时,把工程质量放在首要位置,有关部门相互协同,形成合力,特别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要加强施工过程巡查,压实安全责任,强化工地扬尘防控、文明施工等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

  (八)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将改造后的老旧小区纳入社会治理范畴,强化基层党组织引领,全面推行以“建设红色网格、创办共色物业”为引领的市域社会治理机制,按照“1173物业管理模式”,落实“三找一定”工作法,建立分类施策的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模式和长效管理机制,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市级统筹指导,区级组织实施,街道具体推进”的工作体制,住建、发改、财政、教体、民政、综合执法、自然资源和规划等成员单位协同推进,加强督导评价。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结合实际制定规划、土地、财政补贴、不动产登记、信贷支持等政策,为改造工作提供保障。

  (二)强化资金保障。建立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多方共担机制,加大社会资本投入,继续探索“4+N”改造模式,通过政府让利、居民让渡小区公共收益等方式吸引市场主体参与,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国开行等金融机构贷款,多渠道破解资金难题。加强资金绩效管理,严格按合同约定加快工程款拨付进度,确保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落实财政补助资金。在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市级资金基础上,对纳入2021年改造计划的项目,区财政按照不低于20xx元/户标准进行资金配套。

  2.加大专营单位投入。对需接入管道燃气的小区,燃气企业减半收取小区红线内工程建设费用(用户承担1250元/户)。对需实施集中供暖改造的小区,户内自有供热设施费用由用户承担,供热企业减半收取小区红线外供热设施配套费(市级行业收费新政出台后,执行新规定)。对实施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的小区,改造费用由业主承担350元/户,剩余部分由供水企业承担1/3,区财政承担2/3;
对需实施集中供热改造的小区,供热设施建设及改造费用由业主承担100元/㎡(以建筑面积计算,含室内设施及配套费),剩余部分由供热企业承担1/3,其余由区财政承担;
供电设施的改造,由居民承担改造费用的1/3,供电企业承担1/3,区财政承担1/3;
外墙保温建设及改造费用由业主承担50元/㎡(建筑面积),其余由区财政承担。

  3.落实后续管理补贴。发挥财政、专营单位、市场主体作用,整合盘活闲置资产,引导居民适当出资,建立老旧小区后续管理专项基金。鼓励将片区停车、广告、饮水机、快递等实行特许经营,弥补物业管理费用不足。对接管老旧小区的物业企业,财政根据财力情况和物业管理水平制定扶持政策给予补贴。

  (三)强化宣传引导。利用各类媒体,加强政策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群众积极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共建共治美好家园。加强示范引领,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做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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