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岳普湖县良繁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一. 基本情况
1.1 项目库编号
项目编号:YPHX21-23
1.2 项目名称
良繁中心建设项目
1.3 项目主管单位
岳普湖县农业农村局
负责人:阿布力米提·阿布拉(农业农村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1.4 项目实施单位
岳普湖县农业农村局
负责人:阿布力米提·阿布拉(农业农村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1.5 项目建设
性质新建
1.6 项目类别
产业增收
1.7 项目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新建存栏20000只羊的良繁中心1座,建设标准化棚圈,配套建设饲草料棚、青贮窖、饲料加工间、附属功能用房、道路硬化、供排水管网、电力及消防等附属设施。配套配备相应的饲草料加工投放设备。
1.8 项目建设期限
开工时间2021年3月,完工时间2021年10月。
1.9 项目建设地点及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铁热木镇1村,新建存栏20000只羊的良繁中心1座,建设标准化棚圈,配套建设饲草料棚、青贮窖、饲料加工间、附属功能用房、道路硬化、供排水管网、电力及消防等附属设施,配套配备相应的饲草料加工投放设备。
2. 项目立项情况
关于岳普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良繁中心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岳发改【2021】33号)文件要求,岳普湖县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需要,为满足全县各族人民群众的羊肉需求,保障疫情期间羊肉的保供保产,为了提高农民的收入,发展羊肉产业。
二、项目建设依据
1、《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20xx年出版);
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xx年本)》(20xx年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xx年7月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5、国家及地方有关行业规范、规程、标准;
6、国家及地方有关的发展规划、计划文件等;
7、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8、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2.1 立项批复的建设内容及规模
实施地点:铁热木镇
新建存栏20000只羊的良繁中心1座,建设标准化棚圈,配套建设饲草料棚、青贮窖、饲料加工间、附属功能用房、道路硬化、供排水管网、电力及消防等附属设施,配套配备相应的饲草料加工投放设备。
项目资金概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520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专项脱贫巩固资金5200万元。
2.2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优良品种是现代畜牧业的标志,决定着畜牧业的产业效益,培育、推广、利用畜禽优良品种,提高良种化程度,对于促进畜牧业向高产、优质、高效转变及持续稳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多年来,岳普湖县已初步建立了育种、扩繁、推广、应用相配套畜禽良种繁育体系的构架,对于加快畜禽品种改良,促进畜牧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2.3 综合条件评价
2.3.1建设条件分析
1、地理位置
本项目拟建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岳普湖县铁热木镇一村。岳普湖县地处新疆西南部,喀什地区中部,距喀什市74公里,岳普湖县总面积3327平方公里。地处东经76°25′~77 °25′和北纬38°46′~39°22′之间,东邻巴楚县,东南靠莎车县,西南与西部和英吉沙、疏勒县毗邻,北接伽师县。
2、自然资源
(1)土地资源
岳普湖县有耕地26.46万亩、林地16.48万亩、果园1.14万亩、草地94.67万亩,人均占有耕地2.4亩,有效灌溉面积为22.07万亩。岳普湖县90.8%耕地属于盐渍化土,其中强度盐渍化面积占耕地面积的21.7%,中度和轻度盐渍化面积占耕地面积的69%。土壤养分含量低,具有“缺磷、少氮、钾有余”的特点。
(2)水资源
岳普湖县境内主要水源是盖孜河最下游的岳普湖河,多水年平均径流量为4.38亿m³,多水年为6.91亿m³,少水年为2.98亿m³。河水流量受季节和气候的影响较大。多水年平均春水占全年总水量的15.67%,夏水占全年水量46.08%,秋水占22.15%,冬水占16.11%。河水含泥沙,合理闸口含沙量秋季7.32公斤/m³,夏季27公斤/m³。岳普湖县水文地质情况较复杂,加之浅水埋藏较深,开发比较困难,潜水总贮量在2.36~2.5亿m³,其水质大都为强矿化水(3~10克/升),既不能饮用,也不能灌溉。
(3)植物资源
岳普湖县粮食作物主要有冬小麦、春小麦、大麦、玉米、高粱、糜子、绿豆、黄豆等;
油料作物主要有向日葵、红花、大麻和芝麻等;
经济作物有棉花、烟草、小茴香等;
草料作物有苜蓿、草木樨、柽麻、毛叶、苕子等。蔬菜有大白菜、萝卜、恰马古、番茄、辣子等30个品种。瓜类主要有甜瓜和西瓜。药材有甘草、红花、枸杞、大芸等150余种。
(4)动物资源
岳普湖县家畜有重挽马、顿河马、关中驴、三北羔皮羊等10余种。家畜有鸡、鸭、鹅等。野生动物有狐狸、麝鼠、野鸡、黄羊、野猪、大雕等。昆虫有200多种,其中农业害虫有160多种。
3、社会经济状况 20xx年岳普湖县国民经济总体平稳增长。经测算全县完成全口径地方生产总值324155万元,比上年增长9.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07281万元,增长8.6%;
第二产业增加值140875万元,增长9.9%,其中:工业完成增加值36985万元,建筑业完成增加值103890万元;
第三产业增加值75999万元,增长9.2%。三次产业结构为33:44:23。三次产业结构同比20xx年比重调整到第一产与上年持平,第二产业比上年上升一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提高下降个百分点。人均生产总值(GDP)达18696元,比上年增长10.7%。
4、项目关联在产业发展现状
岳普湖县是一个典型的资源大县和牧业大县,项目区饲草料分布面积广,养殖业基础良好,饲草料充足,资金、劳力、技术等条件可通过与援疆单位对接合作,饲养潜力很大。饲草料自给有余,已具备舍饲圈养养殖的各项条件。
2.3.2政策及用工条件
本项目所在地政策条件优越,有利于促进该项目发展,同时项目建设地劳动力充足,用工成本较低,各类工种齐全,为项目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2.3.3项目自身优势条件
近几年来,畜牧业在农业经济中的地位逐渐突出,比重增大,发展快,效益高。中央及地方“十二五”规划中以及近期发展经济规划中,都为发展养殖业创造了良好的政策条件。从拟定项目区自然环境、社会环境、资源环境及农牧林水等基础建设来看,项目具有可行性,具备了各方面的条件:
一是牲畜改良舍饲圈养,有利于减轻严重恶化的草场的负担,恢复植被;
二是该地有足够的饲草料和人工草地,尤其适合于进行青贮,养殖有了最基本的保证,项目实施有现实的可行性;
三是自上而下认真贯彻落实了上级有关农村各项经济工作政策,农牧林水电机全面发展,交通、通讯、邮电、文化等方面长足发展,基础建设牢固,防灾减灾能力增强,畜牧业发展前景广阔,优质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很强,良种繁育中心(扩繁场)建设十分可行。
2.3.4运营单位优越生产条件
本项目由岳普湖县农垦集团——岳达集团负责运行管理,以良种繁育中心现代化科学饲喂、扩繁技术改良岳普湖县羊的品种,扩大良种羊数量,为岳普湖县及周边县市提供充足的良种羊。项目运营单位具有优越的生产条件:
1、岳达集团具有多年的种羊养殖经验,具备完善的养殖配套条件,可有效保障本项目顺利实施。
2、岳达集团具备完善的配套设施,具有成套的检测化验设备,可使本项目以最小的投资发挥做大的作用,实现现有设备最大化利用,从而节约资源。
2.3.5公用设施条件
本项目所在地经过近几年的规划建设,项目周边交通便捷、地理位置优越、区域环境良好,交通、能源具备充足的供应条件,为项目正常运营提供了有力保障,公用设施条件如下:
1、通讯:厂址通讯条件由政府出面协调解决,且厂址周围均处在岳普湖县电信局市话和移动通讯业务范围内,通讯条件能够满足项目通讯需求;
2、交通:区乡镇村公路连接畅通交通十分便利;
3、供电:项目用电由岳普湖县供电公司供给;
4、供水:生产、生活用水由自打水井及市政给水管网供给;
5、排水:生产、生活废水经排入养殖基地污水管道,统一排入污水净化池,经处理达标对外排放;
6、供热:本项目冬季供热由基地自有锅炉供热系统供热。
三. 施工设计 (设计或技术方案)
3.1 项目设计(技术依据)
由甲方提供的设计任务委托书,由建设单位提供的建筑设计红线图。
3.2 建设内容、规模、标准、投资设计等明细资料
新建存栏20000只羊的良繁中心1座,建设标准化棚圈,配套建设饲草料棚、青贮窖、饲料加工间、附属功能用房、道路硬化、供排水管网、电力及消防等附属设施,配套配备相应的饲草料加工投放设备。
3.3 项目总投资
该项目共计划投入资金520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专项脱贫巩固资金。
3.4 资金使用和管理
扶贫资金使用和管理应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新财扶{20xx}3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督管理的意见》(新财脱贫组{20xx}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项目实施单位依据项目计划和实施进度,提出支付申请并提供相关真实、合规的证明材料,制定资金使用计划,经审核后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的规定和程序及时支付资金。从国库直接支付到脱贫攻坚巩固项目承担的企业、商户或低收入户个人。严格执行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挪用项目资金,严禁虚列支出、以拨代支虚增项目进度。项目资金支付后,在审计或检查中发现资金使用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应及时追回、收回。对资金使用严格监管,防止资金使用不精准、虚报冒领。为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扶贫项目可实行预付款制,预付资金总额合计原则上不超过应付该项目资金总额的50%,其中:基础建设类项目预付资金原则上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
四.项目实施保障措施
4.1组织领导机构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压实各方责任,成立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共同推进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牵头县领导:
艾斯凯尔·玉苏普(县人大副主任)
实施责任人:
阿布力米提·阿布拉(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
高森(岳普湖县农业农村局党委委员、动物卫生服务站党支部书记)
王方来(铁热木镇党委书记)
王佩武(项目办公室主任)
阿不都艾尼·纳曼(农业农村局干部)
阿力木江·阿吾提(农业农村局干部)
布阿依谢姆·色力木(农业农村局干部)
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畜牧科。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制定实施方案,搜集畜牧业信息,组织开展项目招投标及开展工作安排,组织技术指导。铁热木镇负责精准上报建设地点信息,对需求农户提供技术服务,按良繁中心建设要求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建设质量,确保项目的经济效益。实施单位与项目实施铁热木镇共同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4.2技术保障措施
建设类需符合相关行业规范,畜牧类需考虑动物防疫,饲草料保障、养殖技术指导等,项目需考虑良繁中心建设所需的保障技术及农户的如何培训指导等。
4.3项目管理、监督检查制度
建立严格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1、严格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不能挤占、挪用、套用项目资金。规范财务核算管理,项目资金要实行专帐核算、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2、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规定,设置独立的基建财务会计机构或在有关机构中指定专人负责基本建设财务会计工作,严禁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严禁白条入帐,规范会计行为。
3、不得擅自改变批复的投资规模和资金使用结构,财务管理不规范的要及时进行整改和规范。
4、认真落实配套资金。各地承诺的配套资金要明确,当年县(市)配套、自筹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下年不得申报同类项目。
4.4项目管理、监督检查制度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涉农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和监理,确保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是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组长是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为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该项目,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的职责,全面推行项目建设责任制、项目法人责任制,建立健全扶贫资产公开公示、定期巡查、绩效考核、结果反馈等检查机制,对项目经营运行、收益分配、后期管护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保障扶贫资产安全有效使用。
4.5验收管理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新扶贫领字〔20xx〕3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坚持项目竣工验收制度,遵照属地管理、“谁审批、谁验收”的原则。按照村、乡、县三个级别逐级开展验收工作。
农业项目竣工验收是对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等进行的全面审查和总结。为加强我区农业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竣工验收程序,提高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依据的是《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
1、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在项目期限内顺利完成项目内容,在项目完工验收之前,先由施工单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初验,并形成初验报告,初验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报请完工验收。初验合格并具备完工验收条件的项目,及时提出项目完工验收申请报告。
2、项目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对照项目竣工验收条件、竣工验收内容认真做好项目验收准备工作。
3、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由验收组织单位核发农业部统一印制的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同时完成项目移交手续,加强资产管理。
4、对不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施工项目不予验收,由验收组织单位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经验收无法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竣工验收要求的项目县市) ,地区二年之内不按排任何农业项目。
4.6运营模式和运营管理
项目建成后,产权量化归村集体所有,由资产收益村委托畜牧养殖企业、合作社负责运营管理、维修、维护,每年按照固定资产不低于当年银行贷款利率的比例进行资产收益,收益资金主要用于增加村集体收入,支持小型基础设施建设或用于村集体公益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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