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工作要点设计方案,供大家参考。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列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组织开展专题学习。通过法治讲座、机关大讲堂等方式,邀请普法讲师团成员、专家教授,深入解读阐释,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年内安排党组(中心组)学法不少于2次。(责任单位:厅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和机关党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全省人社法治建设规划引领。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人社部相关要求,印发实施《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建设规划(2021-2025年)》《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八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21-2025年)》。(责任单位:厅政策法规处)
3.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年度法治述职和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度,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全年专题研究解决本单位、本系统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不少于2次。(责任单位:厅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和人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开展全省人社系统行政争议处理能力提升培训。围绕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深入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等内容,组织开展行政争议处理能力提升培训,进一步提升全省人社系统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厅政策法规处)
5.巩固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作为安徽省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部门之一,提炼经验,深化总结,及时报送宣传人社法治工作的经验、亮点、典型,推进各级人社部门争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进一步展示人社法治工作新作为。(责任单位:厅政策法规处和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社局)
6.推动重点工作立法。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工作要点,按序时进度高质量完成《安徽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立法计划。开展《安徽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立法相关调研。(责任单位:厅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等)
7.加强重点人社政策制定修订工作。研究出台实施“创业江淮”行动计划(2021—2025年)。制定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探索建立多层次工伤保险制度,研究制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制定出台后疫情时期促进留学回国人员来皖就业创业有关政策措施。修订完善江淮优才卡管理办法。研究制定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劳动保障权益的政策措施。(责任单位:厅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劳动关系处、工伤保险处、农村社会保险处等)
8.完善党内法规体系。认真贯彻落实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要求,结合建党100周年,及时做好我厅代拟或牵头实施的党内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责任单位:厅办公室)
9.加强人社规范性文件管理。及时清理不利于企业发展的政策文件,开展涉及长江流域保护、行政处罚法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等清理工作。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力度,做到应备尽备。(责任单位:厅政策法规处和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年度版本,深化“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建设。持续开展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和“四送一服”活动,营造“四最”营商环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各种壁垒。(责任单位:厅政策法规处、劳动关系处和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切实加强人社执法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有效衔接,贯彻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和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严格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完善“一单两库”。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开展好人社行政执法资格专门法律考试。强化执法工作保障,推动落实《关于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装备配备工作的通知》(皖人社发〔20xx〕2号),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水平。(责任单位:厅政策法规处和劳动保障监察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不断优化人社行政决策。全面贯彻落实《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制度,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做到应审尽审。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充分发挥其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完善公众参与决策制度,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广泛充分听取意见。完善民营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充分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责任单位:厅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和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加强劳动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和监督,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深化实施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信息共享机制化、案情通报常态化、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化。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行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持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将平等保护民营企业执法案卷纳入评查范围,定期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深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继续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专项执法行动。(责任单位:厅政策法规处、劳动保障监察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切实做好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工作。深入开展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及时解决群众关注的难点、堵点问题。畅通维权渠道,切实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积极推进诉访分离和依法分类处理工作,建立信访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依法引导群众通过法定途径维权。
(责任单位:厅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调解仲裁管理处和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15.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妥善处理行政复议案件,发挥好内部层级监督功能,加大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纠错力度。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积极推进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在正确适用法律的前提下从快稳妥处理,防止“积案”产生。落实行政复议应诉有关文书签批流程,认真做好被复议案件的答复和行政复议决定履行工作。(责任单位:厅政策法规处和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6.积极履行行政应诉职责。依法接受司法机关监督,积极参加行政诉讼和行政检察监督,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化解。认真履行《安徽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等,做好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宣传教育,确保行政机关出庭应诉率达到100%。认真贯彻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负起行政机关代理人职责,做好案件法律风险点的梳理研究。(责任单位:厅政策法规处和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7.主动创新方式方法。畅通复议申请渠道,及时处理邮寄或者网上复议申请,拓宽受案范围。实行案件缓急分离、繁简分流,同类案件模式化审理、模板化结案,提高审理效率。重大复议应诉案件实行内部集体讨论与专家论证相结合的方式,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各级人社部门加强与各级法院沟通交流,完善协调机制。(责任单位:厅政策法规处和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社局)
18.科学编制“八五”普法规划。全面总结“七五”普法规划成果,及时向省政府和人社部报告“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和“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科学编制“八五”普法规划,指导全省人社部门认真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厅政策法规处)
19.围绕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结合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庆祝大会、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座谈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大型主题展览、“七一勋章”评选颁授和“两优一先”评选表彰等重大活动,重点宣传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责任单位:厅政策法规处、国际交流合作处和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围绕民法典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民法典专题普法讲座等系列宣传活动,推动民法典融入日常生活、融入人社工作、融入法治实践,让民法典走到职工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责任单位:厅政策法规处、国际交流合作处和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1.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强化年度普法重点工作和事项跟踪问效、督导落实。加强评估评议,推动在立法、执法和法律服务中实时普法、以案释法,推动形成新发展阶段全民普法新格局。积极动员全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第七届全省“法润江淮 共筑美好安徽”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和2021年“十大法治人物”等评选活动,着力打造一批高质量普法宣传精品力作。(责任单位:厅政策法规处和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大力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坚持系统上下联动,推动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形成声势。就业方面,重点围绕“迎新春送温暖 稳岗留工”专项行动、长江禁捕退捕渔民安置保障推进行动、“三支一扶”计划等宣传政策法规。社会保障方面,重点宣传养老保险转移接续、职业年金等政策法规。人事人才方面,围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技能中国行动、企业新型学徒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提质扩面行动、企业职工人人持证工程等相关法规政策。劳动关系方面,重点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规政策。行风建设方面,开展2021年度全省人社系统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责任单位:厅政策法规处、劳动保障监察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国际交流合作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加强人社政策宣传解读,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加快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适时公布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定期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和社保基金运行情况。(责任单位:厅办公室、规划财务处、国际交流合作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24.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自觉接受同级党委监督。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坚持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制度,认真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积极回应网络问政,依法及时办理网上信访等留言回复。加强“12333”热线、“安徽人社”微博微信、门户网站等建设,畅通人民群众监督渠道。(责任单位:厅办公室、机关党委、国际交流合作处和信息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25.加强审计监督。依法接受国家审计监督,加强内部审计监管。深入贯彻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以经济业务为核心的内部管理过程管控。依法依规持续推进内部审计,抓好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责任单位:厅办公室、规划财务处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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