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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广信区“阳光护苗”文明校园创建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2-05-05 09:25: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上饶市广信区“阳光护苗”文明校园创建行动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上饶市广信区“阳光护苗”文明校园创建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坚持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以创建文明校园为目标,以“阳光护苗”专项行动为抓手,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治理,加强健康教育,着力推动解决在中小学青春期教育、防治学生欺凌、心理健康教育、家校协同等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补短板、强弱项,出实招、求实效,努力营造文明健康、平安和谐的教育环境。

  二、工作内容

  2021年“阳光护苗”行动自2021年2月24日起全面启动,分为五项专项行动:

  (一)“清网”护苗。重点切断有害信息的传播渠道,整治网吧、网络环境、出版物市场和校园周边环境,打响打赢不良信息、不良经营行为阻击战,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工作措施:

  1.落实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教师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2.净化网络空间,规范对学习类APP的管理,坚决阻止有害信息对学生的影响。

  3.持续开展“拒绝网吧 拒绝网游”、文明上网教育活动,严肃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学生在家中必须在家长监护下文明上网。

  4.查封学校周边200米内的网吧和电子游戏厅,取缔校园周边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强化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严查带有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和出版物,关闭非法行医或以人工流产、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区文广新旅局牵头,区城管局、区市管局、区公安局、区委网信办、区教体局、区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培根”护苗。开展内容丰富、健康向上的文娱活动,陶冶情操、潜移默化,用人文精神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思想道德。

  工作措施:

  1.开展“班班歌声响”活动。在全区中小学以“唱支山歌给党听”为主题组织班级合唱活动,歌唱党、歌唱祖国、歌唱美好的生活;
在区广播电视台开设“班班歌声响”专栏进行合唱优秀作品展播。

  2.开展“党史故事100讲”活动。深入推进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专题教育,引导学生热爱党、热爱祖国、奉献社会。

  3.加大选树推荐“新时代好少年”工作力度,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4.开展区级“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十四五”期间,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实现区级“文明校园”全覆盖。(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教体局、区文明办、团区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关爱”护苗。以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根本,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减少和避免各种不利因素对学生心理健康的影响。强化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积极阳光、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可持续发展。

  工作措施:

  1.学生心理辅导能力延伸行动。在对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全员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教师心理辅导能力测试,把心理健康辅导渗透到教学的各个方面,推进每一名教师见事管事、人人成为心理健康辅导员。

  2.学生心理辅导提升行动。聘请国内知名专家成立上饶市广信区未成年人道德建设和保护专家顾问组,加强对我区中小学未成年人工作的指导;
加强上饶市广信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辅导中心建设。

  3.青春期教育普及行动。组织女童保护相关机构、志愿服务进校园,普及防性侵、青春期相关知识,通过举办讲座等方式,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4.学生心理辅导关爱行动。加强学生个案筛查,重点关注孤儿、单亲、重组家庭学生、离异家庭学生、学困生、留守儿童、残疾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群体,坚持一生一策,做好重点个案辅导记录及追踪,并做好学生个人隐私的保护。(区卫健委牵头,区人民检察院、区教体局、区人社局、区文明办、区民政局、区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雨露”护苗。大力宣传《江西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推进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有机融合,着力解决家校合作问题。

  工作措施:

  1.开展“万师访万家”活动。全面开展家访活动,尤其是为单亲、重组、离异家庭学生、学困生、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2.举办以“一起成长”为主题的亲子文化节活动,开展家长和学生共同参与的亲子阅读、文艺汇演、运动会、学生素质教育成果及家长技能展示、志愿服务公益活动。

  3.推行家长教育积分制度。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立街道(乡、镇)、社区(村)家庭教育指导机构,组织家长参加家庭教育指导和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实行积分奖励,争做合格家长。(区教体局牵头,区文明办、区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法治”护苗。着力提高青少年法治观念,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使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青少年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工作措施:

  1.组织公检法司等有关部门的法律工作者,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每学期为每个学生上两次普法课,实现全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法治教育课程全覆盖,努力提升法治教育效果。

  2.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学生,创作系列校园警示动画片,以案说法,以法明理,让法治教育入脑入心,增强学生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3.加强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健全欺凌预防机制和报告制度,制订学校或年(班)级反欺凌公约,建立师生联系、家校互通、同学互助、紧急求救制度,切实保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区委政法委牵头,区公安局、区人民检察院、区中级人民法院、区司法局、区教体局、团区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宣传、政法、公安、检察院、法院、教育、人社、卫健、文广新旅、市管、城管、网信、民政、司法、团委、妇联、残联、党史办等十八个部门、单位共同组建“上饶市广信区阳光护苗联盟”,建立护苗联盟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扎实推进“阳光”护苗行动。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结合工作职责,强化工作举措,认真组织实施辖区内“阳光护苗”文明校园创建行动。

  (三)稳步推进实施。区阳光护苗联盟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协同联动,积极为行动开展创造良好条件。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在2021年3月20日之前,制定具体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举措,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干劲,齐心协办、攻坚克难,确保行动落实并取得预期效果。

  (四)加强督促检查。区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阳光护苗”行动的督促检查,以督查倒逼落实。要将近年来发生过重大涉校案件的地方和学校作为督查重点,对安全隐患较多、安全事件频发的,要进行通报、约谈,督促限期整改。

  (五)强化宣传教育。联盟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总结工作开展情况,逐步建立起“阳光护苗”行动长效工作机制。宣传部门要把“阳光护苗”系列行动作为宣传重点,指导新闻媒体对活动开展情况和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及时的宣传报道,打造学校、社会、家庭协同育人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校园安全防范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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