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白蚁及红火蚁防治工程施工合同(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白蚁及红火蚁防治工程施工合同
项目名称: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新校区(北院)
项目白蚁及红火蚁防治工程 合同编号:
发包人(甲方):
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承包人(乙方):
签订日期:
甲方: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乙方: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政府投资市属非经营性项目代
建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 2017〕36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本合同项下的项目工程实行代建制。
发包人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为市政府授权的代建管理机构,使用人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为项目工程的业主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人、承包人
双方就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新校区
(北院)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白蚁及红火蚁工程事 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新校区(北院)项目白蚁及红火蚁防治工 程 2. 工程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3. 工程范围: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新校区(北院)建设工程项目北区绿化区域 以及除建筑物之外的区域, 面积约为 238530㎡,按国家或当地现行规定须施药的范围进行白蚁和红火蚁防治。
4. 合同工期:本工程工期 12 个月,服务期限为 2019 年 月
日至 201 年
月日
。乙方进场后
5
个日历天内完成对现场已发现的红火蚁窝点的施药处理, 每个月对现场白蚁、红火蚁窝点排查至少 2 次。
二、
施工技术方案应按相关的白蚁及红火蚁防治的相关规定制定, 施工技术方案合同签订后 2 日内提供,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
三、 合同价款及承包方式 1. 合 同含 税 总 价:
人 民币, 该合 同总 价应 包含 按 广 东省标 准DBJ/T15-26-2000《新建房屋白蚁预防技术规程》
及红火蚁防治的相关规定制定施工技术方案并按施工技术方案完成所有白蚁及红火蚁防治工程的所有 费用、利润与税金等,费用包括药物材料费、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配 合管理费、工程保险费、验收结算资料收集整理费、以及通过甲方组织的验
收等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一切费用。
2. 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包机具、包临设、包工期、包质量、包安
全、包文明施工、包工程验收质量达到 “合格”标准、包施工过程中承包方工人安全保护用品、养老、工伤保险和劳保福利在内、包物价上涨的形式,综
合总价含税包干。
四、 付款及结算方式 1. 合同签订后
7 日内由使用人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20%作为备料款。
2. 白蚁及红火蚁工作开始后每季度末由使用人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20%作为进度款,至 2019 年第三季度末时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80%。
3. 本工程服务期满且乙方提交全部资料
(资料包括:
白蚁及红火蚁预防保治竣工验收单、白蚁及红火蚁预防保治施工情况表等)
,由使用人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20%. 4. 乙方每次收款前须提交等额有效完税发票予使用单位, 否则使用单位可拒绝支付工程款,且乙方不得因此而中止、终止履行合同。发票抬头:佛山
科学技术学院。
备注:因工程款由佛山市财政局集中支付,使用人无法控制准确时间, 付款时间以使用人办理向佛山市财政局申请拨付手续且市财政局同意并支 付的时间点为准。
五、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 甲方指派 为甲方代表, 负责合同履行, 对白蚁及红火蚁防治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工程中间验收,办理竣工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
其它事宜。
2. 甲方有权按照现场施工进度和乙方提供的白蚁及红火蚁防治方案, 提前 2 天书面通知乙方进场施工, 避免施工过程不能衔接而影响工程质量或进度。
3. 甲方应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工作和施工协调工作。
4. “使用人 ”、“使用单位 ”、“合同备案单位 ”是指本合同项目的使用单位即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对代建项目提出使用功能,协助发包人完成项目建设工 作,并在项目建成后实际接收、使用、管理项目的一方。
“使用人 ”、“使用单 位”、“合同备案单位 ”对本合同进行备案, 负责按备案合同中约定对合同价款
进行支付。
六、乙方权利及义务 1. 指定 为乙方施工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 合同签订后
7
日内提供相应施工范围的白蚁及红火蚁防治方案及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药物清单,
供甲方、监理公司和当地有关政府部门审批。
甲方、监理公司对白蚁及红火蚁防治方案的审批不免除或减轻乙方依据本合同约 定应承担的相关质量责任。
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 安全操作规程、 环境保护规定, 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
4. 负责白蚁及红火蚁防治施工药物、机具的保管。药物、机具损坏、丢失
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应在现场施药点放置警示标牌,
由于乙方保管不当, 造成机具丢失或药物对人造成损害的, 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乙方承
担,与甲方无关。
5. 进入施工现场应按规定配备安全防护设备, 服从监理或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指挥,安全、有序地组织施工。
6. 施工中因乙方原因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与甲方无关。
7. 乙方负责清理外运其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垃圾、 弃置物至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在工程竣工或合同提前解除后七天内完成场地清理且退场,乙方
不履行上述清理或退场义务的,甲方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相关风险及费用
均由乙方承担。
8. 乙方进场后 5 个日历天内完成对现场已发现的红火蚁窝点的施药处理, 每个月对现场白蚁、红火蚁窝点排查至少 2 次。
9. 一旦现场发现的白蚁、红火蚁窝点,乙方在 24 小时内完成施药处理。七 、 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 本工程以相关的白蚁、 红火蚁预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作为 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 乙方应有严格的材料进出场手续和登记。
乙方施工时, 须提前一天报送
计划,详细列明第二天施工部位、用药配比,材料进场时必须经甲方及监理单位检验并登记后方可使用,出场时也必须经甲方及监理单位查验,登记药物使用情况。
3. 白蚁及红火蚁防治工程施工完毕后,
乙方经自检达到验收要求后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收到乙方的验收通知之日起 3 日内组织甲方、监理单位、乙方三方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签订《白蚁及红火蚁防治工程验收
书》。
4. 乙方进行公共绿化区域白蚁及红火蚁防治必须严格按国家相关规定使 用药物,不得使用影响苗木生长的药物,或者影响土壤、水质酸碱度导致苗木成活率降低或生长不良的药物;
如有必要需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使用原因,未经批准不得使用。若未经批准强行使用,经鉴定确认因乙方原因影响园林绿化工程的,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责任。
八、违约责任 1. 如因甲方原因,
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的工程施工目标,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合理期限内解决。
2. 如乙方逾期进场施工,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一
支付违约金,如超过 10 天仍未进场施工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 一次性退还已收取使用单位的所有费用, 并向使用单位支付合同价款 30%的违约金。
3. 本工程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
乙方应无条件负责返工整改,
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
若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4. 在白蚁及红火蚁预防保治期限内 ,如在工程预防范围内发生蚁害,由乙方无偿灭治,因绿化苗木夹带的蚁害除外。乙方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巡
查力度并增加灭治的次数和人力。
如果乙方灭治不及时给甲方或使用单位造成损失的,甲方或使用单位有权请求第三方进行灭治,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
方承担。
九、工程停建或缓建 1. 因政策调整、 不可抗力及甲方、 使用单位、 乙方三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三方应签订工程停、缓建协议并报合同原
审查部门备查。
2. 工程停、缓建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工作,按甲方
要求将自有设备、人员撤出施工现场。使用单位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成工
程的价款和赔偿因甲方或使用单位原因致工程停、 缓建从而给乙方造成的相关损失。
十、 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未成的,双方同意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
本合同一式拾份,甲方执陆份,使用单位执贰份,乙方执贰份,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向使用单位备案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签订地:
广东省佛山市
发包单位(甲方):(公章) 承包单位(乙方):(公章) 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经办人: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地 址: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路
98 号 地 址 :
邮政编码:
528000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账 号:
本合同已于 年 月 日向使用人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盖章)完成备案手续。
廉
政
协
议
书
发包人:(全称)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承包人:(全称)
根据国家、省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协议书工程的廉政建设,保证工
程质量与施工安全,
提高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效益, 发包人与承包人就加强协议书工程的廉政建设,订立本协议书。
1 双方权利和义务 1.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2 严格执行一切协议书文件,自觉按协议书办事。
1.3 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平、 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 (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协议书文件另有规定除外)
,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1.4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 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1.5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 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
1.6 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协议书的行为, 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
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2 发包人义务 2.1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向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发包人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2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
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2.3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2.4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人、推销材料和工程设备,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协议书约定以外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2.5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私自为协议书工程安排施工队伍,也不得从事与协议书工程有关的各种有偿中介活动。
2.6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含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协议书工程有关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3 承包人义务 3.1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 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3.2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3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
3.4 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5 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的住房装修、 婚丧嫁娶活动、 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4 违约责任 4.1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书第
1 条和第
2 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涉嫌犯罪的, 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给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4.2 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书第
1 条和第
3 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情节严重的, 给予承包人
1~3
年内不得进入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
涉嫌犯罪的, 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5 双方约定 本协议书由双方或其上级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并由各方或其上级部门相互约请对本协议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6 协议书法律效力 本协议书作为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新校区(北院)建设工程项目 ---白蚁及红火蚁防治工程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