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外墙内保温工程施工合同,供大家参考。
外墙内保温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娄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一品恒城项目部 乙方:
湖南永恒建筑节能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甲方将一品·恒城 1 # 商住楼外墙内保温工程委托乙方施工。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双方就承包的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娄底市一品·恒城 1 # 商住楼
2.工程地址:
娄底市娄星区乐花路环保局对面
第二条
承包方式及内容
1.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2.本工程按图纸设计施工砖墙与砼交接口处贴300宽钢丝网,30mm厚微晶无机保温砂浆+5mm 厚耐碱波纤网格布抗裂砂浆。
第三条
承包价格(货币品种:人民币)
1.本工程实行大包干形式,双方确定保温综合单价为
元/㎡定价(含税价,包窗边、窗顶、窗台收口)。
2.材料现场抽检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包括施工完毕后,建筑墙体节能专项验收等及所有按建筑规范设计所需的整套验收合格的资料。
第四条
工程工期
与该栋其他工种竣工验收同步,从甲方通知乙方施工起 70 天内完
成,且不影响该栋施工,每推迟一天罚款贰佰圆整。
第五条
合同结算与支付方式
1.结算方式 本工程价款已包括材料、运输、人工费、材料费、机械消耗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利润、规费、税金和有关文件规定的调价、材料差价、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安全、风险费用等组织施工的全部费用;
甲方根据合同单价和按实际施工面积数量按实结算。
2.付款方式 本工程施工付进度款的
70
%,工程全部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付出至工程预算总价款的
80
%,综合竣工验收合格 三个月
内办理结算,凭预算部门审核的结算单付足 95%的工程总价款,剩余 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期满,未发现任何质量问题一周内付清(有质量问题应扣除维修费后再付清)。
第六条
工程质量要求
1、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与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
2、乙方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合格标准,主要配套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有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和现场抽样试验报告;
具有科技节能产品认证条件。如发现乙方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3、乙方所施工的保温层必须保证不能开裂,基层应牢固,基面应洁净、平整,不得有空鼓、起砂和脱皮现象;
抗裂层必须保证不开裂;
抗裂层必须保证不开裂,如出现不规范现象,返工修复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另增加任何工程单价。
4、工程验收
每施工完一道工序都要经过甲方、监理现场检验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经甲方、监理验收不能达到要求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返工的全部费用,竣工验收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和甲方要求进行检测验收。
第七条
工程安全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文明施工,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和保护施工措施;
工程施工中发生任何大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并负责协调处理一切工农矛盾及相关费用。
第八条
保质期
外墙内保温单项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保质期一年,质保金为承包工程总价款的 5%,自单项保温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付清(不计利息)。
第九条
其他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严禁使用甲方施工现场存放水泥、网格布等任何材料,如发现一次罚款壹万元整。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协商解决不成的,甲方双方均有权向娄底市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各执贰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清工程款后自动终止。
5.本合同附件以及双方协商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公章):
承包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有效证件: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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