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用系统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施工合同,供大家参考。
广 州 呼 吸 中 心 建 设 项 目 医 用 系 统工 程 施 工 专 业 承 包
招 标 公 告
招
标 单 位: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0 年 7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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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呼吸中心建设项目医用系统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穗发改【2019】420 号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现对广州呼吸中心建设项目医用系统工程施工进行施工专业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呼吸中心建设项目医用系统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项目代码:2014-440103-83-01-000004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22905692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83492175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28866213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大坦沙岛桥中路。
四、项目概况:广州呼吸中心建设项目被规划二路划分为东、西两个地块,其中西地块设置住院楼和门诊楼,东地块为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学术科研楼。门诊楼共 5 层,住院楼 20 层,门诊与住院楼连接部分 6 层;
东地块为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学术科研楼,两者之间采用连廊连接形成 Z 型连体建筑,国家重点实验室为地上 15 层建筑。项目总建筑面积 217388.3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46562.7 ㎡,地下建筑面积 70825.6 ㎡工程总建筑面积 36038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35816 ㎡,地下建筑面积 222 ㎡。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带 格式 的: 非突出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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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广州呼吸中心建设项目医用系统工程,包括国家重点实验室、洁净区域(手术室、中心供应室、重症监护室等区域)等建筑机电安装、装修装饰、弱电工程,主要包括医用气体系统、纯水系统、洁净系统、防护工程等工程深化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及施工,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医用气体系统:包括手术室区域、门诊手术室、重症区域、妇产科区域、急诊、抢救室、重症监护室、普通病房、门诊科室等医用气体系统工程。工程内容包括上述区域内的医用气体管路管线、医用气体终端设备(设备带、气体终端)、报警器等;
2)纯水系统:包含实验室、检验科、病理科等生化检验用水;
中心供应、内镜清洗、口腔科等清洗用水;
手术洗刷、洗婴等冲洗用水。工程内容包括东、西地块各一套医用中央纯水机房系统到上述区域用水点的所有设备、管线、阀门、纯水末端、系统配套控制箱及控制箱至设备的配管配线、纯水监控系统等;
3)洁净系统:包含核医学科、急诊手术室、静配中心、介入中心、支纤镜中心、日间手术中心、内镜中心、中心供应室、重症监护室(其中百级病房 2 间、隔离病房 5间、万级病房 6 间,其他病房为 30 万级)、手术中心、新生儿科 NICU、产科、儿科 PICU、心外科 CCU、心内科 CCU、层流病房等区域洁净系统工程。工程内容包括上述洁净区域内的土建和建筑装饰工程、强电、弱电、空调、给排水工程、手术室装备、设备基座等;
4)防护工程:包含介入室、核医学科、部分防辐射手术室、ICU CT 机房等区域的防辐射工程。工程内容包括上述区域门窗、地面、墙面、顶棚增加防护设施及防护用具的配置等;
5)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包含西地块检验科、病理科、输血科及东地块首层生物标本库、二层生物标本库、三层临床实验室、十一层通用实验室、十层 P1 实验室、十五层 P2 实验室、十二层 P1 实验室、十三层分子病理基因扩增实验室等。工程内容包括上述区域的土建和建筑装饰工程、强电、弱电、空调、给排水工程、通风系统及实验室台柜、设备基座等。
具体以招标文件、招标图纸、技术需求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说明为准。
(2)根据相关的技术规范对以上医用系统工程按照招标图纸及技术需求文件,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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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深化设计,并确保符合相关医疗专业工程设计规范及施工规范,满足项目使用需求。
(3)招标人认为应当由中标单位完成而更有利于项目建设的其它工作。
3、招标规模:广州呼吸中心建设项目医用系统工程,包括国家重点实验室、洁净区域(手术室、中心供应室、重症监护室等区域)等建筑机电安装、装修装饰、弱电工程。工程总本工程对应总建筑面积 36038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35816 ㎡,地下建筑面积 222 ㎡。
4、最高投标限价:
300974552.43300974552.00 元。
各专业工程比例为:建筑机电安装工程 156708394.33 元(占 52.06%)161382500.00元(占 53.6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121851076 元(占 40.49%)
121864500.00 元(占40.49%);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 22415082.1 元(占 7.45%)
17727400.00 元(占 5.89%)。
六、资金来源:市基本建设统筹资金。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0 年
月
日至 2020 年
月
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0 年
月
日 00 时 00 分;
截止时间:2020 年
月
日
时 00 分。
3、开标开始时间:2020 年
月
日
时 00 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带 格式 的: 非突出显示
4
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相应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 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 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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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 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6、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机电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注:1、采用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及地基基础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古建筑工程、输变电工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和采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
2、采用其他资质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
7、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8、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业绩金额大于或等于 4000 万元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
注: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中项目编号。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库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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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库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1)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项目: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的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未能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施工合同载明的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为准,如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均不能单独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建设单位提供的证明资料中载明的对应专业金额为准。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其金额以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合同金额为准。用于本项目投标的类似业绩,在业绩库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或原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2)技术指标(金额大于或等于 4000 万元)需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业绩上传件中反映,工程造价金额以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中项目业绩页面的“项目规模”栏中所记录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造价为准。
(3)完成时间以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时间为准。验收记录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项目和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
(4)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5)如联合体投标的,类似工程业绩由主办方提供。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三家)。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接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的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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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协议(见附件二)。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一)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同一类工程的投标人,其人员、资金、机械设备等资源性指标可合并计算。
(二)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多类工程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的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择优和评标环节,均应先按本条第(一)项规定逐类评审,再将各类评审结果汇总,各成员单位诚信分以最高投标限价中各类工程的占比作为权重,将其各类诚信分加权平均计算。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诚信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企业库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诚信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诚信档案办理详见《施工企业办事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2573750.html)
12、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详见附件三《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13、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4、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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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 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3 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则投标人选择企业库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20-22905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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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广州市大学城内环东星运路 1 号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 GZZB2018-3 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天。
十九、《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 1 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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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时不一致的;
。
8.中标单位委派的项目经理长期不到位(即连续三个月或以上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出勤率);
。
9.中标单位自行调换或未按照发包人要求及时更换项目经理的;
。
10.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招标人: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7 月
日 带 格式 的: 无下划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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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投标人 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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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按照招标公告第九点第 12 条,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投标的;
(2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 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 号)、《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7〕4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17〕10 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 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 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遵守总承包企业在投标时向招标人作出的关于实名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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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承诺,服从总承包企业对本公司的统一管理,并对我公司施工范围的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我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施工专业承包招标项目)。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
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九、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1、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2、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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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联合体工作协议
投标项目名称:
致:
(招标人名称)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一致授权委托主办方负责投标工程的投标登记、资格审查、投标文件编制、合同谈判及相关文件的签署等工作。
投标主办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负责本工程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主要负责本工程的装修装饰工程。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主要负责本工程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
带 格式 的: 非突出显示带 格式 的: 非突出显示带 格式 的: 非突出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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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1 1
广东电白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2 2
广州金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 3
广州市裕建工程有限公司
4 4
广 州市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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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州 呼 吸 中 心 建 设 项 目 医 用 系 统工 程 施 工 专 业 承 包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单
位: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0 年 7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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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 3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 18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 26
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 38
(一)总则 ........................................................ 38
(二)招标文件 .................................................... 39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 40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 47
(五)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定 .................................. 48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 51
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 ....................................... 51
二、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 ..................................... 56
(一)总则 ................................................................................................................ 56
(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 ............................................................................ 58
可选办法六(适合综合评分法三,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 58
第三章
合同条款 ......................................................... 77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 78
第五章
技术条件(含技术需求文件)
...................................... 109
第六章
图纸及勘察资料 .................................................. 130
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 ...................................................... 131
第八章
最高投标限价 .................................................... 132
18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声明:
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使用 GZZB2018- -3 3 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表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对范本《投标须知通用条款》和《开标、评标和定标办法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的选择使用,均已在本表中注明,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中未被本投标须知前附表选择的部分无效。
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 定义 招标人(即发包人):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监理单位: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检测机构:
/
2 2.2 工程名称 广州呼吸中心建设项目医用系统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3 2.2 建设地点 广州市荔湾区大坦沙岛桥中路 4 2.2 建设规模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5 2.2 承包方式 本工程实行合同总价包干(暂列金额除外)。承包人按招标文件、招标图纸、技术需求文件及招标时发出的相关资料结合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工程特点等进行合同总价包干(暂列金额除外),包工、包材料(含辅材、软件、工具、备品备件)、包深化设计、包系统设备安装和管线敷设、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各系统测试和调试以及与相关系统的联合调试、包系统试运行、包验收(含医疗专项验收)、包移交、包系统维护、软件升级、技术培训和系统正式移交后的技术服务与支持、包专项(含医疗专项)验收配合、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医疗专项内容报批报建、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承包人应当购买的保险工程保险、包竣工图编制(须满足规划等各专项验收要求)、包竣工资料汇总、包服从项目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广州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施工总承包管理、包创优及配合广州呼吸中心项目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创优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和资料整理等。
各投标单位必须详细阅读本工程招标文件和其它有关文件,并充分研究招标图纸和了解技术需求文件内容、现场条件及风险等,完成上述所有工程内容。
6 2.2 质量目标 满足洁净、防辐射等医疗相关专业的技术要求及相关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且配合项目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取得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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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7 2.2 招标范围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8 2.2 工期要求 2020 年 9 月 1 日计划开工,施工总期:30323 日历天。
9 3.1 资金来源 市基本建设统筹资金。
10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项目负责人等级要求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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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12 13.1 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
13 15.1 投标有效期 18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
14 16.1 投标保证金 50 万元人民币,缴纳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投标人选择以下两种任一种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① 转账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其缴纳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 关于基本户保证金专用账户账号的通知及操作指引”,其他有关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交易中心:020-28866000-4。缴纳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本账户仅限于投标单位使用基本户转入,其余账户转入无效。)
②如 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但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采用银行投标保函的,有效期应长于或等于投标有效期,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银行投标保函有效期应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投标人提供的银行投标保函应为银行出具的无条件、见索即付、不可撤销的保函,保函出具银行赔付条件( 技术标格式十四中的第 1 1 点至第 3 3 点)不得更改,担保金额为 50 万元人民币,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人可参照“技术标格式十四:银行投标保函”格式提供。
15 5 踏勘现场 自行踏勘,投标人不进行踏勘的,视为已熟知现场条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16 8 投标答疑 疑问提交时间:
年
月
日
时前(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8 天前);
形式:投标人的疑问通过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提交。
具体要求:1、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技术需求文件、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带 格式 的: 非突出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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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建设工程”专区→进入“网上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输入密码(密码为:83492175)进入到提问区域→提出问题(提问一律不得署名)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
提问一律不得署名。
17 20.1 投标截止时间 2020 年
月
日
时(北京时间)。
18 20.1 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技术标和经济标同时开标)
1、开标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室。
注:投标文件解密问题。投标人只用执行一次解密,招标人执行解密次数根据招标文件开标次数确定。
2、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室。(建议安排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5 分钟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19 26 开标评标办法 选取办法六(适合综合评分法三,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第一阶段得分=技术得分×技术分权重(100%)
第二阶段得分(总分)=技术得分×技术分权重(40%)+经济得分×经济分权重(60%)
20 29.1 履约担保 方式一:中标单位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 10%。
21
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300974552.43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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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竞争费用 本项目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
元,暂列金额为
元,暂估价为
/ 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23
保修期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24
计算评标参考价的等分点值 (本条款不适用于本招标项目)
21
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25
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家数 ①通过技术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均进入第二阶段(适用于通过技术有效性审查家数在[3,7]中的)。
②将第一阶段得分由高至低排序,前 7 名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评审(适用于通过技术有效性审查家数大于 7 家的)。
若在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最后名次发生并列的,则并列的投标人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26
工程成本警戒价 工程成本警戒价为
270877097.19 元(最高投标限价的 90%)。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注:为充分体现招标人意愿及落实项目招标人负责制,警戒价由招标人决定。
27
第一阶段各分值的权重 技术分权重为 100% 28
评标委员会人数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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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分数 本项目不采用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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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投标人名次的排序方法(适用于办法一、办法二)
选取方法
方法一:将进入第二阶段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由低至高进行排序。报价相同的投标文件,以技术分较高的排前;
报价与技术得分均相同的投标文件,以综合诚信评价分数高的排前;
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方式,确定投标人的排序。
方法二:将进入第二阶段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按大于或小于等于工程成本警戒价的标准分为 2 组。首先,对于小于或等于工程成本警戒价的,评标委员会从序号 1 开始随机确定投标人的排序,若仅有 1 名投标报价小于等于工程成本警戒价的,该投标人为第 1 名;
其次,对于大于工程成本警戒价的投标报价由低至高进行排序,序号接上一组。
方法三:
(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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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31
经济分相同情况下的排序方法(适用于办法三、办法四)
(本条款不适用于本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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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投标人名次的排序方法(适用于办法五、办法六)
选取方法:方法二 方法二:评标委员会按照“总分=技术得分×技术分权重(40%)+经济得分×经济分权重(60%)的公式,计算各有效投标文件的总分,并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总得分相同的投标文件,以报价较低的排前;
总得分与报价均相同的投标文件,以技术得分较高的排前;
总得分、报价与技术得分均相同的投标文件,以诚信综合评价分数高的排前;
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投标人的排序。
33 13.4 、13.5.2 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详见招标文件及相关合同条款。
34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41 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建设单位和中标单位均不得委托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 2 年的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因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检测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检检工作。
35
投标报价 本工程实行合同总价包干(暂列金额除外)。投标报价为完成本工程招标文件、澄清文件、招标图纸、国家及行业规范、技术文件标准、技术需求文件等所包含的深化设计(含管线平衡深化设计)、人工费、材料费、机具费、管理费、利润、预算包干费、其它项目费、成品保护、检测与试验、配合服务(含与甲供材料设备配合)、总承包管理费、硬件设备的相关辅材及相关软件功能未尽事宜所产生的费用、各系统联合调试、系统维护、缺陷修复、环境保护、建筑垃圾处置费、措施费(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脚手架搭拆及摊销费、垂直运输费、临时道路费用、大型机械设备安拆费、为配合第三方检测所发生的费用、高层建筑增加费及其他措施费用等)、工程报建、验收、移交、结算、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以及其他所有完成工程所需的一切隐含及不可预见有关费用。税金按现行文件计取。除合同、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和政府针对本项目的文件规定可以调整外,无论施工条件、施工环境、气候等自然条件(不可抗力除外)、技术经济条件(如资源、劳力、交通条件等)、物价(人工、材料、机具等的市场价格)、政府部门颁发的各项调价文件、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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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策是否发生变化,在合同执行期内总价固定不变,不得调整。
本项目在实施阶段只有因业主单位、发包人的功能需求发生变化导致设计变更、工程签证所引起的工程变更[包括工程量的增减、主要技术参数的变化等(不含深化设计引起的主要设备技术参数及数量的变化)],则变更部分按发包人实际委托承包人完成的工作量进行结算。未实施内容则相应扣减费用。变更部分工程量、综合单价及主材价格确定方式按合同条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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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 ■不允许;
□允许 37
深化设计 承包人需根据相关的技术规范对医用系统工程按照招标图纸及技术需求文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深化设计,并确保符合相关医疗专业工程设计规范及施工规范,满足项目使用需求。承包人应具备相应的专业工程深化设计能力及深化设计业绩,如承包人不具备,则应经招标人同意依法委托给具有相应能力的医疗专业工程单位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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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材料设备 因本项目高标准、高要求的定位。本工程主要设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推荐表》所列)及发包人(业主单位)认为重要的设备材料的确定须按发包人关于乙供材料的看样定板程序执行,并由业主单位参与审核,确保质量档次、技术参数满足项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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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招标投标解密失败及突发情况的补救 1、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2、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投标人可制作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PDF 格式)刻入光盘(1份),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8 项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项目名称和招标人名称。递交的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提交的光盘。投标人也可不提交备用光盘。
3、补救方案 (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
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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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若遇不可抗力发生(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投标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
(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注: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得分即企业综合诚信评价 60 日诚信分,以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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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用 声明:本投标须知使用 GZZB2018- -3 3 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投标须知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网址:
http://www.gzcc.gov.cn/ )下载查阅。
条款号:
2.5
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5 2.5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41 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建设单位和中标单位均不得委托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 2 年的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因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检测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检检工作。
条款号:
8.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8.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中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通过
交易平台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形式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6 项。
现文:8.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中有疑问,可以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形式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6 项。
条款号:
8.2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8.2 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在
交易平台 “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
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
现文:8.2 招标答疑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 “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条款号:
9.2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9.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
交易平台“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
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以
交易平台上网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现文:9.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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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上网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条款号:
11.2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1.2 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2.1 技术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11.2.2 资格审查文件:
(1)投标人声明;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
(3)企业营业执照(取自库内上传件);
(4)企业资质证书(取自库内上传件);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自库内上传件);
(6)项目负责人(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7)专职安全员(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专职安全员)
(8)拟委托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书、资料(具体要求由招标人明确)
(9)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证书或二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或小型项目负责人相关证明(取自库内上传件);
(10)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