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kk秘书网>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 机关政务公开一次性告知管理制度

机关政务公开一次性告知管理制度

时间:2022-12-14 09:15:04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机关政务公开一次性告知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

机关政务公开一次性告知管理制度

  好学近乎智,知耻近乎勇,清廉近乎威,公平近乎明,勤勉近乎才,为民近乎忠。下面公文范文网小编为您推荐机关政务公开一次性告知管理制度。

  一、一次性告知制度是指当事人到局机关办理有关事务或咨询有关事项因手续、材料不完备需退回补办的或不完全具备条件暂不予受理的,股室责任人员(以下简称责任人)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补办的材料、手续和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责任人对当事人需办理的有关事务或咨询的有关事项负有一次性告知的责任。能办理的事项应及时办理;
条件不符或手续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相关的要求、条件和应提交的材料;
条件不完全具备的,要说明暂不予受理的理由等,并填写《一次性告知书》。

  三、责任人对当事人需办理有关事务应负有负责到底的责任。在当事人补齐手续或材料后,应予受理,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

  四、对当事人所办事项,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很明确的,或情况比较特殊的,责任人应当在详细了解的基础上,及时请示部门领导,共同研究确定应提交哪些材料,并告知当事人。

  五、责任人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十七、服务承诺制度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 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机关形象,向社会各阶层、基层单位及人民群众作出高质量的服务承诺,对违诺行为作出处理或处罚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结合我局实际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应佩带统一标志、着装整齐、举止文明,制止违法违章时,主动出示证件。

  二、接到群众举报后,及时出发赶赴现场。

  三、聘请行风监督员,对行风监督员的举报意见,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四、违法违章案件分片处理,经办人员必须做到依法办案、秉公办案,不徇私情,坚持说理在先,处罚在后,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处理违法违章事件谢绝一切说情。

  五、通知预约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前来处理时,经办人员必须绝对在岗在位。

  六、暂扣违章物品手续完整,违章案件处理完毕后,当场办理退还暂扣物品手续。

  七、接受群众询问的工作人员为首问、首接责任人。接待群众办理手续热情礼貌,做到微笑服务、高效服务。

  八、办理手续条件具备符合规定的30分钟内办备,做到方便群众,不推、不拖、不压,条件不具备或不予办理的当场说明,避免群众来回奔波误时误事。

  九、经办人员谢绝当事人的吃请、礼物和红包。执勤时谢绝当事人送水敬烟。

  十、执勤时不准饮酒或酒后执勤。

  十八、限时办结制度

  为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和行政效能建设,全面提高工作效率,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机关形象,同时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满意的服务,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限时办结制度是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管理(服务)相对人到本局办理相关事宜,在符合相关规定及手续、材料等齐备的前提下,经办人员和经办室、队应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限内,办结所办事项的制度。

  二、对限时办理的业务,经办人员应即时对管理(服务)相对人提交的材料和有关手续进行审核,在管理(服务)相对人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经办人员应及时予以办理。

  三、对管理(服务)相对人所办的事项,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时办理,如特殊情况确需延时办理的,经办人员应按有关职权规定报请领导审批,并告知当事人延时办理的理由。

  四、上级主管机关规定的有关时效性事务,经办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相应时效内完成。

  五、群众举报投诉件办理:服务窗口对群众的投诉举报,自接到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并答复投诉举报人;
对属职权管辖范围的投诉,在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
对上级转办或领导交办的任务,按要求时限办结,无明确时限要求的,尽快办结;
对群众提出要求即时解决的问题,应尽量做到在其请求的期限内办理。

  六、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案、议案和建议,经办人员应在要求的时限内办结并作出书面答复;
不能如期办结的,应说明理由。不应由本部门办理的,应当在交办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回交办单位。

  七、对上级转办或领导交办的信访、投诉件,应按通知规定时限办结,办结后应书面答复交办单位或领导,不能如期办结的,应向交办单位或领导书面报告并说明情况

  八、经办人员违反限时办结规定,经查实,依照《岗位责任追究制》予以处理。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或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推荐访问:政务公开 管理制度 告知 机关政务公开一次性告知管理制度 机关政务公开一次性告知管理制度 政务大厅一次性告知制度

版权所有:kk秘书网 2018-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kk秘书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kk秘书网 © All Rights Reserved.。备案号:闽ICP备1802878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