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综合服务楼工程承包合同书【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长沙含浦科教产业园 综合服务楼工程
承
包
合
同
书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建设工程经公开招投标,湖南省含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故该项目由湖南省含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湖南省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筑面积:
二、工程承 包价款
本工程按中标总承包价款为(大写):
(小写:
万元)。详见《综合服务楼工程量清单》。
三、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2007 年 12 月 27 日 2、竣工日期:2008 年 9 月 16 日 3、合同日期总日历天数为 240 天。
4、乙方延期开工或中途未达到施工进度,工程进度经整改后仍
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中止执行合同,责令乙方退场。
5、工期按日历天数计算,遇下列情况工期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甲方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而影响进场施工的;
2)凡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的;
3)不属承包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工程进度的;
4)在施工过程中如因停电、停水 8 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 3 天以上(每次连续 4 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的;
5)非乙方原因而签证不及时,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的;
6)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的。
四、工程质量
1、按照承包方投标文件承诺本工程必须达到国家验收规范优良或合格工程标准。
2、实行工程建设监理制,发包人全权委托监理单位对质量实行控制管理,行使质量否决权。
3、本工程以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技术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设计图纸、施工设计说明书、设备说明书、设计变更等技术文件作为质量检查和评定依据,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和设计要求时,承包人必须返工,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4、工程完工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本合同项目工程质量进行评定,整体工程验收应全部达到优良或合格工程标准;
如创优良工程,发包人将对承包人给予工程总造价 3%的奖励。
5、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发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按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书和监理工程师、发包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4)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
重大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单位签证后实施。
五、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征地拆迁工作。
2、在开工前,负责协调施工所需的电源接点。提供施工场地,基坑土方、废渣、废料卸场。
3、施工中如不符合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时,有权签发停工整改通知,如乙方拒绝停工整改继续施工或经多次停工整改仍达不到规范要求时,有权中止合同。
4、及时向乙方提供有关资料,包括勘察、设计文件及图纸,确定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等(在开工前 2 天向乙方施工的图纸两套)。
5、负责组织施工图纸的设计交底。
6、负责施工期间由甲方负责的协调工作。
六、乙方职责
1、乙方需派
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负责本项目施工管理,本工程不得转包或分包。
2、开工前和每月的前 2 天向甲方提供施工进度计划。
3、负责自身生产生活方面的临时设施,创造最佳施工环境。
4、承包本合同工程内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5、负责赔偿不按规范施工发生的直接损坏及不属施工范围内的建筑物的损失。
6、负责现场施工组织及管理工作,并服从甲方施工人员和监理的正确指挥。
7、由于自身原因引起的纠纷而影响施工,自负其责。
8、负责保护好已完成工程的半成品或成品,直到工程验收合格为止。
9、负责做好隐蔽记录、试验报告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10、本工程缺陷责任、质量保修期为五年,保质期内属于工程质量范围内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七、检查与验收
1、检查返工:乙方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如检查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返工,其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负。
2、验收:按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要求验收,达到优良或合格标
准要求。
八、工程变更与签证
1、对设计变更的控制 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包单位、承包单位均应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质量,不得擅自修改设计,若必须进行工程变更,应严格按照下列变更程序进行:即承包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发包单位共同审定变更方案以确保变更方案技术可靠、经济合理,由设计单位出具变更文件。
2)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文件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如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发包方负责。
2、工程量签证 1)所有隐蔽工程工程量的签证,24 小时内由施工单位通知签证各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实测实量,并进行草签,或各自做好摄像记录,每周对本周所有草签工程量进行正式签证。施工单位未通知各相关人员到现场实测实量或未按时进行正式签证的工程量应视为放弃该工程量的签证,如甲方在 24 小时内未到现场进行签证确认,则视同认可。每张工程量签证单上,除要有现场监理、工程现场负责人签字外,还要有主管领导及工程处负责人签字确认。
3)工程量清单上已列项目,实际施工有可能不发生则扣除,工程结算单价以甲方公布并经乙方确认的《工程量清单》中所列项目单位单价为准。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不
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完成的工程以设计文件及现场经济技术签证为准。投标项目单位单价在施工期内无论发生任何情况均不作调整。工程量清单中未涉及的工程项目,按上述工程预算定额及相关标准进行结算。
九、工程竣工结算
1、由于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变更或提供的工程量与实际有差异时,投标时已明确的分部分项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结算时原则上不再调整(量变价不变)。
2、设计变更引起新增项目或漏算项目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
1)类似综合单价的参照类似综合单价执行。
2)无类似综合单价的按照《清单》相应定额及规定进行结算。
3、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按湖南省建设厅湘建价[2008]2 号《关于工程主要材料价格调整的通知》精神及县财政审计中心的有关规定执行。
4、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除桩基础以外全部采用商品混凝土,工程结算时混凝土单价按 2006 年消耗量定额的有关规定进行结算。
5、人工工资按相应文件进行调整。
十、工程结算款支付
自中标之日起第一年支付工程总造价的 30%,第二年支付工程总造价的 30%,余款第三年全部付清。乙方凭税务发票结算。
十一、安全施工
施工期间,乙方应对现场所有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机械设备进行投保,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实行全封闭施工,杜绝事故发生,如发生人为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十二、其他
1、在施工期间,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其机械设备、车辆施工人员的闲置费用,按实际数量及当时当地行情,由甲方负责补偿。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附:《工程量清单汇总表》、《工程量清单》
甲方(发包人):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日期:2007 年 1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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