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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年度述法报告4篇

时间:2022-12-27 12:55:04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年度述法报告4篇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年度述法报告篇1

  主要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时应急措施的具体执行、信息沟通、信息报送与组织协调工作及处置应急指挥部日常事务。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2年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模板,希望大家喜欢。

  根据国家、省、市、区有关部门关于加强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全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业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全区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体育馆等公共文体场馆,文保单位、互联网上网服务、歌舞娱乐、游艺娱乐、营业性演出等文化活动场所,A级旅游景区、星级酒店、旅行社等经营单位及高危体育项目经营单位,公共文体场所举办大型演出活动、大型群众文化活动,以及经文广旅体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文旅体活动中安全生产的预防、预警、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等工作。

  二、应急组织及职责

  (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是在上述地区和活动中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包括:火灾、爆炸等事故及地震、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事故,引起影响社会安定和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能够及时应对、妥善处置,协助有关部门最大限度地控制、减轻事故造成的危害和影响的决策领导机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二)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组织、指挥、协调本行业各有关部门参与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按照国家、省、区有关突发事故信息发布工作指导方针,确定或与有关方面共同研究信息发布的内容、时间、方式等。加强与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政府及区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报告、通报有关情况和信息。研究解决突发事故中的问题。

  (三)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由局安全办承担。主要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时应急措施的具体执行、信息沟通、信息报送与组织协调工作及处置应急指挥部日常事务。(指挥部办公室电话:**)

  (四)局各相关股室队、局下属各单位、各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的工作职责

  1、局办公室负责处置局机关办公场所安全生产事故,并负责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和处置中的后勤服务工作。(局办公室电话:**,传真:**)

  2、市场管理与产业发展股负责研究处置本单位举办的促进文旅体消费活动中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处置营业性演出活动中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和发生在网吧、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戏游艺场所、星级酒店、民宿、旅行社、高危体育项目等经营场所的安全生产事故及指导处置发生在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中的安全生产或安全播出事故。综合协调旅游安全工作。(市场管理与产业发展股电话:**)

  3、文化艺术与公共服务股负责研究处置局下属各公共文化场馆和文化活动、本局组织或参与的文艺演出及社会群众文化活动中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文化艺术与公共服务股电话:**)

  4、文化遗产与资源开发股负责处置区博物馆、纪念馆及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等场所和大型展览活动中发生的突发事故及文物保护单位、考古发掘现场、馆藏文物、A级旅游景区等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文化遗产与资源开发股电话:**)

  5、群体训练股负责处置区体育会展中心、半岛公园游泳池及篮球场、足球场、网球场等公共体育设施及相关社会文化活动中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负责处置组织承办的竞技体育培训、竞赛活动重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群体训练股电话:**)

  6、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负责协助处置本行业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电话:**)

  7、局下属各单位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做好本单位消防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并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应急预案,及时处理好突发事故。

  8、各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协同当地镇(街道)安全办、公安、消防等部门,负责抓好辖区文广旅体经营单位、公共文化服务场所、经营性演出活动、文艺演出、文物保护单位等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并制定相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应急预案,及时处理好突发事故和报送有关情况。

  三、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

  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Ⅰ级),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Ⅱ级),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Ⅲ级),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涉险事故,是指涉险10人以上的事故,或者造成3人以上被困或者下落不明的事故,或者紧急疏散人员500人以上的事故,或者危及重要场所和设施安全的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

  (四)一般事故(Ⅳ级),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注:上述内容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四、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响应

  (一)信息报送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和处置制度〉的通知》(*府办〔2018〕18号)的有关要求及时报告相关事故信息。事故信息应在规定时间内采取书面传真、电话快报、手机信息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速报,在事故续报时则必须以书面形式报送。电话快报等方式上报事故信息后,应当在30分钟内补报书面报告,并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送规定时限和要求,简化事故信息报送审批程序。报告事故信息,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产能等基本情况: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2)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应急救援情况);

  (3)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4)已经采取的措施;

  (5)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2、采取速报形式,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3)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

  3、信息报送要求:

  (1)我区经营单位在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较大涉险事故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其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报告*市*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值班人员)。同时,报告事故发生地镇级(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2)*市*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在获知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后,须在2小时内上报*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值班人员),同时,报告区政府及区应急局。

  (3)当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或较大涉险事故时,*市*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应当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上报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值班人员),同时,报告区政府及区应急局。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宣布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前,各行业经营单位及本部门应当及时续报。较大涉险事故、一般事故、较大事故每日至少续报1次;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每日至少续报2次。

  (二)响应启动

  发生应由区级响应事故时,由区人民政府成立指挥部,明确指挥部组成人员,区人民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启动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部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按预案要求启动应急响应。

  我局在接到指挥部的调度指令后,应立即启动本部门应急响应程序,做好相应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区级力量和其它县(区)力量增援,及时向指挥部汇报情况,落实区指挥部的决策指示。

  出现一般事故时,由区人民政府启动四级响应。

  (三)响应程序

  我局牵头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分析判断事故是否达到四级应急响应条件。达到四级应急响应条件的,立即向区人民政府申请启动四级应急响应,将事故情况上报区人民政府有关领导并通报相关部门。

  区人民政府批准启动四级应急响应时,应协助区人民政府成立区指挥部。区指挥部各成员应立即到位,按应急职责展开应急救援工作:

  (1)根据现场救援工作需要和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的布局,协调调动相关的队伍、装备、物资,保障事故救援需要。

  组织有关专家指导现场救援工作,协助完善救援方案和防止事故引发次生灾害的方案,责成相关部门实施。

  (2)跟踪事故发展态势,及时调整应急处置方案。

  (3)其它应急救援工作。

  (4)针对事故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如环境污染),适时通知相关部门。

  (5)当事故灾难超出区应急救援能力或应急救援资源不能满足事故现场需要时,区指挥部应及时向市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报告,请求给予支援。

  (6)必要时,商请驻惠部队参与应急救援。

  (7)指导协调相关善后工作,启动事故调查处理程序。

  (8)符合应急救援结束条件时,终止应急救援响应程序。

  (四)响应结束

  当事故救援完毕,遇险人员全部得救,环境符合相关标准,可能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隐患消除后,现场指挥根据事故现场处置情况、专家组评估建议,及时将现场情况报告区人民政府指挥部总指挥,由总指挥根据专家、顾问组的建议宣布应急结束。

  (五)信息发布

  积极协助区人民政府指挥部及时发布相关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相关生产安全事故事态发展或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六)后期处置

  根据《*区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要求,积极配合区人民政府指挥部处置好善后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站位,强化联动。局各股室(队)及下属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站位,认清当前的紧急形势,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工作部署在抓好常态化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推动我区文旅体行业消费复苏。要加强与公安、交通、应急、消防、医疗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共同做好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文广旅体市场平稳有序。

  (二)强化督导检查。局各股室(队)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及早发现隐患,及早整改,并结合实际情况,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同时,要加强节日期间投诉处理,快速有力有效化解文广旅体行业矛盾纠纷。

  (三)强化值班值守。节假日期间,我局要全面落实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外出报备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应急响应及时有效。一旦发生突发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机制,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报告。要按照“上下贯通,务实高效”的要求,协调处理好假日期间发生的突发情况,应对重大舆情事件。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年度述法报告篇2

  农村文化阵地建设是群众文化的重要抓手,为使农村文化阵地建设落到实处,下面是呢子范文网小编为您推荐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局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2018年以来,在市党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12345”总体工作思路,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扎实推进文化体育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保护利用河池优秀民族文化资源,积极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大力繁荣文化体育市场,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并取得一定成效。现将我局2018年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8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严格要求,扎实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

  首先,2018年以来,局党组先后召开4期党组扩大会议、7次全局干部职工会议、5次警示教育课,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习近平到广西考察的讲话精神,要求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系统紧紧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抓好主流媒体的宣传教育,引领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学习教育,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尤其是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严于律己,坚决做到“四讲四有”,即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

  其次,组织党章党规学习,提升党性修养。先后召开4次党总支会议,机关党员、二层单位党支部书记等共160多人参加。围绕《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学深学透党章党规,真正做到了入脑入心,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守住为人处世的基准和底线,切实提升了党员党性修养。同时,常抓习近平系列讲话学习,观看系列历史题材纪录片等,坚定理想信念。

  (二)深化主题主线宣传,充分发挥广播电视主流媒体宣传喉舌作用

  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抓好日常宣传报道,突出中心工作,河池市广播电视台以《河池新闻》《河广新闻》《社会扫描》《博览桂西北》《金城江新闻》、“河池手机TV”为宣传平台,先后开设“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 庆祝自治区成立60周年”、“立下愚公移山志 打赢脱贫攻坚战”、“脱贫攻坚乡村行”、“脱贫攻坚——驻村第一书记”、“我奋斗 我幸福——脱贫故事”六个专栏,深层次、多视角地报道全市各级各部门在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以全市开展的“六大行动”中努力工作、干事创业、奋发有为的典型,以及各族干部群众积极投身脱贫攻坚的典型事例和贫困群众不等不靠、自力更生、立志脱贫的感人事迹,为全市决胜脱贫攻坚营造良好氛围。此外,还开设了“党建视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铁建设 全面建成小康”、“绿水青山 秀美河池”、“河池警事”、“农信在线”、“奋进大化 精彩瑶山”、“我奋斗我幸福——劳动者风采”专栏,全方位地报道河池各个方面取得的优异成绩。同时,做好市委、市人民政府开展的“六大行动”等重大会议、重大主题、重大政策的宣传报道工作,为迎接改革开放40周年和自治区成立60周年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三)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取得新进展

  1.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第一, 2017年度全市124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项目已全部完工,并通过自治区文化厅第三方核验组验收。第二,2018年自治区下达我市村级公共服务中心项目建设任务共计104个,项目预计总投资2600万元,其中贫困村项目为38个,占全年项目的36.5%,截止2018年9月30日,全市 124个项目前期的选址工作已全部开展,作为项目主体的综合楼已开工86个,其中基础施工32个,主体建设29个,内外装修18个,竣工7个,开工率为82.69%,预计11月底可全部开工。

  2.农村公益性电影放映工程。今年自治区下达我市农村公益性电影放映任务为17964场次,截止9月29日,全市完成农村公益性电影放映15167场次,完成全年放映任务的84.43%,累计观众达100万人次,预计年底可完成全年放映任务。

  3.广播电视乡镇无线发射台站建设。自治区下达我市2017年乡镇无线发射台站建设任务为9个,截止9月30日,9个项目点已经全面进入机房土建施工阶段,其中8个项目主体机房已封顶,目前正在进行内外装修,之后将进入设备安装试播阶段,预计年底可完成全年建设任务。

  4.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自治区下达我市2018年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建设任务为31908户,5月10日中标厂家配送设备到货后,我局立即组织各县(区)开展设备录入、发放、安装工作。截止9月30日,全市直播卫星户户通设备已录入31908户,发放31908户,安装开通31900户,完成率为97.16%。

  5.农家书屋出版物更新工作。 2018年年初,根据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开展全市已建成农家书屋村点核查工作,积极申报2018年度更新点项目名单。自治区下达我市2018年农家书屋出版物更新任务为1233个,目前已要求各县(区)开展前期书桌椅、书柜配备等前期工作,待自治区统一配送图书后,即可组织人员进行配送、分类、上架工作。预计年底可按要求完成更新任务。

  6.三馆一站一场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全市三馆一站一场(图书馆、体育馆、纪念馆、文化站、体育场)免费开放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本地各项节庆活动,开展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的惠民文体活动。

  8.体育设施建设。2018年我市获得上级乡村振兴扶持综合体育馆2个、体育休闲公园2个、民族传统体育基地3个、多功能运动场3个、健身步道3项、县级体校2个,各项目均在有序推进;获得自治区体育局支持的为民办实事村屯篮球场项目39个已经完工,并通过自治区体育局第三方核验组验收;获得自治区体育局支持的2018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项目121个,正有序安装中;获得自治区体育局支持的全民健身工程体育健身器材移动式气排(羽排)网柱40个、乒乓球台103个,已经全部安装到点;环江县全民健身中心、体育馆和罗城县体育场、东兰县体育中心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四)加强保护河池优秀文化传统,继续推进民族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1.推进铜鼓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安排,我局组织起草负责起草《河池市民间传世铜鼓保护条例》。4月10日至11日组织召开全市2018年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暨铜鼓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推进会,部署2018年非遗工作和铜鼓文化生态保护区实验区建设工作。6月份,下拨保护区建设专项补助经费820万元,确保铜鼓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有序推进,新建设非遗保护传承基地、传习所、示范户12个。

  2.扎实开展文物宣传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传播活动。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根据《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规定:每年6月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宣传活动月”。6月5日,在城西广场举行河池市首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市政府副市长黄云宏同志出席并作重要讲话,在启动仪式上举行民族文化展演,制作非遗图片展,为社会营造保护非遗的良好氛围,让市民领略到河池“非遗”的独特魅力。6月9日,组织全市开展2018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活动,各县(区)通过非遗展演活动、制作宣传板报、非遗进校园等形式开展非遗宣传展示活动,参与观众人数达9万余人次。

  3.积极申报推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一是认真开展第七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在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经请示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巴马瑶族“弩”制作技艺》、《巴马蛇王酒酿泡技艺》、《银饰制作技艺》、《莲花调》、《古道腔》、《凤山壮族补粮》、《怀远八宝饭制作技艺》、《壮族做社》、《大旺陶鼓鼓点》、《壮族鸭杂把制作技艺》等27个项目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价值,各项申报材料完备,符合申报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条件,推荐《巴马瑶族“弩”制作技艺》等27个项目申报第七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目前自治区评审中。二是扎实推荐组织全市推荐申报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工作。

  4.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推进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宜州会仙山摩崖石刻、环江凤腾山古墓群和金城江红军标语楼的综合环境整治,抓好文物安全检查和博物馆免费开放,组织开展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

  (五)高质举办文化体育赛事活动,城乡群众性文体活动丰富多彩

  一是成功承办河池市2018年迎新春文艺晚会、2018年庆祝“六一”儿童节文艺晚会、壮族三月三·河池嘉年华”综合性民族文化系列群众文艺演出、第十九届河池铜鼓山歌艺术节。二是组织全市基层群众优秀节目参加自治区成立60周年暨第六届全区基层群众文艺会演。经过选拔13个优秀节目参加庆祝自治区成立60周年暨第六届全区基层群众文艺会演,最终获二等奖1个、三等奖3个、优秀奖9个。组织参加2018年第十二届广西少年儿童艺术比赛,最终斩获金奖2名、银奖4名、铜奖1名、优秀奖3名,单位荣获优秀组织奖。三是积极开展全民健身体育活动。相继组织顺利开展“迎新春”系列活动及2018“营动中国”广西河池站夏令营、河池市第六届运动会、2018年拔群杯篮球赛河池赛区比赛、河池市金城江城区第三届校园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第五届农民篮球比赛、第33届滇黔桂三省十州市老年人体育协作赛、第三届环红水河山地自行车比赛、2018年全国重阳登高健身大会广西分会场活动及体育节全民健身系列活动等多项体育活动,协助行业和协会举办体育赛事。截止9月底,全市开展各级群众体育赛事活动达400多场,参与群众累计达15万多人次,极大丰富了人民的文化生活,推动了全民健身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促进了全民健身活动常态化。

  (六)积极申报,文化体育产业稳中推进

  1.完成2018年度自治区本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文化厅的工作安排,组织辖内企业申报2018年度自治区本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择优推荐10家企业申报,其中广西丹泉酒业有限公司丹泉酒文化博览馆及工艺体验中心建设项目获得80万元的贷款贴息补助。

  2. 加强管理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组织企业申报自治区第八批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广西巴马仁寿源旅游养生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仁寿源文化旅游项目入选,全市的自治区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增至8家。同时对辖区内现有的自治区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经营生产情况进行自查,确保示范基地能发挥行业引领表率作用。

  3. 完成申报2018年自治区特色文化产业发展重点项目。组织企业申报2018年自治区特色文化产业发展重点项目,广西环江毛南民族韦氏铜鼓传承文化工艺铸造加工厂入选,列为今后自治区的重点扶持企业之一,全市列为自治区特色文化产业发展重点项目增至11家。

  (七)竞技体育工作扎实推进,成绩显著

  1.积极组织,年度锦标赛再获佳绩。组织我市运动员参加2018年度广西青少年单项锦标赛,在田径、跳水、柔道、拳击、摔跤、乒乓球、羽毛球、男子篮球、女子篮球、武术、射箭、武术、散打等共13个项目比赛中,我市获得金牌9枚,银牌13枚,铜牌20枚。

  2.直通全国赛事,输送人才再创佳绩。我市输送运动员韦腾参加全国举重青年U17、18组锦标赛,荣获3枚金牌。输送运动员刁世金参加2018年全国男子举重锦标赛获得56公斤级抓举第七名,挺举第三名,总成绩第五名,同时参加2018年全国男子举重冠军赛获得55公斤级抓举第七名,挺举第三名,总成绩第四名的成绩。今年8月至9月,我局负责河池市残疾人运动队组队和训练工作,并带队参加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九届残疾人运动会,在田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飞镖等项目上,共获得金牌31枚、银牌27枚、铜牌14枚。

  (八)强化狠抓行政审批工作,提高行政服务质量

  一是积极开展全市2018年度电影发行、放映许可证年检、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证换证工作,按期完成2018年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上报工作、文化文物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及日常审批管理相关工作,推动行业健康、有序、提质发展。二是着力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35项,实现率为76%,力争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零上门”。做好行政审批和企业登记信息“双告知”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共接收企业登记推送信息0条,认领0条,退回0条。三是推进““文网卫士”技术监管软件安装管理,目前已完成安装11个县,有效覆盖全市317家网吧,为网吧行业信息化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九)有序推进,文化市场依法监督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今年,全市先后开展文化市场跨部门联合专项整治行动和 “扫黄打非”等专项整治行动19次。河池市文化市场日常监管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2345人次,日常文化市场巡查经营单位4231家次,接处文化市场举报信息44件,向违法违规经营单位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6家次,立案调查、行政处罚案件87件(其中:涉及网吧案件44起;涉及歌舞文化娱乐场所案件7起;涉及出版经营单位案件28起;涉及印刷企业案件4起;涉及互联网文化单位案件1起;涉及广电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案件3起),责令停业整顿8家,吊销许可证2家,取缔10家次,行政罚款总额177068元,查缴非法出版物7781余册、非法盗版音像制品3600余张。我局派出12个工作组72人次对11个县(区)文化市场日常监管情况进行暗访、明查等分类督导,开展政策法规宣传活动47场次,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5000多份(册),制作宣传板报45块。44篇文化执法工作信息分别被中国文化市场网、国家版权局、广西文化厅官方网站、河池政府法制网、平安河池网等采用。

  (十)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出版物。

  2018年以来,开展两次专项整治活动,先后出动各类执法人员613人次,检查出版物经营单位286家次,取缔违法经营流动摊点26个,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4500余份,对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进行集中销毁净化社会文化市场环境。加大案件的查办力度,全市共查处各类“扫黄打非”案件43起,办结全国“扫黄打非”挂牌督办刑事案件1起,网络版权类案件1起,在案件查办质量上取得突破。 特别是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版权局)预警影视作品网络侵权案——“爱丫丫影视”网站刊载影视作品网络侵权案,在各方人员共同努力下,仅用时两个月便高效顺利办结,成为广西2018年首起成功查处的网络版权执法案件。加大“扫黄打非”的宣传力度,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318文化市场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重点时间节点开展宣传活动30余次,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宣传121次,制作宣传板报21块,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覆盖人群逾13万人。

  (十一)严格防范,文化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到位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自治区及市委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着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强化安全生产技术保障,严厉打击惩治文化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提升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努力提高文化市场经营企业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工作亮点

  (一)开展各项文化体育活动再创佳绩

  2018年6月,我局荣获文化和旅游部授予“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是广西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积极申请并获得2018年“营动中国”夏令营活动和2018年全国重阳登高健身大会广西分会场活动的承办权;《广西优秀记录片》、《远方的家书》2部专题作品荣获广西广播电视二等奖;河池输送的运动员韦腾3月参加全国举重青年U17、18组锦标赛获得3枚金牌,运动员刁世金参加2018年全国男子举重锦标赛获得56公斤级抓举第七名,挺举第三名,总成绩第五名,同时参加2018年全国男子举重冠军赛获得55公斤级抓举第七名,挺举第三名,总成绩第四名的成绩;组织13个节目参加自治区成立60周年暨第六届全区基层群众文艺会演,获得二等奖1个、三等奖3个、优秀奖9个。

  (二)加大重大案件查处力度,查处有突破

  办结全国“扫黄打非”挂牌督办刑事案件1起,成功查办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版权局)预警影视作品网络侵权案——“爱丫丫影视”网站刊载影视作品网络侵权案,该案件在各方人员共同努力下,仅用时两个月便顺利办结,成为广西2018年首起成功查处的网络版权执法案件,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和表扬。

  (三)整合新闻媒体资源,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融合发展

  市广播电视台精心打造的广西第一家手机融媒平台——河池手机TV,运行两年多来得到长足发展,实现了传统广播电视与新媒体的互联互通,形成了具有竞争力的新型主流媒体。今年以来河池手机TV平台共发布新闻2200多条,点击量达1700多万,全年有望冲击2000万,已成为河池最重要影响力最大的新闻客户端。依托该平台还开展了“中国新歌声”城市海选、3.15晚会等活动,开展了20余场网络直播,增加了用户参与度和粘性,提高了手机TV点击量和影响力;持续第一时间发布信息,以最快时间发布河池人事变动、突发事件、社会民生等信息,广受社会好评。

  河池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局

  2018年10月12日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年度述法报告篇3

  2020年6月是第十八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文化旅游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及安全监管工作,按照县安委会有关工作要求,新乡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结合全县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积极认真开展了2020年“旅游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

  我局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局长夏宏伟同志亲自安排部署,分管副局长刘鸿新具体负责,做好活动相关准备工作。结合全县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活动方案,扎实开展了系列活动。

  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宣讲

  一是开展政策法规宣讲活动。深入县内文化旅游企业进行对口宣讲,积极传达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广泛宣传文化旅游行业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引导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生产红线。二是6月5日,全县文旅系统举行2020年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暨安全生产和业务培训会。会前,文旅系统负责人实地检查了解先进典型龙泉印务生产车间的消防、粉尘防控、电气安全以及遵守印刷五项制度等情况。会后,各企业迅速行动,认真自查整改,力争做到认认真真抓安全,严格守法做业务。三是要求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学习借鉴安全生产成效突出的优秀标杆企业在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构建双重预防机制、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等方面积累的经验做法,对标看齐,示范带动,不断提高旅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二、集中开展安全宣传咨询

  针对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特点和群众实际需求,于6月19日在县京华园十字参加全县集中组织的“旅游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通过提供现场咨询、解答群众疑问、发放宣传彩页等形式,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科普常识、安全专业知识、应急处置常识等,引导公众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转化为强烈的自觉意识和自觉行动,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着力加强企业安全培训教育

  一是督促企业加强对一线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力度,全面提升基层业人员安全知识水平。二是要求各企业观看行业相关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引导企业和从业人员吸取事故教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推动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三是督促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要求各文化旅游企业完善优化应急预案,并开展好演练活动,提升企业安全防范意识,提高科学施救能力,筑牢旅游安全生命防线。

  四、开展安全隐患专项行动

  按照县安委会统一安排部署,继续对全县范围内人员密集场所(包括A级景区、星级饭店、文保单位、网吧、KTV等场所)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共组织8个检查组,出动排查隐患人员205人/次,排查企业数量371家/次,排查出一般安全隐患58项,整改完成58项,整改率100%。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继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和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二是继续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安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 强化安全生产防范措施。三是全面完善各类应急救援预案,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总之,安全工作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我们要从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狠抓事故源头管理,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建立健全安全长效机制,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势良好稳定发展。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年度述法报告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安委会分别印发的《关于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宣教活动的通知》(响政安办传〔2020〕79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宣教工作,我局结合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责任分工明确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月”工作的领导,我局认真传达并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 ,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月工作协调指挥。同时,研究部署“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层层落实责任,保证“安全生产月”工作顺利开展。

  二、开展宣传活动,营造工作氛围

  充分发挥文化宣传主阵地作用,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主题明确、内容丰富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6月15日上午,在县城滨江东路首设置宣传咨询服务台,制作了有关安全知识内容的宣传展板,还印制发放宣传单500余份,接受过往群众的有关咨询。

  二是我局还结合送戏下乡开展了安全生产宣传“五进”行动,组织县淮海剧团精心编排了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有关安全的文艺作品,通过在全县机关、社区、公共场所、学校、企业内开展50多场安全生产巡回演出将消防安全知识通过寓教于乐的方式传递给全县机关干部职工和基层群众,此次演出紧扣“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的主题,节目形式多样,有小品、唱歌、快板、诗朗诵等等,给群众带来了一场精彩的视觉盛宴。6月29日下午我局执法部门会同县淮海剧团在响水镇上兴村开展安全生产集中咨询活动,通过向观众们发放了安全知识宣传单页的方式积极向基层群众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全县27个重点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相关知识。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宣传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向广大群众普及了安全生产知识,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以推进安全生产文化建设,进一步提高企业、居民安全生产素质和安全意识,共建和谐响水。

  三是开展日常业务检查的同时向各经营场所发放消防安全知识传单。利用网吧、歌舞娱乐场所、旅行社等场所户外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要求歌舞娱乐场所在场所及各包间内播放消防安全宣传影片,增长广大消费者消防安全知识。

  三、严格安全隐患排查,落实整改措施

  一是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图书馆、文化馆、东方剧场、人民影剧院、电影管理站等县直文化单位严格按照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将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情况及时上报。

  二是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生产大检查。将网吧、歌舞厅、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和火灾隐患整治作为大检查工作重点,重点检查场所安全疏散问题,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消防设施配置和检修维护、消防安全制度制定和落实等。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开展文旅市场经营场所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教活动,督促相关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造浓文旅市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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