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活动总结4篇
〈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活动总结篇1
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信访工作条例》是信访工作历史上的第一部党内法规,是指导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我们要坚定不移抓好贯彻落实,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提升信访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制度化水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要牢牢把握新时代信访工作基本遵循。《条例》对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遵循的原则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要深刻理解把握,主动自觉抓好实践运用。具体工作中,要切实做到“三个贯穿始终”。要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信访工作始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决扛起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要坚持把人民立场贯穿信访工作始终,牢固树立“人民信访为人民”的理念,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切实维护群众权益,千方百计为民排忧解难,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坚持把法治理念贯穿信访工作始终,依法按政策开展信访工作、解决信访问题,全面规范信访秩序,推动信访工作在法治框架内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二要全力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条例》对加强和规范新时代信访工作各项任务进行了系统部署,我们要深学细悟、贯彻到位。具体工作中,重点要在“建机制、化积案、提质量、抓预防”上系统发力,全力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建机制”就是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全面优化信访受理、交办转送、调处化解、问题销号、回访问效等程序,实现依法按政策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更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积案”就是要扎实推进“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和“化积案、治重访、促稳定”等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好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等工作,推动信访积案动态清零。“提质量”就是要把人民群众满意与否作为信访工作的重要标尺,对各类信访案件严格审核把关、认真回访问效,确保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抓预防”就是要加强对风险隐患的分析研判,强化源头预防和前端处置,努力把可能引发信访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产生。
三要压紧压实新时代信访工作政治责任。《条例》对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责任体系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对照执行、认真落实。具体工作中,重点在构建责任体系、推动责任落实、强化责任考核、从严责任追究四个方面狠下功夫。围绕构建责任体系,健全完善党领导信访工作的体制机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进一步厘清职责、压实责任,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围绕推动责任落实,把信访工作作为督查工作重点,定期对各地各部门开展督促检查,深入查找问题,及时反馈意见,全力推进整改,进一步拉紧责任链条、拧紧责任螺丝,更好推动工作落实。围绕强化责任考核,认真做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信访工作考核,科学设定考核指标、着力优化考核方式、不断强化结果运用,切实发挥考核导向作用,确保信访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围绕从严责任追究,强化纪律的刚性约束,对在信访工作中推诿、敷衍、拖延、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部门及人员,由组织部门、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从严追究相应责任,以钢规铁纪为信访工作高质量开展保驾护航。
〈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活动总结篇2
5月1日起,国家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开始施行。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规范信访秩序,推动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学习新《信访条例》提高了自身的法律素养,对今后的日常工作也极具有指导意义。
与旧条例相比,新信访条例有90%的内容做了修订,新精神、新规定非常多。在我看来,新《信访条例》最大的变化,就是突出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将其确定为信访工作的重要原则。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是一个宪法原则,特别是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从十年前旧《信访条例》中的普通条款提升至总则位置。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条例规定,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或者有关情况透露、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新条例还为信访人增加了四项新权利:可以要求行政机关公开相关的信息;可以查询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对信访内容是否受理,必须给予书面回答;信访人对行政机关的处理意见不服,可请求其上一级行政机关进行“复查”,并可以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
另外,在新《信访条例》总则中,实行多年的“分级负责,归口办理”信访工作原则,被修改为“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被引申为“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与此同时,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一系列职责被强化,我注意到,有三个“应当”条目尤为醒目:应当畅通信访渠道;应当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应当建立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通过联席会议、建立排查调处机制、建立信访督查工作制度等方式,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
当然,新版《信访条例》并没有无节制地扩张信访主体的诉求权利,而是在强化中又有规范。新条例针对当前在信访秩序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堵塞、阻断交通,携带危险物品或者管制器具等六类行为作了禁止性规定,并与刑法等法律作了衔接,规定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显然,在一个法治社会,任何权利行使和保护都不能偏离法律航线和理性尺度。
〈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活动总结篇3
呼伦贝尔地处祖国北疆,经济主体多元共融、社会治理结构多样、深化改革任务艰巨,做好信访工作始终是全市化解风险、维护稳定、服务民生、推动发展的重要抓手和底线任务。面对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主动适应新常态、创新谋划新举措、有效应对新挑战,扎实抓好《信访工作条例》学习贯彻落实,着力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现代化呼伦贝尔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强化政治引领,高站位把握《条例》重要意义。《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总结了党长期以来领导和开展信访工作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成果,进一步明确了发展方向、理顺了体制机制、优化了资源配置,是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领导的重要制度安排,是保持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有力制度保障,对于提高党领导信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对于推动信访工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对于提高信访工作能力水平具有重要实践价值。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始终牢记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自觉站在为党守江山守人心、夯基础固根基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信访工作,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抓好《条例》贯彻落实,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确保信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聚力理念更新,高水平推进《条例》组织实施。以《条例》为根本遵循,准确把握规律特点,扎实推动补短板、强弱项、夯基础、解难题,全面提升新时代信访工作能力水平。一是以系统理念确保部署落实广度。信访工作涉及各个领域、多个层面,要强化全局系统思维,从多角度多维度统筹谋划部署、合力推动落实,充分发挥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检等各方力量,有效整合各级各部门和律师、社工等各类资源,用足用好联席会议、多点触发、协同联动、信息共享等制度,推动形成纵横联系、上下贯通、左右协调、运转高效的信访工作机制。二是以民本理念提升服务群众温度。信访反映民生、民生关乎民心、民心连着党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推动关口前移、力量下沉、触角延伸,引领带动各级领导干部信访接待下基层、调查研究下基层、政策宣传下基层,有效防治干群沟通不畅、表达渠道受阻等问题,切实把信访工作做到群众的家门口、庭院里、心坎上,确保民情民意民智顺畅上达。三是以创新理念保证源头治理精度。坚持源头预防、前端化解,结合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创建,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总结推广非诉纠纷调处中心典型经验和领导包案、现场办公、数字信访、网上信访、集中攻坚等有效做法,健全完善依法有序表达诉求、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机制,确保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初始,打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呼伦贝尔模式”。四是坚持法治理念维护权益保障法度。坚持依法解决问题、规范信访秩序,在善用法治方式上发力,在法律框架下分清是非、明确权利、界定义务,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调解、疏导等办法,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同时,以宣传解读《条例》为抓手,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切实以“法理情并用”推动“事心双解决”。
加强组织领导,高质量推动《条例》落地见效。紧紧围绕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这条主线,在领导机制、工作作风、干部队伍、责任落实方面精准发力,推动《条例》在呼伦贝尔落地生根,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一是构建信访工作新格局。党的领导是做好信访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要充分发挥市委统筹调度作用,严格落实各级党委领导责任,支持和督促下级党组织做好信访工作,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大信访工作格局,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总体要求和市委具体安排落地落细落到位。二是促进信访工作高效率。以“转观念、强作风、优环境、重落实、树形象”学习实践活动为抓手,推动全市信访系统树牢拉高标杆、跳起摘桃的创优意识和干字当头、只争朝夕的紧迫意识,进一步更新观念、转变作风、优化流程、提高效能,引领带动各级信访干部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激发加快发展正能量,切实以务实作风和勤政形象赢得人民群众信任。三是强化信访工作硬支撑。坚持大抓基层、强基固本的鲜明导向,培树践行宗旨、真情为民的信访文化,加强教育培训、拓宽培养渠道、提高业务能力,积极鼓励更多善于与群众打交道、能做好群众工作的优秀年轻干部到信访岗位锻炼,着力建设一支对党忠诚可靠、恪守为民之责、善做群众工作的高素质队伍,为做好信访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四是确保信访工作见实效。围绕“事要解决”的目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健全完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监督体系,将信访工作纳入组织监督、纪检监察和常态化大督查范畴,倒逼信访工作责任有力落实,以实际行动、突出成效助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活动总结篇4
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信访工作条例》,是信访工作历史上第一部党内法规,是指导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不折不扣落实好《信访工作条例》各项要求,切实把这件“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做细做实,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第一,始终坚持信访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信访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和重要论述,系统回答了信访工作是什么、信访形势怎么看、信访工作怎么干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做好新时代人民信访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一定要从政治的、战略的、全局的高度,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强化群众工作意识,牢固树立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以系统解决问题为衡量标准,不断增强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第二,努力把信访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我们要始终坚持把群众路线和群众工作方法贯穿信访工作全过程,全力做好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工作,密切同群众的联系,增强群众对党的信任。要多跟群众沟通。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要充分尊重民意、多和群众商量,经常设身处地、换位思考,深入了解群众想什么、盼什么、要求什么、反对什么,群策群力、集思广益做好工作;特别是注重加强宣传引导,通过与群众当面推心置腹沟通,讲透政策措施,讲明工作出处,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的理解和认同。要多与群众见面。变“上访”为“下访”,经常深入老百姓家中,拉家常、问实情、交真心,以“面对面”换取“心连心”;同时严格落实值班接访制度,盟级领导干部每月至少1次、旗县市领导干部每月至少2次到信访大厅接待信访群众,耐心倾听群众诉求,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让群众说得上话、泄得了气、息得了怨,有效推动案结事了、事心双解。要多为群众解难题。全面梳理民生政策落实情况,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推行“一线工作法”,到群众中去,倾听群众呼声,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关心的就业、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养老、食品安全、社会治安等急难愁盼问题,一件一件抓落实,努力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
第三,立足源头治理解决信访问题。信访工作的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解决群众信访问题的关键也在基层。我们要聚焦夯实基层基础,以创建信访工作示范县和示范乡镇为引领,着力提高源头治理信访问题的能力水平。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坚持排查与化解相结合,全面落实四级隐患排查化解机制和重大不稳定问题清单制度,健全完善各类风险隐患应对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和化解时限,做到心中有数、手上有招。做好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发生。充分发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和城乡“网格化”管理作用,落实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体系,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基层。着力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坚持大抓基层、大抓基础,严格执行镇村两级初信初访首问负责制,做到事事明责、人人有责、易于问责,推动信访问题首先在基层解决。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信访案件办理质效,加快推动“一网管全盟”平台建设运行,抓好网络信访“三个一”建设(健全一个全覆盖的网上信访工作平台、创建一个网上群众之家、设立一个人民满意的网上信访代理窗口),推动更多信访事项实现“网上办”“掌上办”,让群众少跑路,确保信访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依法依规解决信访问题。严格落实诉访分离制度和“三到位一处理”要求,依法依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依法处理信访和群体性事件中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第四,全面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党的领导是做好信访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和根本保证。要切实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压实信访责任制,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要求,把责任内容落实到岗、明确到人、具体到事,构建责任明晰、履职尽责的责任体系。要把贯彻落实《条例》、开展信访工作情况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述职述责内容,做到信访工作和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考核。要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狠抓能力和作风建设,落实关爱激励保障措施,打造一支对党忠诚可靠、恪守为民之责、善做群众工作的高素质专业化信访工作队伍,为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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