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工作条例》体会13篇
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工作条例》体会篇1
《信访工作条例》总结了我们党长期以来领导和开展信访工作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成果,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理顺信访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新时代信访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为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贯彻落实好《条例》,必须要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最高原则,坚持人民至上这一根本要求,聚焦责任落实这一关键环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这一基本方法,抓住源头治理这一治本之策,把《条例》明确的各项任务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重点要从以下3个方面着手:
要在“为民服务”上聚焦用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信访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要通过信访渠道摸清群众愿望和诉求,找到工作差距和不足,举一反三,加以改进,更好为群众服务。”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自觉从政治和全局高度谋划推进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深刻认识到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必须坚决扛起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确保信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信访工作全过程、体现到每一个信访案件办理中,听民意、解民怨、纾民困、暖民心,始终带着责任和感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把信访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不断夯实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要在“事要解决”上聚焦用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风险研判,加强源头治理,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小问题拖成大问题,避免一般性问题演变成信访突出问题。”处理信访问题,贵在及时,难在就地。及时,问题就不会积累;就地,矛盾就不会上行。要立足“事要解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方联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信访问题化解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三到位一处理”要求,控增量、减存量、防变量,稳妥有序推动问题解决。要坚持在法律框架下分清是非、明确权利、界定义务,提升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牢固树立“维权不能违法”的观念,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要善于运用系统观念,常态化开展信访工作形势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准确把握信访矛盾风险转化联动规律,切实提升信访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针对性,推动群众合理诉求依法及时就地解决。
要在“落实责任”上聚焦用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担当,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调解、疏导等办法,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对于基层来讲,落实好信访工作责任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关键环节,是确保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落地落实的重要保障。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压紧压实各地各部门信访工作主体责任,切实提升化解矛盾、服务群众的综合效能。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约访制度,严格落实“五包”责任和“三必须”要求,主动进村入户,深入细致了解案件情况,多措并举推动案结事了。要严格落实首接首办责任制,加强对信访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着力建设一支对党忠诚可靠、恪守为民之责、善做群众工作的高素质信访工作队伍,用心用情用力书写新时代信访工作满意答卷,积极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工作条例》体会篇2
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工作条例》体会篇3
一要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最高原则,坚持人民至上这一根本要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贯彻实施《条例》为统领,牢记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职责使命,坚持人民至上,主动担当作为。
二要聚焦责任落实这一关键环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这一基本方法,强化问题导向,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推动解决工作中的困难,不断提升信访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三要抓住源头治理这一治本之策,把《条例》明确的各项任务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以检察履职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工作条例》体会篇4
通过这次学习,了解到各级机关、单位对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应当及时报告本级党委和政府,通报相关主管部门和本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不良影响的产生、扩大。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接到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应当向上一级信访部门报告,同时报告国家信访局。作为一名党员,要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记于心,努力成为一名合格的党员。
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工作条例》体会篇5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信访工作条例》深入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刻总结了我们党长期以来领导和开展信访工作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成果,彰显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新时代信访制度改革的标志性成果,是全面规范信访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是以科学理论指导新时代信访工作的顶层设计,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实现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对于坚持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理顺信访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信访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
深入贯彻落实好《信访工作条例》,必须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精准理解把握蕴含其中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切实做到以下四点。
时刻牢记政治属性。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各级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做好信访工作是对各级领导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最直接的检验。贯彻落实好《信访工作条例》,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必须把旗帜鲜明讲政治放在第一位,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信访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始终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自觉站在为党守江山守人心、夯基础固根基的政治高度,站在守卫边疆安全、拱卫首都安全的政治高度认识和看待信访工作,切实担起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推动信访工作各项部署落地落实、见行见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信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人民是党执政兴国的最大底气。信访工作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信访工作的价值追求,也是信访工作人民性的鲜明体现。在开展信访工作中,接待每一位群众、处理每一封来信、化解每一宗案件,都能从中见立场、见党性。贯彻落实好《信访工作条例》,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必须切实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于信访工作全过程、体现到每一个信访案件办理中,把解决信访问题的过程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的过程,认真落实好领导接访、信访包案等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把来访群众当家人,把群众来信当家书,把群众诉求当家事,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带着责任和感情千方百计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力化解疑难复杂信访积案,真正把“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切实增强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厚植党长期执政的群众基础。
依法解决信访诉求。法治是信访工作的基石,是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路径。坚持依法按政策解决问题,是解决信访问题的基本方法,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信访工作中的具体运用。贯彻落实好《信访工作条例》,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必须更加自觉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自觉用法治思维厘清职责边界、明晰权责清单,在法律框架下分清是非、明确权利、界定义务,用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用法治意识引导群众表达诉求,逐步把信访工作引入法治化轨道,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信访事项办理过程中感到权益受到公平对待、利益得到有效维护。
落细落实工作责任。落实信访工作责任,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关键环节,是确保信访工作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的重要保障。《信访工作条例》明确健全党领导信访工作的体制机制,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进一步压实了党委、政府、联席会议、信访部门以及各方力量的职责任务,形成了信访工作整体合力。贯彻落实好《信访工作条例》,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必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基本原则,推动信访工作责任制落实,把工作细分到末端、责任落实到个人,以信访责任压实推动信访工作落实。必须严格落实“三到位一处理”要求,发挥上联下达、横纵相连的作用,善于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打好教育、调解、疏导等“组合拳”,“法理情并用”解开信访群众心中的“疙瘩”、推动“事心双解”。必须抓住源头治理这一治本之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源头预防、前端化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工作条例》体会篇6
一、深刻认识信访工作的政治属性,切实增强为党分忧、为党尽责的使命担当
政治属性是信访工作的基本属性,信访工作首先是政治工作。做好信访工作,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这一政治问题,关系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这一核心问题,关系维护改革发展稳定这一重大问题。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对于信访工作必须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办,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信访工作条例》,准确把握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性质作用、目标任务、重大原则、实践要求,充分发挥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根本保证、最大优势,坚决扛起筑牢安全稳定屏障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各级各部门的属地责任、主体责任、事权责任,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重点问题、部署推动工作,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二、始终坚守信访工作的人民立场,不断厚植为民解难、为民服务的朴素情怀
习近平总书记将信访工作喻为“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强调“信访工作的首义,在于时刻把自己看成人民中的一员,把心贴近人民”。《信访工作条例》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信访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之一,充分彰显了“人民信访为人民”的工作理念和价值取向。从当前情况看,一些地区一些领域信访总量居高不下,重复访、越级访问题时有发生。这些情况表面是责任问题、作风问题,本质是立场问题、观念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首先要从思想层面入手,结合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教育党员干部时刻牢记初心使命,自觉把人民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定为人民利益和幸福而奋斗。其次要从行动层面深化,切实把以人民为中心贯穿各项工作始终,用心做好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工作,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再次要从方法层面求细,坚持走好群众路线,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多到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地方去,多到反映问题的群众家中去,与群众坐在一个炕头、一条板凳上,把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当作自家事来办,以解决急难愁盼问题的实际成果赢得群众的信任支持。
三、准确把握信访工作的实践要求,全力做好问题化解、源头治理的各项工作
做好新时代的信访工作,必须把《信访工作条例》作为基本遵循,既要抓末端、治已病、去存量,也要抓前端、防未病、遏增量。一方面,要坚决贯彻“三到位一处理”的重要要求,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约访、包案等制度,深入推进治理重复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行动,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集中推动存量问题“案结事了”,决不能把责任推给上面、踢给下面、留给后面。另一方面,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推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健全常态化制度化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严格落实首接首办责任制,加快推进“最多访一次”改革,着力推行重要决策、重大项目社会风险评估,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化解在小,切实夯实基层社会稳定的基础,掌握信访工作的主动权。
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工作条例》体会篇7
信访工作条例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用心用情为群众排忧纾困。新《信访工作条例》突出明确了双向规范的工作要求,既规范机关单位信访工作行为,又规范信访人行为。作为信访工作者,要不断锤炼对党忠诚政治品格、厚植群众感情、发扬担当和斗争精神、严明纪律规矩,成为让党放心、群众满意的信访工作铁军。在工作中要更加主动适应新时代信访工作新任务新要求,持续完善加强复查与督查工作,拧紧责任链条,汇聚工作合力,激励担当作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工作条例》体会篇8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5月1日起施行的《信访工作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是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基本遵循。面临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对于乌拉特中旗这样的边境口岸旗而言,各方面风险跨界关联、交织穿透,处理不好很容易形成系统风险。我们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宗旨意识、保持斗争勇气,切实把这项“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不断夯实党执政的群众基础,持续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
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最高原则。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做好信访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也是信访工作政治性的鲜明体现。《条例》总则部分,着重阐述了信访工作的地位作用、指导思想和主要原则,阐明了信访工作承载的政治参与、权利保障、民主监督等重要功能,阐明了信访工作的鲜明特色、价值追求、重要保障、基本方法和治本之策。特别是就地方党委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提出了一系列明确具体的要求。我们一定要把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和实践载体,把党的领导放在最重要、最突出、最关键的位置,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信访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信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必须践行人民至上这一根本要求。信访工作的首义,在于时刻把自己看成人民中的一员,把心贴近人民。《条例》明确新时代信访工作“三个重要”的定位,遵循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集中体现了信访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进一步明确了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发展方向和着力点。我们要严格落实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立健全人民建议征集、信访监督互联互通等制度,注重纠正信访问题背后的政治偏差,深挖信访问题背后的作风顽疾,教育督促引导各级党员干部以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通过信访渠道摸清群众愿望和诉求,找到工作差距和不足,举一反三,加以改进,更好为群众服务,真正把解决信访问题的过程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的过程。
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必须聚焦责任落实这一关键环节。《条例》围绕谁来监督、怎么监督,追谁的责、怎么追责,从党委和政府、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和信访部门、党委和政府督查部门、信访人四个层面,构建起了包括监督责任、监督机制、责任追究在内的监督体系,强调要坚持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我们要围绕加强对信访工作的全程跟踪和效果追踪,进一步完善“信访网上投、事项网上办、结果网上评、问题网上督”的“阳光信访”模式,继续把疫情防控、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信访维稳“五条风险底线”作为“争第一创唯一季季评”的重要督查考核内容,稳步扩大督查考核的透明度和开放性,强化督查考核结果运用和问效问责,以铁的纪律、铁的手腕、铁的措施保障信访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必须运用依法治访这一基本方法。《条例》从坚持法治思维、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的角度,对各机关、单位处理信访事项作出全面规范,既明确了统一要求,又兼顾了不同机关、单位的特殊性。客观分析乌拉特中旗信访形势,信访领域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存量问题尚未解决,新的信访问题、增量问题已经在酝酿。我们要深入研究和准确把握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围绕促进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积极探索“三到位一处理”的有效实现形式,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化解、信访接待、领导阅批来信、信访工作量化考核等成型制度,建立健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的综合运用机制,确保信访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法治框架内、法定渠道内运行,确保群众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得到合理合法结果。
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必须抓住源头治理这一治本之策。信访工作是一项全局性、系统性的工作。《条例》要求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这五个方面有机联系,既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也是对信访工作责任体系的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我们要把构建信访工作体制和工作格局作为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重中之重,结合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和基层治理体系创新工作,健全完善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建立矛盾纠纷分层采集、统一研判、上下贯通、协同解决的平台,不断增强信访工作的系统性、联动性、协同性,努力把矛盾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迈进新征程,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责任重大。我们要牢记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坚守人民情怀,坚持底线思维、法治思维,下大力气化解信访突出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以护一方安澜、促一方发展来服务大局、支撑全局,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持续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
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工作条例》体会篇9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信访工作条例》深入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刻总结了我们党长期以来领导和开展信访工作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成果,彰显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新时代信访制度改革的标志性成果,是全面规范信访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是以科学理论指导新时代信访工作的顶层设计,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实现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对于坚持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理顺信访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信访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
深入贯彻落实好《信访工作条例》,必须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精准理解把握蕴含其中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切实做到以下四点。
时刻牢记政治属性。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各级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做好信访工作是对各级领导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最直接的检验。贯彻落实好《信访工作条例》,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必须把旗帜鲜明讲政治放在第一位,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信访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始终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自觉站在为党守江山守人心、夯基础固根基的政治高度,站在守卫边疆安全、拱卫首都安全的政治高度认识和看待信访工作,切实担起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推动信访工作各项部署落地落实、见行见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信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人民是党执政兴国的最大底气。信访工作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信访工作的价值追求,也是信访工作人民性的鲜明体现。在开展信访工作中,接待每一位群众、处理每一封来信、化解每一宗案件,都能从中见立场、见党性。贯彻落实好《信访工作条例》,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必须切实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于信访工作全过程、体现到每一个信访案件办理中,把解决信访问题的过程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的过程,认真落实好领导接访、信访包案等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把来访群众当家人,把群众来信当家书,把群众诉求当家事,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带着责任和感情千方百计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力化解疑难复杂信访积案,真正把“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切实增强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厚植党长期执政的群众基础。
依法解决信访诉求。法治是信访工作的基石,是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路径。坚持依法按政策解决问题,是解决信访问题的基本方法,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信访工作中的具体运用。贯彻落实好《信访工作条例》,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必须更加自觉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自觉用法治思维厘清职责边界、明晰权责清单,在法律框架下分清是非、明确权利、界定义务,用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用法治意识引导群众表达诉求,逐步把信访工作引入法治化轨道,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信访事项办理过程中感到权益受到公平对待、利益得到有效维护。
落细落实工作责任。落实信访工作责任,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关键环节,是确保信访工作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的重要保障。《信访工作条例》明确健全党领导信访工作的体制机制,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进一步压实了党委、政府、联席会议、信访部门以及各方力量的职责任务,形成了信访工作整体合力。贯彻落实好《信访工作条例》,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必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基本原则,推动信访工作责任制落实,把工作细分到末端、责任落实到个人,以信访责任压实推动信访工作落实。必须严格落实“三到位一处理”要求,发挥上联下达、横纵相连的作用,善于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打好教育、调解、疏导等“组合拳”,“法理情并用”解开信访群众心中的“疙瘩”、推动“事心双解”。必须抓住源头治理这一治本之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源头预防、前端化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工作条例》体会篇10
信访工作是密切联系党委政府与广大群众的桥梁。做好信访工作,可以有效的化解社会各类矛盾,并切实为人民办好事、办实事,从而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进一步密切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水深情。如此看来,做好信访工作至关重要,意义深远。作为基层信访工作人员,我们身处信访工作的前沿哨所,肩负着从源头上遏止不良信访案件发生的重大责任,可以说基层信访直接关系到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
一、做好基层信访工作的几点经验
1、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前提。 近年来,由于各种原因我镇发展面临着许多棘手的矛盾和问题,要发展必须解决矛盾,对此,镇委、镇政府始终坚持“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信访工作原则,认真对全镇一百多个矛盾纠纷进行了分类梳理,并将信访案件全部落实到了具体部门和责任人,实行谁主管,谁负责。万城三组移民李某,在土地延包确权工作中,因本人不懂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致使个人利益受到损失,带着小孩和行李到镇政府上访。镇委书记、镇长夏天华了解情况后,立即召集副镇长、包村责任人蔡光荣、民政助理谢永法等人协商解决方案,于当日就解决了她反映自己责任田面积达不到标准的问题。分管移民工作的副镇长江波拿出工资,自己贴钱,借给生活、生产有困难的上访移民,为解决问题经常在移民家里一住就是半个月,一家一家做工作,一件一件落实,扭转了过去移民隔三岔五就上访的局面。
2、完善机制,健全制度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基础。 在完善信访工作制度方面,我镇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进一步完善了信访受理制度。我们在信访工作中不回避矛盾,不推诿责任,而是主动将信访联系方式、接待时间和地点告知给群众。在此基础上,我们还通过电视媒体和以会代训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在群众中宣传《信访条例》,告知群众信访问题处理程序以及他们自身的权利和义务。二是进一步完善了信访办理制度。我们在接待群众上访过程中,首先认真实行了首位处理制,即镇领导和机关干部对来访群众决不能以“这事不归我管”等理由推诿,搪塞来访群众。三是进一步完善了信访案件督办机制。我镇成立了处理重点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领导小组,主要任务就是对突出问题、疑难问题进行监督和督办,并对落实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对敷衍、拖延、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加强信息收集,排查矛盾是做好信访工作的重点。 我们深切体会到,要做好信访工作,信息的收集、矛盾和排查是重中之重。我们必须及时、全面地了解全镇的各种矛盾纠纷的趋势和苗头,将矛盾问题化解于无形,让“星星之火”不能“燎原”。对此,我们在每个村设立了1名信息员,做到每月召开1次信访工作座谈会,每季度召开1次矛盾纠纷化解通报会。在此基础上,为了全面收集信息,排查矛盾,我们还建立了12类资料库,即《矛盾纠纷排查通报》、《待处理案件》、《群众来信汇编》、《来信、来访纪要》、《领导值班记录》、《信访摘报》、《结案报告》、《上级督办信函》、《上级文件汇编》、《信访文件汇编》、《信访责任书》、《工作信息》。
4、强化责任,部门联动是做好信访工作的根本。 要做好信访工作,简单地先靠信访办公室是无法做好的,必须做到部门联动、相互配合。对此,我们针对信访事项,分部门协同处理,真正实现了接待信访有专人,分类处理有专班,督办落实有回音。
二、基层信访工作面临的问题
1、群体性上访事件和越级上访事件呈上升趋势。 主要原因为:一是上访人员个人法律意识淡薄,认为“人多势众”才能引起重视,越往上找才能解决问题;二是部分基层信访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造成群众久访无果从而导致出现群体性上访事件和越级上访事件;三是别有用心的人员通过组织群体性上访或越级上访来借机敛财。如每次发生移民群体性上访都有1至2人从中组织并收取上访费用。
2、涉及行业越来越多,参与人员呈现多元化。 因地方经济发展不够,加之农村改革力度的不断深入推进,目前乡镇正处在改革的“阵痛”时期,发展的“艰难”时期,因而也导致上访案件涉及行业、参与人员的成分变得越来越复杂化。就我镇而言,上访人员涉及到在职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离退休老干部、中小学教师、乡镇机构改革遗留问题涉及人员、移民和普通民众等。
3、群众上访涉及的问题越来越复杂,结果与上访目的反差较大。 近年来,群众上访反映的问题呈多样化,有要求增加土地、解决生活、生产遇到困难的,有要求解决子女读书、就业等问题的,有要求减免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而受到处罚的等,而群众反映的许多问题与各级政策相违背,上访不能达到自己的意愿,以致造成重复访、越级访。
三、做好新形势下的基层信访工作的几点体会
1、必须强化基层信访人员的业务素质,坚持用“四心”做好信访工作。 信访工作的政策性较强,它要求每一名接访人员必须熟悉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更要熟悉有关“三农”的法律法规,了解近期出台的新法规、新政策,知晓基层工作的重点和发展趋势,熟悉基层工作的具体步骤和方法。在工作中接待人员要做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者,引导和教育群众依法、逐级、有序上访,又要对群众信访时提出的问题做出有理有据的答复,让群众满意。接待群众要保持“四心”。即:一要有真心。真心对待群众,切不可把上访群众当作敌人、对手。二要有诚心。在接访中绝不能虚情假意,表面答应,背后推诿,当面接受,背后诋毁。三要有热心。对来访群众,我们要“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热茶解渴,一片和语相谈”,使上访者从我们的热情中感受温暖和关切,从而增强他们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和信心。四要有耐心。到乡镇来访的农村群众大多数文化水平不高,法制观念不强。作为接访人员,我们要有一颗耐心,真正做到不厌其烦。
2、必须强化基层信访工作责任,坚持“四到位”做好信访工作。 一是“组织网络到位”。建立健全信访网络是基层信访工作的组织保证。按照“党政挂帅、综治协调、部门联动、各方参与”的要求,建立以信访办为中心,各部门为重点,各村为基础的矛盾纠纷排查网络体系。二是工作“重点到位”。干好基层信访工作应将主要精力放在处理重点突出问题上,例如移民问题、农村土地纠纷等。三是“矛盾问题排查到位”。干好基层信访工作要做到未雨绸缪,定期不定期在镇内开展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明确重点,逐个突破。四是“督办到位”。党委、政府要针对“有令不行、无反馈结果、程序不公开、不公正、效率质量不高、信访白条”等问题进行督办;对突出的重要问题、重点问题进行督办。
3、必须创新基层信访工作方法,坚持以“三个经常”、“三个转变”做好信访工作。 “三个经常”即要经常性地梳理排查矛盾,做到掌握信访情况了如指掌;经常性深入调研,针对各类倾向性的问题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经常性地督办检查,确保信访案件处理落实到位。“三个转变”即一是变上访为下访,多深入群众。群众上访,一部分是个人权益受到了侵害,一部分是反映干部以权谋私,损公肥私的现象。我们要抓住重点对象,带着重点问题,走出办公室,走入田间地头,深入群众去开展信访工作,既获得了第一手资料,
又从感情上缩短了与群众的距离。这样做使很多无法在办公室解决的棘手问题在下访的过程中得到及时解决,很多会议上无法协调的矛盾在与群众的密切接触中“手到病除”。二是变封闭为公开透明。将信访案件的受理、办理、督办的程序和过程公开化,这样不仅可以有效地遏止少数地方和部门对矛盾和问题久拖不决,不依法办事,不按政策办事,侵犯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致使小问题酿成大问题,而且可以加深群众对政府部门工作的信任程度,促进信访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变行政调处为依法办理。要切实改变过去依靠行政手段调处信访问题和社会各类矛盾纠纷的做法,以新颁布的《信访条例》为准则,积极探索在乡镇成立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整合司法所、派出所、法庭等部门服务农村的职能。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重要信访案件和重要矛盾纠纷调处听证会制度,逐步使基层信访工作走了正规化、法制化的渠道。
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工作条例》体会篇11
新颁布的《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系统总结党长期以来领导和开展信访工作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成果,对于提高信访工作能力和水平,着力化解信访突出问题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必将推动信访工作更加适应形势和任务需要,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赤峰市要坚决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不断提升信访工作质效,以实际行动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作出应有贡献。
坚持高点站位,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党中央、国务院制定出台的《条例》,是全面规范信访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是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制度安排,为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一定要立足赤峰地处京畿要地、区位特殊的市情实际,站在守卫边疆安全、拱卫首都安全的政治高度看待信访工作,真正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条例》,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特别是要准确理解把握《条例》的核心要义和基本要求,把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最高原则、人民至上这一根本要求贯穿到信访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切实担起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下真功夫、苦功夫、实功夫,办理好每一封来信、接待好每一次来访、处理好每一件投诉,推动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条例》在赤峰大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以实绩实效诠释政治忠诚、践行“两个维护”。
坚持源头治理,牢牢掌握新时代信访工作主动权。实践证明,强化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是做好信访稳定工作的核心关键,这也是《条例》明确的一条重要原则。我们要严格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在源头防范、源头治理上下功夫,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以赤峰一域之稳定为全区全国大局之稳定尽责任、作贡献。一方面,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把矛盾发现在早、化解在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契机,以创建“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活动为抓手,健全常态化、制度化推进矛盾隐患纠纷排查化解制度,把重心放在事前、把功夫下在日常,严密防范信访工作领域的各种“灰犀牛”“黑天鹅”风险隐患,力争把各类信访问题消除在萌芽、化解在基层。另一方面,坚持即接即办、规范办理,做到矛盾不激化、问题不上交。以《条例》为抓手,进一步明晰部门单位源头预防和解决问题的职责,压实属地、领导、部门和个人的首接首办责任,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疏导等办法化解矛盾,确保各类群众初信初访件在规定期限内问题得以查清、合理诉求得以解决,避免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努力让“最多访一次”成为常态、“重信重访”成为例外。
坚持常态长效,全面构建同向发力、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新格局。信访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把握主攻方向,抓住关键环节,在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进一步建立健全常态宣传贯彻机制。把学习《条例》列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把宣传《条例》作为“八五”普法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好集中宣传月活动,推动条例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在全社会营造宣传贯彻《条例》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健全完善担责尽责、联动运行的工作机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着力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体系,切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上下联动、沟通顺畅、协调有力的信访工作新局面。进一步健全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将信访工作纳入督考一体的重要内容,常态化对信访工作推进和《条例》贯彻落实等情况开展督导问效,既考核信访案件化解成效,也考核各级工作责任落实,在全市树立起信访工作不能不抓、不敢不抓、不抓不行的鲜明导向,以此倒逼各方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举措、落实责任,努力交出新时代赤峰信访工作的满意答卷。
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工作条例》体会篇12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倾听群众呼声的窗口、体察群众疾苦的平台,是“送上门”的群众工作。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信访工作条例》,彰显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我们要准确理解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和核心要义,站在了解群众期盼、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和总结执政得失的高度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进一步提升信访工作能力水平。
必须始终把强化政治担当贯穿信访工作全过程。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信访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必须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办,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条例》,以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全面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健全完善体制机制,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必须始终把保障发展稳定贯穿信访工作全过程。信访工作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信访工作做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社会环境的稳定与否,又间接影响着经济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不断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努力把信访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认真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凡是实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和重大事项,都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从源头上、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不断深化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加强信访与非诉讼纠纷调解方式的联动,探索更多依靠基层、发动群众、就地化解信访矛盾纠纷的途径和办法;健全完善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机制,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契机,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必须始终把维护群众权益贯穿信访工作全过程。信访是群众对各级党委、政府的“信任之访”。我们必须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首先要善于面对面,信访问题拖不起、绕不开、回避不了,早解决早主动、早解决效果好,越拖情况越复杂。我们要严格落实下访、约访等制度,积极主动接待信访群众,经常性深入到信访群众中,弄清矛盾的来龙去脉,搞准矛盾的症结所在,力所能及地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其次要善于心贴心,群众上访反映的问题很多是疑案积案难案,处理起来比较棘手,而且有时群众情绪比较激动,甚至难免有些过激言行,这时候需要我们做的就是以耐心解烦心、用真心帮忧心,理顺信访群众的情绪,赢得群众信任。再次要善于实打实,向群众说实话、掏心窝子,解开思想疙瘩。要办实事,对群众的合理诉求,依法按政策倾心尽力解决;对不合理诉求,耐心说服,讲清政策,绝不能为了求稳而突破政策规定。
“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我们作为群众难题的解题人,必须要不断完善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把群众的满意作为最高褒奖。
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工作条例》体会篇13
中共中央、国务院新修订的《信访工作条例》即将开始施行。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规范信访秩序,推动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学习新《信访工作条例》不仅使我们的工作更加规范,对今后的信访工作也具有更重要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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