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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5篇

时间:2023-01-08 19:55:05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5篇

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篇1

  近年来随着县域经济的发展,县级政府投资项目规模和资金不断增大,如何加强这些资金的监督管理,减少投资浪费,提高投资效益是审计机关的重要职责。现结合我县近年来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实际,浅析县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发现的问题与对策。

  一、政府投资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缺乏科学决策意识。正确的决策是正确估算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前提。但在实际工作中,许多的政府投资项目没有对拟建项目的必要性进行可行性研究或流于形式,由于决策不合理造成资金投入不合理,同时带来不同程度的损失浪费。

  (二)缺乏针对设计质量的控制措施。相关资料研究表明,目前大部分项目设计阶段的费用只占工程全部费用不到1%,但在项目决策正确的前提下,设计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程度高达75%以上。另外由于设计单位水平参差不齐,部分设计单位出的设计经费设计不科学,存在缺陷,造成项目投资不合理增加,从而造成资金浪费。

  (三)工程发包承包阶段管理不规范。一是项目招标不规范,有些政府投资项目只把主体纳入公开招标范围,把应该属于招标范围的附属工程直接发包或者肢解工程后直接发包。二是招标文件编制不完善,有些招标文件工程量虚增,被投标单位利用,增加最终结算的造价。三是合同不严谨,部分工程合同签订没有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签订,造成合同风险模糊,承包人风险被转移,转而增加政府资金风险。

  (四)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不规范。建设单位缺乏有效工程管理控制制度,缺乏专业的管理人员,工程施工管理水平不高,现场管理不规范,常常出现工程签证单不规范、内容不全,违规签证;随意变更设计等问题,造成造价增加。

  二、对策及建议

  (一)以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为核心,强化全过程管理。项目决策阶段,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履行报批手续。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达到质量要求;设计阶段,通过多方案技术经济分析,进行优化;同时推行限额设计和标准化设计,有效控制设计质量。工程发包阶段,严格遵守与工程招投标有关的法律法规。施工阶段,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杜绝乱签证,乱变更的行为。

  (二)以资金流向为主线,规范资金使用前、中、后三个环节的监管。在项目资金拨付使用前,严把项目的预算审核。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规范资金拨付管理,严格工程进度拨款。工程竣工后,要加大审计力度,审减不合理开支,对审计查出的违规违纪问题予以披露并从严处理。

  (三)以创新审计为手段,提高审计效益。积极探索运用现代信息化手段,提升审计效率。可以收集不同年度,不同类型的项目造价数据,建立项目造价指标数据库。在审项目通过与数据库类似项目指标比选,可发现造价异常点,作为审计重点对象,节省审计时间,提高效率。

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篇2

 

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篇3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国家实施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战略要求,政府投资项目的规模和数量越来越大。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深化改革,提高政府投资绩效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近两年的审计工作中发现,县级政府投资项目在建设程序、招标投标、工程实施管理、合同管理等环节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

  县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程序方面

  1.基本建设程序不规范。项目建设须经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投标、工程施工等多个阶段,按批准的概算投资建设。个别项目未履行必要建设程序就开工建设,边设计、边施工、边变更,对变更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缺乏论证和监督,对变更造成的损失浪费无相应的制约,工程造价超过批准的投资额度,投资效益较差。某市政道路建设项目,由于前期缺乏对设计合理性的论证,导致施工过程中多次变更,造成损失浪费,投资效益差;部分项目单位执行国家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意识不强,在项目批复、投资计划下达后,未经原审批部门批准,擅自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文件;部分项目单位对监理工作认识不足,或为了降低投资成本,减少办事环节,不按规定实行工程监理制度。

  2.项目前期地质勘测不到位。审计中发现,部分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地质勘测不细致或未进行地质勘测,导致基础或工程结构发生重大变更,造成工程停工延误工期,增加投资额。某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由于地质勘测不到位,基槽开挖至设计标高后,发现地质情况与地勘报告不符,造成基础设计变更和停窝工;某单位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由于地质勘察单位失误,基础设计与实际地质要求不符,造成基础设计变更和施工单位停窝工。

  3.擅自扩大规模、提高标准、增加建设内容。部分项目单位为了追求装饰装修效果,未经审批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装修标准,增加计划外工程;部分项目单位不及时办理工程变更手续,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建设内容,导致工程造价增加;部分已批复项目未按期开工建设,引起征地拆迁、人工费、材料费等发生变化;部分项目设备选型、主要材料选用发生重大调整,部分项目由于政策因素、价格波动以及不可抗力等情形引起投资变化等。

  (二)工程招标投标方面

  1.监管部门职责落实不到位。招投标行业监管部门如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均承担项目建设任务,部分监管部门未制定招投标活动监督检查计划,也未开展定期(或不定期)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县招标办监管力量与任务不平衡,在招投标活动监管上存在缺位,以上原因造成县级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存在较多问题。

  2.招投标活动组织和实施环节亟待规范。建设单位勘察设计、监理应招标未招标,未经批准邀请招标,虚假招标,未按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等;招标代理机构违规收取投标保证金,招标公告、中标公告内容不完整,招投标档案资料不规范等;投标企业围标串标,资格审查中弄虚作假等。

  (三)工程实施管理方面

  1.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部分项目单位对项目建设程序不熟悉,质量控制意识不强;或人为因素简化办事流程,不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2.建设单位投资控制意识淡薄。部分项目建设单位缺乏成本控制意识,对建设项目的经济指标未进行市场调研和预期分析,未对设计单位提出合理的造价指标,在项目设计时未进行有效的造价控制;部分项目管理或建设单位负责人责任心不强,不重视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一些重大建设项目时间紧任务重,建设单位为了赶进度,对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工程量及材料价格签证等增加的投资重视程度不够,如某保障性住房项目为多层楼房,设计单位未合理考虑保障性住房保障对象及县财政的经济承受性,设计房屋结构为现浇混凝土梁、柱、板,钢筋混凝土含量大,严重脱离实际。

  3.施工图纸设计不合理。目前县级尚未建立项目工程勘测、设计等相关中介服务超市,在建设项目的勘测、设计单位选择上,一部分达到国家规定限额的依法进行了招投标,其余的由建设单位自行决定,不利于择优选择设计单位、优化设计方案;设计费的收取与工程投资有直接关系,部分设计单位为了多计设计费、降低设计风险而采取相对保守的设计,脱离实际导致建设标准过高;部分设计单位存在套用资质现象,设计人员对拟建项目了解不够,出具的设计图纸与建设项目实际情况不符,设计变更后造成施工工艺和工程量发生较大变化,增加了投资额度,如某道路建设项目由于设计单位对图纸审查和专家评审意见未予以充分考虑采纳,对建设项目所处的地理位置和交通通行实际情况考虑不周,所设计的道路基层施工难度大,养护周期长,该设计未充分考虑新旧路面的坡度衔接问题,实际施工中屡屡出现工程变更。

  4.预算编审不规范。部分建设项目预算编制及预算评审偏離实际,由于对材料价格掌握不准或对设计文件理解偏差,导致主要材料单价与市场价格相差较大;为了达到项目批复等原因,人为降低材料单价或综合单价报价,导致工程最终决算价格与招投标价差异较大;个别项目为了单纯追求审减率,项目预算评审时大幅度压缩工程量、材料单价或综合单价,造成潜在的价格风险。

  5.建设单位管理制度不健全。部分建设单位未制定或落实相关管理制度,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分工不明确、职责权限不清;由于缺乏一定的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对有关隐蔽工程、重大设计变更的影像资料、原始测量记录等重要资料过度依赖施工、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工程资料、合同履行、造价管理等方面缺乏有效监管,出现以签证替代变更、甚至重要原始测量记录缺失等现象,导致在竣工决算审计、审核时核实取证困难较大。

  (四)合同管理方面

  1.部分建设单位不依照招标文件签订合同,对工程价款及其调整办法未予约定或约定不清楚,在工程完工办理竣工决算时产生矛盾和纠纷。

  2.部分建设项目合同条款不规范不严谨,对于定额套用、费用计取、材料供应、质量标准、工期进度、安全施工、结算方式、质保期限、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约定不明确;对重大变更或材料价格发生较大波动等情况没有做出具体规定、或虽有约定,但未严格执行,导致投资额大幅度增加。

  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建立健全政府投资有关制度。要尽快制定相应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建设单位内控制度,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招标投标、施工和工程质量、资金筹集使用、投资绩效评价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具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建设程序,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

  (二)科学合理地进行项目论证,确保政府投资的经济性。规范建设程序,做好项目前期论证工作。加强对工程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概算的审查力度,项目单位应在充分论证调研后,与周边地区的同类建设项目做横向比较,与县域内的同类项目做纵向比较,结合物价、人工等涨幅因素,根据县域实际情况和拟定建设项目的行业指标、相关标准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科学合理的论证,充分听取和采纳有效、合理的建议,优化项目设计,对初步设计深度不够的项目不予批复。建立健全项目设计论证、审核制度,各行业主管部门应会同项目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或建立资源库的方式择优选择设计单位,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科学合理的论证,优化设计方案;实行图纸审查制度,对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设计进行严格的审查。建设单位应做好前期数据采集及调研工作,通过对审计、财政部门历年审计和评审的工程预决算数据分析,并合理考虑物价涨幅、人工费和机械费的政策性调整因素,提出经济指标范围供设计单位参考,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三)严格遵守建设程序,认真细致地开展勘察工作。加强对勘测工作的管理。要通过招投标或建立资源库的方式,择优选择勘察单位,并依法签订合同,明确责任要求,对勘察单位进行必要的约束。以严谨周密的工作态度,做好地质勘察工作,对地质勘察的结果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必要时候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对勘察报告进行核准。各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督监管职责,对于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手续不完整,配套设计不全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杜绝“三边工程”(边勘测,边设计,边施工)的发生。

  (四)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制度。应严格执行评审预算评审制度和最高限价审定制度,财政部门要加强预算评审工作,以节约建设资金提高投资效益为本,掌握最新造价管理技术,动态管理及时更新主要建设材料、设备价格,建立县级材料信息库,有效的控制工程成本;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专业水平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高预算评审质量,避免预算漏项、减少暂定价项目,为建设单位编制预算和最高限价编审,进行造价控制提供积极有效地保障。

  (五)强化项目绩效考核管理,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应纳入年度考核,加强监督检查,客观公正地进行测评,综合分析评价效益,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等。严格实行绩效考核管理,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报告党委、政府,作为组织部门选拔任用、调整干部的重要依据;做到奖惩分明,赏罚有度。对建设项目法人在项目决策、招投标、财务管理、工程造价、预算和决算、投资绩效等方面存在重大决策失误,管理混乱造成严重损失浪费以及建设过程中存在违法乱纪的问题,严格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问责。

  (六)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加大全过程跟踪审计力度,充分发挥审计机关在政府投资項目建设过程中的作用,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加强对工程预算、最高限价、合同签订、隐蔽工程、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索赔等项目的审计,加强审计监督和处理处罚力度,揭示投资管理体制和制度方面的问题。强化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核实工程造价,做到工程量计算准确,要进行认真的调查和实地勘察,摸清施工情况,熟悉施工图纸、工程变更签证及合同等有关材料,对工程决算进行逐项审查验证;综合单价计价准确,应按照招标投标文件、工程定额及有关工程资料进行复核,审查综合单价的合理性、合法性,核实工程造价;材料价差认定准确,对施工单位竣工结算中的材料价差进行审核,对定额中和招标文件中无明确规定的材料价格,应进行市场了解,并将了解情况与发包、承包双方对接;通过审计使虚增工程量、高估冒算等现象得到有效遏止,确保财政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

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篇4

  不要嘲笑铁树。为了开一次花,它付出了比别的树种更长久的努力。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为您推荐领导班子对于“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建议例文。

  “三重一大”制度指的是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都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实行“三重一大”制度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体现,是加强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途径.对加强党内民主与监督,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对当前“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一、“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在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对制度内涵的理解不深入。有些单位对实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不少人将“三重一大”制度简单理解为一种单纯的集体决策行为,即将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建设和大额资金使用交归集体讨论,而没有认识到“三重一大”制度更深层次的意义在于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公开性、科学性、制度性,在于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是反腐倡廉的重要举措,是筑牢反腐防线的重要保障。

  (二)对具体事项的界定不清晰。有些单位领导班子对于哪些具体事项属于“三重一大”范畴还不能准确区分到位,对需要集体决策的内容、范围、权限、项目安排、资金的性质和数量以及重要岗位的界定等不够明确和清楚.因此,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规定的会议成效也将打“折扣”.一些可以不上会研究由个人决定的事情却上了会,挤占决策层的时间精力,降低了决策效率,也为推卸责任提供了借口。

  (三)出台制度内容的操作性不高。一是部分单位对“三重一大”制度内容只做了原则性、概括性、粗线条界定,细化、量化不够,“三重一大”事项范围不明确.二是个别单位对决策形式、程序、规则以及决议的方式执行不严,议事规程的设计缺乏规范性文件作为指导,导致操作过程中随意性、盲目性较大.三是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过程中,乡镇站在全镇的角度制定了相应的意见和办法,同时也需要各村级组织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标准和细则,但实际调查却发现,村级组织制定的“三重一大”相关规章制度基本是照抄、照搬上一级规章制度,缺少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的本级实施规范,使制度成了“说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的形式化制度。

  (四)议题事项的透明度不够。有些上会研究的“三重一大”议题仅局限于决策环节,决策是否执行、如何执行、执行效果等情况,很少在事后对决策执行的情况在会上进行反馈和通报.此外,一些“三重一大”事项在决策执行过程中会发生调整变更现象,而调整变更的集体决策过程往往容易被忽视或漠视,从而导致集体决策的要求未能贯穿“三重一大”事项的始终.例如:某村停车场经营权的发包,最初村委会严格能够按照“四议两公开”要求实施公开招投标.后因停车场基础设施不够完善,承包商以要完善相关基础设施为由向村委会提出增加承包年限,村委会干部在未经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的情况下擅自作出决定,导致群众反映强烈。

  (五)对制度执行的力度待提升。此问题在村一级的体现较为明显.从近年来的信访问题来看,在农村“三资”管理方面,特别是在资产、资源处置方面尤为突出,映射出部分村在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方面不够严谨、不够深入,同时也体现部分村干部存在私心,为了个人利益不按制度办事的行为.例如:某村为解决办公场所隔热问题需在楼顶加盖隔热设施,涉及“大额资金使用”问题,但村委开几个干部会议就决定实施了,没有执行好“三重一大”制度和“四议两公开”要求,导致群众意见大。

  (六)对制度落实的监督待加强。一是部分单位在决策实施过程中没有委派有关部门进行监督,导致实施过程的监督不到位.二是群众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结果的认可程度是决策效果的重要评审依据,群众监督也是“三重一大”制度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然而多数群众除与自身利益切实相关的事项外,对参与“三重一大”决策监督的积极性不高,很少参与。

  二、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分析

  综合分析,以上所出现的问题的原因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策宣传不到位导致对制度理解不透彻。中央、省、市、县均有一系列对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相关政策和文件,各单位也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和规章制度,但由于宣传方式、宣传力度、广度及深度等原因,仍有不少群众甚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镇村干部对“三重一大”相关政策是只识其名、不知其意,对政策尚且一知半解,更不用说在参与监督方面可以发挥多大作用。

  (二)思想认识不到位导致制度执行难。“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既然成为了写在纸上,形成文件的东西,就要自上而下地坚决执行,而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但在实践中,由于领导班子及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从而导致决策缺项,缺少环节等问题.另一方面,一些单位的副职认为决策是主要领导的事情,和自己无关,在参与决策时怕发表意见会使主要领导对自己有看法,怕承担责任,于是就可能出现“跟着举手”的情况,使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得不到保证,制度的执行也打了折扣。

  (三)出台制度未结合实际导致操作性降低。一是个别机关单位未吃透“三重一大”制度精神,未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制度,只是简单的将上级制度“生搬硬套”,导致操作性不强.二是村级组织多数工作是在镇级指导下完成,导致一些村在执行本级“三重一大”制度时也按照固化的镇级指挥、村级办事思维开展,没有充分发挥本地村干部更熟悉本村实际的主观能动性,未能将差异化融入到本村“三重一大”体系,细化成符合本村实际的运行机制,导致“三重一大”制度到了村级操作性有所降低。

  (四)决策运行透明度不高导致监督难。一是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哪些必须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以何种形式公开,决策实施如何公开等没有很具体、详细的制度规定,导致群众难以监督.二是乡镇纪委由于人、财、物等各个方面受同级党委、政府的制约,在对本地本部门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方面的监督作用也大打折扣。

  (五)群众文化素质不高导致参与度不高。文化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对政策理解的深浅,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文化素质较高的青壮年大多外出务工,留守在家的多以文化素质相对不高的老人、儿童为主,留守人员文化层次低也是导致群众参与监督积极性不高的重要原因。

  三、对策建议

  针对当前“三重一大”制度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逼着认为,应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予以破解:

  (一)加强宣传教育。一是要加大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教育.通过组织中心组学习、座谈交流等形式,提高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决策意识,对“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坚持事先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党政正职末位表态等规定.二是要加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经常性的开展正面示范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及时通报典型案例,增强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三是要加大对“三重一大”制度的学习宣传.通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专项培训等方式分析和解读“三重一大”制度的相关政策,使领导干部深入领会“三重一大”主要精神,切实提高对“三重一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各单位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完善制度内容。一是要细化具体内容.要求各单位(包括村一级)要结合单位实际和发展要求,补充和完善现行“三重一大”制度上的疏漏和不足,细化“三重一大”制度的具体程序和操作流程,既要有实体性问题,也要包括程序性问题,将笼统的制度进一步细化为可操作的制度,对集体讨论的方式、步骤、议程、时限等要细化、量化.既保证决策权力受到制约,又保护和调动决策者的工作积极性,兼顾民主和效率.二是要严格决策程序.要完善集体决策酝酿、决策形成和决策执行程序.在决策酝酿环节,由职能科室或某位领导提出议题,进行可行性研究、评估和考察,提出或制定可行性方案,经决策咨询、领导沟通、会前告知等程序,最后开会集体决策.形成决策时,领导班子成员应对决策事项逐个明确表态及说明理由,并形成会议记录.经集体决策后,由领导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决策,确需变更的,应由领导班子重新作出决策。

  (三)健全纠错机制。一是要进一步完善纠正决策失误的工作机制.决策实施过程中,如果外部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由于决策本身的失误,原定决策方案已明显脱离实际,甚至危及决策目标的实现时,就必须对原有方案进行根本性的修正.方案的执行者要将信息及时进行反馈,决策人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形成再决策、再执行的循环过程,不断纠偏纠错,拾遗补缺,形成完整的程序链,确保决策的正确性与科学性,削减风险,弥补损失.二是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决策失误责任追究机制.在决策出现失误时,要能找到责任人员.要明确决策失误者所应承担的责任及处罚措施,通过对主要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及警示教育作用促使决策人员提高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工作方法,在后续的决策中减少失误.对于发现决策失误仍不及时纠正的,要严厉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强化监督检查。一是要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监督作用.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作为“三重一大”制度落实的监督主体,要把督促检查“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作为考核班子、干部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年度考核等途径,不断深化对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监督检查.审计、财务等部门,也要以“积极参与,源头控制”为工作思路,做好对“三重一大”事项制度落实的全过程监督.二是要加强信息公开,实行“阳光操作”.把公开贯穿于“三重一大”决策全过程,对决策事项、决策依据以及决策结果都要公开,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切实保障群众参与监督的知情权,并将群众满意度作为决策的重要评审依据。

  (五)严肃追究问责。一是要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坚决惩处“三重一大”决策过程中的腐败现象.对于领导班子中,个人或少数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的,集体决策执行不力或错误执行并造成严重损失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二是要坚持“一案双查”.领导班子决策上涉嫌违纪违法的,在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责任。

  制度落实方面存在问题

  近两年,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廉洁从政发挥了较好的作用,遏制了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的势头,倡导了勤廉从政的良好风气,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拥护。但是,我市在调研中发现,反腐倡廉工作中制度落实难、执行不力的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和制约着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是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制度执行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制度执行意识不强。有的单位和部门把制度建设的重心放在建章立制上,对于如何有效的执行制度不够重视,似乎制度建好了就大功告成,使之束之高阁。有的单位和部门把制度建设用来装潢门面,写在文件上,贴在墙上,念在嘴上,或汇编成册,应付上级检查考核,而不去认真贯彻执行。有的干部好人主义思想严重,执行制度时原则性不强,遇到得罪人的情况,就有意回避,因人而异使用不同的制度标准。有的干部则对制度的理解存在偏差,不能按照制度规定的原则和主要精神去执行。

  (二)制度设置不够科学。有的单位制度很多,但制度的设置脱离本单位、本部门实际,搞上下一般粗;有的制度没有随着形势发展变化及时修订完善,其中有些内容已经明显不适应当前的管理要求,个别甚至与现行法律法规相冲突;有的制度只是仅仅着眼于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和特点,而忽视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造成制度的不配套等。

  (三)制度宣传力度不大。有的制度出台后没有及时进行宣传和组织学习教育活动,导致广大干部群众不熟悉、不了解,制度的普及率、知晓率较低,对制度的执行主体缺少监督和约束;一些基层组织的干部,因忙于事务,无暇参加学习培训,对制度规定一知半解,以致制度的执行大打折扣。

  (四)制度监督缺乏引导。有些制度能否得到有效实施,没有具体的监督保障,没有客观的评估标准,公开、反馈等机制也不健全,使得执行制度更多的依赖于单位(部门)和干部的自觉性。有的对制度的监督检查仅仅是走马观花,做表面文章,发现不了问题。

  (五)制度失范追究不严。有些制度仅提出“不准”或“禁止”目标要求,缺乏严格的奖惩机制,处罚失之于软,失之于宽,违反制度的成本太低。有的单位碰到偶尔违反制度的行为,有时碍于情面,不作严肃处理。

  二、强化制度执行力的对策建议

  (一)科学设置制度,提高制度建设质量。首先,出台制度前要深入基层认真调研,集思广益仔细论证,要密切关注腐败现象发生发展的新情况新动向,建立科学有效的制度评估和反馈机制,针对制度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革创新,不断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切实增强制度的系统性、科学性和适用性。其次,各职能部门建章立制要注意与相关部门的配套和衔接,提高制度之间的统一性和互补性,增强制度执行的合力。再次,要把握好制度的稳定性和灵活性,一方面,一项制度出台后,不能朝令夕改,要能管上一段时间,大的原则和要求不能轻易改动;另一方面,要认识到制度的局限性,对不适应、不严密、不配套、不具体和不便执行的制度,要及时补充、修订和完善;对工作急需、条件成熟但还没有的制度,要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努力做到不留死角;对已经过时、甚至与党和国家新出台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制度,要及时废止。要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使制度制定的过程成为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过程,使制度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二)加强宣传教育,保证制度执行阳光透明。要把反腐倡廉制度宣传教育纳入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整体工作之中,统一安排部署,统筹组织落实。要依托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机关干部学习日、党支部活动日和干部培训班等,广泛开展制度学习教育活动。要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发挥电视台、电台、报纸、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制度的具体内容,通报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要把制度宣传教育作为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深入社区、机关、企业、农村、学校,开展生动活泼、易于接受、面对面的宣传活动。要重点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广泛开展反腐倡廉制度的宣传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和制度意识,引导他们带头学习制度,促使他们通晓制度内容,掌握精神实质,不断增强制度意识,牢固树立严格按制度办事的观念,养成自觉执行制度的习惯,把制度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自觉行动。在宣传教育中,既要宣传制度规定了什么,又要宣传制度如何执行、如何落实、怎样监督,最大限度扩大制度透明度和影响力,努力营造人人维护制度、人人执行制度的良好氛围。

  (三)领导率先垂范,发挥领导干部在提升制度执行力的示范效应。领导干部在执行反腐倡廉制度方面,必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要求别人做倒的首先自己要做倒。一要带头学习制度。领导干部要以坚强的党性严格要求自己,切实领会制度精神、熟知制度内容,努力在制度学习上先行一步、学深一些,同时要把制度学习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个人自学和集中轮训内容,使领导干部做制度的明白人。二要带头执行制度。孔子曰:“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其身正,不令而行”。领导干部在制度执行上应更加自觉、更加积极,要坚持以身作则、身先士卒、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带头尊重制度的权威,模范接受制度的约束。三要带头树立良好作风。领导干部在制度执行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大力倡导求真务实的作风,敢于打破陈旧的、固有的思维定势和行为习惯的束缚,将执行和创造有机地结合起来,不断提升创新能力。

  (四)创新监管方式,加强对制度执行全过程的刚性监督。一是运用科技手段。各级纪检监察等专门机构要把监督制度执行作为重要内容,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年度目标考核、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作风评议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充分运用电子政务系统,发挥电子监察的职能优势,切实把科技手段融入到制度执行和落实之中,确保制度执行过程的公平、公开和公正。二是建立反馈机制。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成果,多方面收集执行制度的信息,特别要注意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巡视督查、新闻媒体、行风热线、信访举报、网络贴议等多种渠道,获取制度执行情况的第一手资料,并及时将这些信息反馈到有关部门和单位,确保制度的设计者对制度落实情况时刻心中有数。三是强化科学评估。要定期组织有关专家对制度发挥作用的情况和效果开展评估,通过对相关信息进行综合分析,了解、掌握制度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制度本身的缺陷,进而研究制定矫正措施。

  (五)严格落实奖惩,正确引导和鼓励按制度办事。首先,要建立对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实行问责的制度,明确反腐倡廉制度执行的责任人。纪检监察机关和执纪执法部门要严肃查处不认真执行制度、不及时执行制度和拒不执行制度的行为,真正把问责工作落到实处。凡具有不研究部署、不带头执行反腐倡廉制度;对管辖范围内拒不执行甚至违反反腐倡廉制度的行为放纵不管、不制止纠正、不调查处理等行为的,将受到不同形式的问责追究。其次,对认真执行制度、按规矩办事的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通过示范效应引导人们自觉遵守制度、严格执行制度。

  三重一大执行不到位问题

  一个时期政治规矩意识淡漠,党委班子发挥政治核心、领导核心作用不够。党委职能泛化,党政不分,对基层党建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的作用重视不够。一些重要项目建设、装备建设等资金未经党委会研究,存在廉政风险。管党意识不强,纪检监督功能弱化,执纪监督力度不够,对党员干部管理不严格,对涉案违法违纪干警查办存在着宽松软问题,日常教育管理不够、出事后遮丑护短,处理上避重就轻。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严格、不严肃,违反相关规定。此外,巡视组还收到一些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处理。

  建议

  加强领导班子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增强班子凝聚力。

  认真履行好“两个责任”,重点防控相关部门廉政、廉洁风险。建立和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为履职尽责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篇5

  总结经验目的在于提高工作水平,不能为总结而总结、为出经验而出经验,不能只宣传不落实、墙里开花墙外香,不仅要落实好、见成效,而且要与时俱进地丰富和发展。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为您推荐关于市直机关执行党建工作存在的形式主义问题的对策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机关党的建设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市委第五轮巡察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市直单位能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党建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机关党建工作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重要作用。 但也有部分单位机关党建工作不同程度存在形式主义问题,必须下大力进行破解。

  一、存在问题

  1. 制度执行存在实与虚的反差。

  有的单位照搬照抄上级文件,不求符合实际,只求形式达 标。有的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为应付检 查伪造会议记录。部分单位未执行支部换届选举程序,缺失规 定环节,时间节点自相矛盾。还有单位看似严格执行了党员积 分管理制度,却在落实过程中走过场,党员积分情况与实际参 加活动情况严重不符。

  2. 理论学习存在表与里的温差。

  部分单位在理论学习上片面讲求形式,表面学得热火朝天, 实则“冷火秋烟”,口号震天响,落实走过场。有的单位理论

  学习满足于学过了、不求学进了,网络平台学习只求积分学满 了、不求知识学到了。个别单位在巡察组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 中,不及格人数占大半。

  3. 工作节奏存在松与紧的偏差。

  部分单位开展党建工作前松后紧,不注重提前谋划,忽略 日常工作,年度考核前“临时抱佛脚”。有的党务工作者平时 不注重活动的实际开展与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一到检查考核 前就加班加点、通宵达旦、“废寝忘食”,活动照片搞摆拍、 资料搞“攻坚”。

  4. 成果转化存在知与行的落差。

  部分单位开展党建工作满足于自娱自乐、闭门造车,没有 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贯通融合。如部分单位对民主生活会、 述责述廉评议提出的问题、整改措施没有很好地运用到业务工 作中,使得批评意见留在了口头上、整改措施留在了材料上, 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出现了“两张皮”的现象。形成以上问题的原因:

  一是思想“定盘星”定位不准。

  部分领导干部只重显绩不重隐绩,认为党建工作是务虚的 工作。

  二是创新“助推器”动力不足。

  部分机关党务工作者对党务工作缺乏担当精神和本领,对 上级精神只知照搬照抄,不会因地制宜,党员教育活动吸引力不够。

  三是考核“指挥棒”指导不力。

  对党建工作的考核仍然以查资料、听汇报为主,片面强调 开会发文越多越好、台账记录越细越好、工作笔记越全越好。

  二、对策建议

  一是围绕制度做文章,让机关党建“严”起来。

  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完善党组(党委)、机关党委、基层党组织各司其职、积极参与、多向互动的党建工作新格局。加强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严肃开展组织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建述职评议、换届选举、年度考核评估等制度,把制度建设贯穿到对党员的教育、管理、 监督等各个环节。同时,进一步细化办事流程,进一步明晰工作标准,在制度执行上持续发力。

  二是围绕大局做文章,让机关党建“活”起来。

  机关党建工作只有紧紧围绕中心、自觉服务大局,才能大 有可为、大有作为。要把基层党建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 局、放到本单位的中心任务中去谋划、去推进,做到中心大局 在哪里,机关党建工作就参与到哪里、服务到哪里,努力使机 关党建在完成中心任务中找准位置、发挥作用、有所作为。

  三是围绕考核做文章,让机关党建“实”起来。

  建立常态化督导机制,将定期考核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 通过日常督查、随机督查和集中督查等形式,加强对机关党建

  工作的领导指导,及时发现问题,抓好整改落实。落实好述职 评议考核制度,加大日常考核和差异化考核力度,督促党组织 书记抓在经常、严在日常。将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切 实用好谈心谈话、民意调查、实地调研等做法,利用互联网技 术信息化手段,提升考核的科学性,树立重实绩的鲜明导向, 真正做到让党员评价组织,让群众评价党员,着力解决机关党 建工作“上热中温下冷”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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