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供大家参考。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1年工作回顾
2021年是全面贯彻党的***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也是检察机关职能发生重大调整的一年。一年来,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省检察院新一届党组团结带领全省检察人员,坚持以***************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工作方针和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牢牢把握***检察工作的新坐标,主动适应社会主要矛盾深刻变化,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着力推进理念变革和思路更新,着力推进职能转变和业务转型,着力推进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努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检察事业步入创新发展的新时期。
一、聚焦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服务保障大局取得新成效
对标对表党***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制定多项实施意见和措施,实行项目化管理,跟踪督办落实,为全省改革发展大局提供法治保障。
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分析研究全省金融犯罪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金融犯罪案件办理、防范金融犯罪风险的对策。会同省级政法部门出台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指导意见,积极参与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网络传销以及“套路贷”“校园贷”等涉众型经济犯罪396人,起诉353人。
着力服务保障精准脱贫。严厉打击扶贫领域犯罪,促进扶贫项目和资金真正惠及贫困群众。积极开展协助农民工讨薪专项监督,为668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建立司法救助服务精准脱贫机制,为158名刑事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切实履行帮扶脱贫政治责任,举办全省检察机关扶贫干部专题培训班,结对帮扶贫困户6661户,选派280名干部驻180个贫困村定点帮扶精准脱贫。省检察院被评为“省派定点帮扶贫困村工作先进单位”。积极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协助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6198名,其中骨干845名。
着力服务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深化生态检察“18条意见”,积极参与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环保赣江行、鄱阳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等活动,批准逮捕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砂及污染水源、大气、土壤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559人,起诉1791人,起诉人数同比上升23.6%。推进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67人。主动跟进***第四环保督察组“回头看”反馈问题,立公益诉讼案件123件,挂牌督办重大环境污染刑事案件7件,推动加强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
着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江西省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行动方案》,制定“25条实施意见”,与湖北、湖南两省会签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助力打造长江“最美岸线”。积极参与省委省政府“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与416个挂点联系企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业建立“一对一”帮扶机制。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坚决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准逮捕1996人,起诉2551人。出台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方案,依法起诉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犯罪169人,办理涉及产权的刑事、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77件。
着力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更加注重对民营经济的司法保护,制定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8条措施”,健全与省工商联、省非公有制企业维权服务中心联系机制,在全省检察机关成立民营企业维权工作办公室,在全省103个工业园区设立民营企业联系点,对涉及民营企业维权案件、申诉案件进行集中研判、审慎办理,及时回应企业合法诉求。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最大限度减少对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
二、聚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设平安江西展现新作为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紧紧抓住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依法惩治刑事犯罪,促进社会治理。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3581人、提起公诉44279人,同比分别上升19.8%和8.4%。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政治责任,健全组织机制,加大工作力度,抽调492名检察官组成“捕诉一体”的专业化办案团队,建立提前介入、挂牌督办、线索管理、深挖“保护伞”等工作机制,推动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坚持从严从快打击,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811件2662人,提起公诉341件1749人,追捕追诉107人,挂牌督办案件43件。坚持“破网打伞”,将排查线索、深挖“保护伞”纳入检察官司法责任。办理监委移送涉“保护伞”犯罪案件19件21人,已起诉17件17人。出台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规范性文件,编发典型指导案例,促进依法规范办案,确保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邪教组织、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等犯罪,依法起诉102人。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起诉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1419人,起诉盗窃、诈骗、涉毒等犯罪13546人,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457人,起诉危害安全生产犯罪50人,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70人,南昌市东湖区检察院保障“舌尖安全”工作入选“江西十大法治事件”。
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障。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涉罪未成年人批准逮捕1082人、起诉1323人,不批准逮捕616人、不起诉288人、附条件不起诉289人。加大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的打击力度,批准逮捕517人,起诉621人。强化未成年被害人综合救助,推行“一站式”询问,注重开展心理疏导。积极参与校园未成年人保护和违法犯罪预防,选派领导干部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巡讲460余场,覆盖学校250余所。全省三级检察机关同步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开放日活动,增进社会共识,凝聚保护合力。
依法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坚持发展***“枫桥经验”,通过强化检察长接访、带案“下访”、落实信访首办负责制等措施,促进矛盾化解在基层和首办环节,实现赴省访、重复访、集体访全面下降。建立信访法治化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推动矛盾纠纷以法治化方式解决,依法妥善办理群众信访5738件,其中成功化解积压多年的信访“老大难”案件20件。在省、市两级检察院实行律师值班制度,律师参与化解矛盾234件。
三、聚焦履行公益诉讼职能,法律监督工作实现新发展
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突出履行公益诉讼新职能,着力强化诉讼监督,努力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
大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坚持诉前程序与提起诉讼并重、保护公益与促进发展并重、赔偿损失与修复治理并重、治标与治本并重,当好“公共利益的代表”。共立公益诉讼案件1666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554件,提起公益诉讼87件,83.1%的案件通过诉前程序有效解决。围绕美丽***江西样板建设,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1012件,监督清理各类垃圾、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37717吨,监督关停和整治污染企业、养殖场332个,监督侵权人恢复被占林地耕地3311.6亩、赔偿生态修复费用3232.5万元,一批“垃圾山”“黑水河”“污染矿”等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上饶市检察院提起了全国首例保护世界自然遗产(三清山)的公益诉讼。围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开展专项监督,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392件。赣州市检察院诉郭奕良生产、销售硫磺熏制辣椒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国检察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围绕国有财产保护,办理案件124件,监督收回国有财产4388万元。围绕国有土地使用权保护,办理案件133件,监督追缴土地出让金20.46亿元。围绕英雄烈士权益保护,监督行政机关修缮和维护属于国有文物的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办理英雄烈士权益保护案件5件。
加大刑事诉讼监督力度。依法履行立案、侦查、审判监督职能,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86件,监督撤案117件,纠正漏捕604人,纠正漏诉447人,监督纠正违法取证、违法适用强制措施等侦查活动违法情形366件次;提出刑事抗诉200件。依法履行刑事执行监督职能,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472人,监督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的罪犯收监执行38人,针对财产刑执行不到位的465人依法提出从严掌握减刑、假释的检察意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建议后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2245人;开展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监督,针对发现的侵权问题和安全隐患提出检察建议416件。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审查不服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申请监督案件2385件,提出抗诉69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5件。常态化开展虚假诉讼监督,提出监督意见29件。加大对民事行政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中违法情形的监督力度,提出监督意见534件。
四、聚焦深化重大改革任务,体制机制建设迈出新步伐
坚决贯彻落实各项重大改革部署,协调推进各项改革,为***检察工作提供强大动力。
坚决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全省三级检察院反贪、反渎和预防职能、机构及1350名检察人员全部按时完成转隶。积极做好转隶后续工作,依法办结转隶前遗留案件279件360人。配合省监察委员会建立提前介入、案件移送、留置措施与刑事强制措施衔接等工作机制,调整内部工作流程,保障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质效。受理监委移送案件280件356人,已提起公诉211件277人,继续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积极作用。
着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整改与深化并举,着力解决认识不清、政策落实不到位、方式方法有偏差等问题,采取理念引领、顶层设计、整改补短、深化落实等举措,推动人员分类管理、员额动态调控、办案组织建设、司法办案责任、内部监督制约等改革要求落到实处。共出台配套制度18项,开展两轮督导检查,对改革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并实行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发挥“关键少数”示范作用,全省入额院领导直接或参与办理案件33483件,其中检察长办案1972件,出庭支持公诉277件。
统筹推进工作机制改革。落实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健全证据审查机制,对不符合案件质量标准的,不批捕3949人、不起诉1697人。全面推行基层检察院“捕诉一体”办案模式,探索审查逮捕案件公开审查机制,开展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试点,促进规范监督,提升办案质效。与省法院共同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推进繁简分流、简案快办、繁案精办。
稳步推进智慧检务工程建设。制定智慧检务工程建设规划,启动远程提讯、智能语音、视频会商系统、智慧公诉出庭一体化平台等辅助办案系统开发建设,完成全省三级检察机关非涉密网和应用平台建设,全面推广应用涉密内网工作平台,提升了工作效率。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网络平台,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服务。
五、聚焦狠抓全面从严治党,队伍精神面貌发生新变化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践行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的新要求,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决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保持高度一致,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开展***************思想“大学习大培训大调研大落实”活动,举办党的***精神专题研讨班,实现政治轮训全覆盖。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广泛开展诵读红色家书活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坚决全面彻底肃清苏荣案余毒,净化检察机关政治生态。
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制定省检察院领导班子加强自身建设等规定,从具体措施上压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党组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直接领导,制定机关党建工作指导意见,突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属性和政治功能,夯实机关党建根基。推动学习与工作一体化、党建与业务工作一体化,解决“两张皮”问题。完善党支部工作考评办法,以平时考评为主,对考评末位的党支部实施重点管理。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肃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怕、慢、假、庸、散”等作风顽疾,坚持“破”与“立”相结合,从改革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入手,推进纪律作风建设。经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批复同意,省检察院党组对市级检察院党组和省检察院基层党组织开展政治巡视,发现问题286个,向纪委监委和组织部门移交问题线索40件38人,当地纪委监委已立案查办3件3人。对作风不实问题点名通报批评,严肃追责问责,省检察院约谈市县检察长、副检察长23人次。坚持刀刃向内,对自身腐败“零容忍”,共立案查处全省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22件22人。
激励干部新担当新作为。出台实施意见,完善考核办法,坚持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相结合,引导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全省检察机关年轻干部大谈心大调研,着力发现培养优秀年轻干部。坚持实践导向,选派优秀干部担当中心工作,调整年轻干部到一线岗位历练。培训业务人员2999人次,开展业务竞赛、评选业务专家,促进人才成长。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有77个集体、95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赣州市南康区检察院吴永河、吉安市吉州区检察院尹向鹏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贵溪市检察院张爱群被评为2021年“江西十大法治人物”。
六、聚焦主动接受各方监督,推进检务公开作出新努力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各方监督之下,确保检察权阳光运行。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各级检察机关向同级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187次,省检察院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建立三级检察院领导干部与人大代表直接联系机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67件,均已办结并回复。邀请1427名各级人大代表参加12309主题宣传、检察开放日、刑事执行巡视检察、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不起诉案件公开宣告等活动,江西团和山西团部分全国人大代表交叉视察两省检察工作,有力发挥了监督作用。
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及社会监督。各级检察机关向同级政协和各民主党派通报检察工作129次,办理政协委员提案31件。邀请879名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参与监督检察工作,聘请3名省政协委员担任省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组织人民监督员评议职务犯罪不起诉、撤案等案件127件。
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坚持案件信息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共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63464件,公开法律文书32011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6394条。树立“互联网+检察”理念,规范新媒体管理、运用,讲好检察故事,提升检察公信力。围绕公众关注的社会焦点热点,采用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等形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在各级党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指导帮助、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关心支持下,全省检察机关走过了接续奋斗、谋篇布局、创新发展的新历程。这里,我代表全省检察人员,向长期关心支持帮助检察事业发展的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过去的一年,我们始终坚持以***************思想为根本指引,深刻把握检察事业政治性与人民性的本质要求,坚定地把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庄严宣誓刻写在伟大事业的初心使命上,刻印在法治道路的良知大义中!过去的一年,从坚决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到推进司法责任制深入实施,从发力公益诉讼到强化法律监督,我们始终与党***保持高度一致,始终与改革开放并肩而行,始终用服务保障大局牵引工作创新发展,始终与***相适应更新理念思路,始终把从严治党和队伍建设作为根本保障,每一项新举措都是坚定*********检察制度自信的生动呈现,每一项新实践都是坚定*********法治事业的铿锵脚步!
过去的一年,我们也躬身自省,深知还有许多问题依然制约着前行发展。面对***新任务,检察工作转型还不完全到位,法律监督不平衡问题还需着力解决;面对新矛盾新挑战,检察产品供给还不够优质,服务保障水平还需努力提高;面对新理念新思路,检察工作方式还不够科学,惯性思维方法还需大力破除;面对新职能新领域,检察履职能力还不够全面,专业能力素质还需加强培养;面对新工程新要求,全面从严治党还有薄弱环节,整治纪律作风还需再出重拳。这些,都需要在前进中破解,在奋发中攻坚!
2021年工作思路
2021年是新***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全省检察机关将坚持以***************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中、三中***和***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从更高层次贯彻落实******对江西工作的重要要求,按照省第十四次******和省委十四届六次、七次***部署,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总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司法为民为宗旨,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智慧检务为支撑,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机构改革为突破口,坚持更新理念、稳中求进、狠抓落实,着力谋转型、促提升,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全省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努力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共绘***江西物华天宝人杰地灵新画卷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始终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做到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是坚定不移服从服务大局。立足检察职能,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战略、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战略、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优化营商环境、民营经济发展等中心工作,找准切入点和发力点,主动积极作为,创新方法举措,不折不扣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更加有力服务保障党和国家以及全省工作大局。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定》,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净化政治生态。积极参与省人大环保赣江行活动,聚焦农村饮水安全,加大检察工作力度。
三是坚定不移强化法律监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深化公益诉讼,做优刑事检察,补强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刑事执行检察,加大对司法活动中违法情形和犯罪行为的监督力度,全面推行监督工作案件化办理,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结合办案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法治江西建设。
四是坚定不移深化各项改革。拓展改革思路,破解改革难题,确保改革在巩固中深化、在深化中巩固。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让检察官有动力、员额制有活力。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实现管理扁平化、机构专业化。认真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强化惩治职务犯罪合力。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完善检察建议制度,加快推进智慧检务建设。
五是坚定不移打造过硬队伍。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学习***************思想的成效体现到“用”和“做”上,体现到检察工作中。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突出加强检察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建设,培养队伍专业精神,提升队伍专业能力,激励检察人员***新担当新作为。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严管就是厚爱,从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整治“怕、慢、假、庸、散”等作风顽疾,坚决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着力打造讲政治、精业务、守纪律、重落实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时序不停滞,奋斗路更长。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省委工作部署和本次大会决议,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以直面挑战的勇气、敢于担当的精神、奋发有为的干劲,再创检察工作新业绩,庆祝新***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