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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汇报9篇

时间:2023-07-19 09:50:04 工作汇报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汇报

  

  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自查报告【8篇】

  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自查报告1通过认真学习领会市人力社保局下发的《关于市人力社保局领导同志带队集中督导检查人力社保公共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方案》,结合本科室工作实际,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优化人力社保公共服务营商环境改革措施落实情况

  (一)科室工作人员政策熟悉、宣传解读培训到位。本科室业务政策较多,且纷繁复杂,科室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职称、岗位设置、职员制改革等相关业务政策,并紧密与工作融会贯通,且及时掌握和学习最新政策,并做好宣传讲解。

  (二)在作风建设方面,我们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并且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他文件规定要求,工作期间本科室工作人员服务态度良好、举止文明规范、工作精力集中效率高,不存在上班时间玩手机、玩忽职守等现象。

  (三)我们在办理日常业务工作中,一切以人为本,设身处地为办事人员着想,并结合政策文件要求,尽量简化办事手续,精简各类证明材料,采取一次性告知的工作方式,尽量让办事人员缩短办事时限,并积极利用网络平台、电话等方式提供服务,及时整理科室业务流程,日益规范业务办理手续,一切向着简便、快捷、高效的方向努力。

  (四)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对于涉及到百千万人才工程市级人选推荐、国务院特殊津贴人选推荐、年度职称工作安排等重要文件通知,我们积极利用网络平台进行宣传,并做好政策解读。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

  目前没发现存在的问题,在以后的工作中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继续加强业务政策学习。

  定期和不定期组织科室人员开展业务学习,强化政策学习的深度、广度,并继续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二)继续加强行风建设。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科室纪律,并引导科室工作人员加强自身修养,提高精神境界,以崇高的理想服务群众,加强政风行风的自查和互相监督,及时提醒,及时整改。

  (三)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做好其他相关具体工作。

  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自查报告2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优化全区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我局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交通服务水平,采取了四项具体措施,精准发力,迅速行动,争创最优的交通营商环境,为全区的经济振兴发展提供坚强的交通保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__至__324线__段改扩建为城市道路项目建设,该项目对于缓解__城区交通压力,改善城市对外形象具有重大作用。我局不断加强统筹协调,按照今年实施、明年竣工的要求,明确时限、倒排工期,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同时,服务好__城区至石卡产业园一级路、根竹至平天山林场二级路、居仕至樟木三级路和精准扶贫道路等项目建设,为优化我区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二是规范交通执法行为。推行交通路政执法权力清单制度,实行阳光执法,依法向社会公开法规依据、工作程序、处罚标准、处罚结果等相关内容,确保执法对象享有知情权;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监督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并自觉接受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监督。

  三是提升交通窗口服务水平。在区政务服务大厅交通服务窗口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办理制度,简化办理流程,实现一站式服务,真正做到方便企业、群众办事。窗口工作人员着装上岗、使用规范文明用语,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四是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持续加强对全区11个渡口码头

  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对乘船人员的培训教育,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行业形象。__渡口被评为20__年__安全便捷文明示范渡。

  二、存在困难

  公路建设方面,安防工程、窄路加宽等项目要求区本级配套资金都较多,尤其是乡道安防工程,本级配套占大部分,上级才补助30%,区本级需配套70%,我区财政困难,配套资金不到位,工作确实难以开展。公路养护方面,形势严峻,任务繁重,大量重型汽车驶入农村公路,造成路面损坏严重,同时管养里程不断增加,而养护资金没有相应增加,造成公路养护压力增大;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大中修和水毁等紧急情况投入大,资金难跟上。优化营商环境自查自纠报告

  按照审批局党组的要求和统一部署,开展自检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担当不足、不敢负责方面。少数状况下处理问题时的原则性有待加强,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碍于情面,能不提的就不提,存在好人主义。有时只求形式,不求落实的问题,具体制度的落实不够严谨,工作时只求是否做了,不求做得好坏。在工作中遇到繁琐、复杂的事情,有时会采取逃避的方法,认为船到桥头自然直,不是自我力求寻找对策。创新意识还不够强,创新的思路还不够宽阔,层次还不高。过多重视完成任务,而轻视工作

  实效。观念滞后,创新意识不够。

  二、标准不高、能力不强方面。往往以近期工作任务比较重或工作头绪多忙于事务工作为理由,不能自觉主动抽时光学习,利用工作空闲和业余时光学习也比较少。

  三、效率低下、工作不实方面。工作中经常是处于奉命行事,落实任务,不能做到想领导之未想,超前思考、提前预测、及时准备;谋领导之所谋,深入调研,带给资料、当好参谋。尤其是在多项工作同时进行,而且时间紧、任务重时,往往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疲于应付。工作的全局性、前瞻性,与领导的要求有相当差距。优化营商环境自查自纠报告

  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自查报告3__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对标对表抓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绩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站位,致力于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我局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党组会、局办公会多次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立了局长任组长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小组,统筹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通过加强学习宣传,引导全局

  干部职工提高站位,统一认识,牢固树立营商环境既是生产力又是竞争力的理念,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代表__形象的观念,积极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二)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致力于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1.严格落实负面清单、非禁即入制度。认真落实《外商投资法》,发改委、商务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外资企业不再需要一系列的专门审批,只要行业不在负面清单之内,即可进行企业注册登记。办理企业注册登记等手续,外商投资者与中国企业同等待遇。截至2020年_月_日,今年共新设外资企业_家。

  2.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实现全覆盖。一是及时安排部署。今年_月_日,联合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印发《__市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方案》(_市监发〔2020〕_号),_月_日,组织召开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进一步强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重要性,部署全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_月_日,召开__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业务培训会,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各县市区(园区)等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了培训。二是清理存量。督促指导各相关单位全面清理20__年_月_日前出台的政策措施,业复工复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__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战略合作协议》。未来_年,市知识产权局将与__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共同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为_亿元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提供担保支持,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给予担保费率减半或全免优惠。_月_日,__市_家企业与银信机构进行了现场签约,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授信共计_万元。今年来,全市共有_家企业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意向金共计_万元,质押专利_件。

  6.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一是向省知识产权局申报我市__有限公司、__科技有限公司等_家知识产权重点企业保护。__科技有限公司,__科技有限公司等_家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二是与__知识产权局、__市场监管局签订《___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包括:执法协作、调解咨询、宣传培训、学习交流。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专题工作小组制度;三是为我市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试点项目申报,积极对接口审庭场地落实,与市仲裁委进行工作衔接。

  (三)积极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致力于营造高效便民的政务环境

  1.全面复制推广借鉴京沪营商环境举措。实行开办企业全程网上办。企业设立登记申请通过__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业务系

  统实现全程网办。今年上半年全市通过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办理企业设立登记_户、变更登记_户、注销登记_户。全面推广电子营业执照。申请人成功申领营业执照后,可通过电子营业执照APP,也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下载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提升企业档案查询便利度。我局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设置了企业登记档案自助查询机,企业申请人通过身份验证、信息核对后,可查询本公司企业档案信息。

  2.再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去年将企业开办时间再压缩至_个工作日内,比省、市要求的_天缩短了_天。今年_月下旬,开展了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调研。目前,企业开办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_个环节基本已实现_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中企业设立登记_个工作日、印章刻制_个工作日、发票申领_个工作日)。2020年_月至_月_日,全市新增市场主体_户,其中企业_户,农民专业合作社_户,个体工商户_户。

  3.着力推动证照分离改革。根据《__市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方案》,继续对第一批_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截至2020年_月底,我市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改革方式累计办件总量为_件,其中实行告知承诺累计办件总量为_件,优化准入服务累计办件总量为_件。

  4.提高商事合同案件审理和执行效率。今年上半年共配合法院进行司法协助_笔,其中股权冻结_笔、股权冻结续行_笔、股权冻结解冻_笔、股东变更_笔。

  5.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积极协助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完成我市第一批_项事项梳理工作,参与了第二批一件事一次办征集梳理工作,组织完成一件事一次办明白卡编制、流程再造工作。优化市场监管政务服务办理程序。对食品、计量、特种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等业务实行__市政务服务网网上申请、预约办理、精简流程。

  6.取消、下放、合并一批行政许可。我局取消了名称预先核准行政许可事项;取消了单独登记企业集团,不再核发《企业集团登记证》;取消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分支机构备案;取消了《药品经济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今年_月_日起,我局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下放到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权限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复审(焊接项目除外)下放至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各园区分局实施。

  7.推进审批便民服务。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协助下,我局迅速将原工商局、质监局、食药局派驻窗口整合到政务中心A区集中办公。新三定下发后,我局成立了登记注册局(审批服务科),将审批职能整合到位,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均进驻市政务大厅,实现了窗口一站式办结。

  8.加快推进领照即开业承诺制落地实施。对第一批_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企业只要到市场监管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就可以从事一般性的生产经营活动,实现领照即可开业。为进一步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问题,从去年_月_日起在___街区实行领照即开业试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领取营业执照后按规定向相关审批部门作出承诺,即可开业。

  9.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容缺受理。对于涉及生产经营防控急需物品的行政审批,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应急审批。采取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受理审批方式特事特办。企业承诺在规定时间补齐相关基础资料,网上申请后即可审批发证。现场审批事项,采取应急审批机制,网上申报并承诺符合开办条件,即可发证,两个月内现场复核。疫情防控期间,通过容错审批机制办理了__户,延后现场检查的_户。积极协调省药监局特事特办,启动应急审批程序,帮助___有限公司拿到___首张医用一次___注册证,填补了___生产的空白。

  10.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整合了_条投诉举报热线,实现了12315一条热线对外。今年上半年,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_起,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_万元。

  (四)规范涉企监管执法,致力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全面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率先在十四个地州市中采取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协助执法人员参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确保了抽查结果更客观、专业和规范。牵头组织_个市直部门建立了一单两库一细则,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目前,全市市场主体名录库共录入市场主体_户。_个市直部门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_个,共录入执法人员_人,公示抽查检查信息_条。

  2.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一是加强了行政执法资格管理,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应当具备执法岗位所需的法律知识。积极衔接司法局妥善制定了执法证分批次领取和换芯方案,目前已完成第一批_人的执法证领取发放工作。二是在《__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_政办发〔2020〕_号)出台后,将文件精神及时传达至各监管执法部门,要求在监管执法中严格落实文件要求,实行行政执法检查报告制度,严格控制行政执法检查频次,严格行政执法检查程序。三是严格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和强制措施。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前,应当充分考虑强制措施的必要性、合法性、合法性,要尽可能地减少对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善意第三人利益的损害。保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努力实现公开、公平、公正。

  3.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制度。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

  法三项制度。在我局出台《__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标对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许可、检查、处罚等执法信息均进行了公示。在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我局统一了执法文书,加强了执法装备配置,在执法过程中实行拍照摄像取证或执法记录仪截屏取证,避免执法过程中发生矛盾时有理说不清的弊端。在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我局设置了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所有重大或复杂行政处罚案件均提请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进行审核,经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后再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二是加强内部建章立制。我局起草了《行政处罚案件线索管理办法》《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理规定》《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实施方案》等制度,通过扎紧制度笼子,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五)严格坚守安全底线,致力于强化法治保障基础

  1.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固本强基十六字方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市场监管日常工作紧密结合。一是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和领域深入摸排走访,重点打击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2020年以来,共检查各类市场_场次,出动执法人员_人

  次,检查和走访经营户_户次。在宣传扫黑除恶斗争政策、摸排问题线索,共摸排线索_条,_条已移送公安局,震慑了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二是扎实推进行业乱象整治,结合假冒伪劣重点领域治理雷霆行动、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加大商贸集市、批发市场和食品、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打击力度,有效遏制了各类违法乱象。2020年以来,共查办涉及食品安全案件_起,特种设备安全案件_起。全市雷霆行动检查企业共_余家,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窝点_个,捣毁制假售假窝点_个,捣毁私屠滥宰窝点_个,立案查处共_余起,涉刑移送案件_起。铁拳行动出动执法人员_人次,查办案件_起,涉刑移送案件_起。三是扎实推进三霸问题查处,围绕商贸集市、批发市场等重点领域,__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__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的通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走访大宣传大排查大调研活动方案》和责任分解表,将监管职责分解到县市区局,要求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对市场内是否存在欺行霸市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拉网式摸排,共出动执法人员_人次,走访经营户_户次,发放宣传资料_份。四是扎实推进娱乐场所毒黄赌整治,为了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更有效地开展__市娱乐服务场所毒黄赌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我局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工作措施及要求,印发

  了《__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市娱乐服务场所毒黄赌问题及充当毒黄赌和黑恶势力保护伞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专项行动部署开展以来,市场监管系统摸底辖区范围内KTV、歌舞厅,酒吧,洗浴中心,电玩城等娱乐场所_家。出动执法人员_人次,检查娱乐场所_家,发现证照不全(含无证经营)_家,下达责令整改_次,抄送相关情况给__示范区社会事业部_家。

  2.严格把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一是对涉及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进行了梳理,清理规范性文件_个。后期将结合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对部分文件进行修改或者废止。二是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规范性文件先经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核后,再提交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今年已完成以市政府名义出台的_个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3.严格涉企案件法制审核程序。严格遵守《市场监督管理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的程序规定,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理适当等_个方面进行案件审核,对符合以上依据的案件从快办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听取当事人在听证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今年共组织了_起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在疫情期间,加大对医疗器械、防护用品等案件查处的力度,积极配合办案机构对案件查处,实行快速审核制,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行政处罚案件审核降为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法制

  审核。四是对企业轻微违法行为,采取行政指导、责令改正、限期整改等方式,督促企业进行整改,或采取不予处罚、减轻从轻处罚等方式,教育企业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最大限度减少对其经营活动的影响。

  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自查报告4为进一步优化医院营商环境,按照临猗县医疗集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专项督查行动实施方案》临医集团党委发〔2020〕12号的文件要求,医院近期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营商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医院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工作会议,会上院长谢丰重点从医院环境、安全管理、窗口服务人员的服务规范、仪容仪表、在岗在位,以及是否存在服务态度差、看手机、私聊等情况、卫生行风九不准规定落实情况、诊断证明、病历复印、死亡证明、住院病历开具、慢性病办理医保非直补是是否便捷等多个方面强调了医院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按照临猗县医疗集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专项督查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及医院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自查并严格落实执行。

  对收款室窗口进行了改造,以前是一个窗口、两个人工作,造成群众拥挤,给患者就诊带来诸多不便,针对这一情况,医院专门请工人对收款窗口进行了改造,将一个窗口分成两个,目前

  群众交款就自觉排队,避免了争吵。

  医院成立优化营商环境督查小组进行优化营商环境突击督查。重点聚焦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效率低下,吃拿卡要、雁过拔毛、胡乱作为,纪律涣散、冷硬横推、态度恶劣等3个方面29种行为,通过督查,发现医院内营商环境较之前有所改观,但个别科室人员仍存在上班时间闲聊、串岗、看手机等现象,医院将在下一步工作中继续加大督查力度,为广大患者创造更加优良的营商环境。

  临猗县医疗集团

  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自查报告5近几年来,县委、县政府从战略高度出发,始终把提高行政效率,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促进了我县投资环境的改善。

  一、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基本情况

  (一)领导重视,组织保障有力。

  一是强化政策支撑。近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阜宁县一窗通办、一网通行利企便民不见面集成改革工作方案》、《阜宁县一窗一网不见面审批服务试行细则(试行)》、《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六大行动实施意见》、《阜宁县推进审批服务事项三集中三到位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工作总体要求、基本原

  则、主要任务、组织保障机构,细化了每项任务的牵头、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从而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及时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务办主任为副组长,23个县直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下设优化营商环境组等7个小组,并对每个小组和相关部门的责任进行了明确,以此作为推进营商环境整治的抓手,扎实推进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是强化作风建设。为有效推动全县机关作风转变,提高行政效能,县作风办和融媒体中心专门制作了《作风面对面》全媒体问政等专题栏目,重点聚焦营商环境与作风建设。自2018年开播以来,该档节目已经播出了19期,上线30多家部门,曝光了80多个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深化改革,提升服务水平。

  县委、县政府一直将放管服改革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工作来抓,采取多种措施,精简权力事项,简化办事程序,着力促进工作作风转变,全县政务环境有了明显改善。

  一是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去年,我县全面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将县发改委、工信局、住建局、教育局、人社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旅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等10个部门行使的80项行政许可事项划转至行政审批局,行政审

  批服务局充分发挥一枚印章管审批的制度优势,大力简化优化事项办理流程,大力推行一窗一网、一件事等改革措施,自成立以来共受理各类审批服务事项件,办结率99.8%,95%的市场主体实现当场受理、当日完成登记,投资项目审批流程优化率72%以上,审批效率总体提升了60%以上。

  二是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改革。为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运行机制,方便群众办事,加大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推进力度,今年,县委、县政府出台了《阜宁县推进审批服务事项三集中三到位实施方案》,对三集中三到位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实施步骤进行了明确,目前县政务服务大厅已新进驻县教育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场监管局等3个部门和144项政务服务事项,11个部门的110项办件数量少、办理频次低的事项也以综合服务窗口形式实现了集中进驻,大厅的部门进驻率提升了73.6%,事项进驻率提升了58.1%,另外近期婚姻登记、水电气和有线电视等便民服务事项也实现了集中进驻,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服务的水平得到了明显提升。

  三是推进不见面审批改革。加快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政务服务网络化、智慧化水平,目前,全县33个权力事项部门已进驻江苏政务服务网,1082项政务服务事项的维护工作已全部完成。阜宁政务服务融易办旗舰店已开通,已建成个人和法

  人办事、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便民服务四个区域。近期,不动产真伪查询、不动产办理进度查询、维修资金查询、阜宁景区等多项便民服务功能也已实现接入,不见审批服务的便利性逐渐体现。

  (三)对标时限,优化审批流程。

  今年,县委、县政府针对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出台了《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六大行动实施意见》,对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能上提出了具体要求。各相关部门从优化行政审批运行机制入手,围绕企业各类审批需求,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办事手续、压缩办结时限,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企业开办便利度进一步提升。今年以来,县行政审批局加速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工作,目前已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一网办理,最快0.5个工作日内可完成登记手续,两区一园范围内新设立企业营业执照当场即办,提交材料总数由11份减少至4份,企业开办的便利度得到有效提升。

  二是企业投资建设审批流程进一步优化。我县成立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制定了四个阶段审批流程实施方案,明确了各阶段的牵头单位,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目前,政务服务大厅已三招四个阶段、一窗办理的要求,对相关窗口的布局进行了重新调整,将工程建设审批全流程纳入到了一个楼层办理,设立工程建设行政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实现

  了企业投资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全链条服务,我县工程建设项目总审批时限可压缩至80个工作日以内。

  三是不动产登记效率进一步提升。目前,我县不动产登记证明书电子证照协同互认机制已建立,正在农商行试运行,近期将在全县各金融机构全面实施。目前已实现新建商品房首次转移登记、预告登记、实体企业不动产登记2个工作日内办结,两区一园、两主一特项目当日办结。

  二、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县的营商环境较以往有了较大改善,但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

  (一)认识不够全面。提到营商环境,过多关注政务环境、审批环境,忽视了法治、融资、监管等环境,缩短审批时限似乎成为衡量营商环境的主要甚至唯一标准。

  (二)机制不够完善。营商环境涉及企业设立、运营、发展、退出等多个方面,涉及基础设施建设、审批服务、产业政策、资金支持、政府执法等多个领域,属于一把手工程,目前仅靠发改委和行政审批局等部门牵头推动,很容易出现少数职能部门出现不作为,推而不动的问题。

  (三)思想不够解放。少数职能部门未能充分放权,仍存在

  内部环节繁琐、审批方式落后、办事效率拖沓等现象。有时一个审批环节的耽误就有可能让企业错失商机,挫伤投资者的积极性,对地方营商环境的口碑造成不良影响。

  (四)要素不够充分。一是园区道路、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水、电、气等要素保障还相对滞后。二是项目等土地的情况较为普遍,很多项目引进签约后才去落实用地指标。三是融资环境偏紧,企业发展缺乏资金支持,大多数中小企业很难得到银行的贷款,制约企业做大做强。四是人才资源相对缺乏,高级人才和科技人员难招、难留。

  三、相关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通过以会学习、邀请专家开展专题讲座等形式,提高全县领导干部对营商环境概念的理解认识,熟悉国家和省市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形成处处都是营商环境、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思想共识和浓厚氛围。

  (二)强化推进机制。将营商环境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成立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重点解决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慢、企业办手续繁、不依法行政、中梗阻等问题,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开好头、起好步。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大力简政放权,减少审批程序,加大奖励力度和惩戒力度,凡是影响营商环境的人和事一律问责

  追究、严肃处理。

  (三)强化平台建设。提高政务服务中心定位,加快建设新政务服务中心,加大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以高标准、高要求将政务服务中心建成优化营商环境的有效载体,努力实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的目标,切实提高群众企业办事便利度。

  (四)加快思维转变。各职能部门要加快由审批管理思维转变为服务企业思维。不仅要刀刃向内改自己,减少内部审核环节、减免不必要的成本、提高办事效率,还要推行提前介入,超前服务,落实专人负责全程跟踪服务,最大限度地为项目建设提供便利条件和精准化服务。

  (五)强化政策落实。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对于增强城市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对标先进地区,突出问题导向,紧扣关键环节,切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地落实。

  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自查报告6按照中共__纪工委关于转发《关于对优化营商环境、项目落地过程中重大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结合自身工作职责,按照内容进行了自我梳理、总结完善、认真开展自查工作。现将我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自纠整改情况

  1、在放管服改革政策落实方面,我局认真对照九个方面的问题逐一进行了自查自纠,未发现相关问题。在项目落地情况方面,对项目审批环节中涉及到我局的前置审批条件进行了梳理,不存在人为增加审批条件、不按时限要求和规定审批等问题。

  2、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我局发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服务市场主体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还有待加强。我局成立不久,原部门审批人员划转不到位,部分承接事项难度较大,对审批人员专业要求较高,我局由于新人较多,过渡期比较长,相关人员对于相关政策和业务知识吃不透、拿不准。针对这种状况,我局下一步将狠抓业务培训与学习,努力提升全员业务素质,不断提高为群众服务的业务能力。一方面安排相应股室人员在主管领导和股长带领下到原单位向原审批部门人员学习、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求教,学习最新行政审批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参与相关业务培训,努力上手办理业务;另一方面在股室内部开展老带新模式,股长和业务老人与新人采取结对的方式互相学习,实现整个股室业务能力共同提高、共同进步,提升主动服务自觉性。与此同时,我局还加强服务窗口建设,积极从工作纪律、工作作风等方面入手,进一步明确工作纪律,坚持政务大厅纪律日常巡查制度,每天不定时巡查,对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处问责,全方位提高审批队伍综合素质。

  二、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主要做法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行政效能

  1、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我局印发了《对简政放权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评估问效工作方案》,要求各部门梳理涉及本部门的简政放权政策,总结本部门在简政放权重大政策实施过程中,出台的措施、采取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查找在简政放权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没有落实、执行不到位、衔接不顺畅等问题。同时完善下放和划转审批事项衔接机制,保证下放审批事项能够接得住、接得好,取消事项能够及时取消。

  2、实施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按照省三级四同要求,编制我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优化完善审批服务办事指南、办理流程图、工作细则,构建全事项、全过程、各环节相互配套协调的标准体系。我区30余个部门(科室),认领了本级本部门的政务服务事项;编制了我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形成我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649项,实施清单项512项。

  3、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就管委公布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对相关部门下发了《关于开展涉企收费检查的通知》,明确了检查工作安排、时间步骤及工作要求。

  4、进一步放大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效应,积极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刻制、启用了___行政审批局审批专用章。指导__镇

  和村(社区)完成了对河北政务服务网乡镇和村级页面的门户、事项信息的确认、补充、完善工作。

  5、开展服务窗口质量提升行动。完善落实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全程代办等制度,推行了四公开。在审批服务窗口公开将办事全流程服务指南、服务承诺、工作人员姓名职务、办事结果进行公开。制发了《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等规范性文件。

  (二)扎实推进投资审批改革,加速释放投资活力。

  1、认真贯彻落实《保定市深化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暨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实施方案》。我区规划建设局规划、建设、市政、园林、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已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联合验收时间压缩一半以上。制定了《___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回头看暨投资项目审批时间进一步压减的方案》,目前已初步梳理完成立项、国土、规划等部门审批流程。

  2、依托河北政务服务网和全省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整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各相关业务办理系统。目前我区各部门纳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事项213项;发改、规划建设、国土、环保、人防等部门均实现了投资项目网上申报、审批、办理、监管和信息反馈,优化整合平台审批流程,确保了项目审批时间不高于国家和省平均时间。同时继续调整各部门审批事项实现网上

  办理。

  3、再造《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办理流程》,在投资项目建设领域实行联合勘验、联合审图、联合验收,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经梳理,固定资产和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时限由原来的218个工作日,压缩为60个工作日(不含土地手续办理)。行政审批时间压缩一半以上。

  (三)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降低就业创业门槛

  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国办发【2018】32号)要求,全面提高企业登记效率。

  1、推行审核合一登记制度。除涉及特殊审批事项外,企业登记业务实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企业登记时间压缩为一个工作日。

  2、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大力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取消名称预先核准,企业名称不再实行预先核准;企业设立全程电子化网上办理;个体户办理实行手机APP云窗办照;企业注册营业执照实现自助办理。目前我区企业开办实行即办即结。初次发票申领,1个工作日办结。

  3、衔接落实国家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证照分离改革的相关要求。对首批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范围的106项改革事项中由我区承担的事项,采取直接取消、备案、告知承诺和优化准入服务等4种方式进行分类管理,落实证照分离工作,压缩审批时

  限、精简审批材料、优化审批流程,为企业进入市场提供更大便利。

  4、积极开展减证便民工作。在清理范围上,做到清理单位、清理事项、清理材料三个全覆盖,从证明需求单位角度梳理群众和企业办理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时需提交的各类证明及其盖章环节。在清理标准上,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以及为规避责任、转嫁矛盾而要求提供的各种申请材料。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着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推进落实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抓紧上报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审批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要求,我区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梳理和汇总各部门上报的四办目录,编制了___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其中马上办政务服务事项287项,网上办政务服务事项290项,就近办政务服务事项103项,一次办政务服务事项282项。并在河北政务服务网对外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在我区政府网站对外公布。根据上级部门工作要求,我区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衔接国家和省取消下放,法律法规的立、改、废,以及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及时做到本级四办目录的调整工作。

  2、深化一网、一门、一次、一窗改革。我区持续深化互联网

  +政务服务,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窗、一次改革。推行一网通办,建立了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平台,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外,全区纳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事项213项,并在河北政务服务网(___站点)公布。网上申报功能经过测试,161项事项均能够通过河北政务服务网实现在线申请、网上预审、网上办理。公布并实现了80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群众登录河北政务服务网就可查询事项办理相关材料,可以网上咨询、网上申请、网上预审,让群众和企业切实享受到了互联网+政务服务带来的快捷、便利。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

  要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就必须牢牢坚持以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出发点,将改革进行到底,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使群众的需求与政府的服务实现无缝对接。

  (一)着力做好行政审批局改革前后衔接工作。

  1、开展行政审批清零工作。对各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事项予以清空,重新梳理、重新论证、重新确认,并对原有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精简规范。

  2、做好整体设计,统筹谋划机构设置、事权划转。对能划转的审批事项,实行一次性划转到位;对暂不能划转的审批事项,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窗口,由相关部门进驻或在原部门设置的办

  事服务大厅办理。

  (二)健全保障机制,提高接权能力。

  1、要充分发挥我区改革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强化对改革目标的系统谋划和过程把控,推进政府、市场、社会同向发力,加快构建政府部门间、政府与市场间、政府与社会间的新型合作关系,形成改革整体推进合力。

  2、建立健全事权、人权、财权对等保障机制,特别是应本着人随事走的原则,在下放事项的同时,帮助接权单位培训人员、完善设备、提高水平,杜绝甩手掌柜,让基层政府有动力、有能力承接好审批事项,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3、接权单位要本着接住接好的原则,搞好协调对接,在充实力量、提升能力的同时,加强同上级业务部门的联系沟通,共同应对权力下放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下放事项安全着陆。

  (三)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以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为主要对象,以政府投资项目和社会投资项目为主线,围绕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大力整合审批办理环节,促进跨部门、全过程审批办理流程协调统一和深度整合。到2019年底,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78个工作日以内,核准类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68个工作日以内,备案类社

  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65个工作日以内。2019年底,全面建成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的工程建设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审批管理系统。到2020年6月底,基本建成全区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四)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提升服务质效。

  1、制度标准先行,整合服务资源。打破政务资源交换共享的壁垒,推动服务资源整合联动,实现一体化、智能化、个性化的政务服务,让群众少跑腿、多办事,争取最多跑一次。

  2、升级信息平台,增强技术支撑。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手段,不断改进政务服务平台功能,真正做到让民众通过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可以轻松完成在线审批、网上办证、业务查询等办事手续。

  (五)优化公共服务,提高政府行政效能。

  加快构建政务服务一张网,推进各类服务事项预约、申报、办理、查询等全流程网上运行,实现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证件联用、信息联通、服务联动。大力推动实体政务大厅、网上政务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服务热线等综合运用,促进线上线下一体运行,最大程度地便民利民。对相关部门已取消而其他部门仍要求群众出具的各种证明,应通过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来核查解决,而不应该找群众提供。

  (六)明确责任主体,加强队伍建设。

  1、尽快完善行政审批局人员配备,完成对进驻窗口单位的审批事项、办件流程、人员情况调研摸底,形成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事项和窗口工作人员清单,为审批岗位设定及审批事项划转提供准确事实依据。

  2、按照审管分离的原则,制定部门审批责任清单,明确审批主体,细化职责分工,建立登记注册、行政审批、行业主管相互衔接的监管机制,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

  3、加强审批队伍建设,培养公仆意识,增强服务群众的能力。建立健全考核、问责机制,以健全的制度约束人、管理人。充实一线人员力量,强化人员学习培训,由原单位对审批局现岗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能在短时间内熟悉工作,尽快进入角色。

  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自查报告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构人员为真正抓实抓好营商环境建设,我局成立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有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其他人员为小组成员,把责任落实到人。同时抽调人员成立督查组,负责整个活动的开展。

  二、自查情况

  (一)经自查,我局目前没有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规章文件,不存在地方出台的政策法规与国家相抵触的现象。

  (二)我单位不存在没有法定依据的审批、审查、投资限制、资格认证、中介服务、行政收费。承接下放权利履职情况全部到位、不存在涉企项目核准范围大、前置条件多、多头审批、多部门盖章,核准条件和标准不明确、审查周期长、中介服务不规范,项目备案变相成为行政许可的现象。审批服务窗口均按照三定方案正确履行职责,实现一站式服务,审批服务窗口单位办事程序和标准公开透明、执行信息公开制,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和文明服务制,审批服务人员政策水平、业务、服务到位,无懒政怠政、推诿扯皮等问题。

  (三)无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准入门槛和限制民营企业、外地企业进入本地市场的各种现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全部做到公开、公平,均实现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四)无政府侵占企业财产的行为。政府部门无滥用职权,利用公权力,违法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借用企业资金、占用依法应当划拨给企业的资金以及依法应当退还企业的税费、土地出让金、保证金、政府性基金和补助资金等问题。

  (五)无违规增加企业负担的行为。无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目录及收费标准规定,额外设立收费项目及高收费,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缴纳会费、活动经费,违反规定进行评比、达标,鉴定等活动,没有要求企业接受有偿宣传,无强制企业购买指定商品,接

  受指定服务,向企业索要产品或者强制低价购买产品等问题。

  (六)在执法过程中没有对企业不制定计划,不经过批准、不公开公告并随意处罚。对行政执法部门人员的公仆意识,个人素质和执法水平均进行了培训学习,行政执法人员没有滥用职权,乱罚款、乱摊派吃、拿、卡、要等情况。

  (七)无特定行业服务不规范的行为。政府部门的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及相关规定做到了公开、透明、工作规则执行到位。

  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自查报告为进一步优化医院营商环境,按照临猗县医疗集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专项督查行动实施方案》临医集团党委发〔2020〕12号的文件要求,医院近期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营商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医院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工作会议,会上院长谢丰重点从医院环境、安全管理、窗口服务人员的服务规范、仪容仪表、在岗在位,以及是否存在服务态度差、看手机、私聊等情况、卫生行风九不准规定落实情况、诊断证明、病历复印、死亡证明、住院病历开具、慢性病办理医保非直补是是否便捷等多个方面强调了医院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按照临猗县医疗集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专项督查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及医院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自查并严格落实执行。

  对收款室窗口进行了改造,以前是一个窗口、两个人工作,造成群众拥挤,给患者就诊带来诸多不便,针对这一情况,医院专门请工人对收款窗口进行了改造,将一个窗口分成两个,目前群众交款就自觉排队,避免了争吵。

  医院成立优化营商环境督查小组进行优化营商环境突击督查。重点聚焦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效率低下,吃拿卡要、雁过拔毛、胡乱作为,纪律涣散、冷硬横推、态度恶劣等3个方面29种行为,通过督查,发现医院内营商环境较之前有所改观,但个别科室人员仍存在上班时间闲聊、串岗、看手机等现象,医院将在下一步工作中继续加大督查力度,为广大患者创造更加优良的营商环境。

篇二: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汇报

  

  XX公安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

  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全县公安机关持续深入推进各项“放管服”改革举措,在“放”上求实、在“管”上求严、在“服”上求优,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取得可喜成绩同时也结合当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深入探索。

  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展及主要成效

  (一)加强组织部署,全力推动落实。一是强化认识。始终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首要任务来抓,深入开展“放管服”改革活动,扎实推进标准化建设,不断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制定出台《XX公安局服务保障企业发展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不断提升基层政务服务工作水平。二是强化宣传。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法制宣传,通过案例警示、组织培训、送教上门等方式,多次深入企业,及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促进企业合法经营、防范风险、强化管理、依法维权。三是强化推广。全面推广“XX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及时回复各类群众咨询679余件,办理各类户籍业务2847件。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并联审批服务,将16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行政审批科进行单独受理、审批、办结、发证,共办理各类审批业务255起。

  (二)强化监督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发挥公安职能、严打涉企

  违法犯罪,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服务,全力维护企业治安秩序,放管结合、以管促放。一是严厉打击。严厉打击“行霸”“业霸""市霸"等严重影响企业经营发展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依法侦办侵犯企业知识产权、损害商业信誉、串通投标、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正常竞争秩序的案件,严肃查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涉企职务犯罪,全力保护企业法人、经营者财产和人身安全。二是审慎执法。慎用刑事强制、查封扣押、资金冻结等措施,对在侦案件,依法依规快侦快办,合理合法处置涉案财物,最大限度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界限,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三是落实监管。常态应用“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对互联网、爆破作业、易制毒企业及金融机构、内保保卫等实行网上巡察,由公安机关发起与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抽查;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录入执法人员信息、共享公安监管数据、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三)创优服务方式,助力企业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助力公安经济发展。一是缩短涉企审批时限。缩短对第一类、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运输许可审批时限、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时限、爆破作业申请办理时限、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网上审批时限。二是畅通涉企绿色通道。出入境部门为外资企业员工开通绿色通道加急办证;交管部门方便企业物资运输,为货车通行发放“临时通行证”,在特定时间开放特定道路供货车通行,为企业排忧解难;治安部门为企业开办“9210”服务,落实公章刻制业务进驻政务中心,让

  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登记同时科办理公章、银行开户、申领发票、社保登记和水气电网9个事项;疫情期间和疫后重建为恢复经济推出服务企业“六办举措”,相关做法被人民公安报、新浪微博等转载推介。三是解决企业“急难愁盼: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和“百警访联百企”活动,组织民警深入企业开展多层次、全覆盖的防盗、防骗、防事故等宣传教育,提高企业和员工法律意识,引导企业守法合规经营,共开展各类宣传500余次,发放宣传单两万余份,参加学习的企业员工近3000人。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及短板

  优化营商环境是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及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六届市政协一次会议精神,积极投身以思想破冰引领发展突围,奋力开创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工作新局面的重中之重,我们要在探索中求创新,求发展,求实效,我们发现在过去公安优化营环境实践中,有成效也有阻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短板如下:

  (一)服务重点企业发展的意识还不强。只要体现在内容、形式和方法比较单一,法制宣传不够,对企业安保、防范等方面的指导不够,特别是在不断探索和拓宽为企业服务的新路子和新方法,不断拓宽联系范围和联系质量,强化“服务”“保障”等方面的差距还很大。

  (二)经济格局不断变化,风险隐患突出。近年来,因资金链断裂出现相关问题,引发不安定因素,导致受损群体多次到相关部门反映

  问题及上访。特别是今年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部分企业因经营不善或资金链断裂,暴露出拖欠工程款、材料款等问题,引发欠薪潜逃、破产倒闭现象集中爆发。由于此类案事件涉及群体多、范围广,党委政府、群众、媒体高度关注,问题难以一时得到妥善解决。群众、业主、债主、民工维权行为与违法行为往往同时存在,矛盾积累反复性较大,甚至导致上访事件的发生,公安机关面临打击、维稳两难境地。

  (三)新型犯罪打击难度加大。网络空间治理、新型犯罪打击难度不断增大,违法犯罪更加智能化,尤其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且侦破难度较大;金融诈骗、金融投机等新的经济犯罪活动日趋严重,打击难度大,智能化破案手段有待加强。目前,部分民警对法律知识掌握不够全面、系统,尤其是对新型犯罪以及案件涉及的新情况新问题敏感性、洞察力不够,缺乏妥善处理解决疑难复杂问题的办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在警企联系上转变观念,积极拓展警企联系的路上进行创新。进一步总结警企联系经验,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务实创新,加强与企业间的沟通交流,了解企业诉求,破除旧观念、旧思想、旧思路。凡是外地的成功做法,都要大胆借鉴引用;凡是政策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都要大胆探索试行;凡是上级政策和规定有一定弹性幅度的,都要大胆放到最宽。

  (二)强化预警防范,全力打造安定和谐的经营环境。建立发改、住建、人社、金融、国土、工商、银行、公安等多部门参与的协同会商

  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判分析各类经济犯罪案件特点及表现形式,充分利用各种专业力量和手段优势,超前获取海量信息中隐藏的各类不稳定因素,对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重大问题、矛盾及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信息会商、分析研判,及时掌握深层次、预警性信息,及时进行深度研判、风险评估,不断提升对重特大经济、金融犯罪的预警防范能力。

  (三)发挥打击犯罪的主力军作用,全力打造安全稳定的经济发展环境。建议由政府牵头,建立多部门、多警种合成作战的快速反应机制,坚持快处、快侦、快破,力争在犯罪规模较小、涉案人员较少时就将其控制在萌芽状态。对已经成型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类犯罪案件,相关职能部门要第一时间提供相关鉴定结论、政策依据,第一时间介入善后事宜的处置工作,争取最大限度地收集固定证据、追缴资金、降低社会风险。进一步完善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妥善、坚决果断处置“三堵”、阻工、扰工等群体性事件。

篇三: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汇报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报告3篇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报告第1篇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为己任,充分履行本局职能,自20xx年12月成立以来,相继办理政务服务业务近150万件、行政审批业务近4万件,新增市场主体16000余家。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以效为先,推动营商环境科学发展

  一是推行多种举措,实现降本增效。通过52项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再造,平均每项为企业节约成本近200元。部分需要抽取专家的事项,专家聘请费用全部实行了政府购买服务,不让企业出一分钱。申请人有"一照多证"的办理需求时,为降低申请人前期准备成本和行政成本,提高踏勘工作效率,将多次踏勘任务合并为一次,实行"多勘合一"。

  二是推动"一业一证",破解发展难题。为破解企业准入不准营、办多证等问题,进一步降低政府干扰,推动企业自主发展,按照《省加快流程再造推进"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证照同办""证证同办"等改革成果为基础,积极推进"一业一证"改革。将一个行业"以部门为中心"的单个事项审批,变为如今"以企业为中心"的一张许可证,实现准入后"一证准营""拿证即开业"。例如,药店行业的行政许可法定时限为6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为17个工作日,通过"一业一证"改革,只用3天时间即可拿证,比法定时间提高97%,比承诺时间提高82%。

  三是坚持特事特办,助企复工复产。为破解疫情期间企业发展难题,我们确立了凡是涉及疫情防控相关产品的审批事项,一律开通绿色通道;凡是能网上申请办理的事项,一律免费邮寄材料,线下不再办理;凡是能容缺受理的事项,一律容缺受理;凡是能压缩审批流程的事项,一律对审批人员充分授权,加快内部流转的"四个一律"保障举措,最大限度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便利。例如,受疫情影响,湖北格林凯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为满足1000多吨订单的生产,跨省落户,实现异地重生,为满足企业快速落地需要,我局加急办理审批手续,保障企业仅用十三天时间就完成从注册到生产,被新闻联播赞为"火神山"速度。

  (二)以质为果,托举营商环境向上发展

  一是职权下放,开辟重点镇"绿色审批通道"。为更好促进乡镇驻地的企业发展,提高乡镇服务企业的主动性和权威性,使企业办事实现"就近办、马上办、一次办"的工作目标,我局结合重点镇建设,按照"依法下放、权责一致、能放即放、按需下放"的原则,拉出了项目立项、用地、规划、公司设立等首批30个大项80个子项的行政许可事项一次性下放重点镇,开辟重点镇"绿色审批通道",让驻乡镇企业切切实实感受到改革所带来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是精准对接,打通企业"优质发展通道"。为全面加快企业建设进程,缩短企业落地周期,先后三次召开涉及15家房地产开发企业、重点工业项目企业座谈会,了解企业诉求,与企业精准对接行政审批服务11项;先后5次召开主管部门协调会,集中开展业务研讨会20余次,解决企业开办、服务链条建设中存在的问题5个。

  三是局长陪跑,建立完善"政企交流通道"。为准确掌握行政审批流程,检验改革成效,从群众视角着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行局长陪跑制度,以现场体验、陪同企业办理、跟踪企业问效的方式,及时发现堵点、难点、痛点问题,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最优的服务为企业排忧解难。

  (三)依法为本,推动营商环境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自身法治化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着力建立程序意识、规矩意识,严格按照省一网通办和政务服务通用平台,实现线上无缝隙对接和帮办代办,做到线下无审批,全面建立我县依法审批环境。20xx年我局组织40余人参加执法证考试,2020年将做到全员覆盖,所有在职、在编人员全部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并逐步推行持证上岗。

  二是指导企业法治化建设,推进依法发展。我们不仅为企业送去便企惠企的好政策、好措施,同时也送去助力企业优质发展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利用召开企业座谈会、"企业吹哨?部门报到"注册企业培训会等时机,多次集中开展法律法规知识普及活动,让企业发展始终保持在法治化轨道,确保企业发展行稳致远。

  三是推行企业发展负面清单,推进快速发展。凡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市场,放宽准入门槛,保证企业快速落地,切切实实让企业感到发展有希望、落地可作为。

  (四)以商为重,促进营商环境协调发展

  一是实行"大受理模式",让企业到一窗办所有事。专门建设行政审批大厅,建立形成40个大项、191个小项"受理标准一元化",推行综合受理,建设形成"一个窗口、一次告知、一套材料、一次踏勘、一同出件"的快速审批通道,实现"进一门、到一窗、办所有事"。

  二是实行"不见面审批",让企业不出门办成事。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的具体要求,推进"一网通办"智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将214个行政许可事项主项、382个实施子项纳入网上平台运行,形成全程电子化链条,"一网通办"率达到100%,让企业不出家门就能办成事。

  三是实行"投诉受理机制",让企业做推进改革的"主人翁"。通过座谈、走访等方式建立政企沟通平台,定期听取企业对改革工作的意见建议。在行政审批大厅设置专门吐槽找茬和投诉受理窗口,公开投诉受理电话,方便办事企业反馈意见建议,让企业参与改革,多提诉求,确立企业在改革工作中的"主人翁"地位,建立起与企业发展沟通的桥梁,着力为企业发展松绑解绊。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局虽然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还存在个别问题,需要在工作中继续强化责任担当,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政务服务还存在短板。目前,政务服务"一链式"办理链条还没有完全形成;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事项分领域内还难以实现"综合受理",造成办事效率低,服务质量难以提升,群众和企业的体验感不强,整个政务服务事项中还存在个别服务环节超时现象。

  二是降本增效不彻底,服务企业还不全面。企业在开办过程中,还不能做到"只进一扇门,开办全完成",仍需要跑多个地方、多个部门。虽然企业登记已经实现了全程免费,但企业刻章、税控盘仍需要企业交费。

  三是行业规划不足,审管不畅。由于缺少行业、部门规划,导致我们在审批过程中缺少审批依据,审管互动还不够顺畅,业务协同不够的情况依然存在,制约了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效率,也给群众办事带来极大不便。

  四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存在问题。线上审批链条还未建成,落实线上大项目工改系统还不到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个别部门职能未划转到位,政务服

  务链条上的"三集中三到位"进驻工作未完全落实,无法真正开展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等工作,给企业带来推诿办、拖着办等困惑。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紧盯问题短板,重点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是补齐政务短板。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从政府层面加强调度,推动"一链式"办理模式,将服务链条上涉及的公安、社保、医保、公积金、银行、民政等关系到群众和企业切实利益的民生事项应进尽进,切实让企业和群众"进一扇门、办所有事"。

  二是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为新开办企业免费赠送包含营业执照、印章、税控设备、发票等在内的"服务礼包";同时,全面梳理业务流程,转变帮办服务模式,以化繁为简、一目了然为目标,制作流程化、清单化、模块化服务指南,便于企业快办快结。

  三是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尽快完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多渠道听取各方面意见及建议,通过企业评、第三方评、申请人当面评、背对背评等评价机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倒逼工作人员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树牢服务为民、真情为民意识,让企业和群众不仅把事办成,还要办的暖心、舒心,最终实现让群众满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狠抓落实、担当作为,为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报告第2篇

  根据王清宪书记的批示要求,市教育局高度重视,通过多种方式,深入查摆梳理问题,聚焦教育营商环境优化,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并形成具体工作举措,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是精神状态方面。仍然存在思想守旧不愿为的情况。体现在:面对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缺少新思路、新举措,存在"路径依赖"。个别干部缺乏危机意识,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红瓦绿树综合症"。对标深圳、广州等南方教育发达城市,在教育体制机制创新、教育均衡发展、教育质量提升、教育

  现代化程度上还有差距。工作中存在拙于创新不善为的情形。比如,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职融通、城乡教育全域统筹、支持民办教育发展、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在全国有影响力的成果不够多。在主动顺应教育工委成立新形势,推动教育管理体制机制一体化,构建统筹全市大、中、小学、幼儿园大教育格局方面,缺少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实在的成果。

  二是工作作风方面。缺少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执行力。体现在:存在重制度建设轻制度执行的现象,比如关于加强公办、民办大、中、小学、幼儿园党的建设,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但从调查研究的反馈情况看,在基层落实得不够好。深入贫困地区、薄弱学校调查研究少,对基层反映的意见勇于担当不足,存在推诿扯皮现象。在审批服务方面,对跨部门的民办学校审批登记事项尚未实现一链办理。

  三是民办教育方面。民办教育是优化教育营商环境的重要一环。目前制约我市民办教育发展的瓶颈或关键问题,土地征用方面,因近几年公办学校建设任务

  繁重,土地资源有限,自20xx年以来,市、区市两级划拨的教育用地,全部用于公办学校建设,民办没有享受到与公办同等的土地政策。规划方面,由于城市规划有关法规规定无法突破,民办学校利用闲置的厂房、医院、商业设施等存量土地和用房资源进行整合改造后进行办学,在规划变更、消防验收等方面得不到支持。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主动作为,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优化市场化、法制化营商环境

  凤岐模式说到底是责任心和服务意识的问题,是工作作风的问题。为更好地做好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将作风建设作为事业健康发展的关键举措,建立四项机制,强素质、提能力、正风气、树形象,主动担当作为,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提升教育系统党员干部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

  一是建立"三个一"学习机制,提高思想认识。举办"青岛教育大讲坛",开展每周一学、每月一讲、每季一考"三个一"活动,推动干部开阔视野、提升修养、增强能力,做善学、善谋、善做、善成的典范。

  二是建立"三多"调研机制,掌握第一手资料。把20xx年作为调查研究年,机关全员参与期初调研视导工作,强化机关干部联系中小学、市教育局服务在青

  高校等制度的实施,促使机关干部"多下基层、多到一线、多联系群众",深下去、沉下去,察实情、办实事,更好地回应社会对教育的期待。

  三是建立"三抓"工作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将优化工作方式作为提升工作成效的重要手段,全面强化"抓重点、抓落实、抓质量"的意识和工作机制,突出工作重点、创新点、亮点,解决关键问题,突破核心环节,以实实在在的举措推动教育的高质量发展。

  四是建立"四项"管理机制,提高服务水平。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效益导向,全面推行"台帐管理、清单管理、项目管理和精细管理"四项管理,并将20xx年全局工作梳理出创新工作、重点工作和常规工作三项清单,分别对应38项创新工作、91项重点工作和58项常规工作;根据市委要求确定了攻山头、推典型工作清单,每一项工作均明确责任人、成果形式、完成标准和完成时限,实行"挂图作战",督任务、考进度、看成效,推动各项工作高标准、高效率完成。

  (二)深化改革,全面落实"一次办好"政策措施

  市教育局将进一步推进方式创新、流程再造、服务优化,围绕"简政放权、主动服务、简化程序、规范管理和效能提速",打造"审批事项最少、审批环节最优、审批时限最短、服务对象更满意"的工作效果,不断提升审批质量和服务水平,真正实现"一次办好,群众满意"。

  一是标准先行,优化准入服务。在全面落实20xx年新修订《青岛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基础上,制定新一轮《青岛市教育局民办学历学校设置标准》;统一区市办事指南及审批流程,规范审批行为;根据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落实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制度。

  二是共享互通,推进审批服务资源平台建设。加强数据共享平台建设,完成全市教育证照信息数据收集整理,建成全市教育行政审批信息库,积极参与实现全市部门间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数据互认共享。根据上级部署,探索开展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开发普通高考网上信息确认系统,深度实施"互联网+",在已经全面实现网上审批的基础上,持续扩大政务服务网上办事范围、提升网上服务水平。

  三是部门协作,提升教育审批"一链办理"水平。完善民办学校审批和校车

  使用许可"一链办理",努力实现跨部门的教育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实行"一链办理",并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工作流程、提升服务效能。

  四是流程优化,完善政务服务办事指南。政务服务事项"应进、能进"的都进入市行政审批大厅办理,市教育局新入驻大厅政务服务事项5项,做好事项入驻交接,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三)完善政策,全面优化民办教育发展环境

  一是落实民办教育公共财政投入责任。根据民办教育发展规模,结合公办学校经费拨款水平,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同步建立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机制,通过安排生均教育经费、保障教师待遇和专业发展经费、补助学校教学科研经费等形式对民办学校进行公共财政扶持,逐步完善差额补助、定额补助、项目补助、奖励性补助等多元化的公共财政资助体系。

  二是落实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享有同等的土地使用政策和待遇。协调争取各级国土等部门应将民间资本投入教育领域的基本建设项目纳入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并明确一定的比例。为鼓励对存量土地挖潜,民间资本投入教育建设项目利用原有闲置的厂房、医院、商业设施等存量土地和用房资源进行整合改造后用于教育设施用地,由规划部门出具同意临时改变功能的规划意见,办理用地、消防等手续。

  三是鼓励探索多元化投资办学模式。拓宽民间资本参与教育事业发展的渠道,形成不同投资主体、不同举办主体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大幅提升公共教育资源的供给能力。鼓励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学校办学,鼓励大中型企业以职业学校为重点投资办学。鼓励优质公办学校通过各种方式支持民办学校办学。对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积极探索建立"社会投资建校、政府支持师资、收费保障运转、部门协调监管、资产学校所有"的民办教育发展体制。

  四是建立青岛市民办教育资金管理平台。学习借鉴重庆市经验,以青岛教育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依托,建立全市民办教育资金管理平台,确保民办学校的学费、捐赠、财政补助奖励等收入,分别记帐,流向分明。建立健全民办学校会计制度、财物管理制度和资本运作监管机制,确保民办学校资金、财物等事项阳光透明,最大限度降低办学风险,同时也确保政府投入资产的安全性和效益最大化。

  市教育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担当作为、狠抓落实,把相关精神宣传到位,把有关政策督查落实到位,不断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为青岛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做出贡献。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报告第3篇

  优化营商环境在过去的一年里被摆在首要位置,我区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直各个部门高度重视、相互配合,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会议精神,认真贯彻各项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主动营造良好的营商氛围。新年伊始,我区将再度推进"一事通办"改革,继续严把政务服务关口,力争将我区的优化营商环境推上一个新的台阶。现将优化营商环境最新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部署,严格贯彻落实

  (一)政务服务迁驻新大厅

  我区根据实际情况分步进行搬迁,先将原政务服务大厅搬迁至银海区社会服务综合业务用房--A栋业务用房(区人武部大院内)1楼办公,待该楼2、3装修完成后,再全部搬迁到位,届时工商、税务也将入驻。同时,解决了群众呼声比较高的停车难问题,新停车场可以停泊100多辆车,大大方便群众到区政务服务大厅办事。银海区委、区政府多方筹措资金,迁建了新政务服务大厅,修建了3000平方米停车场及相关道路,一举解决了原政务大厅面积小、停车难,没有无障碍通道等问题。

  (二)聘任营商环境监督员

  当前,银海区全力精简审批程序,优化办事流程,清理冗余事项,努力优化营商环境。新迁建政务服务大厅,全区178项行政许可事项办结时限平均压缩率达75%,"最多跑一次事项"比例达95.3%,可网上申办事项比例达90.2%。为进一步优化开发区营商环境,为企业营造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银海区召开营商环境监督员聘任大会。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出席会议。此次会议聘选20名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均来自于不同行业、不同部门,既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有党代表、党外代表人士,还有商协会代表,实现全方位监督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充分监督和反映社会各界对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促进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将起到更加积极的作用。银海区将采用"一证、一册、一码"的管理模式,加强对监督员队伍的管理,规范监督员的行为。也会全力为监

  督员履职做好服务,创造条件,确保监督员职能的有效发挥。该项创新举措,旨在凝聚社会各界力量,强化社会监督,构建规范、透明的政务服务体系,倒逼改革深化,全面增强聚集要素的吸引力,搭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开展企业走访活动

  1月7日至8日,银海区非公办组织发改局、工信局、司法局、税务局、安监环保局、商旅局、招商服务中心、工商联等相关部门走访辖区企业。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林炳康带队先后走访了平阳商会、北海宏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广西北部湾海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广西俊美商贸有限公司、广西一小撮投资有限公司等企业。每到一家企业,林炳康一行都与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并为企业送上了最新的优惠政策和法律知识,相关部门就企业提出的问题一一答复,为企业出谋划策,解决难题。对各部门的这种现场办公方式,企业家们非常感动,表示企业会在做大做强的同时,认真履行社会职责,为银海区建设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针对广西北部湾海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和广西一小撮投资有限公司提出的项目建设用地问题,林炳康一行先后到实地进行考察,就企业建设用地问题给出了意见建议。林炳康要求,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为辖区企业排忧解难,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一是要增强服务主动性,坚持经常走访企业,切实掌握真实情况,理清工作思路。二是要注重服务针对性,着重绕围制约企业发展的重难点问题,加强分析研究,多措并举加以解决。三是要突出服务实效性,能做的工作必须马上做,不能马上做的,要及时将情况反馈企业,并多方征求意见,制定解决方案,逐步解决。

  (四)实施政务服务人员晨会机制

  为时刻绷紧高标准、严要求这根弦,对标区委、区政府提出的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目标,从上周开始区政务服务中心每天早上8:05召集全体窗口人员召开晨会,由区政务服务中心领导小结点评各窗口服务人员前天工作情况,传达学习文件精神及领导指示,提醒注意事项和新要求,真心真情真力为企业和群众服务。

篇四: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汇报

  

  县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精彩4篇)

  营商环境工作总结篇一

  自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贵港市及我市有关优化营商环境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部门实际,扎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为我市营造的法治营商环境。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推进情况

  (一)注重作风整治,加强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警“五查整顿专项行动”,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内开展问题大查摆活动,深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梳理出队伍建设、工作程序、业务延伸、服务能力等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并针对问题,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进一步解决理想信念、纪律作风、责任担当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形成正风肃纪长效机制,努力建立一支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政法队伍满意度,为我市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二)创新法制宣传,助推优化营商。一是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七五”普法内容,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是积极推进法治进机关创建,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优势作用,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用良好的行政环境和法治环境吸引外来投资,邀请了广西君望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全市26乡镇分管法制宣传领导、依法治市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授课,内容包括《监察法》和新修订《宪法》。三是积极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围绕工业园区建设、招商引资、利企惠民政策,聚焦影响市场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园区”活动,深化法治园区、法治企业创建活动,提高各类市场主体的法治化建设水平。四是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好环保专项法治宣传,增强企业和群众法治环保意识,促进企业绿色发展、低碳发展。截止目前,共印发各类宣传资料8000多份,发放法律书籍4000多册,接受宣传教育的群众达8000人次,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活动6场次。

  (三)拓宽服务方式,推动企业发展。一是组织律师为我市企业开展送法活动,目前已开展活动4次。三是拓展公证业务,尽量为企业融资公证开通“绿色通道”,目前市公证处还没接到企业融资方面的公证;四是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对农民工讨薪或企业纠纷开辟“绿色通道”,坚持优先受理、优先指派,截止目前,已办理各类农民工讨薪案115件。为我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了良好法治保障。

  二、“放、管、服”的成效

  为贯彻落实好营商环境“加速度”要求,为我市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本局实际,对照改进作风要求,我局及时梳理本单位在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成本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服务窗口人员服务意识得到提高。加强对本单位服务窗口人员服务意识培训,增强为民办事的责任感,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群众投诉率已降低96%。

  (二)落实“一次性告知制”,群众办事效率得到提高。优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制定细化办事一次告知(限时办结)清单,将审批依据、办理形式、办结时限、申请材料、审查方式及标准、办理流程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事项。法律援助办结事项从原来法定的5个工作日,到现在承若时限3个工作日,不断缩短群众办事时限,降低群众维权成本。

  (三)制定完善“一事通办”事项八统一成果表。及时完善了市司法行政系统“一事通办”成果表,确保了本级与上级部门事项统一,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部门群众满意度。

  三、率先在工业园区成立法律服务站,无偿提供法律服务。

  四、法律保障主动出击,切实解决企业实际困难。

  一是组织律师开展法律服务面对面进企业活动,主动走访相关企业,切实为他们解决在发展上遇到的法律纠纷,及时了解需求,有针对性开展服务活动,为项目落地提供法律保障。让企业“走得进、稳得下、做得久”,不断促进市经济健康发展。

  二是及时解决企业欠薪引发的职工讨薪事件,切实维稳社会稳定,如贵通新能源事件、华盛酒店、超市等大规模的员工讨薪案,市司法局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律师参与,及时稳控,确保社会稳定,企业正常健康发展。

  五、存在的困难

  一是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待完善,目前,我市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尚未成熟,运用互联网+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法律服务还不到位,下一步,我局将补齐短板,不断创新法律服务模式。二是服务意识有待提高,个别干部对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

  六、下一步工作思路

  二是落实好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充足人手,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三是协调各方,为开展服务创造好的社会环境。

  营商环境工作总结篇二

  自我市深化“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以来,我局严格按照要求部署扎实推进相关工作。目前我局总体工作进展良好,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均实现网上审批,“互联网+监管”工作有序开展,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力推进“一网通办”工作

  按照安排部署,成立市水利局深化“放管服”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领导小组,组成工作专班,积极协调推进在河南政务服务网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工作。按要求梳理市县行政审批服务目录清单,督促指导完成河南政务服务网事项录入及网上办理工作。目前,我局18项34个业务办理项,办理时限进一步压缩,承诺时限减少50%以上,达到了工作指标要求。目前已经办理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正在于省厅积极最接,实现了线上申领取水许可电子证照。

  二、进一步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

  在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前提下,制定进一步放宽水资源配置、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等水利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市场准入政策。

  三、深入推进简政放权

  结合我局实际,目前涉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报告表已做到承诺制办理,即来即办、现场办结。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实行同级审批;

  根据《商丘市深化“放管服”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水利局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商“放管服”组办〔2023〕24号)涉及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告表审批已经取消;取水许可,节水设施的竣工验收,用水计划的核定、下达、增加、核减,取水许可监督检查等已下放。建筑业资质的审批权限在住建部门,我科协助住建部门对水利序列建筑业企业资质进行初步审查,水利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审批权限已经于2022年8月下放。

  四、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降低小微企业等经营成本

  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按照上级要求,我市全面推行了以保险、保函等方式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

  五、2023年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做好政务流程再造和服务提升,按照市政府部署开展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网上通办有关工作。

  二是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平台,做好涉水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三是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放宽准入门槛,优化政府服务,建立完善监管及评估机制。

  营商环境工作总结篇三

  根据市委的安排部署,市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工作于6月20日启动。依据《中共鞍山市委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意见》,对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住建委、市综合执法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和市科技局等10个单位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巡察。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和组织推动下,巡察工作进展顺利,达到了预期目的和效果。市委常委会于8月18日专门听取了专项巡察工作的情况汇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发现的问题

  市工商局: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的决策部署上,动作迟缓、认识不到位和缺乏有效实际行动。完成市政府要求的清理无照经营工作任务进展缓慢。对已划归到县(市)区的分局业务工作衔接不够稳妥、跟踪指导不力,基层工商部门服务质量下滑。一些审批事项前置要件过多、办理时限过长。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制度不落实。商标广告执法工作滞后,缺乏有效解决措施。机关管理不到位,服务意识不强。

  市质监局:贯彻落实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大会精神不到位。违反上级文件规定,滥设审查要件。网上审批体外循环,行政审批工作效率不高。管理体制和一些权力下放后衔接不好,导致实际效果不如以前。重许可、轻监管,存在一定程度的执法薄弱环节。存在与民营检测机构不当争利现象。特检所行政执法权力大,缺乏对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干部队伍建设存在廉政风险。

  市住建委:审批事项以及前置要件过多,一些审批办理效率较低。一些审批权力应下放没下放或下放不到位,一些审批权力下放后实施效果不够理想。一些涉企收费征收节点不合理,增加了企业负担。一些涉企罚款不合理。一些垄断经营的国有公用企业涉企收费价格过高。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服务有待改进。一些企业土地、房产证照不全影响发展。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约束机制存在薄弱环节。

  市综合执法局:执法自由裁量权较大。对城区违法建筑的查处失之于宽。对马路市场占道经营和流动商贩管理整治不力。临街住宅窗改门管理混乱。执法的联动机制不健全。一些执法行为不规范,存在不亮证执法、不按规定办事、执法不公、执法粗暴的现象。一些部门遇事相互推诿、相

  互扯皮,导致执法效率、执法质量和服务质量不高。一线执法力量不足,部分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工作的需要。

  市安监局:贯彻落实全市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缺乏具体有针对性的措施和实际行动。行政审批存在体外循环现象。下属事业单位培训中心存在违反上级规定考试与培训机构不分问题。个别机关工作人员与中介机构存在利益输送问题。依法行政不到位,没有公开安全生产有关信息,也没有相应的受理举报的途径。

  市环保局: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上,缺乏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动作迟缓、不够深入。大量行政审批事项长期体外循环。存在执法草率和选择性执法等问题。在处理涉及群众利益的投诉方面,有明显的“慢作为”“不作为”行为。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监管不力问题。

  市发改委:对个别重大项目把关不严、了解不深入、落实不彻底。收费监管机制不健全,价格执法缺乏制度化和规范化。对一些涉及民生的垄断性收费,不能实现事中事后监管系统化,价格、收费等网上信息公开内容不完备。投资项目纳入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管理不规范。主动服务基层的意识和能力不足,部分干部庸、懒、散、慢现象依然存在。下放权力后,对基层发改部门的工作跟踪指导不力。

  市规划局:对市政府决定贯彻不到位,在依法履职上搞变通。城市规划设计市场放开不够,对规划设计审核搞内外有别,形成事实上的市场垄断。对下属单位主体责任及廉政教育指导不力。了解倾听群众呼声不够,引发一些社会矛盾。

  市科技局:工作认识不到位,服务意识不强。注重前期申报审批,轻后续运行和资金监管。工作缺乏规范的程序运作,致使政策无法兑现。有

  的工作虎头蛇尾,半途而废。机关工作作风不扎实,深入基层调研少。缺乏担当意识,有些工作互相推诿。一些工作指导思想出现偏差,与市政府中心工作不相吻合。

  市财政局:存在不作为、不担当的负面倾向,缺少开拓性的工作和主动性服务。有的工作不讲程序,随意性较大。服务意识不强,缺乏大局意识,与企业、对口部门交流沟通不够。仍然存在“生冷硬”问题。有的部门人浮于事。有的部门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不强,公示公开工作和执法监督不到位。干部队伍建设存在廉政风险。

  除上述问题之外,巡察中还发现一些单位存在涉嫌违纪的问题线索,已按照规定移交市纪委调查处理。

  二、整改意见

  针对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进行了问题反馈,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这些单位立即进行一轮再学习、再发动,进一步深刻学习领会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意义,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要求上来。各单位领导班子要率先垂范,提高认识,主动作为。要广泛发动,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从自身职责出发,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要树立服务企业、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理念,继续眼睛向内,深挖不利于企业发展的执法方式和行政行为,增强服务企业的观念,不断加大优化营商环境的步伐和力度。要站在企业的视角,审视自身存在的问题,急企业所需,想企业所想,为市场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踏踏实实转变工作作风,促进地方经济稳定健康发展。要进一步规范和缩小执法自由裁量

  权,细化和统一执法标准,保证执法公正,防止人情执法和利益输送。要严明纪律,对一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单位制定上报的整改的措施和成果适时在新闻媒体和纪检监察网站上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巡察办将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察,必要时开展“回头看”,对整改不力的进行约谈,对弄虚作假、拒不整改的由市纪委监察局进行责任追究,确保巡察成果转成推动工作的动力。

  营商环境工作总结篇四

  今年以来,我区按照市委、市政府“发展、实干”和“以项目建设为纲”的工作要求,大力开展“项目建设年”和“作风建设年”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提高审批效率和降低审批收费的意见》,以建设“务实、高效、廉洁”政府为目标,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大力推进工作作风转变,积极构建规范、透明的政务服务体系,全区营商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9月30日,召开全区招商引资工作大会,将优化全区营商环境作为会议重要内容,对进一步优化全区营商环境做出全面部署安排,建立了由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任召集人的联席会议制度,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提高竞争力、增创新优势的战略任务统筹推进,出台了淄川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开辟宣传专栏、举办座谈会等形式,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一)优化企业开办环境情况。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对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进行拓宽,促进各类营商主体公平竞争。规定申请办理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的,一律不受出资数额限制。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内资公司试行“零首付”登记,同时放宽企业、个体工商户住所及企业名称使用限制,20xx年底前一律免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成本。对企业开办设立的前置审批事项进行精简和规范,实行企业开办设立并联制度,大力推行网上注册、年检。规定企业设立登记5个工作日内办结、变更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名称核准当日办结。为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实行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联合办理制度。

  (二)优化投资建设环境情况。对区级权限范围内实行审批制、核准制的项目,建立了联合审批制度,对全部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事项,按项目立项、土地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实行“一口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大幅缩减了投资建设审批时限。建立了区重大项目审批全程代办的制度,由各相关行政审批职能部门明确专职代办员,对审批事项实行全程代办、公开代办、高效代办、无偿代办。制定了建设类项目收费标准,并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区重大项目用地实行“点供”政策,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用地,由区政府统一调控、统筹协调解决。符合独立选址要求和土地“点供”条件的重点项目,使用了省下达给我区的指标或通过盘活存量土地、城乡增减挂钩等政策予以保障。对园区新上项目所需的环境容量、用地土地指标予以倾斜,及时协调水、电、气等基础设施配套,优先保证。

  (三)优化地区融资环境情况。为降低企业获得信贷融资的难度和成本,全面实行激励与约束并重的考核评价机制,充分调动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的积极性。对企业贷款审批过程中的各类附加收费,以及强制返存

  贷款、搭售理财产品、设置企业开户最低资本金、最低存款额等违规行为进行了全面清理。建立了“企业稳定资金池”,用于企业贷款资金过桥以及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性担保结构贷款担保的风险补偿。为加强区域资本市场建设,制定了企业上市挂牌交易奖励扶持政策。同时,积极鼓励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机构、股权投资基金、融资租赁公司、企业财务公司等各类创新型金融机构。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先进地区相比,与投资者、创业者的要求相比,在政务服务、安商富商等方面还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督导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机制,强化落实,努力营造公平、开放的一流营商环境。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营造便商利商的政务服务环境。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事项,凡是上级明令取消或没有设定依据的,一律予以取消,凡是市内其它区县没有保留的,一律不予保留。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建立数据库,实行统一编码、动态管理。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行项目并联审批、审批联合勘验、全程无偿代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纵向到底的审批服务和横向到边的帮办服务。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利用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及时更新、权威发布各类政策信息,以及取消、下放、调整和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进一步营造护商安商的良好法治环境。深入推进平安淄川建设,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严惩破坏社会秩序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大力整治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的周边环境,严厉打击敲诈勒索、强买强卖、欺行霸市、阻碍施工等不法行为,切实解决好面向基层、面向企业的“三乱”问题,为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大力推广阳

  光审判、阳光执行、阳光检务、阳光警务,依法高效办理各类涉企案件。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各种商业欺诈、不正当竞争等违法活动,严肃整治破坏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

  五是进一步形成优化营商环境的强大合力。下一步,我区将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并建立领导小组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研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开展。加大对营商环境的督查考核力度,充分发挥区经济环境和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区经济110办公室和行政电子监察平台作用,扎实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活动。实行区级重点工程项目负责人参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单位、群众不满意单位”和“百个科室大家评”活动机制,促进各部门优质高效服务。

篇五: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汇报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情况的汇报[推荐五篇]第一篇: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情况的汇报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情况的汇报

  为不断优化我区经济发展环境,营造良好的招商氛围,根据***《关于对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调度督查的通知》的精神,结合《***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的分工要求,现汇报如下:

  一、明确行政许可事项,简化行政许可前置申报材料。

  根据市级下放的审批事项,明确行政许可事项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登记表)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的审批(区属企业);关闭、闲置或拆除污染防治设施许可。取消没有法规依据或者与行政审批无关的申报材料;需要提交申请报告或申请书的,简化为“申请表”;合并内容相似的申报材料。

  二是全面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切实做到优质高效服务。严格对照《山东省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目录》要求,对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清理,共包括水利、农林牧渔、公路交通、城市基础设施、社会事业与服务类(不涉及土建的)及其他共六类行业,共60个项目类别,确保把行政审批清理到位。对保留的审批事项,批程序简化到位。开辟项目审批“绿色通道”,严格按照承诺审批时限办理,确保把审批时间压缩到位。需上级环保部门审批的事项,及时转呈,主动为服务单位牵线搭桥,指派专人全程跟踪无偿服务。

  三、进一步落实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归并行政审批服务职能,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构建“审管分离、权责一致”和“审批一条龙、服务一站式”的行政审批工作新机制。

  四、加大对重点项目的扶持力度。努力争取更多的环境容量,支持鼓励重点项目建设。对重大建设项目,积极向上级申请环境容量指标;积极协助投资方和招商引资单位到省、市环保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全力优化营商环境是一个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虽然我局的在营商环境中的环保方面有了较大改善,但仍然不够宽松,审批效率、服务企业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1)健全运行机制。行政许可办公室要全面梳理和优化行政审批工作流程,建立健全窗口运行、工作考勤、绩效考评、责任追究等长效管理运行机制,科学规范管理;理顺和完善审批与事后监管的协调运行机制,做到有效衔接和反馈。

  (2)完善行政许可服务制度。按照便民、高效、规范、廉洁的总体要求,积极探索行政审批服务机制创新。不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岗位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公开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切实做好政务公开的巩固、完善和提高工作,全面公开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期限、审批依据和收费标准,主动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督查汇报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督查汇报

  6月××日至××日,××、××成立工作督查组,采取资料查阅、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各乡镇、街道和县直相关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从督查情况看,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都能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县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要求和重点任务,紧盯工作目标,创新工作机制,出台系列配套措施,确保了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

  一是重视程度明显提高。

  各乡镇、街道、部门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视程度高,全县营商环境大会召开后,都能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市、县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研究部署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能够牵头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督查清单,完善机构、落实人员,初步形成了党

  委领导、政府主抓、部门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服务意识逐步增强。

  县级领导及乡镇、街道、部门负责人能够认真落实“千人帮千企”活动要求,深入帮扶企业开展走访调研,详细了解了企业需求、难点痛点问题,针对企业实际困难提出解决方案。各单位以“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创建工作为抓手,能够全面推行“三亮牌”工作机制,制作干部职责分工牌、股室职责牌、岗位桌牌,公开领导干部职责分工、办事流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方便企业及群众办事。各乡镇、街道通过举办干部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创建评优、重点工作大督查等形式,改变了干部以往按部就班的工作方式,干部主动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工作效能明显提升。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食品、药品等行政审批事项中推行容缺办理和延时服务,着力解决经营户“上班没空办、下班没处办”的难题。农业农村局利用中小微企业“不来即享”信息平台,主动为×家企业、××个合作社、×××多户农户兑付产业补助资金×××万元。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帮办代办服务专窗,组建了帮办代办队伍,为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点群体提供“一对一”全程帮办代办服务。

  三是工作机制逐步建立。

  各单位在优化营商环境和“两型”机关创建工作中能够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逐步探索出适合本部门的一系列工作机制。乡镇、街道建立了政务服务“好差评”体系,以周通报、月分析、季评比形式,对窗口工作人员服务、纪律等进行精准化考评管理,同时建立企业上门走访服务制度,定期上门了解辖县企业实际困难,对接落实惠企帮扶政策。发改局依托甘肃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对企业投资项目采取零前置、网上办、即办结的方式,开展不见面审批,推行“不来即享”,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时限由×个工作日压缩为×个工作日。县教育局建立“百名干部帮联百校”工作机制,要求干部每周在学校工作×天时间,调研学校实际情况,协调解决学校“急难愁盼”的困难事。县救助局建立前台一门受理、后台转办分办管理运行机制,实行一表登记救助申请,窗口转办落实、专人跟踪督办,所有社会救助申请实现××日内办结。

  四是“放管服”改革稳步推进。

  各职能单位能够围绕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智能化、便民化目标,稳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任务。政务服务中心探索“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在政务服务网设置“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专县,梳理县级“一件事”事项××项,增设“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服务专县,开展异地咨询、收件、办理等服务。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推行“证照联办”改革实施方案》,设立“证照联办”窗口,通过用个人承诺取代繁琐证明材料,让经营者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的同时一并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县住建局以推进建设工程审批制度改革为抓手,对××项审批事项流程进行再优化、审批时限再压缩,将房建市政项目统一纳入工程审批系统办理,办理时限分别压缩至××、××、××个工作日以内。农业农村局出台《农业机械管理行政职能下放乡镇和街道指导方案》,推进农业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

  二、存在问题

  从本次督查情况来看,全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虽然取得一定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基层政务服务业务培训不够。

  督查发现,个别单位对窗口服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不够,依然存在工作人员未佩戴工牌、政策掌握不清等问题。个别单位安排公益性岗位人员从事窗口服务工作,对工作人员缺少系统指导培训,对涉及业务知识学习不够深入透彻,政策素养和服务意识还有待提升。

  二是工作举措还需进一步创新。

  个别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按部就班,对行动方案涉及具体事项缺乏研究,制定方案时简单套用上级部门方案内容,主动性和创新劲头不足。一些部门存在管理职能交叉问题,纵向衔接、横向配合的主动意识不强,出实招创新解决问题的动力欠缺。简化施工许可证、环评、土地手续办理等方面依然存在审批耗时过长等问题。

  三是高效协同推进机制需进一步完善。

  部门间业务协同性不强,协调配合和分工合作不紧密,推进优化

  营商环境的工作合力发挥不充分。督查中大部分单位普遍反映,优化营商环境资料报送任务较重,个别单位因工作涉及内容面宽,既是牵头单位,又是成员单位,存在工作资料重复报送、多头报送问题。

  四是宣传工作氛围还需进一步加强。

  督查发现,各单位动员群众、社会力量参与优化营商环境的宣传氛围不浓,一些部门宣传工作跟进不及时、不到位,存在前紧后松、时紧时松等现象,个别部门对服务审批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宣传力度不够,群众、企业知晓率低,个别业务办理窗口无人办理、长期闲置。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人员素质。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要做好窗口服务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三亮牌”工作机制,加强相关政策、业务知识的培训,做到政策业务“一口清”。要持续抓好干部作风纪律建设,通过树立典型、评比创建等形式不断提升服务意识和工作效能。

  二是创新工作方式,加强衔接配合。

  各专责组牵头部门要积极创新,主动作为,与成员单位开通相关信息共享,搭建共通信息平台,促进上下联动,部门互通,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办理时限,提高服务效率。各乡镇、街道要坚持开门搞活动,注重与社会各界的公开互动,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吸引群众、企业积极参与到意见征集、问题整治、“放管服”改革中来。县营商办要加强和上级部门沟通对接,做好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的协调指导工作,及时跟进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

  三是精简资料报送,提高工作效率。

  针对基层普遍反映报送资料过多、重复报送等问题,建议县营商办对当前各项工作资料报送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对多头报送、重复报送资料进行优化整合,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提高工作推进效率。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要采取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广泛宣传优惠政策、投资环境等,大力宣传营商环境建设的先进典型和工作成效,公开曝光负面案例,在全社会营造尊重企业、关心企业、支持企业,营造“人人关心营商环境、人人维护营商环境”的良好舆论氛围。

  第三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情况汇报20180720黄陵县自来水公司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情况的汇报

  为不断优化我县经济发展环境,营造良好的招商氛围,我公司根据黄政办发[2018]35号关于印发《黄陵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方案》、黄办发[2018]15号关于印发《黄陵县2018年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结合县纪委《全县优化营商环境督察情况通报》,现将我公司营商环境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公司成立了优化营商环境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副经理赵文胜同志担任,营销科长刘利峰、办公室魏峰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行政办公室,具体由刘利峰负责组织协调各入驻企业供水报装相关工作。

  (二)注重活动实效。积极发挥供水企业对外服务职能,着重从简化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拓宽服务方式、加强水质检测、管网巡查、设备检修、供水安全、加强供水能力建设,创新服务模式、严格执行市、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依据,杜绝任何违规收费或摊派、规范行政执法、规范城市公共供水服务共八个方面,为企业投资项目提供高标准高效率的用水保障,切实供水服务与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三)做出公开承诺。对外公开办理流程,优化简化办理程序,结合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坚持在活动中当先锋做表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注重政策宣传。按照县经发局营商环境办公室要求,公司在4月26、5月22日、6月19日、6月28日先后四次由副经理赵文胜、营销科长刘利峰会同县统计局、经发局深入样本企业县信用联社、石油公司、黄帝文化园区、轩辕投资有限公司、黄陵县城市建设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进行了回访,回访过程中,向企业联系人讲解了营商环境相关政策和营商环境企业调查表填写规范,并对相关企业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进行了确认。

  (五)持续优化办理事项。一是最大限度压缩报装时限,将县城办理接水时限压缩至15个工作日以内。二是不得将项目本体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事项作为企业办理供水的前置事项,将供水工程的规划,施工手续纳入本体工程一并办理,对用户在进行供水施工过程中所需办理的道路开挖许可事项实行并联审批。三是整合供水办理流程,健全“一站式”办公、一窗受理、一次性告知服务机制创新“互联网+”服务手段,我公司目前再在开通微信支付平台,8月底有望实现客户缴费一次性网上办理,推行“最多跑一次”“我跑你不跑”“零跑腿”等服务模式,同时对入驻企业落实“不指定”原则,企业用户自由选择工程设计、施工、设备材料供应单位,自主组织施工,坚决杜绝收取“碰口费”等违规重复收费。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全力优化营商环境是一个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虽然我公司在优化营商环境供水环节方面有了较大改善,但仍然需要在审批效率、报装服务企业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1、健全运行机制。我公司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将根据县上整体工作要求,全面梳理供水报装工作流程、建立健全窗口运行、工作考勤、责任追究等长效管理运行机制,科学规范管理,理顺和完善审批协调运行机制,做到工作有效衔接。

  2、完善行政许可服务制度。按照便民、高效、规范、廉洁的总体要求,不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岗位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公开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切实做好政务公开的巩固、完善和提高工作,全面公开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期限、审批依据和收费标准,主动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的共同监督。

  3、牢固树立企业服务宗旨意识。增强为企业服务观念,做到心里

  装着企业,行动走进企业,始终把企业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企业满意作为第一追求,以优质的服务,良好的形象,一流的业绩办好各项相关工作。一切从企业的利益出发,急企业所急,想企业所想,切实做到权力企业所用,利为企业所谋,情为企业所系。

  2018年7月20日

  第四篇:优化营商环境经验汇报材料

  抓重点

  搭平台

  建机制

  全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

  ——区***优化营商环境经验汇报材料

  按照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协同中心紧紧围绕“品牌强区”发展战略,以打造和平区国际化营商环境示范区为导向,以“幸福和平·共同缔造”为抓手,以“和谐争第一,实干创唯一”的和平精神为指引,以打造东北地区环境最优区为总目标,围绕“四区一带”新格局,全面整合我区96127热线电话及现有诉求渠道,建设和平区营商环境受理服务平台,为企业与百姓提供优质便捷的公共服务,努力提升和平区国际化营商环境服务水平。

  一、找准定位、明确方向,让营商环境平台建设成为推动我区发展的新引擎

  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示范区”工作开展以来,我中心提出的搭建96127营商环境受理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建议,得到了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关注,守权书记、德高常务副区长、润泽常委主任等区领导亲自到中心开展调研,指导平台建设。在平台建设的关键时期,德高常务副区长更是随时电话调度、多次督办指导,为和平区区、街(局)、社区(科队所)三级营商环境平台建设顺利搭建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1.加快责任落实。为了对标先进,区委、区政府组织各部门主要领导到厦门、杭州实地考察学习后,中心王纯主任组织撰写学习心得,迅速在中心上下掀起了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大讨论。通过工作会议、专题讨论、微信群、QQ群等方式,全面学习领会市、区两级党委关于国际化营商环境示范区建设的主要精神,并以营商环境受理服务平台建设为工作着力点,沉下身子了解实情,静下心思谋划工作,确定中心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分管责任人,科室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各科室带班长为具体实施人,从上至下,以上率下,将压力层层传导,推动责任落实,为打造营商环境示范区新型政商关系提供桥梁纽带。

  2.找准工作方向。自全区开展国际化营商环境示范区建设以来,中心上下迅速把工作重心调整到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示范区建设中来,进一步明确打造营商环境受理服务平台的工作方向,重点定格在企业诉求平台搭建上,全体干部职工围绕重点,夜以继日、通宵达旦开展工作。通过学习先进地区经验,查找自身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制定整改措施等一系列做法,把建设成整体性强、实用性高、兼容性大、拓展性好的综合性受理服务平台作为营商环境建设的突破口,把实现“一站式受理,一站式解决,一站式服务”作为营商环境建设的基本目标,人人争做国际化营商环境示范区建设“排头兵”。

  3.开展实地调研。为全力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示范区,不断推进我区国际化营商环境受理服务平台建设,按照区领导工作要求,经市政府办公厅热线管理处推荐,组织中心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及相关骨干人员赴锦州、营口等系统先进城区开展实地调研,针对网站建设、渠道拓展、项目分类、平台运行等多方面内容,通过专项座谈、系统讲解、实际案件演示等多种形式,充分了解锦州市、营口市工作系统的整体流程、网站建设等情况,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智能化模式,全力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协商共治”的城市社会治理体系,为我区国际化营商环境受理服务平台建设提供先期框架支撑。

  二、广泛发动,全面参与,让营商环境平台建设成为“共谋共建”工作的新载体

  为全面推进国际化营商环境示范区建设,全面贯彻落实《沈阳振兴发展规划》及共谋共建征集工作,以“幸福和平·共同缔造”活动为抓手,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部署,积极组织引导各街道、各社区上报

  意见建议,并做好处置工作。

  1.将意见建议征集与营商环境打造相结合。我区将意见征集热线设在和平区“营商环境受理服务平台”,通过96127热线电话、门户网站、微信等渠道进行广泛征集,设立专席专线实行24小时受理,从接线方式、受理流程、数据统计、分析研判等方面逐一制定标准,其中工作时间段10个座席受理,夜间及节假日期间热线人数不少于3座席受理,传真邮箱实时受理,确保了意见建议的准确统计。

  2.将广泛发动与精准投放相结合。为了使征集活动体现出全民参与和重点征集的特点,向各街道、社区提出了征集指导意见,要求各街道以社区为基本单位,动员、组织广大居民参与此项活动,采取入户调查、集中座谈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同时结合我区中省直机关、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及大型企业众多的特点,邀请著名专家学者、企业家、休退老领导等参与此项活动,大大提升了意见建议征集的范围及质量。

  3.将上报反馈与考核督办相结合。每日,区营商环境受理服务平台对各单位的上报数量、案件类型、办结数量、列入计划数量等关键指标进行全区通报,同时,将超时未结案件、职责交叉案件、政策空白案件等疑难问题上报“两办”督查科进行跟踪督办,确保意见建议高效办结。

  三、政民互动,共同缔造,让营商环境平台建设成为问题高效落实的新路径

  为了让全区百姓知晓平台、信任平台、利用平台,从而吸引全区居民参与到营商环境建设中来,共同缔造美好沈阳、美好和平,中心以问题为导向,不断加强平台自身建设,全力解决好全区企业与群众的诉求问题,与全区百姓形成良好互动,不断提升我区营商环境建设服务水平。

  1.有序推进,不断促进营商环境诉求高效落实。将受理的案件进行科学分类,及时转派到相关部门,并确定了处置时限和办结标准等关键指标。如所有诉求要在30分钟内必须转交,24小时内必须答复。一是准确确权。准确确权是保证案件快速解决的关键和核心。建立案

  件确权小组,保证案件超前量,相应的责任单位、职能部门需要做好解决时限、解决标准等工作。我中心与区审批局、数字办、工商联及企业、群众代表座谈,梳理企业营商环境诉求对接单位,预先制定营商环境诉求处置《确责表》,建立企业诉求管理资源库。中心平台24小时专人值班值守,做到所有诉求案件快速、准确分派,避免案件遇到“推诿扯皮”、反复踢球等情况。二是快速处置。为确保征集上来的群众意见建议能够迅速落实,制定详实的工作方案,营商环境诉求问题受理后,工作人员会通过“营商环境受理服务平台”在1小时之内下发至相关责任部门进行处置,其中建议类问题要求1个工作日内办结,诉求类问题要求5个工作日内办结。三是高效反馈。对所有的营商环境诉求问题,要求案件受理处置单位须向诉求人进行反馈。对于合理化的意见建议各单位要组织人员进行认真的研究,迅速落实,对短时间内无法落实的问题也要向诉求人进行反馈,并对其表示感谢。通过高效的反馈机制,保证了群众对营商环境平台有较高的满意率。

  2.强化督办,切实保障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成效。以区营商环境受理服务平台为载体,通过媒体信息督办法、现场督办法、跟踪督办法,对各类诉求问题进行跟踪办理,特别是针对共谋共建问题,通过每日全区通报等方式对各单位的上报情况及办结情况进行督办,确保“共谋共建”意见建议高效办结。一是抓共性。针对问题共性多的部门,如群众反映较多的供暖、供水以及水管爆裂等与百姓息息相关的民生问题,采取部门驻厅、专项整治等方式进行集中解决。二是抓主要。针对涉企的营商环境问题,如企业反映的税多、吃拿卡要等问题,中心第一时间将问题转交至相关责任部门,并开展全员教育,共同研究解决,确保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三是抓难点。针对解决难度高、协调难度大等问题,通过采取部门驻厅制、多方协调联席制等方式进行解决,同时,针对工作中遇到的重点疑难问题,采取区主要、主管领导现场调度、马上督办方式,确保问题得到快速有效解决。如德高常务副区长,多次召开由全区各职能部门参加的视频电话会议,并多次了解平台工作情况。通过每天共享区委书记、区长、常务副区长、宣传部长、纪委、以及区两办的微信群,实时了解工作出现的问题。

  3.科学梳理,不断促进营商环境建设持续推进。为贯彻落实

  “幸福沈阳·共同缔造”战略部署,我区将各渠道受理的诉求问题进行统计梳理,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由好市民意见建议评委会进行逐一评选,将促进和平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优秀意见及建议提报至区委、区政府,使意见建议落到实处;将长远规划的意见建议列入到中心“十三·五”规划里;将近期能够解决的,安排到2017年重点工作,协调相关城区配合的,由协同中心也转交到相应部门,并拿出解决方案,确保所有问题在“最后一公里”都能够彻底有效解决。如对难以解决的民生诉求,通过召开投诉人、被投诉人、“两代表一委员”、街道负责人、社区“领袖”及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召开的联席会议,深入了解实际情况,听民意、解民困、顺民心,化民怨,促进诉求顺利解决;对仍难以解决的民生诉求建立“一把手”最终结案制,向责任单位主管领导、主要领导进行通报,并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讨论,确保民生诉求得到最终解决。

  四、主动服务、深入调研,让营商环境平台建设成为企业发展服务的新抓手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我中心紧紧围绕“品牌强区”战略,以“政策最准、信息最新、解读最细、服务最优”为工作目标,努力构建企业发展服务平台,为企业整个生命发展周期提供优质服务,不断推进和平区国际化营商环境示范区建设。

  1.高位推进、快速部署,将企业发展服务平台打造成为区域发展的新引擎。我中心紧紧抓住“企业活动”这个关键要素,对标上海黄浦区等先进城区成功经验,探索挖掘“接触问题多、部门互动好、解决效率高、群众基础牢”的平台优势,努力实现从“招商”到“养商”的角色转变,全面开发建设企业发展服务平台。市委常委、区委书记冯守权亲自部署企业发展服务平台建设任务,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董德高具体负责协同调度,全区各部门迅速组建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全区上下戮力同心,全面推进平台建设,以最短的时间、最大的热情,最好的成效,用半个月的时间圆满完成了和平区企业服务发展平台一期建设任务,努力成为与广大企业心连心的“民心之船”,进一步增

  强了招商引资的国际竞争力。

  2.对标先进、深学细照,将企业发展服务平台打造成为创新服务的新载体。经对黄浦区企业服务平台网站的模块设置、服务项目、展示形式等内容进行深入学习,结合区情实际,和平区企业发展服务平台设置了“政策服务、政策咨询、企业投诉、人才服务、四区一带”等5个一级版块、政策法规等12个二级版块,基本上实现服务信息推送、企业投诉受理、特色工作展示等基本功能。其中“政策服务、人才服务、四区一带”等3个版块主要实现服务信息推送功能,企业可以通过平台准确查询最新的国家、省、市、区等各个层面的相关政策信息,同时,首页还设置了“常见问题”独立版块,对涉企政策进行通俗易懂的细致解读。“政策咨询、企业投诉”等2个版块主要实现企业线上服务等功能,企业可以将整个生命周期中遇到的问题,通过咨询和投诉2个渠道反映给营商环境诉求受理平台,最终由和平区各职能部门答复解决。各版块重要服务项目可通过首页直接点击进入,便于企业用户查询使用,实现了咨询、发布、投诉、监察、协调等功能。

  3.健全机制、强化举措,将企业发展服务平台打造成为亲商惠民的新通道。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是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内在要求,和平区企业服务发展平台建设作为党和政府联系企业的桥梁和纽带,就是一次从根本上破除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的有益尝试,承担着代表和维护亲商助企的基本职能。针对涉企的营商环境问题,如企业反映的减免税务政策、扶持发展政策、简化审批手续、机关作风建设等问题,将通过营商环境诉求受理平台第一时间转交至相关责任部门,并做到全程跟踪、及时反馈,确保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针对问题共性多的部门,如反映较多的供暖、供水以及水管爆裂等与企业和群众息息相关的民生问题,采取部门驻厅、专项整治等方式进行集中解决;针对解决难度高、协调难度大的问题,采取多方协调联席制等方式进行解决;针对重点疑难问题,通过区主要、主管领导现场调度、马上就办方式,确保问题解决真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第五篇:优化营商环境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市场主体保护

  第三章

  政府公共服务

  第四章

  规范政府监管

  第五章

  维护市场秩序

  第六章

  监督保障措施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优化营商环境,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第三条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应当坚持依法行政、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廉洁高效和责任追究的原则,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营造有利于市场主体发展的环境。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树立主动、协作、高效、廉洁的服务理念,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制度和具体措施,营造开放包容、合作互利、诚实守信、重商护商的营商环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领导,建立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组织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增强市场服务意识,尊重市场规律,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保障市场主体在市场准入、政府支持、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经济政策,起草或者提请制定涉及市场主体重大权益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应当充分听取有关市场主体的意见和建议。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汇集涉及市场主体的法律法规,以及创业、创新、金融、市场、权益保护等各类政府服务信息,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无偿的咨询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以新闻发布会、书面问答、在线访谈、专家解读等形式,对涉及市场主体的简政、减税、减费、项目申报、经费补贴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宣传、解读,提示市场主体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市场主体提供法律服务和职业技术培训。

  第八条

  对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第九条

  司法机关应当坚持各类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保护平等和发展机会平等的原则,依法化解各类纠纷,保护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以及企业家和从业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推动形成平等有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第十条

  新闻媒体应当按照客观、准确、及时的原则,创新宣传方式,系统宣传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政策措施和成果,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的舆论监督,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第二章

  市场主体保护

  第十一条

  市场主体一律平等,其财产所有权、知识产权、生产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干预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自主权;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市场主体有权自主决定经营范围。

  第十三条

  市场准入实行负面清单制度。负面清单应当列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明确禁止或者限制市场主体进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并向社会公布。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依法平等进入。第十四条

  非公有制市场主体与国有市场主体享受同等待遇,已经向市场开放或者承诺开放的领域,民间资本均可进入。

  禁止颁布、施行歧视非公有制市场主体的政策措施。禁止在市场准入、融资信贷、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非公有制市场主体。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平等保护本地和外地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得禁止、限制外地市场主体到本地从

  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禁止、限制外地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特许经营项目建设运营标准和监督管理要求明确、有关领域市场竞争比较充分的,应当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

  第十六条

  外商投资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外商投资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完善境外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依法转移其投资收益。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采购等合同、协议,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政府有关机构职能或者相关责任人调整等为由,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迟延履行约定义务,由此给市场主体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市场主体依法享有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并有权咨询有关情况以及查阅、复制有关资料,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提供。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政策措施,适时进行清理和评估,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或者有部门保护、地方保护倾向的规定,及时修改或者废止,并予以公布。

  市场主体认为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或者政策措施,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有损市场公平、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制定机关予以审查,制定机关应当在受理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对已取消的资格资质变相进行认定,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加入行业协会商会。

  开展涉及市场主体的各类评比、评估、升级、排序、表彰以及其他相关活动,应当依法依规、公开公正,由市场主体自主决定是否参加评选。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制定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未纳入清单的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不得要求市场主体提供。

  第二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其他服务机构现行的证明事项或者盖章环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取消:(一)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二)办事单位能够通过网络自行核实或者信息共享方式办理的;(三)能够通过申请人现有证照、凭证证明的;(四)能够通过申请人采取书面承诺、签字声明或者提交相关协议办理的;(五)开具证明的部门无权查证、无法开具的;(六)能够通过公序良俗进行规范或者通过常识推断的。第三章

  政府公共服务

  第二十三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全省统一的标准化办事事项和办事指南体系,规范全省行政事务办理流程,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

  标准化办事事项和办事指南体系建设主要包括:(一)制定现场管理、基层平台建设和办事事项、办事指南等标准,规范和简化服务流程。(二)制定窗口建设、数据管理、公共支付等标准,实现数据共享,保障数据安全。(三)制定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等标准,提升咨询服务的效率和水平。(四)制定监督检查办法,优化行政检查措施和效率。

  (五)制定事项编码规则、业务协调规范、服务测评规范等标准,建立联合审批、多证合一、证照联办等一体化的办事流程。

  (六)制定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规范综合行政执法。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确定公共服务工作重点,采取简政放权、规范透明、便民高效等措施服务市场主体。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市场主体参与政府公共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主动征询、听取其对政府公共服务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提高决策透明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市场主体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依法及时答复。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交通、水利、能源、通信、环保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完善与生产经营活动配套的医疗、教育、商业、保障性住房等公共服务设施,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和生活条件。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优化提升公用事业服务水平,减少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

  电力、自来水、热力、燃气、通信、消防、公安、城管、卫生防疫、人防、地震等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应当建立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的工作制度,将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和行政机关依法规定的条件及时向社会公开,向用户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稳定和价格合理的普遍服务,不得强迫市场主体接受不合理的条件。禁止电力、自来水、热力、燃气等公用服务企业向市场主体收取接入费、碰口费等。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系统,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征集、披露、使用和管理,推进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应用,依法向市场主体提供免费的信用信息查询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中设立信用信息查询环节,将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录作为重要参考。在涉及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经济活动中,推行第三方综合信用等级评价制度。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应当建立公平竞争机制,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相结合,对重要招商引资项目,可以指定政府负责人或者部门负责人全程跟踪服务,及时协调并帮助解决项目报批、建设和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承诺的招商条件不得违背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或者超出其职权范围。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承诺的招商条件,应当以书面的形式作出并履行,因未按约定履行承诺条件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招商引资成果应当在政府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加注册资本,扩大业务规模,建立、健全融资担保风险分担补偿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规范融资担保收费标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担保费率以及各类政府性投融资平台收取的费用不得高于国家和本省规定。

  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提高信用良好的市场主体的抵押物折扣率。

  第三十一条

  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当重点为符合产业政策、有市场发展前景的小微企业和涉农企业提供融资担保,通过降低服务成本等,降低小微企业和涉农企业融资成本。

  第三十二条

  金融机构应当执行国家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对经营暂时遇到困难但有市场竞争力的市场主体给予信贷等金融支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制定激励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强化小微企业融资服务。

  第三十三条

  推进小微企业信贷产品信息查询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为小微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信息交流提供服务,提升融资效益和效率。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新业态和新兴领域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市场主体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力度,提升社会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知识产权部门应当建立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开展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和质押融资。第三十五条

  税务主管部门应当简化税务管理程序,推行网上办税业务,优化税收优惠政策的办理流程,保障市场主体全面、高效、便捷的享受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扩大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范围,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降低中小微企业税负。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人才培养开发、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机制,健全人才供求信息网络,完善创业创新人才引进的具体措施,在医疗、社会保险、住房、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保障。对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市场主体,应当给予奖励补助等政策支持。

  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投资境外的市场主体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落实财政补贴、政策优惠等措施,并在法律咨询、市场信息、风险防范以及融资等方面给予帮助和服务。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政务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

  全一个窗口受理、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办结、一个窗口收费等运行管理机制,建立网上统一监控和查询平台,推进各部门间、各级政府间信息资源共享,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受理、审批、公示、查询、投诉等。

  进驻政务服务机构的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合理设置审批事项、配置工作人员,对其服务窗口办理事项充分授权,确保依法不需要现场勘察、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的审批事项,在窗口受理后直接办结。

  第三十九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实行统一的工商登记标准和条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将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一般经营项目涉企证照事项,以及企业登记信息能够满足政府部门管理需要的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简化涉企证照。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为市场主体提供注册便利,在保留窗口登记的同时,实现市场主体申请、受理、核准、发照、公示各环节网上办理。市场主体可以选择全程网上办理或者窗口一次性办结的方式完成注册,降低其制度性交易成本。

  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登记、审批事项容缺受理制度,优化受理和登记、审批环节的协同协作,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或者副件有欠缺的登记、审批事项,先予受理并进行审查。凡属容缺受理范围的登记、审批事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一次性告知可容缺申报的材料,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主件齐全,仅缺副件材料的,按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后,工作人员先予受理。申请人在承诺时限内补齐所有容缺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要求的,行政机关应当予以登记或者核发许可证。

  登记、审批事项较为复杂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提前介入,了解登记、审批事项的具体情况,提供前期准备工作的咨询辅导,指导申请人准备有关材料,并告知注意事项。

  鼓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进一步优化登记流程,市场主体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先行予以

  登记,提高登记效率。

  第四章

  规范政府监管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权力清单和相应责任清单制度,将行使的各项行政职权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责任等,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布,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接受社会监督。

  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垂直管理部门设在地方的具有行政职权的机构等,也应当推行权力清单和相应责任清单制度。

  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时,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减少审批事项和环节,缩短审批时间、提升审批效率。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实行统一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通过建立大数据平台等方式,实现工作部门之间的数据信息共用共享,申请人办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需要提供的有关信息,工作部门能够通过网络自行核实或者信息共享方式获取的,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

  依法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一次性办结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提升行政审批效率。

  依法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整合精简执法工作队伍。

  第四十四条

  财政、市场监督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应当依法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进行核定和清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清单目录。没有列入清单目录的项目不得向企业收取。行政事业性、涉企经营性收费标准有上下限设置的,按下限标准收取。禁止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重复收费。

  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批准的涉企保证金项目,应当取消。第四十五条

  行政许可依法设定。地方性法规设定行政许可、省政府规章设定临时性行政许可,应当加强合法性、必要性和合理性的审查论证,广泛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

  禁止以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形式设定或者变相设定具有行政许可性质的审批事项。

  第四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实施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化管理,并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动态调整,未纳入行政许可项目目录、无法定依据的行政许可事项不得实施。

  建立省、设区的市、县(市、区)三级行政许可项目通用目录,确保同一审批事项在本省区域内的项目名称、服务流程、申报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监督方式等统一规范。

  第四十七条

  实施市场准入行政许可,不得违法增设程序或者前置性限制条件。工商登记前置和后置审批事项范围按照国家和本省编制的目录执行。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清理规范行政审批过程中的中介服务行为,编制并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实施动态管理。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

  能够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解决或者申请人可以按照要求自行完成的事项,不得设定中介服务。现有或者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得转为中介服务。

  第四十九条

  行政处罚应当具有法定依据并依照法定程序实施。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规范、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并予以公示。

  行政执法机关对市场主体违法情节较轻且能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先责令改正,进行教育、告诫、引导,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对市场主体做出较大数额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等重大行政处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听证。除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外,重大行政处罚在提请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决定前,应

  当经行政执法机关法制工作机构审查。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在部门网站公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行政处罚结果信息。

  第五十条

  行政强制应当具有法定依据并依法定程序实施。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实施行政强制;实施行政强制应当坚持教育与强制相结合。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办理涉及市场主体的案件时,不得影响市场主体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没有法律依据,不得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采取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需要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依法控制范围和期限。

  第五十二条

  实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行政执法机关办案经费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全额上缴国库。

  禁止对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禁止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与行政执法机关利益挂钩。

  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

  第五十三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检查应当符合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编制行政检查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并向社会公开。未经备案的行政检查不得开展。

  同一行政机关对同一市场主体的行政检查,每年原则上不得超过一次;同一系统的上级行政机关已对同一市场主体实施行政检查的,下级行政机关不得再次检查。多个行政机关对同一市场主体提出执法检查计划的,由同级政府法制部门协调,明确由一个行政机关为主体实行联合检查。

  对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随机检查,以及省、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时部署的行政检查,行政机关应当依法规范实施。检查结束后三十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备案实施情况。

  第五十四条

  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检查时应当主动出示行政执法

  证件。不出示行政执法证件的,被检查对象有权拒绝检查。

  行政检查完毕后,检查人员应当向当事人作出书面检查结论,并载明行政检查的时间、人员、内容和结果。

  实施行政检查,不得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财物,不得牟取非法利益。

  第五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减少行政执法层次,防止重复执法和执法缺位。第五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省、设区的市、县(市、区)联动的政府违约案件投诉和解决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应当会同有关政府部门定期依法组织开展政府违约案件汇总分析工作,适时开展政府违约问题的清理和整治。

  第五章

  维护市场秩序

  第五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平等对待不同地域、不同所有制市场主体,按照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加强对市场秩序的监管。

  各类市场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承担社会责任,保证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自觉维护市场秩序。

  第五十八条

  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编制并公布市场监管清单,明确监管主体、行业分类、监管范围和内容等,将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具有审批性质的其他事项、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纳入监管清单,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规范行政监管行为,创新行政管理方式,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的工作方式,并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依法推进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化。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进智能监管,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结合第三方服务,提高市场监管效能。

  第六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下的市场主体应当采取包容创新、谨慎稳妥的监管措施。市场主体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以教育劝诫为主,不予行政处罚,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市场环境。

  第六十一条

  市场主体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依法对其采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相关证照等市场退出措施。

  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者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市场主体可以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程序。符合简易注销登记条件的市场主体,可以自主申请注销。

  第六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市场监管,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根据职责权限和分工查处下列违法行为:(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危害生产经营秩序的;(二)偷税、骗税、骗汇、制贩假币、非法集资等危害金融税收秩序的;(三)在工程建设中弄虚作假,转包、违法分包等危害建筑市场秩序的;(四)侵犯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知识产权的;(五)采取不正当竞争或者垄断等行为破坏市场秩序的;(六)其他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破坏市场秩序的。

  第六十三条

  公安机关应当保障市场主体建设施工和生产经营场所的秩序。对哄抢财物,滋扰、冲击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强揽工程、强行装卸、强买强卖等强迫交易以及侵犯市场主体人身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应当及时制止,依法严厉查处,并将处理结果通知有关单位和个人。

  第六十四条

  行业组织应当完善行业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制定并组织实施行业规划、服务标准、行业公约、行业职业道德准则等,规范会员行为,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鼓励行业组织按照诚信建设的基本要求,完善信用管理制度,健全会员信用档案,推进行业诚信建设。

  第六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各行业各领域市场主体的信息共享,建立信用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对严重失信的市场主体,依法采取重点监管、信

  用预警、失信曝光、准入限制等惩戒措施。

  第六十六条

  建立省、市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应当招标的建设项目,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

  鼓励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招标投标,加快电子平台建设,在投标、资格审核、评标、专家选择和建立企业资源信息等环节采用先进技术,减少人为干扰。已经建成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不得再要求报送纸质招标投标文件。

  招标方和采购方应当对市场进行充分调研,确定产品价格或者项目费用的合理区间,以质量作为决定因素,同时综合考虑市场价格、品牌、信誉、售后等因素确定中标方和供货方,保证其合理利润,避免因恶意低价竞争造成的质量问题。

  第六十七条

  县级以上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和综合监督本行政区域招标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制度,对招标投标活动监督工作实施检查并督促整改,对无行业监督部门监督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对其所属部门有关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职责分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依法对本级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第六十八条

  国家工作人员不得以下列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一)越权审批、核准招标方案或者招标方案未经依法审批、核准,擅自办理招标相关手续;(二)以指定、抽取或者其他方式为招标人确定招标代理机构;(三)强制招标人设置标底或者干预招标人编制最高限价;(四)干涉资格审查、评标或者确定中标人;(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方式。

  第六十九条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有权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调查

  有关情况,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必要时,行政监督部门可以责令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第七十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招标投标活动信用制度。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招标投标交易场所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记录并公示,建立行业信用黑名单制度、市场禁入制度等。将市场主体信用评分纳入评标指标体系,实现社会信用资源共享,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第七十一条

  司法机关应当依法惩治侵犯市场主体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协同有关部门维护管理秩序,保障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

  第六章

  监督保障措施

  第七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通过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对本条例实施情况组织执法检查,开展专题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第七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行政效能督察,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下级人民政府实施本条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依法及时纠正。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所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执行本条例情况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并予以处理。第七十四条

  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营商环境评价制度,确立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对本省的营商环境状况进行测评,并将测评结果向社会公布。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应当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并作为重要考核指标。

  建立和完善营商环境行政问责制度,对营商环境考核结果不达标的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实行约谈,督促其优化营商环境。

  第七十五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受理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制度,整合现有涉及营商环境的投诉举报平台,建立本省损害营商环境行为投诉举报中心,公布全省统一的投诉举报电话、电子

  邮箱等,实现全省行政区域内统一受理、统一督办、按责转办、限时办结。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举报中心转办的投诉、举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书面告知投诉人、举报人。

  第七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特约监督员制度,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企业职工、城乡居民代表中聘请特约监督员,协助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工作。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七条

  市场主体破坏市场秩序、损害营商环境的违法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第七十八条

  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损害营商环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一)制定经济政策,起草或者提请制定涉及市场主体重大权益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未听取有关市场主体意见和建议的;(二)滥用行政权力,干预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自主权的;(三)颁布、施行歧视非公有制市场主体政策措施的;(四)在市场准入、融资信贷、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非公有制市场主体的;(五)禁止、限制外地市场主体到本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禁止、限制外地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的;(六)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迟延履行合同、协议,给市场主体造成损失的;(七)对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政策措施中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或者有部门保护、地方保护倾向的规定,不及时修改或者废止并予以公布的;(八)对市场主体依法提出审查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或者政策措施申请,未按照规定作出答复的;(九)对已取消的资格资质变相进行认定的;(十)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加入行业协会商会的;(十一)未制定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清单并向社会公布的;(十二)要求市场主体提供未纳入清单的证明事项或盖章的;(十三)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十四)承诺的招商条件,违背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或者超出职权范围的;(十五)未编制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市场监管清单的;(十六)拒不配合或

  者协助其他市场监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的;(十七)对违法行为线索不依法进行核查或者不移送有监管职权的市场监管部门的;(十八)对投诉、举报的市场违法行为不及时处理,或者泄露投诉、举报人信息的;(十九)依法制定的优惠政策不落实的。

  第七十九条

  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一)符合容缺受理范围的登记、审批事项,未按规定办理的;(二)违法设定行政许可事项的;(三)以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形式设定或者变相设定具有行政许可性质的审批事项的;(四)继续实施已经取消、下放、转移的行政许可事项的;(五)实施市场准入行政许可时,违法增设程序或者前置性限制条件的;(六)违法设定行政审批过程中的中介服务,或者将现有或者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转为中介服务的;(七)不办理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

  第八十条

  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实施行政收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一)未依法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进行核定和清理,并未及时向社会公布清单目录的;(二)行政事业性、涉企经营性收费未按下限标准收取的;(三)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重复收费的;(四)对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和降低的收费标准,仍按原项目、标准收费或者变更名称继续收费的;(五)对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批准的涉企保证金项目,继续收费的。

  第八十一条

  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实施行政检查等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一)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或者不按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影响市场主体合法经营的;(二)对市场主体违法情节较轻且能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未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三)对市场主体做出较大数额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等重大行政处罚,未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听证的;(四)没有法律依据,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采取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的;(五)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未全额上缴国库的;(六)对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的;(七)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与行政执法机关利益挂钩的;(八)未编制行政检查计划或者未向本级人民政府备案的;(九)未向社会公开备案的行政检查计划的;(十)对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随机检查,以及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时部署的行政检查,行政机关未依法实施的;(十一)实施行政检查,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索取或者收受财物、牟取非法利益的;(十二)实施检验、检测、检疫时,未按规定抽取样品或者返还样品的;(十三)贪污受贿、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及其他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第八十二条

  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一)未按照规定对招标投标活动监督工作实施检查并督促整改的;(二)越权审批、核准招标方案或者招标方案未经依法审批、核准,擅自办理招标相关手续的;(三)以指定、抽取或者其他方式为招标人确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四)强制招标人设置标底或者干预招标人编制最高限价的;(五)干涉资格审查、评标或者确定中标人的;(六)以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

  第八十三条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存在本条例第七十八条至第八十二条所列行为的,由有关机关依法给予政务处分,并可采取下列一种或者几种方式追究责任:(一)责令改正或者公开道歉;(二)诫勉谈话;(三)通报批评;(四)取消评选优秀、先进资格,或者撤销内已经取得的优秀、先进荣誉;(五)取消或者收回经济奖励;(六)暂扣、收缴执法证件,取消执法资格,调离执法岗位;(七)停职检查;(八)引咎辞职;(九)责令辞职、降职、免职、辞退或者解聘。

  第八十四条

  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法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责令限期退还或者收缴,无法退还的应当予以赔偿。对所获得的非经济利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纠正。第八十五条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有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受到责任追究的,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受到通报批评、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工作岗位责任追究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受到引咎辞职、责令辞职、降职、免职责任追究的,考核评为不称职,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职务。

  第八十六条

  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章

  附

  则

  第八十七条

  本条例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篇六: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汇报

  

  公安分局持续优化区域营商环境工作总结

  公安分局延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

  自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展开以来,公安分局依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的部署要求,将延续优化区域营商环境作为当前1项重点工作来抓,结合实际,认真安排部署,强化措施抓好落实落位落地,工作中推出了《公安分局优化营商环境7项措施》,开通了优化营商环境、户籍便民措施24小时直通车,工作中共化解矛盾纠纷54起,查破影响营商环境行政案件23起,行政拘留4人,罚款2人,正告23人,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保障。现将公安分局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小结汇报以下:

  1、加强组织,落实责任抓推动。分局成立了由副区长、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周军任组长,分局各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分局各警种及派出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公安分局优化营商环境7项措施》、《公安分局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吸纳人材来铜落户实行办法》等通知。进1步明确了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规范了工作流程、简化了服务程序、切实提高服务实效,在全局上下构成了层层负责抓落实的良好态势。

  2、岗位对标,主动作为抓落实。工作中1是从层层包联、挂牌保护、警务前移、严打整治、报告工作、规范服务等7个方面抓好落实,对全区肯定的重点项目明确了包抓领导、责任单位、包联民警,夯实责任,为投资

  企业经营和重点项目建设保驾护航。2是在重点项目建立了项目建设警务室,落实民警、辅警进驻制度,配备了警务设备,规范了台账资料,切实做到警务前移为项目建设保驾护航。

  3、1站办理,便民利企抓服务。分局将相干审批许可业务

  入驻便民服务大厅,实现“1站式办理”,进1步规范窗口印章刻制备案事项申请,统1办事须知、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明确告知申请人办理流程,要求工作人员1小时内完成刻制。同时,依照全市统1部署,新增企业公章刻制费用由政府承当,真正将“便民利企”措施落到实处。

  4、专项整治,重拳出击抓护航。1是成立了由刑警大队大队长张群合任组长的专案侦办组,对触及重点项目建设和重点工程的刑事案件建立专案制度,快侦快办,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重点工程项目的经济损失;由治安大队大队长金伟任组长的清查整治组,针对重点企业周边展开治安突出问题的清查整治。2是全面落实“打、防、管、控”措施,确珍重点项目企业及周边地区治安环境,严厉打击破坏、扰乱重点项目建设的背法犯法案件,为全区经济建设营建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保驾护航。截止目前,共化解矛盾纠纷54起,查处破坏投资环境行政案件23起,行政拘留4人,罚款2人,正告23人。

  5、广泛宣扬,多种情势造氛围。为了提高对优化营商环境环境的知晓率,我局上下动员,采取横幅、固定宣扬板、LED屏宣扬、网络媒体宣扬、印发宣扬资料等情势,就省、市、区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及相干政策规定进行宣扬,通过广泛宣扬,深入动员,提高了社会各界的知晓率,赢得了广泛的支持配合,为优化营商环境营建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截止目前共制作悬挂宣扬条幅28条,制作悬挂固定包联责任表33块,展开LED屏宣扬标语1280余条,发放宣扬资料1300余份。

  6、加强督导,强化问责重监督。为了确保此项活动强势推动,我局加强督导,抓落实、抓落地,见实效,分局还不断加强对此

  项工作的常态化督导,由周军局长、杨春保副局长亲身带队,对此项工作的推动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指出了存在问题,明确了短板不足,落实了整改措施,工作中发督察通报2期,确保了此项活动强势推动。

  存在的问题及困难。在优化营商环境中,我局采取了有力的措施,狠抓了工作推动,也获得了1定的成绩,但是和其他先进单位相比还存在1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基层常态化工作机制还需要进1步健全完善,各类档案资料需要进1步规范,和重点项目、企业的座谈交换的频率和密度还需要加大,下1步,我局将严格依照分局优化营商环境7项措施的内容,依照层层包联、挂牌保护、警务前移、严打整治、报告工作、规范服务工作内容,层层规范,立足本职岗位,对标任务,完善资料台帐,积极展开工作,全力抓好落实,推动我局营商环境工作获得较好成绩。

篇七: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汇报

  

  公安分局持续优化区域营商环境工作总结

  公安分局延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

  自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展开以来,公安分局依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的部署要求,将延续优化区域营商环境作为当前1项重点工作来抓,结合实际,认真安排部署,强化措施抓好落实落位落地,工作中推出了《公安分局优化营商环境7项措施》,开通了优化营商环境、户籍便民措施24小时直通车,工作中共化解矛盾纠纷54起,查破影响营商环境行政案件23起,行政拘留4人,罚款2人,正告23人,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保障。现将公安分局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小结汇报以下:

  1、加强组织,落实责任抓推动。分局成立了由副区长、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周军任组长,分局各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分局各警种及派出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公安分局优化营商环境7项措施》、《公安分局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吸纳人材来铜落户实行办法》等通知。进1步明确了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规范了工作流程、简化了服务程序、切实提高服务实效,在全局上下构成了层层负责抓落实的良好态势。

  2、岗位对标,主动作为抓落实。工作中1是从层层包联、挂牌保护、警务前移、严打整治、报告工作、规范服务等7个方面抓好落实,对全区肯定的重点项目明确了包抓领导、责任单位、包联民警,夯实责任,为投资

  企业经营和重点项目建设保驾护航。2是在重点项目建立了项目建设警务室,落实民警、辅警进驻制度,配备了警务设备,规范了台账资料,切实做到警务前移为项目建设保驾护航。

  3、1站办理,便民利企抓服务。分局将相干审批许可业务

  入驻便民服务大厅,实现“1站式办理”,进1步规范窗口印章刻制备案事项申请,统1办事须知、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明确告知申请人办理流程,要求工作人员1小时内完成刻制。同时,依照全市统1部署,新增企业公章刻制费用由政府承当,真正将“便民利企”措施落到实处。

  4、专项整治,重拳出击抓护航。1是成立了由刑警大队大队长张群合任组长的专案侦办组,对触及重点项目建设和重点工程的刑事案件建立专案制度,快侦快办,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重点工程项目的经济损失;由治安大队大队长金伟任组长的清查整治组,针对重点企业周边展开治安突出问题的清查整治。2是全面落实“打、防、管、控”措施,确珍重点项目企业及周边地区治安环境,严厉打击破坏、扰乱重点项目建设的背法犯法案件,为全区经济建设营建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保驾护航。截止目前,共化解矛盾纠纷54起,查处破坏投资环境行政案件23起,行政拘留4人,罚款2人,正告23人。

  5、广泛宣扬,多种情势造氛围。为了提高对优化营商环境环境的知晓率,我局上下动员,采取横幅、固定宣扬板、LED屏宣扬、网络媒体宣扬、印发宣扬资料等情势,就省、市、区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及相干政策规定进行宣扬,通过广泛宣扬,深入动员,提高了社会各界的知晓率,赢得了广泛的支持配合,为优化营商环境营建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截止目前共制作悬挂宣扬条幅28条,制作悬挂固定包联责任表33块,展开LED屏宣扬标语1280余条,发放宣扬资料1300余份。

  6、加强督导,强化问责重监督。为了确保此项活动强势推动,我局加强督导,抓落实、抓落地,见实效,分局还不断加强对此

  项工作的常态化督导,由周军局长、杨春保副局长亲身带队,对此项工作的推动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指出了存在问题,明确了短板不足,落实了整改措施,工作中发督察通报2期,确保了此项活动强势推动。

  存在的问题及困难。在优化营商环境中,我局采取了有力的措施,狠抓了工作推动,也获得了1定的成绩,但是和其他先进单位相比还存在1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基层常态化工作机制还需要进1步健全完善,各类档案资料需要进1步规范,和重点项目、企业的座谈交换的频率和密度还需要加大,下1步,我局将严格依照分局优化营商环境7项措施的内容,依照层层包联、挂牌保护、警务前移、严打整治、报告工作、规范服务工作内容,层层规范,立足本职岗位,对标任务,完善资料台帐,积极展开工作,全力抓好落实,推动我局营商环境工作获得较好成绩。

篇八: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汇报

  

  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自查报告三篇

  XX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对标对表抓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绩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站位,致力于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我局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党组会、局办公会多次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立了局长任组长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小组,统筹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通过加强学习宣传,引导全局干部职工提高站位,统一认识,牢固树立营商环境既是生产力又是竞争力的理念,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代表XX形象的观念,积极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二)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致力于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1.严格落实负面清单、非禁即入制度。认真落实《外商投资法》,发改委、商务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外资企业不再需要一系列的专门审批,只要行业不在负面清单之内,即可进行企业注册登记。办理企业注册登记等手续,外商投资者与中国企业同等待遇。截至2020年X月X日,今年共新设外资企业X家。

  2.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实现全覆盖。一是及时安排部署。今年X月X日,联合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印发《XX市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方案》(X市监发〔2020〕X号),X月X日,组织召开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进一步强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重要性,部署全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X月X日,召开XX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业务培训会,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各县市区(园区)等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了培训。二是清理存量。督促指导各相关单位全面清理20XX年X月X日前出台的政策措施,共对下发的X份“红头文件”进行了清理。废止规章X件,废止政策性文件X件,修订规章X部,修订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措施X件,适用例外规定的规范性文件X件,予以保留。三是严审增量。对市工信局牵头制发的《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两型产品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提出公平竞争审查意见;对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制发的《XX市绿色发展质量规

  范》《XX市实施“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公平竞争审查结果把关。

  3.着力推动价费政策落实。为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加大对相关行政事业单位、港口企业、电网企业、燃气企业、转供电主体的检查力度,确保各类价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截至目前,燃气企业价费政策执行方面,累计为企业降低用气成本X余万元;电网企业、转供电主体价费政策执行方面,共计为非高耗能企业、工商业用户减免、节约电费约X万元。

  4.全力推进知识产权争资争项。上半年,共组织指导X家企事业单位、园区、学校申报2020年度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项目(知识产权促进口),汇总促进、保护、运用X1类X个申报项目,会同财政、教育部门联合推荐报省局。XX争取资金总计X万元,超额完成XX万元争资争项任务。

  5.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助力中小企业融资。在全省率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若干措施》。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XX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战略合作协议》。未来X年,市知识产权局将与XX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共同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为X亿元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提供担保支持,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给予担保费率减半或全免优惠。X月X日,XX市X家企业与银信机构进行了现场签约,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授信共计X万元。今年来,全市共有X家企业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意向金共计X万元,质押专利X件。

  6.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一是向省知识产权局申报我市XX有限公司、XX科技有限公司等X家知识产权重点企业保护。XX科技有限公司,XX科技有限公司等X家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二是与XX知识产权局、XX市场监管局签订《XXX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包括:执法协作、调解咨询、宣传培训、学习交流。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专题工作小组制度;三是为我市“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试点”项目申报,积极对接“口审庭”场地落实,与市仲裁委进行工作衔接。

  (三)积极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致力于营造高效便民的政务环境

  1.全面复制推广借鉴京沪营商环境举措。实行开办企业全程网上办。企业设立登记申请通过XX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实现全程网办。今年上半年全

  市通过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办理企业设立登记X户、变更登记X户、注销登记X户。全面推广电子营业执照。申请人成功申领营业执照后,可通过电子营业执照APP,也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下载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提升企业档案查询便利度。我局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设置了企业登记档案自助查询机,企业申请人通过身份验证、信息核对后,可查询本公司“企业档案信息”。

  2.再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去年将企业开办时间再压缩至X个工作日内,比省、市要求的X天缩短了X天。今年X月下旬,开展了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调研。目前,企业开办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X个环节基本已实现X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中企业设立登记X个工作日、印章刻制X个工作日、发票申领X个工作日)。2020年X月至X月X日,全市新增市场主体X户,其中企业X户,农民专业合作社X户,个体工商户X户。

  3.着力推动“证照分离”改革。根据《XX市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方案》,继续对第一批X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截至2020年X月底,我市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改革方式累计办件总量为X件,其中实行告知承诺累计办件总量为X件,优化准入服务累计办件总量为X件。

  4.提高商事合同案件审理和执行效率。今年上半年共配合法院进行司法协助X笔,其中股权冻结X笔、股权冻结续行X笔、股权冻结解冻X笔、股东变更X笔。

  5.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积极协助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完成我市第一批X项事项梳理工作,参与了第二批“一件事一次办”征集梳理工作,组织完成“一件事一次办”明白卡编制、流程再造工作。优化市场监管政务服务办理程序。对食品、计量、特种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等业务实行XX市政务服务网网上申请、预约办理、精简流程。

  6.取消、下放、合并一批行政许可。我局取消了“名称预先核准”行政许可事项;取消了单独登记企业集团,不再核发《企业集团登记证》;取消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分支机构备案;取消了《药品经济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今年X月X日起,我局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下放到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权限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复审(焊接项目除外)下

  放至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各园区分局实施。

  7.推进审批便民服务。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协助下,我局迅速将原工商局、质监局、食药局派驻窗口整合到政务中心A区集中办公。新“三定”下发后,我局成立了登记注册局(审批服务科),将审批职能整合到位,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均进驻市政务大厅,实现了窗口一站式办结。

  8.加快推进“领照即开业”承诺制落地实施。对第一批X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企业只要到市场监管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就可以从事一般性的生产经营活动,实现领照即可开业。为进一步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问题,从去年X月X日起在XXX街区实行“领照即开业”试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领取营业执照后按规定向相关审批部门作出承诺,即可开业。

  9.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容缺受理。对于涉及生产经营防控急需物品的行政审批,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应急审批。采取“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受理审批方式特事特办。企业承诺在规定时间补齐相关基础资料,网上申请后即可审批发证。现场审批事项,采取应急审批机制,网上申报并承诺符合开办条件,即可发证,两个月内现场复核。疫情防控期间,通过容错审批机制办理了XX户,延后现场检查的X户。积极协调省药监局特事特办,启动应急审批程序,帮助XXX有限公司拿到XXX首张医用一次XXX注册证,填补了XXX生产的空白。

  10.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整合了X条投诉举报热线,实现了“12315”一条热线对外。今年上半年,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X起,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X万元。

  (四)规范涉企监管执法,致力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全面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率先在十四个地州市中采取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协助执法人员参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确保了抽查结果更客观、专业和规范。牵头组织X个市直部门建立了“一单两库一细则”,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目前,全市市场主体名录库共录入市场主体X户。X个市直部门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X个,共录入执法人员X人,公示抽查检查信息X条。

  2.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一是加强了行政执法资格管理,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应当具备执法岗位所需的法律知识。积极衔接司法局妥善

  制定了执法证分批次领取和换芯方案,目前已完成第一批X人的执法证领取发放工作。二是在《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X政办发〔2020〕X号)出台后,将文件精神及时传达至各监管执法部门,要求在监管执法中严格落实文件要求,实行行政执法检查报告制度,严格控制行政执法检查频次,严格行政执法检查程序。三是严格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和强制措施。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前,应当充分考虑强制措施的必要性、合法性、合法性,要尽可能地减少对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善意第三人利益的损害。保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努力实现公开、公平、公正。

  3.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制度。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我局出台《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标对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许可、检查、处罚等执法信息均进行了公示。在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我局统一了执法文书,加强了执法装备配置,在执法过程中实行拍照摄像取证或执法记录仪截屏取证,避免执法过程中发生矛盾时“有理说不清”的弊端。在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我局设置了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所有重大或复杂行政处罚案件均提请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进行审核,经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后再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二是加强内部建章立制。我局起草了《行政处罚案件线索管理办法》《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理规定》《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实施方案》等制度,通过扎紧制度笼子,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五)严格坚守安全底线,致力于强化法治保障基础

  1.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固本强基”十六字方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市场监管日常工作紧密结合。一是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和领域深入摸排走访,重点打击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2020年以来,共检查各类市场X场次,出动执法人员X人次,检查和走访经营户X户次。在宣传“扫黑除恶”斗争政策、摸排问题线索,共摸排线索X条,X条已移送公安局,震慑了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二是扎实推进“行业乱象”整治,结合假冒伪劣重点领域治理“雷霆”行动、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加大商贸集市、批发市场和食品、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打击力度,有效遏制了各类违法乱象。2020年以来,共查办涉及食品安全案件X起,特种设备安全案件X起。全市“雷霆”行动检查企业共X余家,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窝点X个,捣毁制假售假窝点X个,捣毁“私屠滥宰”窝点X个,立案查处共X余起,涉刑移送案件X起。“铁拳”行动出动执法人员X人次,查办案件X起,涉刑移送案件X起。三是扎实推进“三霸问题”查处,围绕商贸集市、批发市场等重点领域,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的通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走访大宣传大排查大调研活动方案》和责任分解表,将监管职责分解到县市区局,要求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对市场内是否存在欺行霸市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拉网式摸排,共出动执法人员X人次,走访经营户X户次,发放宣传资料X份。四是扎实推进娱乐场所毒黄赌整治,为了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更有效地开展XX市娱乐服务场所毒黄赌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我局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工作措施及要求,印发了《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市娱乐服务场所毒黄赌问题及充当毒黄赌和黑恶势力保护伞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专项行动部署开展以来,市场监管系统摸底辖区范围内KTV、歌舞厅,酒吧,洗浴中心,电玩城等娱乐场所X家。出动执法人员X人次,检查娱乐场所X家,发现证照不全(含无证经营)X家,下达责令整改X次,抄送相关情况给XX示范区社会事业部X家。

  2.严格把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一是对涉及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进行了梳理,清理规范性文件X个。后期将结合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对部分文件进行修改或者废止。二是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规范性文件先经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核后,再提交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今年已完成以市政府名义出台的X个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3.严格涉企案件法制审核程序。严格遵守《市场监督管理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的程序规定,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理适当等X个方面进行案件审核,对符合以上依据的案件从快办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听取当事人在听证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今年共组织了X起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在疫情期间,加大对医疗器械、防护用品等案件查处的力度,积极配合办案机构对案件查处,实行“快速审核制”,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行政处罚案件审核降为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法制审核。四是对企业轻微违法行为,采取行政指导、责令改正、限期整改等方式,督促企业进行整改,或采取不予处罚、减轻从轻处罚等方式,教育企业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最大限度减少对其经营活动的影响。

  一、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机构人员为真正抓实抓好营商环境建设,我局成立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有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其他人员为小组成员,把责任落实到人。同时抽调人员成立督查组,负责整个活动的开展。

  二、自查情况

  (一)经自查,我局目前没有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规章文件,不存在地方出台的政策法规与国家相抵触的现象。

  (二)我单位不存在没有法定依据的审批、审查、投资限制、资格认证、中介服务、行政收费。承接下放权利履职情况全部到位、不存在涉企项目核准范围大、前置条件多、多头审批、多部门盖章,核准条件和标准不明确、审查周期长、中介服务不规范,项目备案变相成为行政许可的现象。审批服务窗口均按照“三定方案”正确履行职责,实现“一站式服务”,审批服务窗口单位办事程序和标准公开透明、执行信息公开制,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和文明服务制,审批服务人员政策水平、业务、服务到位,无懒政怠政、推诿扯皮等问题。

  (三)无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准入门槛和限制民营企业、外地企业进入本地市场的各种现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全部做到公开、公平,均实现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四)无政府侵占企业财产的行为。政府部门无滥用职权,利用公权力,违法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借用企业资金、占用依法应当划拨给企业的资金以及依法应当退还企业的税费、土地出让金、保证金、政府性基金和补助资金等问题。

  (五)无违规增加企业负担的行为。无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目录及收费标准规定,额外设立收费项目及高收费,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缴纳会费、活动经费,违反规定进行评比、达标,鉴定等活动,没有要求企业接受有偿宣传,无强制企业购

  买指定商品,接受指定服务,向企业索要产品或者强制低价购买产品等问题。

  (六)在执法过程中没有对企业不制定计划,不经过批准、不公开公告并随意处罚。对行政执法部门人员的公仆意识,个人素质和执法水平均进行了培训学习,行政执法人员没有滥用职权,“乱罚款、乱摊派”“吃、拿、卡、要”等情况。

  (七)无特定行业服务不规范的行为。政府部门的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及相关规定做到了公开、透明、工作规则执行到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优化全区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我局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交通服务水平,采取了四项具体措施,精准发力,迅速行动,争创最优的交通营商环境,为全区的经济振兴发展提供坚强的交通保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xx至xx324线xx段改扩建为城市道路项目建设,该项目对于缓解xx城区交通压力,改善城市对外形象具有重大作用。我局不断加强统筹协调,按照今年实施、明年竣工的要求,明确时限、倒排工期,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同时,服务好xx城区至石卡产业园一级路、根竹至平天山林场二级路、居仕至樟木三级路和精准扶贫道路等项目建设,为优化我区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二是规范交通执法行为。推行交通路政执法权力清单制度,实行阳光执法,依法向社会公开法规依据、工作程序、处罚标准、处罚结果等相关内容,确保执法对象享有“知情权”;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监督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并自觉接受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监督。

  三是提升交通窗口服务水平。在区政务服务大厅交通服务窗口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办理制度,简化办理流程,实现“一站式”服务,真正做到方便企业、群众办事。窗口工作人员着装上岗、使用规范文明用语,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四是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持续加强对全区11个渡口码头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对乘船人员的培训教育,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行业形象。xx渡口被评为20xx年xx“安全便捷文明”示范渡。

  二、存在困难

  公路建设方面,安防工程、窄路加宽等项目要求区本级配套资金都较多,尤

  其是乡道安防工程,本级配套占大部分,上级才补助30%,区本级需配套70%,我区财政困难,配套资金不到位,工作确实难以开展。公路养护方面,形势严峻,任务繁重,大量重型汽车驶入农村公路,造成路面损坏严重,同时管养里程不断增加,而养护资金没有相应增加,造成公路养护压力增大;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大中修和水毁等紧急情况投入大,资金难跟上。优化营商环境自查自纠报告

  按照审批局党组的要求和统一部署,开展自检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担当不足、不敢负责方面。少数状况下处理问题时的原则性有待加强,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碍于情面,能不提的就不提,存在好人主义。有时只求形式,不求落实的问题,具体制度的落实不够严谨,工作时只求是否做了,不求做得好坏。在工作中遇到繁琐、复杂的事情,有时会采取逃避的方法,认为“船到桥头自然直”,不是自我力求寻找对策。创新意识还不够强,创新的思路还不够宽阔,层次还不高。过多重视完成任务,而轻视工作实效。观念滞后,创新意识不够。

  二、标准不高、能力不强方面。往往以近期工作任务比较重或工作头绪多忙于事务工作为理由,不能自觉主动抽时光学习,利用工作空闲和业余时光学习也比较少。

  三、效率低下、工作不实方面。工作中经常是处于奉命行事,落实任务,不能做到想领导之未想,超前思考、提前预测、及时准备;谋领导之所谋,深入调研,带给资料、当好参谋。尤其是在多项工作同时进行,而且时间紧、任务重时,往往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疲于应付。工作的全局性、前瞻性,与领导的要求有相当差距。优化营商环境自查自纠报告

篇九: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汇报

  

  派出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精选4篇,派出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汇报

  头阵、走前列、争先锋。

  目,纷纷在辖区落地施工形成了“百花齐放”的格局,河东派出所除担负着人口管理、治安管理、安全防范、群众工

  案例一:4月28日18时许,河东派出所接到自来水惠民工程施工队报警称,有人阻止施工。

  9经了解,村民东因自来水施工队在铺设管道时要挖开自家门口的巷道,担心施工挖土沟布管线,将多年夯实的土路

  碰坏,给自己出行带来不便,施工方解释这是惠民工程,得保障工程进度,保证施工后恢复原样,但是刘某某就是

  不相信,双方多次商谈不妥,挡在挖掘机前面阻碍施工。

  派出所民警、司法所工作人员及东升村义务矛盾纠纷调解员同时到达现场,耐心向其讲解这是政府的惠民工程,对村民是百利无一害的事情,经协调施工队确定承诺完工后,一定将道路恢复原样,既然是这样村民东仍然是不相信不同意施工,后经多方劝说,派出所出面保证即使施工队撤走了,道路出现什么问题我们民警义务帮你把门前的道路铺平,做出这样的承诺后东的顾虑才彻底被打消了,矛盾被彻底化解,最终得以顺利施工。

  案例二:东升镇长征村李某某家因地势低洼多年涨水,河道清淤项目施工的钩机要从他家自己铺设的涵管路面上通过才能施工,因李家害怕钩机太重把涵管压裂不同意通行,施工方和李家僵持不下,后来邻居提议让派出所来当个见证人,施工方抱着试试看的态度跑到派出所求助,为打造营商环境,服务企业,避免施工进度受到影响,派出所民警联系长征村矛盾纠纷调解员迅速到达现场,当面保证如果施工方将涵管压坏负责更换,李某某说我就相信派出所,有他们做保证我才放心,可以通行,民警到达现场后仅用短短几句话就化解了分歧,为企业施工赢得了宝贵的时间。

  像这样的案例很有很多。

  在旱厕改造过程中,东升镇的百姓用惯了以往的旱厕,很难接受新鲜事物,虽然说不要钱但是在改造中也遇到了不少阻力,有些百姓不让入户安装,也有些群众安装了室内卫生间却不让拆除以往的旱厕,这也产生了许多纠纷。

  这几年国家比较重视农村环境问题,而“厕所革命”成为重要整改工作,看似一个小厕所而它包含的却是大民生问题。

  河东派出所处警时既要保证政府民心工程顺利施工,又要保障群众的合理诉求,将损失降到最低。

  河东派出所动脑筋、想为法,因人施策摆事实、讲道理,不厌其烦地做思想工作,例如:如果自来水安装后有道路与栅栏被破坏,派出所民警可以帮助进行修复;城里孙子回来了,就嫌弃农村上厕所不方便,如果改造了孩子每年多回来好几次;改造厕所能保证自己的居住环境,还能预防一些疾病等等。

  截止目前在河东派出所努力下双方矛盾纠纷化解率为100,无一例群众因施工诉求问题发生集(个)体信访,无一起过激案件发生,即让百姓满意的吃到了自来水、改造了旱厕,又全力保障工程队高效施工。

  二、情系辖区群众,助企业安全生产。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河东派出所在服务群众工作中,结合派出所的实际情况,所长王欣要求民警接待群众态度和蔼,主动热情,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坚决杜绝“冷、硬、横、推”现象。

  2023年3月29日,河东派出所民警在走访过程中得知辖区自来水施工队,外地工人有办理居住证需求,但因施工紧张,一直没有时间到派出所来办理。

  派出所得知情况后,变被动为主动,主动与企业对接,为不耽误工人施工民警利用中午时间办理居住证6张。派出所的热情服务,深深感动了自来水施工项目负责人,第二天委派专人为河东派出所送来一面锦旗,感谢民警对他们的帮助,为企业解决了难题。

  为有效提高派出民警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监督执法水平,发挥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职能和优势,更好地履行消防监督职能。

  12月27日上午,河东派出所邀请伊春区消防大队参谋杨某某对派出所民警手把手、面对面的指导开展消防业务培训。

  在培训会上,杨某某参谋首先从派出所常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条款讲起,随后又重点针对“九小场所”派出所如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消防行政处罚等开展培训,在培训中派出所民警与杨天宇参谋对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讨论。

  会后河东派出所又与伊春区消防大队对辖区凯森门业、姜家酒坊、八方客超市等企业进行联合检查,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份。

  通过开展此次联合检查,不仅仅有效地提高了派出所民警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更大的是排除了企业的安全隐患,帮助企业增加了防范意识,提高了企业抗灾能力,助力企业安全生产。

  三、宣讲安全文化,营造平安企业氛围。

  河东派出所结合辖区的治安环境和生活特点,积极深入到企事业单位,对突出民生安全问题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文化宣讲、与安全检查活动,努力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卫能力。

  20__年12月6日,河东派出所走进伊美区城乡敬老院,根据当前新兴的电信、网络诈骗案、售卖养生保健品等在老年群体多发的情况,民警向大爷大妈们讲解了电信、网络诈骗、售卖养生保健品成因,预防此类案件有效方法。民警利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形象生动的身边案例,针对“冒充儿女、亲属”、“冒充公检法人员”的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与“包治百病的保健品”、“亲爹、亲妈称呼式套近乎”售卖保健品的常用方法和手段进行了讲解,受到了老人的热烈欢迎。

  疫情期间河东派出所积极响应分局党委的号召,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两方面。2023年4月11日河东派出所走进林都机场,在这里落地了省“百大工程”扩建林都机场的项目。

  河东派出所先对工地的生活区进行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检查,并向在生活区居住的工人讲解防火、防盗的知识。

  然后所长王某某与工地负责人进行了亲切的交谈,了解企业生产、建设状况,企业存在的困难问题,表示河东派出所将及时协调推动解决施工面临的问题,排查化解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矛盾纠纷,帮助引导企业依法依规解决。

  最后民警又到施工现场用扩音器对正在作业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提示,只有在人员安全的情况下才能保障工程顺利完成。

  河东派出所在践行“枫桥经验”的背景下,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简化办事程序,优化窗口服务,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为企业良性发展,营造安全、稳定、健康、有序的迎商环境,用派出所的“辛苦指数”,提升辖区群众、企业的“幸福指数”。

  5、广泛宣扬,多种情势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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