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新时代文物事业改革发展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省文物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密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坚决按照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和全省文物保护大会部署,聚焦改革任务,坚持规划引领,提升治理能力,推动全省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工作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发挥局党组示范带头作用,组织局系统党员干部在读原著悟原理的基础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学习贯彻往心里走、往深里悟、往实里做。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提高政治站位,把准政治方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治理能力提升。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文物事业发展各方面各环节。认真抓好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和全省文物保护工作大会精神的学习贯彻,指导各市组织实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方案,不断深化文物保护工作利用改革力度,切实提升文物领域治理能力。
3.持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继续抓好问题整改,不断推动工作、促进发展。切实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推进主题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继续抓好榜样精神、先进典型的学习,大力践行“精神”,激励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爱岗敬业、勇于担当,做新时代中华文化的继承者、创新者和传播者。
4.扎实用力做好脱贫攻坚工作。充分发挥扶贫团牵头单位作用,凝心聚力做好扶贫工作。持续深化精准扶贫,巩固提升扶贫工作成果。继续保持攻坚态势,加大支持力度,强化队伍保障。积极推进行业扶贫、文化扶贫,确保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文物力量。
5.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和十三届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严格遵守党纪党规,扎实抓好廉政教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把纪律挺在前面,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进一步加强纪检队伍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二、加强政策法规和制度建设,持续推进文物保护利用改革落实落细
6.推进文物法治建设。推动革命旧址保护条例修订公布,启动省保护条例修订,开展省帝陵条例立法调研。支持各设区市因地制宜制定文物保护地方性法规制度。继续推进文物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7.坚持规划引领。做好“十三五”文物事业发展的总结评估,科学研判新时代文物事业发展趋势,研究编制省文物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省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总体规划等重点规划,做好与国家相关规划对接,安排一批关系文物事业改革发展的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
8.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完善和加强革命文物保护机构与职能。加大革命文物研究力度,推进革命文物大数据库建设,公布第一批省革命文物名录。深入开展、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作,编制片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规划。重点做好反映百年党史的重要遗迹、遗物的保护维修和展示提升工程。
9.完善文物保护投入机制。推进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分配改革,编制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文物保护项目的储备和资金申报,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力度,做好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监督检查。
10.加强考古与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复制推广自贸区土地储备考古前置经验,规范基本建设考古工作管理,继续推动考古机构有序的向国有文物收藏单位移交出土文物。加强文物保护工程管理,落实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管理制度,出台相关资质资格及工程管理办法。
11.持续加强博物馆管理机制改革。深入推动博物馆法人治理结构改革,不断完善省直博物馆理事会机制,发挥试点单位示范引领作用,尽快在全省市级规模较大博物馆、纪念馆基本建立理事会制度。强化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功能,通过提供业务指导、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措施,鼓励非国有博物馆向公众提供服务。
12.加强不可移动文物的管理。做好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全面开展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地形测绘项目,推动将文物保护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三、切实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推进合理适度利用
13.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加快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积极参与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和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工作。编制国家文化公园段建设规划,实施重要点段保护展示工程。开展黄河流域文物资源调查,编制保护利用专项规划。
14.加强考古研究工作。继续推进“地区聚落与社会研究考古中国”重大项目,开展地区旧石器遗址、遗址、遗址、遗址、一号陵园、西侧陪葬墓、大墓等重点考古项目,配合机场、公路、铁路等重大基本建设,组织做好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
15.创新大遗址保护利用工作。组织实施、一号大墓、、等大遗址和帝陵保护展示工程。推进遗址、城墙等申遗工作,加强遗产监测平台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市县积极申报创建国家文物保护示范区。
16.推进博物馆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碑林博物馆、陵博物院、历史博物馆、考古博物馆等重点项目建设。指导市博物馆做好新馆展陈及开放,举办国际博物馆日主会场活动,提升市级博物馆的辐射和带动能力。加强馆藏文物管理,推进馆藏文物鉴定定级工作,制定藏品库房标准化管理指导意见。
17.提升博物馆陈列展示水平。围绕纪念抗战胜利75周年等,组织指导各级博物馆、纪念馆举办系列主题展览,重点做好“彩陶中国”“乐居长安唐都长安人生活展”“廉政文物专题展”等。组织举办全省讲解员大赛,全年举办各类展览个以上。
18.推进文物保护利用融合创新。继续实施“互联网中华文明”行动计划,建立“互联网文物教育”“互联网革命文物教育”平台等线下体验中心。组织举办第二届历史文化动漫大赛。深化省内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完善博物馆文化产品开发网络,鼓励省内博物馆与企业开展跨界合作,推动博物馆文创产业可持续发展。
19.加强科技支撑能力。充分发挥科研基地和科技联盟平台优势,深化跨界融合创新发展。实施科研课题项目、文物预防性保护工程,提升文物科技保护能力。组织举办国际博物馆联盟及文物保护修复国际论坛。
四、加强监管和督查力度,筑牢文物安全底线
20.加大文物安全督察力度。推动将文物安全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年度考核评价体系,落实政府主体责任。推进文物平安工程,加快全省文物安全监管平台建设,推动实施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示公告制度,加大行政违法和法人违法督查力度。
21.加强田野文物安全管护工作。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田野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建设田野文物安全防范系统,提升安全管护能力和科技防范水平。完善文物安全志愿者机制,补充安全巡查力量,建立志愿者app管理系统,创新文物安全群防群治模式。
22.强化文物安全协作和联动。完善打击防范文物犯罪长效工作机制,继续联合部署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保持打击防范文物犯罪高压态势。持续深化与消防部门合作,提升文物消防安全监管水平。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落实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
23.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和反恐防暴工作。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再深入、再突破,做好行业治乱工作,建立健全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积极开展反恐怖教育、培训和演练,提高文博系统干部职工反恐意识,加强文物开放单位的安全检查和防范系统建设,严防暴恐活动。
五、发挥文物资源优势,拓展中外及港台人文交流合作
24.加强文物外展的策划和组织。配合国家和我省重大外交、文化活动,积极筹划多样化专题文物展览,重点做好配合2022年“文化旅游年”的展以及赴西班牙展,积极推进2022年“文化旅游年”“文化旅游年”等出境文物展览项目筹备。指导青铜器博物院引进青铜器大展,加大各市文博单位对外交流支持力度。
25.提升中外文物交流合作水平。积极参与亚洲文化遗产保护行动,继续做好寺文物修复项目。落实元首外交成果和高级别人文交流机制,推进联合保护修复和研究合作,深化公输堂保护合作研究和人才培养,继续开展与新加坡、德国、英国等国的科技保护合作项目。
26.推进“一带一路”文化遗产保护。建设省丝绸之路考古中心,统筹开展全省丝绸之路境外考古工作。继续做好与、、等国联合考古,举办“联合考古成果展”。进一步拓展与中亚其他国家以及丝绸之路廊道国家的交流合作,加大在科技保护、文物展览、遗产规划、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合作力度,不断拓展交流的宽度和深度。
27.深化港台文化遗产交流合作。承办“第届中华历史文化研习营”,举办“2020文博专业人员交流研习班”“文创人士赴台参访交流活动”,组织台湾文物修复师和文物鉴定人员培训。做好香港教师中国历史文化教育活动和学生来陕文博单位实习工作安排。
六、着力夯实基础工作,增强支撑保障能力
28.推动文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落实人社部、国家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市、县加强和优化文博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岗位设置、人员招聘、绩效考核,推进文博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改革。完善收入分配和激励机制,激发文博事业单位活力。
29.加强文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全省市、县文物局长和文博专业人员业务培训,重点加强对青年文博干部和市、县基层干部的培养,不断提升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积极推荐优秀专业人员入选国家级、省级等各层次人才支持计划。整合文博人才资源,组建全省文物保护利用专家咨询委员会,建设文物智库。
30.做好文物宣传工作。主动做好文物宣传策划和新闻发布,推动和配合媒体做好历史文化、历史文物和革命文物保护宣传、解读工作,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和文物舆情监测管理。
31.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继续推进全省文物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开展全省文物行业政务信息化一网通联,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完善互联网监管系统,加强“一网通办”“一网通管”,做好文物行业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