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督察内审年度工作要点(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年全区地税系统督察内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好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区地方税务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制度建设,创新工作方法,提高人员素质,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督察内审“免疫系统”的作用,为推动和保障我区地税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一、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
一是印发《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地税系统督察内审工作的意见》。针对目前全区地税系统督察内审机构、人员,以及工作开展情况,在总结近年来督察内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修订完善并下发《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地税系统督察内审工作的意见》,进一步阐明加强督察内审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督察内审工作职责和各级地税机关督察内审工作的组织领导及工作机制,对督察内审工作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二是印发《自治区地税系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在总结近年来地税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的基础上,参照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结合我区地税实际,制定下发《自治区地税系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以明确程序、方法,进一步规范我区地税系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完善干部管理和监督机制。
二、加强督察内审队伍建设。
一是建立督察内审人员“人才库”。为加强督察内审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税收执法督察和财务审计工作,今年将在全区地税系统内选拔精通税收、征管、稽查业务,熟悉法律、财会、计算机等方面知识的人才,纳入“人才库”管理。将制定下发《督察内审人才库管理办法》,对督察内审人才库实行分类动态管理。
“人才库”人员的选拔和任用本着推荐、择优的原则,结合本人工作岗位、自身素质,按专业系列自荐、推荐报名,经所在单位、部门审议后报地(州、市)局预审、汇总,最后由区局考核确定。选拔中区局将优先考虑在历次执法督察和财务审计工作中取得过优异成绩、有出色表现的干部。
二是举办执法督察骨干培训班。为不断提高督察内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质,拟定于上半年举办一期执法督察骨干培训班。对具备一定税收执法经验的业务骨干,进行为期10天左右的培训。对参加近2年区局组织的执法督察工作的干部优先考虑,届时将邀请扬州税院教授、区局相关处室业务骨干授课。
三是加大分级、分类专业化培训力度。积极参加国家税务总局举办的督察内审业务培训班,以及自治区内部审计协会举办的财务审计培训班。
四是注重岗位练兵。认真开展审前查前培训和以查代训,鼓励开展督察内审理论探讨和实践调研活动,努力提高督察内审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三、统筹安排内部审计工作。按照党组安排,将在全区地税系统抽调业务骨干组成督察内审工作检查组,对不少于30%的地(州、市)地税局开展财务审计。要求地(州、市)局对县(市)局的审计面达到100%,区局将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今年要统筹安排内审项目,围绕税收中心工作,突出审计重点。
一是加强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重点对“三公经费”、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情况进行审计;
对项目资金使用和固定资产管理的真实性、合规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逐步开展绩效审计。
二是加强对政府采购和基本建设的审计。积极开展政府采购审计,并选择重点基建项目尝试开展跟踪审计。
三是深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按照“国税发【**】129号”文件规定,抓好任前审计和离任审计,进一步强化任中审计。加强对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本级重大经济决策和本人遵纪守法廉洁从政情况的重点审计。采取措施,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增强审计内容的科学性、针对性,更好地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领导干部考核任用和监督管理中的作用。
四、认真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工作。为了加强对税收执法权的有效监督,更好地发挥督察内审的职能作用,今年将进一步加大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力度。
一是开展税收执法专项督察。结合**年开展的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情况,分两次于上半年和下半年适时组织全面的税收执法专项督察,督察面100%。针对税收政策落实和税收管理的薄弱环节,重点对贯彻落实组织收入原则情况、结构性减税政策落实、纳税评估、资本交易税收管理、特别纳税调整等实施税收执法督察,以通过对税收执法中若干个重点环节的征管行为进行专项督察,达到严格税收执法,加强干部队伍监督和管理的目的。
二是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将执法责任制考核与其他税收工作考核相结合,加大对地税系统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指导。继续构建人机结合的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机制,研究符合地税系统实际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与激励办法。
三是按时报送各类报表。按照总局要求报送**年税收执法督察数据统计表、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数据统计表、结构性减税专题报告和督察内审工作总结报告等。
五、有效推进成果运用。成果运用是督察内审工作的最终环节,成果运用程度直接影响到督察内审工作的质量与效果,今年我们将有效推进督察内审成果运用。
一是加强成果运用。全面总结**年税收执法和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对督察审计结果的综合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促进地税干部依法行政,充分发挥督察内审的职能作用。
二是加大督促整改力度。运用跟踪督察、后续审计等有效方式,督促各类督察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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