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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两委规章制度怎么写3篇

时间:2023-08-16 17:00:03 规章制度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村两委规章制度怎么写

  

  2023年村干部管理制度_村干部管理制度范文

  村干部管理制度篇1一、村干部学习制度

  1、村干部必须定期参加县上组织的培训和学习,不得无故缺席。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村干部必须通过不同途径达到大专以上学历;

  3、平时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及时发现新问题、新情况,并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二、村干部会议制度

  1、村干部必须准时参加各级召开的有关会议,迟到一次扣50元,缺席一次扣100元。有事必须向有关领导请假。

  2、参加各种会议时必须认真做好记录。

  3、会后要召开好有关会议,不折不扣地传达贯彻好会议精神。村干部每季度至到所驻村小组召开一次群众会,每少一次扣20元。

  4、村干部必须坚持每个星期召开好一次碰头会,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布置下一阶段工作。同时,每月必须召开一次专题计划生育工作例会,做好详细会议记录。

  5、村干部必须按时按要求上报各种表册及各种材料。

  如不按时上报的每次扣20元。

  三、村干部值班制度

  1、各村必须安排好值班时间表,村干部必须严格按照值班时间值好班,并且做好值班记录。

  2、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作到位。对不服从安排或擅离职守者,每人每天扣50元工资,如造成损失的追究其责任。

  四、村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考核评价制度

  1、村干部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会议一般一年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年底,由乡党委负责组织领导和监督实施并派员参加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体实施,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组织党员、村民代表、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

  2、考核评价村干部时,先由村"两委"班子成员分别进行述职述廉,介绍任期目辬、当年目辬实现情况、工作作风及廉洁自律情况等,党员、群众代表等参评人员根据村干部述职述廉情况就其本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民主测评、评议和质询。

  3、经民主测评及民主评议后,对不胜任现职的村干部,由乡党委组织部门通过一定程序予以调整、罢免,调整形式主要有降职、改任、引咎辞职、责令辞职、辞退5种。

  五、村干部请假制度

  1、所有村干部在工作期间有私事必须事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缺席认处扣发一天的工资。

  2、村支书、村主任外出必须向乡主要领导请假,同时向包村领导汇报

  六、村务公开制度

  1、村务公开的内容:财务收支、计划生育、征用土地和宅基地审批、救灾救济和奖售款物的发放、集体项目承包经营。除此之外,凡是群众关心的重大事项,都应予公开。

  2、村务公开按照审查评议、公布上墙、整理归档或"一清、二审、三报、四公布、五上墙、六存档"的程序进行。

  3、村务公开的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7--10日,对村里重大事项,主要工程进度情况及时公布。

  4、村务公开采用公开栏,张榜公布或定期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方式进行公开。各村民小组也可采用不同方式公开。

  5、每次村务公开后,党支部和村委会要及时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广泛听取群众的反映和意见,对群众提出的疑问;要及时做出解释,对群众提出的要求,要及时予以答复,对大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事项,应坚决予以纠正,纠正后再予公开。

  村干部管理制度篇2一、分工负责制度:村干部的分工由村党支部根据本村工作需要和每个干部的素质状况,统筹考虑,确定分工,并报镇党委、政府备案。

  二、考勤制度:村干部每月工作时间不少于15天,考勤由包村干部负责,镇党委每月检查一次,每季度进行汇总,半年评比一次。对没有完成出勤天数的,每少一天扣除村办公经费20元。

  三、工作制度

  (1)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坚守工作岗位,不随意脱岗。

  (2)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善于做群众工作,不脱离群众。

  (3)处事公道正派,作风严谨,不做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事。

  (4)正确行使党员、村民赋予的权利,依法办事,廉洁自律,不滥用职权,不以权谋私。

  (5)与时俱进,勤于学习,勇于创新。

  (6)服从大局,积极完成任务。

  四、财务制度

  严格执行“村财镇管”制度,从上级部门争取的资金必须交镇财政所,纳入“村财镇管”,对违规责任人严肃查处。

  五、坐班制度

  村“两委会”每天至少安排一人在村活动室坐班办公,周一到周五每天9:00—15:00为正常坐班时间。各村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原则上不少于5天,每天不少于6个小时,坐班人员要填写好《村级工作日志》,做好上传下达,办理群众来办事项,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六、为民服务代理制度

  认真履行为民服务职责,坚持便民高效、公开公正、依法合规、无偿服务的原则,为群众提供党务类、政务类、经济发展类、社会生活类以及其他服务类代理服务,对直接能办结的应及时办理,对不能直接办理的,说明理由,讲明条件,承诺办理,一般在2-3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给申办人。

  七、请销假制度

  村干部因私外出必须办理请销假手续,村“两委会”一般干部向支部书记请假,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因私外出必须向镇党委、政府请假,3天以内向片长请假,3天以上向镇党委书记或镇长请假。

  八、安全制度

  村干部在履行职责办理村务时,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制度,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切实保护好自身的安全,不能发生任何人身安全事故。严禁在办理村务时喝酒、赌博、酒后驾驶等违规行为发生。

  九、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在离任时,由镇财政所和农村经济管理机构对其任期内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向村民公开。

  十、责任追究制度

  村干部在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和要求,造成工作失误,损害了党和国家的事业以及村集体和村民的利益,造成不良影响,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其领导责任、直接责任或相关责任;触犯刑律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任追究的范围主要包括:办事不公、以权谋私、为政不廉;违反议事决策程序。擅自决策,造成不良后果;村务管理混乱,村务不公开或假公开;违反财务管理规定,造成对集体资产、资金流失的;乱集资、乱摊派,随意增加农民负担的;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或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不能完成,造成人口失控的;对村民提出的正当要求,能够解决而不解决或久拖不解决的;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不按时完成的;违反党员发展、党费收缴规定的;闹不团结,作风霸道,方法简单粗暴,影响村内工作正常开展的;违反印章使用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没有及时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引发上访或造成事态扩大的。根据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按有关规定给予教育、诫勉、调整、罢免、撤职等处理;对违反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篇二:村两委规章制度怎么写

  

  [村“两委”规章制度汇编(条例类)]村两委工作规章制度

  村“两委”规章制度汇编(条例类)××村村民自治章程

  (二〇〇八年×月×日村民会议通过)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尊重和保障村民民主权利,推进我村民主法治建设,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___宪法》和《中华人民___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由全村村民大会通过,报上级党委、政府备案,全村村民共同遵守、执行。

  村

  民

  第三条凡永久居住在本村范围内,拥有本村户口,为本村村民。

  第四条村民享有宪法、法律规定的一切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同时拥有本章程赋予的权利及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五条本村1/5以上的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可以要求罢免村民委会成员,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经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通过。

  第六条村民小组设小组长,小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选举产生,可以连选连任。

  村民会议

  第七条村民会议由年满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

  第八条召开村民会议应有全村年满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方可举行。

  第九条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数的过半数通过,方有效。

  第十条村民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以上,由村民委员会主持召开,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开村民会议。

  村民会议职责

  一、制定、修改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

  二、审议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

  三、选举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四、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

  五、决定涉及全村村民的重大事项;

  六、授权村代表会议决定的事项;

  七、选举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组成人员。

  八、村民会议认为应当或者依法应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召开村会议应当在召开会议前十日将会议内容公告村民,会后公告结果,接受村民监督。

  村民代表会议

  第十二条本村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可推选为村民代表,但是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十三条村民代表由村民小组召开本组村民会议推选产生,每个小组推选三名村代表,其中至少有一名女代表。

  第十四条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主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召开应有应到会的2/3以上代表到会,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方有效。

  第十五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在召开会议前十日将会议内容公告村民,会后应公告结果,接受村民监督。

  第十六条村民代表会议的职责:依村民会议授权决定本村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村民代表出席村民代表会议会前应充分征求所在村民小组村民___、建议。

  村民委员会

  第十八条村民委员会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十九条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若干人组成,由本村年满十八周岁以上的有选举权的村民担任,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有妇女参加,其选举程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___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进行。

  第二十条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其成员接受村民会议的评议。

  第二十一条村民委员会的职责:

  一、依照宪法和法律,在村党支部的支持和保障下组织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二、办理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三、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四、向上级人民政府反映村民___、要求和提出建议;

  五、支持和组织村民发展生产,尊重和保障村民合法权利和权益;

  六、管理村级土地和公共财产,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七、协助有关部门,对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进行教育、帮助和监督,对刑释改教人员进行安置帮教;

  八、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维护民族团结,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第二十三条村民委员会下设人民调解、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委员会,村民应积极支持他们开展工作。

  对治保会作出的治安部署如巡逻防控等,村民要大力支持。

  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在合法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应自觉履行。

  第二十四条村干部应自觉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抓好经济文化、公益事业、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生产安全、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等工作。

  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村财务理财小组

  第二十五条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负责监督村务公开制度的落实。村干部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

  第二十六条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职责:

  一、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监督情况;

  二、审查村务公开的各项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形式是否科学,程序是否规范;

  三、听取村民对村务公开的投诉,调查村民反映的问题,确有内容遗漏或者不真实的,要督促村委会整改;

  四、应督促村委员会重新公

  布,也可以直接向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询问。对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询问,村民委员会应在10内予以解释和答复。

  第二十七条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的罢免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

  第二十八条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任期与本届村委会相同。

  第二十九条成立民主理财小组,其成员从村民代表中选举产生,任期与本届村委会相同,其职责是对村财务及村级企业的收支情况进行管理、监督和审核。

  第三十条村务财务公开,由村民选举产生的村财务理财小组负责,每季度上墙公布一次。

  村务处理程序

  第三十一条

  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遵循以下决策程序:由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十分之一以上村民联名或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议案;

  村党支部统一受理议案,并召集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具体意见或建议;

  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由村党支部、村委会组织实施。

  第三十二条

  凡提交村民会议或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会前应向村民或村民代表公告,广泛征求意见;

  会后应及时公布结果;

  凡决定事项的实施情况,应及时公布,自觉接受监督。

  第三十三条

  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开发和发包、村办企业成立或改制,必须经村民会议通过。村民小组的公共财产处分和土地的发包、转包、宅基地的划定,应经本小组村民会议决定。

  第三十四条

  村级公益事业,由村民会议一事一议,凡通过的,村民应支持和参与。

  第三十五条

  对村党支部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会计、出纳实行任期、离任审计,审计工作由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告之日起施行。全村村民应自觉遵守本章程和《村规民约》,依法正确行使权利、切实履行义务,遵纪守法,讲文明、讲礼貌,诚实信用,勤劳致富、科学致富,共同建设一个社会**、村**睦、欣欣向荣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中共××村支部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月×日

  ××村村规民约

  (二〇〇八年×月×日全村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党小组长、村“两委”成员大会讨论通过)

  为切实保障村民的合法

  权益,维护我村社会稳定,创造和谐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按照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原则,特作如下约定:

  一、社会治安

  第一条

  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第二条

  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闹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第三条

  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干扰国家机关正常办公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第四条

  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

  第五条

  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

  生产、销售烟花、爆竹,须经公安机关批准;

  拣拾枪支弹药、爆炸危险物品后,要及时上交公安机关或村治保会。

  第六条

  严禁吸毒以、贩毒、赌博违法行为。

  第七条

  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交通、供电、生产等公共设施,不得在村民居住区安装噪声大的机械设备。

  第八条

  不得在公路上打扬晒粮、挖沟开渠、堆积粪土、摆摊设

  点,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交通秩序。

  第九条

  不制作、出售、传播淫秽物品,不调戏妇女,自觉遵守社会公德。

  第十条

  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

  第十一条

  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严禁毁林开荒或在空地上开荒,不准在田边、地边、路旁乱挖、乱倒,严禁损坏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严禁牛羊啃青。

  第十二条

  严格用水、用电管理,未经批准,不准私自安装用水用电设施,要切实爱护水电设施,节约用水用电,严禁偷水偷电。

  第十三条

  认真遵守户口管理规定,出生、死亡要及时申报或注销;

  外来人员需要在本村短期居住的,应向村治保会汇报登记,办理临时居住手续;

  在我村长期居住并购买了房屋或对我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了一定贡献的外地公民在经村民小组签署意见、村委会同意后可在我村落户。

  二、村风民俗

  第十四条

  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第十五条

  喜事新办,不铺张浪费;

  丧事从俭,不搞陈规旧俗。

  第十六条

  不听、不看、不传淫秽和反动的书刊、音像。

  第十七条

  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和宗族活动。

  第十八条

  搞好公共卫生和村容整洁,不随地倒垃圾、秽物;

  修房盖屋余下的垃圾碎片及时清理,柴草、粪土按指定地点堆放。

  第十九条

  服从村乡(镇)建房规划,不扩占,不超高,搬迁拆迁不提过分要求;

  拆旧翻新,须经村民委员会核实,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准擅自动工。

  三、邻里关系

  第二十条

  村民之间要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帮助,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第二十一条

  在经营、生活、借贷、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在生产过程中,自觉服从村民委员会安排,不争水、争电、争农具,不随意更换、移动地界标志;

  发扬风格,小事不斤斤计较。

  第二十二条

  依法使用宅基地,老宅基地要尊重历史状况,新宅基地按镇、村规划执行,不得损害整体规划和四邻利益。

  第二十三条

  村民饲养的动物、家畜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负经济赔偿责任(由受害人自身过错或第三人过错导致的除外);

  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监护人按有关监护制度规定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四、婚姻家庭

  第二十四条

  全体村民要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遵守家庭美德,建立团结和睦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二十五条

  婚姻自由,婚姻大事由本人作主,反对他人包办干涉,不借婚姻索取财物。

  第二十六条

  自觉做到计划生育,提倡晚婚晚育,鼓励和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房屋出租户如将房屋出租给违反计划生育法规的人居住,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罚。

  第二十七条

  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平等,反对男尊女卑,反对家庭暴力,不准打骂配偶,夫妻双方和睦相处,共同承担生产、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

  第二十八条

  不准遗弃、虐待老年人。对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的老年人,其子女必须尽赡养义务,保证老人过上幸福的晚年生活;

  老人生病就医,生活服务,由子女承担费用。村民委员会每年对年满90周岁以上的老人、特困残疾人进行慰问。

  第二十九条

  父母(含继父母、养父母,下同)承担未成年或无生活能力子女的抚养教育。不准遗弃、虐待病残儿、继子女和收养的子女。

  第三十条

  对合法的遗产,男女有平等的继承权。

  五、文化教育

  第三十一条

  村民应当按时参加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组织的各种文化学习及会议,村民小组应当对村民参加会议的情况记录考勤。

  第三十二条

  每个家庭有义务保证其子女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凡十六岁以下少年儿童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辍学的,村民委员会及村民小组有权配合学校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完成学业。

  第三十三条

  鼓励村民为国家、社会培养有用人才,凡本村村民考取大专学校者,村民委员会应协调社会各界给予支持。

  六、土地山林

  第三十四条

  土地属国家、村集体所有。村民所承包的责任田地,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作为非农业生产及建房使用,违者责令其复耕。如不执行者,申请土地执法部门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当

  事人承担。

  第三十五条

  村民建房须本人提出申请经村民小组签署意见,交村民委员会核实并上报乡(镇)土管所审批后方可按规划建盖。严禁少批多建和不批就建,如有违反,责令其自行拆除并恢复土地原状,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六条

  村民因发展种植业、养殖业而需租用集体土地的,须经村民小组签署意见,交村民委员会核实并上报乡(镇)土地管理部门审批后按合同规定的地点和用途使用,不准将合同用地进行非法

  出租和转手倒卖,违者村民委员会将终止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不作任何补偿。

  第三十七条

  村民不得私自乱开、乱挖集体土地。已经开荒的,应无偿恢复原状。如遇开发建设需征占土地时,村委会将按土地承包册上的田地亩分计算,其余均按开荒地处理。

  (一)如属村民委员会同意农户使用的土地,如遇国家建设征用,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村民委员会需要征用的,村民应当服从集体,具体补偿办法:田、地及附着物的赔偿按政府部门同期的地方赔偿标准执行。

  (二)未经村民委员会同意,私自开荒使用的土地以及土地内的果树、作物,如国家、集体征用时只赔付青苗费或只赔付附着物(附着物按政府同期相关规定赔付),不再作其它任何赔偿。

  (三)机耕道路、乡村公路属村集体所有,任何人不能蚕食机耕道路、乡村公路,违者将处以300元以上罚款,并责令其恢复原状。

  第三十七条

  树立护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观念。村民在家及野外用火,引发的火灾损失由当事人负责赔偿,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理,其它按《森林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

  凡属村民委员会和农户栽种的山林、树木,未经村民委员会及林业部门批准,不得私自砍伐和损害,违者必须按规定补种成活树木,并缴纳合理的育林金;

  造成重大损失的移交林业及有关部门查处。

  七、执行规定

  第三十九条

  本《村规民约》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并由村民委员会授权村调解委员会负责调处因违反《村规民约》而发生的纠纷。

  第四十条

  村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因违反《村规民约》出现的纠纷,按照平等自愿、依法调解和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进行。

  第四十一条

  村民对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应当自觉履行。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村规民约》的,给予过错人批评教育,并视其情节轻重,收取过错人调解费50至200元;

  造成损失的由有过错的一方赔偿损失。村民因违反《村规民约》而交纳的违约金由村民委员会收取,全部用于村内公益事业。

  第四十三条

  本《村规民约》于二〇〇八年×月×日起执行,原村规民约自行作废,涉及到的条款由村民委员会负责解释。未尽事项由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党小组长、村支两委成员大会另行讨论决定。

  中共××村支部委员会

  ××村村民委员会

  二〇〇八×月×日

  ××村村务管理规则(二〇〇八年×月×日全村党员、村民___通过)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我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党章及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村务管理坚持以___理论和“___”思想为指导,加强党的领导,实现依法管理、村民自治,增强村级组织效能,促进村务管理民主有序运行。

  第二章

  村级组织及其职责

  第三条

  村党支部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对本村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各方面重大问题实行全面领导,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履行职责。村支部委员会负责村党支部的日常工作,由村党支部书记负总责,其他委员根据分工各司其职。

  第四条

  村民委员会是在党支部领导下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据《中华人民___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履行职责。日常工作由村委会主任负总责,其他委员根据分工各司其职。

  第五条

  村共青团是农村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村妇代会是联系村妇女的群众性组织,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村民兵组织是党领导下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___助手和后备力量;

  村治保会是群众性的治安保卫组织;

  村调解会协助村委会依法治村,教育村民遵纪守法,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正人员的帮教和安置,依法化解村民内部的纠纷和矛盾。

  第七条

  村委会在村党支部的领导和指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监督。村经济合作社、共青团、妇代会、民兵、治保、调解、计生等村级配套及社团组织在村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围绕党在农村的中心工作,依照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并完成上级和本村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八条

  村民代表会议是经村民会议授权讨论决定本村重大村务的决策机构。村民代表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遇重大情况可随时召开。村民会议有权改变或撤销村民代表会议不适当的决定。

  第九条

  村两委联席会议是处理本村重要村务的决策机构。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协商后共同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一般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第十条

  村务监督小组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对本村村务实施民主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一)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及其他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向村党支部、村委会提出意见;

  (二)对村委会执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进行监督;

  (三)对村

  务、财务公开、村干部述职评议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执行情况及村干部个人重大事项进行监督;

  (四)对村内财务收支进行定期审核监督;

  (五)协查信访,并如实向村民解释。

  第三章

  村务类别及内容

  第十一条

  根据村务重要程度、性质不同,将本村村务分为重大村务、重要村务及一般性村务;

  村务管理分为组织人事管理、集体经济管理、财务收支管理、社会事务管理及其它事务管理等类型。

  第十二条

  根据村民会议授权,涉及村民整体利益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或决定的重大村务事项是:

  (一)听取和审议村委会年度工作报告,评议村干部;

  (二)制订和修改村财务管理制度,确定和修改村级财务审批权限;

  (三)通过村镇建设规划,制定宅基地分配方案;

  (四)决定村土地征用及补偿费分配方案;

  (五)5万元以上的村道路、桥梁、办公楼等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招投标或承包方案;

  (六)需要村民筹资的方案;

  (七)决定价值1万元以上村集体资产的拍卖、出售,3万元以上的村集体投资及资源的承包;

  (八)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和标准的方案,农村低保、养老金和医疗保险等福利安排方案;

  (九)制订和修改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十)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及本规则;

  (十一)决定或通过村两委联席会议提出或1/3村民代表提出事关村民利益的事项。

  第十三条

  属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通过或决定的重要村务事项是:

  (一)研究贯彻落实国家政策措施,执行乡(镇)党委政府决议和决定,安排乡(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研究部署村支部委员会会议决议的落实措施;

  (三)研究通过由村两委联席会议决定的人事问题;

  (四)审议或起草向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提交议案;

  (五)执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及其制定有关规章制度;

  (六)制订、执行本村年度工作计划、财务计划;

  (七)研究落实土地征用措施、宅基地审批、公益事业的建设项目;

  (八)研究年度村财务预决算方案的制订和修改,安排财务收支,决定2000元以上的财务支出、5万元以下的公益事业的建设项目安排及1万元以下村集体资产的拍卖、出售、出租等事项;

  (九)研究制定并落实本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村容村貌建设、村民慰问、救济、奖学金及补助计划等事项;

  (十)讨论以村两委名义上报的重要报告或其他需要商议的事项。

  第十四条

  一般性村务,是由村各个组织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及权限能自主处理的村务。

  第四章

  村务决策程序

  第十五条

  属本规则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村务事项须经村民代表会议决策;

  第十三条规定的重要村务事项须经村两委联席会议决策;

  第十四条规定的一般性村务由村各个组织根据各自职责处理。

  第十六条

  村务决策程序一般分议题的提出、讨论、确定、表决、执行、监督等六个环节。

  第十七条

  重大村务决策方案由村党支部研究提出,经村两委联席会议

  通过后形成正式方案。如村委会、配套组织或村民代表联名提出

  的,一般须提请党支部研究后,提出方案。重要村务议题由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协商、酝酿后提出方案。

  第十八条

  议题的讨论应坚持群众路线,广泛征求村各方意见,集思广益,充分考虑村民的意愿。重大事项议题经讨论后,一般须在一周内提请法律、政策部门进行咨询,对暂时不提请咨询的,必须向提出者作出说明。

  第十九条

  确定重大事项议题应经过法律政策咨询。凡涉及村集体资产转让、承包、租赁经营及重大工程建设的意向性项目、准备签署的合同、各项规章制度、村规民约草案等事关村民利益的事项;

  其它需要通过法律政策咨询决定的事项,就内容合法性或程序性问题,应向法律服务机构或上级有关部门咨询。没有通过法律**策论证的,不能提交决策。

  第二十条

  议题的表决应根据权限通过村党员大会、村委会会议、村两委联席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表决。会议表决可以用口头、举手、投票等形式。进行表决时,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通过,决议有效。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时,必须2/3以上村民代表参加,会议有效;

  经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决议有效,且不得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相抵触。

  第二十一条

  执行决议由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经济联合社及其它配套组织根据各自职责或授权执行。

  第二十二条

  决议执行情况由村党支部、村务监督小组、村民代表和村民进行有效监督。对村务监督小组提出的问题,村有关组织应在7天内予以正式答复。

  第五章

  办事和议事规则

  第二十三条

  村级配套组织(村共青团、妇代

  会、民兵组织等)人事问题由村党支部在听取多方意见提出,征得相应主管部门原则同意后,根据有关章程和管理权限决定。村委会成员分工及其调解会、治保会、护村联防队成员等人事问题由村委会主任与党支部书记协商后,提出方案,经村两委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报乡(镇)备案。

  第二十四条

  本村村务监督小组成员设×名,一般应有村党支部成员、村民代表、村党员代表、普通村民等各方人员。其人选由村党支部酝酿后提名,经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任期与村委会相同。村委会成员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小组成员。村务监督小组成员不履行职责,由村党支部提出,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撤销其成员资格。

  第二十五条

  村民代表选举与村民委员会同时进行换届。本村村民代表设×名,其人选一般由村党支部提名(村党支部成员、优秀党员、村委会成员、各配套组织负责人可按法定程序进入村民代表),经本小组村民半数以上投票,并经本小组全体村民的半数以上通过,即行生效。半数以上本小组村民书面联名或会议表决罢免本小组村民代表的,即行罢免。

  第二十六条

  村民小组长根据授权协助管理涉及本小组村民的各项村务。本村村民小组长设×名,其人选由村党支部提名,本小组村民半数以上同意即当选;

  半数以上本小组村民书面提出罢免或会议表决通过即生效。

  第二十七条

  村集体经济属本村全体村民集体所有,由村委会依法进行有效管理。属村集体所有的房产、鱼塘、果园、山林、企业等实行承包或者出租,应当采取公开竞标方式确定经营者。村集体经济收入主要用于发展经济、公益事业、村级组织开支等。

  第二

  十八条

  统一管理全村用水。采用承包经营管理自来水,应由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承包指标及管理费用,并提请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实行公开竞标,签订合同,依法管理。

  第二十九条

  财务管理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严格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并推行村财务预决算制度。

  (一)村财务开支由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书记联签审批。

  (二)2000元以下非生产性开支由村委会主任审核、村党支部书记签署,2000元以上开支由村两委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村委会主任审核、村党支部书记签署。生产性开支应根据合同、会议决议授权由村委会主任审核、村党支部书记审签。

  (三)村财务主管、当事人违反村财务规定而招致村集体经济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进行赔偿。

  第三十条

  村干部报酬及补贴等。

  (一)本村村干部月固定工资基数不超过520元,视工作岗位分开档次,具体数额由村两委提出方案,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通过。其它不享受固定工资的村干部实行误工补贴制,每人每工时视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5元。

  (二)实行村两委干部年度评议奖罚制。在年度村两委干部(包括村办公室主任)评议中村干部个人被评“优秀”

  等次的奖100元,“不称职”

  等次的扣发村干部个人年固定工资的10%。奖金按年度发放。

  (三)村干部因公事出县差旅费报销执行县财政对国家工作人员公差报销标准。

  第三十一条

  编制村乡(镇)规划,要经村两委联席会议研究后,提请村民代表讨论通过并报上级政府部门审批实施。村民**、扩建、改建房屋及其它建设用地,须向村委会书面申请,经村两委联席会议研究,按照程序审批。

  第三十二条

  需要村民筹资的,要严格按规定办事,并由村两委联席会议研究提出方案,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实行一事一议。

  第三十三条

  加强村内矛盾的控制和化解,实现村内组织间、村级组织与村民间、村民与村民间的矛盾和纠纷在村范围内能妥善解决。

  (一)推行村干部民情值勤制。村两委成员和配套组织负责人等3名干部组成每周三、周日夜间值勤,办理事务,受理村民咨询、信访,协调纠纷,化解矛盾等。

  (二)推行村干部民情访谈制。村两委成员至少每月一次深入村民家中访谈,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村民情访谈会,组织村民与村干部交流。

  (三)推行村干部探视村民制。遇村民重病或去世以及出现突发事件等,应安排村干部探视慰问(党员一般由村支部书记前往探视)。

  第三十四条

  会议管理。会议的召集、主持及议题的确定。村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员大会由党支部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确定议题、召集并主持,特殊情况可邀请镇党委召集并主持;

  村委会会议由村委会主任或主任委托副主任确定议题、召集并主持。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一般由村委会主任提议,经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确定,由村委会负责召集并主持。村务监督小组会议,由组长负责召集。

  实行会前预告。召开党员大会、村两委联席会议一般应提前1-2天(村民会议应提前7天,村民代表会议须在提前3天)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以书面、口头、电话或广播等形式通知应到会人员。

  村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员大会、村两委联席会议、村委会会议、村民大会实到会人数达到应到会人数半数以上,会议有效(村党支部换届按《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办理)。召开村民代表会议,2/3以上村民代表到会,会议有效。

  与会者参加会议应签名,由办公室主任进行详细记录并存档。会议决议一般应通过广播、公开栏张贴等形式告知党员、村民(涉及机密不得公开)。对上级下达指示、出现重大突发性事件,不能及时召开村级有关会议的,由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两委成员、村配套组织负责人根据各自职责可先行处理,事后应及时向村党支部、村委会、村民代表会议和乡(镇)党委、政府府报告。

  第三十五条

  印鉴管理。村支部委员会印鉴由支委会组织委员保管。村委会印鉴由村副主任保管,村委会主任长监督使用。其它村级配套组织的印鉴根据章程由各自负责人保管。印鉴保管人离**工作岗位时,须同时移交印鉴。不及时移交印鉴、滥用印章者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六条

  档案管理。村内各个组织会议记录、财务收支原始凭证、经济合同、文书档案以及农村经济建设和村务决策管理等各种类型的档案,由村委会副主任及时收集、、归档,妥善保管,确保档案安全。

  第六章

  民主监督

  第三十七条

  推行村干部任期承诺制。村支部委员会、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在党员、选民投票前,应向党员、村民公开书面承诺(承诺不得违___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明确表达当选后本人的任期承诺。当选后的村两委成员,须将承诺书列入档案管理,并报乡(镇)党委、政府备案,接受党员、村民、乡(镇)党委政府的监督。另选他人当选的村两委成员也按此规定进行补办。

  第三十八条

  村务和党务应及时公开。对村民关心的村务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公开。村财务结算实行月清月结季公开,严格按照乡(镇)政府村会计代理服务中心提供的公开栏目、内容进行公开,每年1月20日、4月20日、7月20日、10月20日为村务、财务公开日。

  第三十九条

  实行村民质询村务制。党员、村民就具体村务、村干部具体行为可以向村各个组织、村干部本人质询。质询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上半年设在7月20日后一周内,下半年设在1月20日后一周内(与村干部年度报告、评议会同时召开)。

  质询会召开一周前,要进行村务公开,同时将质询会召开时间、地点向村民公告。质询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在会议前二天提交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村两委应当及时召开会议讨论,并在质询会议上逐件予以答复。本级答复不了的,应当向村民作出说明、解释,并及时向上级咨询。

  第四十条

  实行村两委年度报告和村干部述职制。村两委年度报告、村干部述职、质询会、干部评议会议应一并召开,由镇驻村干部和村党支部书记共同召集并主持。参加会议对象___党员、村民代表,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1月20日后一周内。具体时间、地点、报告内容、述职方式须在会前5天由村两委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村支部委员会的报告由驻村干部审定),通知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并告示全体村民。

  村党支部书记向全体党员、村民代表报告一年来本村党建、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发展各方面重大问题的贯彻执行情况和下年度工作打算,村党(党支部)支部副书记和每位支部委员就本人本年度工作情况应进行述职。村委会主任和每一名成员必须向村民代表会议就村委会履行职责、承诺,完成工作目标情况进行述职。村干部述职后,应组织村民代表(党员)讨论,并接受村民(党员)就具体村务当场质询,村干部应作出详尽的解释。当场答复不了,应承诺在会后7天内予以答复。

  第四十一条

  实行年度评议村干部制。年度评议村干部与第四十条规定同时进行。在村干部述职和村民当场质询结束后,即组织全体党员对村党支部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

  组织村民代表对村委会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并当场予以公布。评议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评议表格上设满意、不满意两栏,评议结果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满意率超过80%的定为“优秀”等次,满意率超过65%的为“称职”等次,满意率在50%至65%之间的为“基本称职”等次,不满意率超过50%的为“不称职”。

  其中,村党支部或村委会领导班子、村两委成员在评议中不满意率超过2/3,视为“严重不称职的班子”、“严重不称职的村干部”。

  第四十二条

  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规定。按照省、州、县有关规定进行审计。村主要干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报账员)任期届中或届满时,应及时对其进行审计。正常审计有关费用由村集体支出。

  第七章

  违规责任追究

  第四十三条

  实行村干部诫勉制。对村干部思想不正、行为不规、长期闹不团结、不履行岗位职责以及违反村务管理规则等等,情节较轻,由村党支部给予诫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由乡(镇)党委给予诫勉。

  第四十四条

  村干部存在下列违规决策、违规管理或个人侵权行为造成村集体损失的,须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四十五条

  实行村干部辞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制。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提出辞职经乡(镇)党委批准即可生效;

  党支部委员提出辞职经党员大会通过后即可生效;

  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提出辞职,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即可生效。村党支部、村委会领导班子在年度评议中,被评为“严重不称职的班子”,应当集体辞职。村两委成员在年度评议中,被评为“严重不称职的村干部”,应当引咎辞职。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规则自村党员大会、村民会议通过之日起施

  行。过去与本规则不一致的规定,按本规则执行;

  与法律法规、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

  本规则条文由村两委联席会议解。

  中共××村支部委员会

  ××村村民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月×日

  ××村议事章程

  一、议事原则

  (一)坚持加强党的领导的原则。村党支部领导村民委员会,支持和保证村委会按照法律充分行使职权。村民委员会在依法行使职权开展工作时,必须有利于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有利于维护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村党支部、村委会实行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村“两委”要走群众路线,深入群众,依靠群众,虚心听取群众___、建议,对涉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集体讨论。

  (三)坚持依法依章办事的原则。村“两委”讨论重大工作,提出工作方案特别是商量需提交党员大会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决定的重大事项时,必须遵循___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符合集体和大多数村民的利益,有利于村级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议事内容

  (一)本村两个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村“两委”任期工作目标。

  (三)村级重大投资项目和超过村委会财务审批权限的财务开支。

  (四)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农业规模经营的变动,农民的承包经营方案。

  (五)村级土地的征用、补偿方案和农村建房宅基地的审批。

  (六)基建工程等村级重大工程的招投标及预决算情况。

  (七)计划生育指标的下达。

  (八)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

  (九)救灾救济款的发放。

  (十)兴办学校、道路、水利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

  (十一)上级党委、政府布置的重要工作的落实方案或需提请上级党委、政府解决的事项。

  (十二)村务管理中的其它重大事项。

  三、议事程序

  第一步:村“两委”联席议事。凡涉及上述内容的事项,均召开村“两委”联席会议,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村“两委”全体成员参加,就所议事项形成基本意见。

  第二步:党员议事。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就村“两委”联席会议形成的基本意见进行充分讨论,提出意见、建议,达成共识。

  第三步:村民或村民代表议事。需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事项,再由村委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由村委会主任主持,村民或村民代表依法审议,作出决定。

  四、议事要求

  (一)议事会议的召开要坚持走群众路线,会前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___,然后在会上集体讨论研究,作出决议。

  (二)议事会上讨论时,每个与会同志既要充分发表自己___,又要做到不作无原则的争论,不作无根据的发言,不武断地否定别人

  ___。

  (三)讨论议题进行决策时,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少数服从多数。如对讨论重大议题无法取得一致意见时,应暂缓作出决议,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待意见取得一致后,再另作决议。

  (四)与会同志必须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不得泄露会议机密。

  (五)每次议事会议都要有会议记录。

  五、决议执行

  (一)参加会议的成员必须坚决议事会议作出的决议。个人若有不同___,可以保留,或向上级组织反映,但无权修改或否决。

  (二)参加会议成员要按照各自的分工,围绕集体作出的决议,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不得推诿、拖拉。

  (三)要及时掌握集体决议的实施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中共××村支部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月×日

  ××村外来人口管理办法

  凡居住在本村内的外来人员,除必须遵守本村村规民约外,还要遵守外来人员管理办法。

  一、凡外来人员到本村暂住一个月以上的,须在三天内报知村委会。

  二、出租户应在住户到来或离开后三天内到村暂住人口管理登记处通知管理人员进行登记或注销有关手续,真正落实好“人来登记,人走取消”,做好暂住人口信息变动记录。

  中共××村支部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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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村两委规章制度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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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社区)干部管理办法范文(1)

  为切实加强村级组织建设,规范村干部队伍管理,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市、县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中的村(社区)干部,是指各村(社区)的“两委”班子成员。村级便民服务员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二、村(社区)干部的分工由村(社区)党支部根据本单位工作需要,统筹考虑,确定分工,并报镇党委备案。镇党委有明确要求的,执行镇党委决定。镇党委负责村(社区)干部的培养选拔与监督考核。村(社区)干部要认真履行职责,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

  三、合理设置职数。村(社区)干部应在镇下达的规定职数限额内予以配备。其他聘请编外人员的,须报请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

  四、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作风建设的相关要求。村(社区)主职干部工作日中餐严禁饮酒,一经发现,每人次罚款50元,扣1分。

  五、落实好会议制度。村(社区)干部应按时参加县、镇、村级会议,并作好记录。此项纳入村(社区)干部个人年度工作考核,参加县、镇会议时,迟到一人次,扣0.1分、罚款30元;缺席一人次,扣0.3分、罚款40元,从工资或拨款中扣除。凡参加县会议因迟到、缺席被通报的,当事人罚款50元/次,并作深刻检讨。连续3次缺席的,进行通报批评、组织约谈;一年累计达5次以上缺席的,进行诫勉谈话。各村(社区)要落实好村干部周例会制度。

  六、落实好请假制度。总支部书记请假1天及以上,经镇党委书记批准;村(社区)主任请假1天及以上,经镇长批准;其他村干部请假2天及以上,经镇党委副书记批准。若无特殊情况,全年累计请假不超过15天。

  七、落实好住村制度。村(社区)“两委”干部实行办公无休日,并落实轮流住村制度。各村要上报住宿值班表,村干部每周至少住村3晚,总支书记每周一至周四至少在村住宿两晚。镇组织办统一

  考核。住村每缺勤1次,罚款30元,年终村(社区)干部年度考核排队每人次扣0.1分。在县级以上督查中被查到不在村(社区)的,对当事人处以100元/次罚款、大会通报批评。

  八、严格公章管理和使用。村“两委”公章必须专人保管,逢使用必登记。公章不外带,若遇特殊情况需外带的,使用支委公章须报总支部书记同意、使用村委公章须报村委主任同意并登记后方能外带,使用完后及时归还。

  九、加强村级综合服务平台的管理使用。各村(社区)要安排人定期打扫,保持平台环境干净整洁。制定并公示村(社区)干部值班安排表,值坐班情况纳入村(社区)年度考核,未按要求落实值坐班制度的,每人次扣0.2分;因缺勤造成工作严重失误的,进一步严肃处理。

  十、落实好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各村(社区)干部对本村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镇党委、政府,并迅速处置。安全事故、群体事件、自然灾害和集体卫生疫病等突发性事件,在发生15分钟内上报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并根据情况主动处置;其他较大事项在30分钟内报告镇党委、政府,并迅速处置。因报告滞后或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村干

  部,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十一、实行财务审计制度。镇党委、政府每年对村级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及时将审计结果公示,各村(社区)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严禁新增债务,并对原有债务逐年消化。审计结果作为村干部考核使用和问责处理的重要依据。

  十二、建立村干部能上能下机制。加大对不称职村干部约谈、调整、处置力度,村干部缺职的由镇党委根据实际调整选配到位,村主职调整报县委组织部备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相关程序予以免职或罢免:

  1、因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其他处罚不宜再担任村干部的;

  2、年度村(社区)干部考核排队中,连续3年排末位或不称职票超1/3的;

  3、不履职、公开发表不当言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4、因身体原因不能履职的;

  5、其他应免职或罢免情形。

  十三、实行责任追究制。在省、市、县组织的重点工作督导检查中,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治陋习、环境卫生、安全生

  产、综治维稳、计划生育、惠农减负等方面被上级通报批评,影响全镇考核结果的,“两委”班子绩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年终考核单位确定为不称职等次,其总支书记、分工负责的村干部当年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十四、本办法实行10分制考核。村干部被约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免除(罢免)职务的,每人次扣0.5分、1分、2分、5分。党员村干部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等处分的,每人次扣1分、3分、5分。

  十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十六、本办法相关问题由镇组织办解释。未尽事宜,由党委、政府另行研究决定。

  xx镇村(社区)“两委”干部管理办法范文(2)

  为加强干部管理,切实增强宗旨意识,规范工作程序,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形象,体现基层党员干部的先进性,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

  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村(社区)“两委”干部管理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发扬民主、依法选举原则。村(社区)“两委”干部必须与镇委镇政府和村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执行镇委镇政府和村(社区)党组织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及各项决定。

  二、考勤、值班制度

  村(社区)“两委”干部要严格落实工作日正常上班制度,节假日期间,遇防火防洪防灾、重点任务落实等特殊工作需要,接通知后应立即到位。

  在正常工作日期间,村(社区)“两委”干部要保持全员在岗,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要安排专人值班,并将值班安排表上交到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值班人员不得缺岗漏岗,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安排其他干部代为值班。值班地点必须在村(社区)委会办公室,做好上传下达和应急处置。未安排值班的干部要保证通讯畅通。

  三、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镇委镇政府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与县委,县政府、镇委,镇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执行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及各项决定。

  (三)村级工作实行包片干部包干责任制,村(社区)“两委”干部按工作分工承担主要责任,包片干部对包片工作承担直接责任。

  (四)要坚决服从党组织的领导,无条件执行村(社区)党组织作出的决定决议,必须听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指挥。对村(社区)党组织作出的决定、决议有异议的,必须在贯彻执行的情况下按正常途径向驻村(社区)领导或逐级向上级党组织反映。

  (五)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对工作认真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敷衍塞责。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措施不力导致工作失误的。如发生火灾、安全事故、重大信访事件、治安事件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要及时处理解决群众来访的各种矛盾纠纷,不推诿扯皮,不得造成越级上访。如出现越级

  上访或群众事件,应第一时间向镇分管领导或者驻村(社区)领导汇报,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及时化解,稳控妥善处置。出现越级上访事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凡属村(社区)“两委”会议研究决议的事项,任何个人无权更改,如有不同意见,可向驻村(社区)领导反映。村(社区)“两委”干部应遵守保密纪律,不得随意散播村(社区)“两委”会议讨论过程及讨论结果。

  (八)村级干部之间必须团结互助,互谅互让,要有大局意识,要保持团结一致、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艰苦朴素、清廉务实的优良传统,严禁各行其是,出现不团结情况,造成较大影响或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县、镇召集的会议,应提前10分钟到场。确需请假的,应提前向会议召集人或者镇主要领导请假,并安排其他村(社区)“两委”干部参会。代会人员要及时向村(社区)支部书记报告会议内容并将会议精神传达给请假人。

  (十)要积极带头践行文明礼仪,对前来办事的群众要以礼待人,以理服人。

  (十一)在履行职责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央八

  项规定及相关规章制度,严禁打牌赌博,严禁在工作日午间饮酒。

  (十二)不得在公开场合发布妄议上级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和村(社区)党组织的决定决议,不得发表诋毁干部形象的言论。对上级领导、干部如有意见建议,可当面或来信向上反映,绝不允许粗鲁顶撞、阳奉阴违。如造成较大影响或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议事制度

  (一)村(居)务工作议事会议应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村(社区)“两委”班子至少召开一次村(居)务工作议事会议,必要时可临时召集。

  (二)村(居)务工作议事会议由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召集,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不在岗时,由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委托其他村(社区)干部召集。

  (三)村(居)务工作议事会议主要内容:部署落实镇委镇政府布置的重点项目及各项工作任务;研究本村(社区)经济、社会发展、农房管控、土地管理、矛盾纠纷等日常事务;本村(社区)建设的规划、村(居)民建房、建设用地安排;乡村振兴工作落实;村级资金调配和使用及其他社会公

  益事业等。

  (四)村(居)务工作议事要求:村(社区)“两委”干部必须自觉参加村(居)务工作议事会议,不得无故缺席,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必须经召集人同意;每次议事都要有议事结论并由专人负责会议记录。

  五、请销假制度

  (一)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同志因事需请假的。1天以内的向驻村(社区)领导说明情况后,可口头向镇主要领导请假,2天以上的需书面报镇主要领导审批。

  (二)村(社区)其他干部因事请假。1天以内的,向村(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请假并向驻村(社区)领导说明情况;2天-3天的,需书面报驻村(社区)领导审批;3天以上的,需书面报镇主要领导审批。

  (三)其他。超过审批请休假天数后,仍不能返岗的,特殊情况要再次履行请休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特殊情况不能当时书面请假的,要先按程序电话请假,事后补办书面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因病不能工作,需要休息的,必须持有病例和书面请假条。病假期满,经确诊仍需继续休息

  的,必须重新办理请假手续。

  六、约束退出机制

  (一)违反以上二、三、四、五类制度的。

  1.违反其中制度一次的,由驻村领导提醒谈话;

  2.违反其中制度累计两次的,由镇纪检监察办进行批评教育谈话,并要求在村(居)民代表大会上作出深刻检讨;

  3.违反其中制度累计三次的,由分管党群工作的副书记对其进行谈话批评教育,并要求其在全镇干部大会上作出深刻检讨;

  4.违反其中制度累计四次的,停发当月工资;

  5.违反其中制度累计五次的,当年度村(社区)干部民主评议评定为不称职等次;

  6.以上提醒或批评教育谈话记录要求作好记录并存入村(社区)干部档案。

  (二)村(社区)“两委”干部未严格履行包片责任或工作分工责任,对森林防火、禁毒、遏止新增非法图斑等重点工作任务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或负面影响的,由镇党委班子会议研究从严给予组织处理;构成违纪违法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有以下行为之一的,村(社区)“两委”

  干部应自愿辞职、引咎辞职直至镇党委责令辞职:

  1.违反以上二、三、四、五类制度累计超过五次的;

  2.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支持镇委镇政府决策部署或不能正确履行法律赋予的工作职责的;

  3.在年度考核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率达到50%及以上的;

  4.因决策失误或严重失职,造成村集体经济较大损失或较大负面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

  5.因违法违纪违规,情节严重,被纪检、司法等相关部门查处的;

  6.无故连续三次不参加村(社区)“两委”会议的,或不支持、不执行村(社区)“两委”决议的;

  7.违反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不履行村民义务或违反村规民约的,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

  8.拒不接受本制度约束机制的;

  9.接受镇党委、镇纪委问责或处理,在影响期限内未改正或改正不明显的;

  10.身体状况不佳,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

  11.其他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情节严重的。

  (四)村(社区)“两委”干部连续两次民主评

  议不称职的,按《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自行终止其职务。

  七、附则

  (一)本办法由中共xx镇委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xx乡村干部管理办法范文(3)

  为强化管理,切实增强宗旨意识,规范干部工作程序,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形象,体现基层党员干部的先进性,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村干部管理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发扬民主、依法选举原则。要通过贯彻上述原则,让一批综合素质好、发展潜力大的新农村建设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村干部必须与乡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执行乡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及各项决定。

  二、考勤、值班制度

  村干部要严格落实每月20天工作制,考勤由组团联村值班团员负责登记,每月考勤表上报乡综合督考办,每季度进行汇总,对没有完成出勤天数的,每少一天扣除50元,对迟到、早退的,每次扣20元。

  在正常工作日期间,各村要统筹安排好值班干部,每天至少要保证1名村干部值班办公,值班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6:30(夏季下午原则延后半小时)。节假日要安排专人值班,并将值班表上交到乡综合督考办公室。值班人员不得缺岗漏岗,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安排其他干部代为值班。值班地点必须在村委会办公室,严禁在家值班,值班人员要填写好《值班日志》,做好上传下达,遇有突发事件及时向乡里汇报。未值班的干部要保证通讯畅通。

  三、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乡党委政府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各级干部与市委市政府、乡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执行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及各项决定。

  3、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对工作认真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敷衍塞责。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措施不力而导致工作失误的。如发生火灾、安全事故、重大信访、治安事件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村干部要随时处理解决群众来访的各种矛盾纠纷,做到随到随办,立即解决,不推诿扯皮,不得造成越级上访。如出现越级上访或群众事件,应第一时间向乡分管领导或者联村领导汇报,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及时化解稳控妥善处置。出现越级上访,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凡属两委会研究决定的事,任何个人无权改变,确有不妥的,必须经村两委复议。

  6、村级干部之间必须团结互助,互谅互让,要有大局意识,要保持团结一致、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艰苦朴素、清廉务实的优良传统,严禁各行其事,出现不团结情况,造成较大影响或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7、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持五议两公开,不得假公济私,不准利用职务之便索贿受贿,遇到亲朋好友办事,不准违反规定开绿灯。村级财

  务严格按规范化管理运转,并经常性开展自查活动,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视其情节进行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8、村干部在履行职责时,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制度,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切实保护好自身的安全,不能发生任何人身安全事故。严禁在工作日午餐饮酒。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均不得酗酒,不得酒后驾驶。村干部不得参与赌博,不提供赌博场所。

  9、村干部不得在公开场合发布妄议上级党委、政府工作部署,诋毁干部形象的言论。对上级领导、干部如有意见建议,可当面或来信向上反映,绝不允许粗鲁顶撞,阳奉阴违。如造成较大影响或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10、市、乡召集的会议,应提早10分钟到场。因故确需请假的,向分管领导或者乡主要领导请假,并安排其他村干部参会。替会人员要及时将会议精神传达给请假人。

  11、村干部要积极带头践行“有礼指数”行动,对前来办事的群众主动行作揖礼,推广公勺公筷使用、不随地吐痰、自觉排队等文明行为。

  四、议事制度

  1、村务工作议事会议应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村务工作议事会议每周不少于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集。

  2、村务工作议事会议由村书记召集,村书记不在时,由村书记委托其他村干部召集。

  3、村务工作议事会议内容主要是:部署落实乡党委、乡政府布置的重点项目及各项工作任务;研究本村经济、社会发展、农房管控、土地管理、矛盾纠纷等日常事务;本村建设的规划、村民建房、建设用地安排;扶贫脱贫的落实;村级资金调配和使用及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等。

  4、村务工作议事要求:每次村务工作议事时村两委干部必须自觉参加,不得无故缺席,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必须经召集人同意;每次议事都要有议事结论并由专人负责会议记录;重大议事事项要征求机关业务部门负责人意见或邀请乡组团联村团长等参加,并按有关要求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经村务议事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必须按照会议讨论结果实施,个人不得随意更改。

  5、周二集中办公。每周二组团联村干部下村与村干部集体办公,召开会议,传达上级会议精神,检查上周服务清单工作完成情况,布置本周服务清

  单工作,重点围绕建强基层战斗堡垒、进村入户服务群众、推动落实重点工作、积极做好网格管理四个方面开展工作。研究村级财务集中审批报结、工程建设招投标、工程合同协议的签订等具体内容。周二集中办公要做好办公记录并按规定上报。

  五、“三资”管理制度

  1、村级财务实行“村帐乡代管”,做到收有凭,付有据,各项收支要实事求是,不得避实就虚,要具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原则上每月报一次帐,并按规定及时公开。

  2、票据方面:1000元以上误工支出,要求村两委讨论,村两委干部联签,误工单次10000元以上,需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一般票据3000元以上要求村两委讨论,村两委干部联签。报账时需村监委主任和村监委委员联审联签。

  3、采购方面:单价3000以下,单次批量10000元以下,村两委自行采购;单价3000元以上,单次批量10000元以上,报乡镇审批。

  4、现金支付方面:500元以上的支付款项应当通过银行转账,不得现金支付。确须大额现金支付,必须提前填写“大额现金使用审批单”,经乡分管领导审批同意。

  5、库存现金不得白条抵库,不准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更不准坐支现金,不准公款私存,不准超过规定库存限额5000元。

  6、村级资源资产的处置必须经至少村两委商议同意,按相关程序处置,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六、公共资源交易制度

  1、合同估算价在5万元及以下的建设工程项目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须的设备、材料等)、服务采购项目(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全过程咨询等服务)须经提供村“两委”会商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并提供相关议事材料(村两委决议、村民代表决议),经乡相关规定程序审批后,可以不进入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由各行政村自行组织交易,具体实施方法按江监管办〔2020〕6号文件执行。

  2、合同估算价在5万元以上村级工程必须进入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各行政村对本村工程要严格监管,确保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村主职干部承担主体责任。村监委要强化监督职能,对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并做好记录。

  3、工程在实施过程,必须要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原则上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工程量增减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20%;如超过的,须经村“两委”会商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后报乡相关职能办公室审定后方可继续实施。属于小微工程的,支付款累计不超过5万元。

  4、严格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一般按工程进度支付,不得超工程进度支付。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和工程建设有关的台账资料,完善工程档案资料。

  5、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班子成员本人及近亲属、近姻亲属不得参与本村建设工程和项目的投标、承包;不得假借他人或企业名义承包本村工程和项目;不得强迫中标人转包,分包项目;不得强买强卖建筑材料;不得以强制受聘形式参与本村工程项目建设。

  七、请销假制度

  1、病假:因病不能工作,需要休息的村主职干部,必须持有病例和书面请假条,一周以上的由乡党委、乡政府主职领导审批。病假期满,经确诊确需继续休息的,必须重新办理请假手续。

  2、事假:村主职干部因私请假,必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1天以内的,向联村领导请假,1天以上的书面报乡主要领导审批。

  3、村主职干部因公外出1天以内的,向联村领导请假。1天以上的,书面报告乡主要领导批准,如途中因事不能及时返回,必须电话报告乡主要领导,并按时销假。

  4、假期结束,必须按时或提前向批假人报道销假。否则,超期部分作旷工处理。

  5、村其他干部的请销假,由各村党组织书记视情况直接批准,并向联村领导报备。

  八、约束退出机制

  有以下行为之一的,村干部应自愿辞职、引咎辞职直至责令辞职:

  1、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支持乡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或不能正确履行法律赋予的工作职责的;

  2、无正当理由,村干部竞职承诺不能按时兑现,或在年度考核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率达到50%及以上的;

  3、违规决策、管理或严重失误、失职,造成村集体经济较大损失或较大负面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

  4、因违法违纪违规,情节严重,被纪检、司法等相关部门查处的;

  5、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不参加村党总支部(党支部)会议(村民委员会会议)、村“两委”联席会议的或不执行村党组织、村委会分配工作任务的;

  6、不赡养老人、不抚养子女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交纳集体承包款、不履行村民义务或违反村规民约的,负面影响较大的;

  7、接受上级乡党委、乡纪委问责、处理,在影响期限内未改正或改正不明显的;

  8、身体状况不佳,不能胜任工作的;

  9、其他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情节严重的。

  九、附则

  1、本办法由xx乡党委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以下词组可供写作参考

  1.坚定的政治立场,真挚的为民情怀,丰富的领导经验,强烈的担当意识,实干的工作作风。

  2.理论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党性修养得到进一步锤炼,宗旨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规矩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

  3.准确把握“时”,做到应时而动;充分认清“势”,做到因势而谋;全力聚焦“实”,做到向实

  而为。

  4.战略思维谋全局,历史思维知大势,辩证思维增智慧,创新思维增活力,法治思维求善治,底线思维定边界。

  5.守正创新、与时俱进的理论创造力,登高望远、知时明势的深刻洞察力,胸怀全局、运筹帷幄的战略决断力,见微知著、未雨绸缪的危机管控力。

  6.少一些“光说不练”,多一些埋头苦干;少一些“文山会海”,多一些精准施策;少一些“作秀摆拍”,多一些只做不说。

  7.在思想上“一点一厘”不滑坡,在发展上“一分一秒”不松劲,在方向上“一丝一毫”不偏移。

  8.从“传声筒”向“扩大器”转变,从“播放器”向“对讲机”转变,从“手电筒”向“镭射灯”转变。

  9.不做“井底蛙”的大局意识,不放“马后炮”的超前意识,不当“机器人”的参谋意识。

  10.增强干事“主动性”,增强发展“统筹性”,增强改革“先导性”,增强工作“实效性”。

  11.政治上的“明白人”,工作上的“老把式”,发展上的“耕田牛”,品行上的“好榜样”。

  12.能力素质提升的过程,意志品质拔节淬火的过程,工作出成绩见成效的过程。

  13.系统学习认清理论全貌,深刻领悟吃透内在逻辑,研机析理掌握科学方法。

  14.谋划高质量发展有思路,推动高质量发展有实招,落实高质量发展有成效。

  15.勤学多思扩展“知识面”,知行合一贯通“连接线”,实事求是找到“落脚点”。

  16.入脑入心抓好再学习,问题导向抓好再调研,抓铁有痕推动再落实。

  17.树牢精准的思维导向,坚持精准的科学方法,落实精准的工作要求。

  18.熟悉理论的“政策通”,精通业务的“活字典”,擅长工作的“多面手”。

  19.总结成功经验,提炼致胜法宝,砥砺精神品格,凝聚智慧力量。

  20.组织部署有力,学习教育有序,实践活动有效,宣传引导有度。

  21.充满着改革的精神,蕴含着创新的理念,彰显着务实的作风。

  22.既看态势也明形势,既扬长板也补短板,既抓治理也重管理。

  23.思想认识支配行为,精神奋发推动落实,格

  局提升服务大局。

  24.持续深化“再学习”,精心组织“再调研”,推动工作“再落实”。

  25.旗帜鲜明讲政治,铭记历史学榜样,令行禁止保落实。

  26.强烈的视觉冲击,巨大的思想触动,深刻的观念转变。

  27.发现问题显敏锐,直面问题显党性,解决问题显担当。

  28.学思践悟铸信仰,接续奋斗强信念,为民务实增信心。

  29.开拓了眼界,更新了理念,锤炼了作风,增长了本领。

  30.发展的“领头人”,服务的“好把式”,工作的“多面手”。

  31.感悟思想伟力,增强战略定力,强化政治能力。

  32.学习上深一层,认识上高一筹,实践上先一步。

  33.砥砺初心使命,提高斗争本领,激励干事创业。

  34.业务上的不足,能力上的欠缺,想象力的局

  限。

  35.以使命为导向,以目标为牵引,以创新为根本。

  36.认真研究规律,准确把握规律,善于运用规律。

  37.坚定了信仰,储备了知识,积蓄了能量。38.精神上绷紧,时间上从紧,落实上抓紧。39.跟紧新时代,熟悉新领域,开拓新视野。40.工作任务重,运行节奏快,末端头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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