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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13篇)融媒体中心制度汇编(完整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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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13篇)融媒体中心制度汇编(完整文档)

融媒体中心制度汇编

(13篇)

目录

1.XX市融媒体中心D组会议事规则

2,XX市融媒体中心主任办公会制度

3.XX市融媒体中心“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朱位表态”工作制度

4.XX市融某本中心“三重一大”事项制度

5.XX市融某本中心领导班子廉洁从政制度

6.XX市融融某体中心采编及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制度

7.X市融某体中心人事制度,

8.XX市融某本中心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9.XX市融某体中心公物管理制度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

10.XX市融某体中心财拐管理制度

11.XX市融某体中心办公用品采购制度

12.XX市融某体中心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13.XX市融某体中心信息公开制度

X市融媒体中心D组会议事规则1

为贯彻执行D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D章程》及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基本原则

(一)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在思想上、ZZ上、行动上与D***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D***的核心、全D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D***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自觉坚持集体领导。严格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D组集体研究决定。

(三)严格按规则程序办事。D组决定重大问题,必须召开正式会议充分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不能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

(四)充分发扬民主。D组议事决策,必须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深入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充分酝酿讨论。

(五)切实提高决策水平。认真贯彻D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要求,切实加强对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合规性审查,努力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二、议事范围

(一)学习传达上级重要会议精神、重要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

(二)研究D组工作计划及落实措施,对D的建设、D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等重要事项提出明确意见。

(三)定期开好D组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组织落实。

(四)研究安全播出、安全生产、安全保卫等方面的重要事项。(五)研究融媒体工作要点和重大工作部署,通报本单位阶段性工作。

(六)审议以融媒体D组名义上报和下发的重要文件,以及需要向上级D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七)听取各支部的重要工作汇报,对其重要请示事项作出决定。

(八)研究融媒体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

(九)研究融媒体机构设置、职能确定、人员编制调配、人员奖惩等重要事项。

(十)研究融媒体改革、事业发展、人才引进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十一)研究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

(十二)研究精神文明、工会保障、干部培训、职称评聘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十三)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其他重要事项。

三、议事程序

(一)会前准备阶段

1.提出议题。议题由相关科室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按照程序报D组书记审定。D组书记应当对议题严格把关。

2.调研论证。议题确定后,应当明确有关领导和科室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

3.拟定方案。有关科室根据调研论证情况,拟定具体方案,必要时应当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

4.会前酝酿。对拟提交会议研究的议题方案,必要时,会前应当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再由D组书记与有关班子成员进行酝酿,或者由D组书记委托有关班子成员进行酝酿。

5.会议通知。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当在会议召开前1-2天通知到与会人员,议题材料应提前送达。与会人员应当认真做好参会准备。

(二)会中决策阶段

6.会议讨论。召开会议必须符合规定人数,应当按照规定议题和议程进行。因故未能到会的同志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但书面意见不得计入表决票数。会议根据需要可以邀请有关人员或者代表列席。讨论之前由议题提出科室或分管领导作情况说明,然后由与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D组书记应当末位表态,综合各方面意见提出建议方案,提请会议表决。

7.会议表决。表决可以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人员的半数为通过。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当逐项表决。对意见分歧较大的议题,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提交下次会议表决。

(三)会后实施阶段

8.组织实施。对会议决定的事项,按照分工负责组织实施,D组书记对组织实施工作负总责,有关责任领导和科室应抓好贯彻落实。

9.监督检查。对D组会决策的执行落实情况应及时进行监督检查。除依法依规应当保密的外,决策执行落实情况应当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接受监督。

10.调整完善。及时了解掌握决策实施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必要时可以按照程序对有关具体事项予以适当调整完善,确保决策顺利实施。

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应当严格执行《D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有关规定。

如遇突发事件或者抢险救灾等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集体决策的,D组书记事后应当及时向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通报。

四、相关要求

(一)出席和列席会议的人员应按时参加会议,并严守会议纪律。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应提前请假。

(二)对会议作出的决定,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可以建议下次会议复议,也可以向上级D委反映,在没有做出新的决定之前,应当坚决执行,不得公开发表同集体决策相反的意见,不得在行动上违背集体决策。

(三)会议研究的内容,未经批准传达或公布的,不得向外泄露。

(四)会议应安排专人记录,重要内容需编发《会议纪要》的,报会议主持人签发。

(五)会议所讨论的问题,若遇到涉及与会人员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等情况时,有关人员应予回避。

X市融媒体中心主任办公会制度2

1.主任办公会议是主任集体办公的会议,由正、副主任、人力资源科科长参加,必要时可扩大到有关人员。

2.主任办公会议由主任主持,主任不能参加的,由主任指定人员主持。

3.主任办公会议议事范围:

(1)听取各分管副主任的工作情况汇报。

(2)听取和审议财务收支情况汇报。

(3)讨论通过以主任名义对外发出的重要书面材料。

(4)决定本中心重大基本建设事宜。

(5)其他需要主任办公会讨论决定的事项。

4.主任办公会每周召开一次,必要时可由副主任或人力资源科提请主任召开,遇特殊情况,主任可决定随时召开。会议召开前2-3天由人力资源科通知到会议组成人员。

5.主任办公会议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应当充分听取与会人员的意见后作出决定。

6.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由分管主任或人力资源科科长组织实施,涉及到两个以上分管主任职责范围内工作时,由主任指定一名分管主任牵头实施。

7.主任办公会议组成人员对会议中必须保密的内容,应当严守秘密不得泄露。

8.主任办公会议召开情况,由人力资源科科长认真做好记录,并归档保存。

XX市融媒体中心“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工作制度3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程序严谨、制约有力、运转协调、集体领导、科学决策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制度上、机制上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从政行为的监督,促进权力公开、公正、规范、透明运行,根据《中国共产DD内监督条例》和市纪委的相关规定,结合融媒体中心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五个不直接分管”的具体内容

1.不直接分管人事工作;

2.不直接分管财务工作;

3.不直接分管物资采购、资产处置工作;

4.不直接分管工程建设工作;

5.不直接分管行政审批工作。

二、“三重一大”事项“末位表态”工作制度

按照“正职监管,副职分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要求,由“一把手”提名分管各项工作的副职人选。有关“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决策时,由分管领导或具体科室负责人提交讨论方案,交由主任办公会讨论决定。讨论时,“一把手”不得首先表态或定调,由班子其他成员逐一发表意见,表达明确观点,“一把手”最后在综合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意见,然后经会议讨论后做出决定。“一把手”对整个组织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D办要对整个过程做好详细记录。

三、末位表态程序

1.会前告知。在决定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审批使用等事项时,必须召开D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会前将议题告知班子成员,使班子成员有充足的时间征求多方意见,并进行充分思考和酝酿。

2.充分讨论。要充分发扬民主,一把手不得先定调子,副职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参会人员进行充分讨论。

3.末位定议。班子集体研究重要事项、重大问题时,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最后由一把手综合集体意见并作出最后陈述表态。

4.如实记录。集体研究重大问题,必须指定专人进行记录,对每位班子成员的陈述意见,特别是对最终决策方式、会议决策内容必须详尽、如实记录在案。

四、接受各级监督检查

1.确定班子成员分工后,报市组织、JJ部门备案,除人事和职务变动,一般一年内不得调整分工。

2.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和职责及时报告“三重一大”事项的执行情况,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列入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

3.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在相应范围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4.接受市纪委的监督检杳。

XX市融媒体中心“三重一大”事项制度4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共产D章程》《中国共产D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和《D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依据,以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为原则,以规范重大事项范围和健全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为主要内容,以扩大民主、增加透明度、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时效性为根本目标,努力构建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充分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决策机制。

二、决策重大事项的议事范围

1.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的意见和措施的提出。2.年度计划等全局性和战略性的重大问题。

3.有关干部人事录用、任免、调动、奖惩等事项。

4.比较大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及争取计划投资项目的申报。5.审批事项。

6.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

7.制定出台重大政策、规定。

8.按有关规定由D委集体决策的其它重大问题。

三、决策重大事项的基本程序

1.提出预案。D组要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集思广益的基础上,提出拟决策的重大事项,明确基本意向,拟定初步方案。对争议的事宜要提出两种以上可供比较的决策方案。

2.科学论证。对重大事项的决策,要组织相关专家、学者进行理论性、可行性论证,提出修改或完善的意见,并形成有关材料。

3.沟通酝酿。决策重大事项的会议可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召开。议题由D组主要负责人决定。除个别事项除外,议题内容及有关资料应提前送达与会人员,保证与会人员有足够的时间熟悉情况。

4.召集会议。会议由D组主要负责人主持,主要负责人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有关领导主持。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领导成员(支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其中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成员必须到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领导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5.会议表决。对意见不够集中、讨论不够成熟的重大事项,应暂缓作出决定。会后再次进行认真的调查、论证和沟通,适时进行讨论表决。表决要涿项进行、表决方式一般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和投票表决。最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策,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成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成员的意见不计入票数。

6.形成会议纪录。详实记录每个议题的讨论、表决情况及最后决定,说明形成决定的依据和理由。

Xx市融媒体中心领导班子廉洁从政制度5

为进一步加强D风廉政建设,更好地规范班子成员廉洁自律和从政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SW和白城市关于加强D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D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

二、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制度,定期自查总结,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严格执行D内民主集中制,过好双重组织生活,自觉接受职工监督。

四、树立良好的领导干部形象,不准利用职务上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接受下属单位馈赠的礼品和礼金;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

五、要严于律己,管好配偶、子女及身边的工作人员,不搞特殊化,不以权谋私。

六、发扬D的艰苦奋斗优良传统和作风,反对铺张浪费以实际行动牢记“两个务必”。

XX市融媒体中心采编及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制度6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D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加强新闻采编及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将新闻采编廉政建设工作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根据D风廉政建设和D员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新闻采编及工作人员要以D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为准则,不得违反D纪、国法、政令和法律、法规,要以D性原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言行。

二、新闻采编及工作人员不得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

三、新闻采编及工作人员不得在工作中接受礼金、各种有价证券及吃喝宴请。

四、新闻采编及工作人员不得参与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高档消费的娱乐活动。

五、新闻采编及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得饮酒;不得以任何借口故意刁难服务对象;不得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更不得巧立名目乱办事、乱摊派。

六、新闻采编及工作人员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封建迷信及各种有损国家和政府形象的违法乱纪活动。

七、新闻采编及工作人员不得做出有损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群众利益的行为,更不得为谋取个人利益而做出有损他人利益的行为。

XX市融媒体中心人事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中心的人事管理,保障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

益,建攻尚系质的职工队位,促进中八心发展,制足本制度。

第二条我中心人事管理,坚持D管干部、D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第三条中心人力资源科负责中心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第四条中心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二章岗位设置

第五条根据市委编办下发的《XX市融媒体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大委编字「2019」19号),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中心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各科室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力资源科备案。

第三章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第八条中心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第九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口)老书老安。

(五)体检: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条中心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

(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评;

(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六)办理聘任手续。

第十一条特殊人才引进可以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进行招录。

第四章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中心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条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中心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第十四条中心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中心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十五条中心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中心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中心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中心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中心,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中心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条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中心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第五章考核和培训

第二十条中心应当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考核应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

第二十一条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年度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聘期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

第二十二条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中心工作人员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中心应当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编制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对工作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

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所在科室的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为完成特定任务的专项培训。

第二十四条培训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支。

第六章奖励和处分

第二十五条中心工作人员或者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长期服务基层,爱岗敬业,表现突出的;

(二)在执行重要任务、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

(三)在工作中有重大发明创造、技术革新的;

(四)在培养人才、传播先进文化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第二十六条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第二十七条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荣誉称号。第二十八条中心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处分:(一)损害国家声誉和利益的;

(二)失职渎职的;

(三)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四)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

(五)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

(六)其他严重违反纪律的。

第二十九条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24个月。

第三十条给予工作人员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三十一条工作人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处分决定单位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第七章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

第三十二条国家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中心工作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特殊行业补助等。第三十三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中心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第三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中心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

第三十五条中心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三十六条中心工作人员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应当退休。

第八章人事争议处理

第三十七条中心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发生人事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中心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考核结果、处分决定等不服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提出申诉。

第三十九条负有本中心事业单位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处理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

(二)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

(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第四十条对中心人事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任何科室或者个人可以向中心D组、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和机关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九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中心违反本条例规定的,上报市级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者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二条对中心工作人员的人事处理违反本条例规定给当事人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

第四十三条中心人力资源科和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中心人事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XX市融媒体中心车辆使用管理制度8

为确保工作用车及时、安全、顺畅,经融媒体中心D组会研究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车辆由人力资源科统一调度和管理,凡公务用车用车人应提前向人力资源科提出申请(出城必须请示主任),由人力资源科负责具体安排。

二、用车人用车前应向人力资源科说明去向、事由、时间及同车人员,并明确临时负责人,负责出车期间的工作及有关事项的管理,出车回来后驾驶员要第一时间向人力资源科报告。

三、驾驶员出车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驾驶员酒后驾车、高速行车、行车中接打电话,确保行车安全。

四、车辆维修及保养由驾驶员提前向人力资源科科长申请,报主要领导批准后,由人力资源科科长具体安排时间维修和保养,维修验收合格后驾驶员方可驾车上路。

五、汽车用油由人力资源科统一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执行市纪委加油卡制度。

六、未经人力资源科派车,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违者除承担出行费用外,造成后果的由驾驶员负全部责任。

七、下班后(包括节假日)车辆要及时进库,八小时之外用车一律请示主要领导批准。

八、严禁借公务用车之名办私事,严禁公务用车期间捎带他人,一经发现由申请用车人承担出车费用,出现问题由申请用车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追究驾驶员责任。

XX市融媒体中心公物管理制度9

一、凡属本中心自购物品,以及上级和其他单位配发、调拨、奖励、赠送的物品均属于机关公物。每年年终前,由人力资源科牵头,财务科配合,对单位所有公物进行一次普查、登记。

二、因个人失责造成机关公物破损或丢失的,要本着“谁丢失谁赔偿,谁损坏谁修理”的原则进行处理,须及时修补或按价赔偿。

三、个人赔偿公物要与原物品等价等质,需要修理的物品要不影响原物品的使用功能和性能。一旦发生公物损失,凡是能确立损失物品直接责任人的,由直接责任人承担责任;凡不能确定直接责任人的,由物品管理人(使用人)承担责任。属集体共用的物品,且又找不到责任人的,由科室负责人负担损失的20%,由其他职工分摊其余80%。

四、单位公物需维修的,应提前告知人力资源科,由人力资源科报请领导批准后统一进行维修。

五、单位工作人员变动岗位时(含工作调动、职务升迁、退休、辞职、辞退等),须及时办理公物移交手续,经人力资源科核准后重新进行登记。公物私用、遗失或损坏的,一律按价赔偿。

XX市融媒体中心财务管理制度10

一、明确单位财务负责人和会计、出纳的工作职责,建立单位负责人事前监督、出纳具体负责以及会计事后监督的体制,确保财经规范化管理。

二、财务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做到日清月结,账目清楚,账款相符,每月向主任报送月报表。

三、严禁白条入账。报销票据必须项目填写齐全,做到经手人、财务科长、领导签字齐全。大额票据必须附明细,业务发生额在壹仟元以上的应以转账支付。定期进行财务公开,保证财务收支公开透明。

四、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财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预算外资金要杜绝转移收入,隐蔽收入行为。严禁私设小金库及挪用、截留、坐支各项收入现象。

五、广告发票由财务科长保管、使用。广告机打发票不得转借转让,不得代其他单位开发票,不得填开大头小尾的发票,如发现受相关行政处分。

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要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和监督下,进行部门集中采购和定点采购。

七、根据国家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财务会计凭证、账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定期整理,装订成册和立卷后送档案室存档,由主管会计妥善保管,严防失火、损坏、丢失。任何人经批准后方可查阅财务档案。

XX市融媒体中心办公用品采购制度11

为加强办公用品管理,控制费用开支,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与使用,本着勤俭节约和有利于工作的原则,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办公用品采购的范围

按使用的性质分为低值易耗品和高值保管品两类。

低值易耗品主要包括:签字笔、圆珠笔、铅笔、壁纸刀、剪子、胶水、胶带、大头针、曲别针、复印纸、打印纸、便签纸、橡皮擦、夹子、白板笔、记事本、电风扇、插排、钉书机、起订器、计算器、电话机、装订机、档案盒、文件夹、电池、印泥等价值较低的日常用品。

高值管理品主要包括:服务器、摄像机、三脚架、照相机、储存卡、调频发射机、转播天线、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打印机、扫描仪、传真机、文件柜、空调、沙发、移动硬盘、录音笔、复印机、书柜、办公桌椅等价值较高的物品。第二条办公用品的管理

统一归口为人力资源科。

第三条办公用品的领用审批

各科应当根据自己科室的办公需要,每年年初向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由本科科长签字。如办公急需时,可临时申请,人力资源科酌情快速处理。

第四条办公用品采购

(一)采购工作分为政府采购业务和非政府采购业务。

根据采购业务的数量和品种情况可分为招标、询价、定点采购。购置同类商品一年内累计超过十万元的,要通过招标、询价等方式采购,购置同类商品一年内累计低于十万元的,要通过定点采购方式。

(二)人力资源科在12月份依据各科室上报的申请拟定采购计划,并根据中心领导审批意见进行分类采购。

(三)各科室临时需要办公用品时,需该科室写出书面申请,办公室审核,主管领导审批,方能采购。

(四)办公用品采购原则上需两个人以上参与采购。

(五)各科室所需物品必须经过人力资源科购置,否则不予报销。

第五条办公用品的保管

(一)备用的办公用品由人力资源科统一保管。

(二)办公用品入库后,由人力资源科统一登记、入库摆放。

(三)发放出去的办公用品应当由人力资源科做好相应的领用记录,明确领用部门、领用人、领用日期、物品名称、数量。

(四)保证存放办公用品的仓库清洁、干燥、安全。

(五)高值管理品实行保管责任制,即“谁领取,谁负责”

(六)对因个人工作失误、非正常使用而对办公用品造成的重大异常损耗,将根据个人责任的程度,由责任人承担所造成相应损失部分的赔偿。

(七)各科室在领用办公用品时,该科室负责人及领用人应当在《办公用品领取登记表》上签字。

(八)消耗性办公用品按标准使用,非消耗性办公用品领取时要以旧换新;对阶段性闲置的物品要妥善保管,随时使用:对能维修使用的要尽量维修,充分使用。

XX市融媒体中心公务接待管理制度12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D风廉政建设,根据《D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D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制度:

1.公务接待工作由中心主要负责人把关负责,人力资源科具体承办,统一安排。特殊情况各科室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安排。

2.公务接待坚持节约简朴的原则,严禁奢侈浪费。除上级规定的外事接待、招商引资以及离退休老同志活动等公务活动可提供省内地产酒外,公务接待活动一律禁止公款提供香烟,就餐中一律禁止饮酒。

3.严格控制陪客人数和接待标准。原则上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接待对象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公务接待除特殊情况报中心领导批准外出安排外,一律安排工作餐。在接待上级和外来客人时,应尽量使用本地农家菜,不得安排野味和高档菜肴,菜肴应适量有度,杜绝浪费。

4.严禁本中心范围内上下级之间、同级之间用公款互相请吃、吃请。同城办事、调研、检查指导工作时,不得同城用公款宴请。

5.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科室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分管领导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的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6.接待费用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接待费资金应当按照集中支付制度执行。

7.公务接待费用全部在\”公务招待费\”科目和部门决算中如实反映,不得列入其他费用支出科目,不得转移下属单位和个人列支。

8.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不得超过年度预算控制数。

9.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XX市融媒体中心财务管理制度13

第一条为确保准确一致地发布中心信息,保证信息发布的权威性、规范性和一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我中心制作的政务信息由人力资源科负责公开。我中心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务信息,由保存该政务信息的科室负责审核后上报人力资源科进行公开;我中心获取的其他行政机关的政务信息,由制作或者最初获取该政务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务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我中心和其他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共同制作的政务信息,由牵头制作的单位负责公开。

第四条中心公开政务信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的,经批准予以公开。

第五条中心公开政务信息涉及其他机关的,应当与有关机关协商、确认,保证公开的政务信息准确一致。

第六条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务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务信息,不予公开。第七条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中心不得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中心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第八条中心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中心在履行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等信息,可以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第九条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务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务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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