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局长在全省工商系统消费者权益保护暨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今天,省工商局召开全省工商系统消费者权益保护暨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尤为及时、尤为重要。4月4日,湖南经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商讲话】副局长在全省工商系统消费者权益保护暨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讲话(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副局长在全省工商系统消费者权益保护暨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今天,省工商局召开全省工商系统消费者权益保护暨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尤为及时、尤为重要。4月4日,湖南经视《电视问政》栏目曝光了邵东县工业品市场假冒伪劣商品泛滥,监管不力的问题,引起了省局党组的高度重视。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既是认真贯彻全国工商系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会议和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3年的工作,交流经验,安排部署2014年工作,更是对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安排。全系统要强化商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切实履行消费维权重要使命。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真抓实干,2013年全省工商系统消费维权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2013年,全省工商系统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服务主题,坚持开拓创新,深化效能建设,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加大维权工作力度,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今年3月下旬,国家工商总局马正其副局长视察湖南时,对我省消费维权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一)围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维护市场秩序取得新突破。一是开展打击假冒伪劣亮剑行动。全省工商系统针对家用电器、汽车配件、服装鞋帽、通讯产品、家装建材、贵金属珠宝玉石、儿童用品等重点商品,扎实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亮剑行动。全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65740人次,检查经营主体131362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53个,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案件1616件,案值2199.21万元。二是加强商品质量监测。突出重点,加大对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建筑建材、交通工具、贵金属珠宝玉石、眼镜、消防产品、纸巾纸产品等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以及消费者申诉举报反映集中的商品的监测力度,省局本级共抽检商品样品1211批次,合格756组,合格率为62.4%。强化监测结果运用,充分运用12315信息网络,进行消费引导和提示,依法退市不合格商品,开展对生产和销售商品质量问题严重的企业的行政指导,依法查处商品质量违法案件。三是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省工商局制定并下发了《2013年—2015年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实施方案》,围绕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装修装饰材料、交通工具、有关服务等五大类重点商品和服务,集中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确保了组织领导、工作任务、人员力量落实到位。会同公安、消防、质检、农业等部门开展消防产品、电线电缆、校车、畜禽水产品等专项整治,省工商局被评为湖南省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先进单位。加强对商场、超市、专业市场、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监管,落实经营者商品质量管理责任。2013年12月,省工商局组织召开了长株潭商业百货、建材、家具、装饰等行业总经销、总代理代表座谈会,要求各商场、超市、建材市场和集贸市场的管理者以及品牌经销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杜绝问题商品,依法诚信经营,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二)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服务保障民生取得新进展。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加强12315机构、设备、制度、队伍和信息化建设,逐步形成了“一个中心,分级执法”的行政执法网络,与政府其他行政部门的联动协作网络,与消费者协会、行业协会、各经营主体、农村乡镇的社会维权网络,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打击假冒伪劣、维护市场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据统计,2013年全省工商系统12315机构共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咨询194836件,其中,申诉30802件,举报6197件,咨询157837件,办结率为94.74%,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994.17万元。一是健全执法维权网络。2013年以来,启动了长沙市工商局12315信息网络功能升级,稳步推进张家界、南岳等旅游景区建设集GPS定位、视频调度和统一指挥为主要内容的12315行政执法指挥调度系统建设,实现消费维权信息化、科学化、高效化。2013年5月20日,省工商局与省国土资源厅签署基础地理信息库和经济信息库数据资源共建共享合作协议。今年3月14日,长沙12315新系统开通启用,实现来电显示、指挥调度、效率跟踪、在线调解、交易监控、监管警示、统计分析七大功能,当日受理量比去年增加264%,电话一次拨通率达90%以上。马正其视察时,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长沙新12315系统全国一流。二是推进12315“五进”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进12315五进规范化建设,在全省商场、超市、市场、企业、景区等集中消费场所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截止2013年底全省共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2898个,充分发挥消费维权和社会监督的积极作用。同时,通过制作12315“五进”活动标志牌和调解工作书式资料,把维权工作前移到消费前沿,实现消费投诉的及时、高效解决。2013年9月27日,全国二十多个省(区、直辖市)工商局消保处处长、12315中心主任参加的12315“五进”消费维权网络建设工作座谈会在我省召开,现场观摩了省工商局和长沙市工商局12315建设及“五进”工作情况。国家工商总局消保局局长杨红灿高度评价了湖南工商消费维权工作,并推荐各省到湖南工商学习消费维权工作经验。
(三)开展消费维权评议,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取得新成果。省工商局制定并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的通知》,对银行、电信、保险、有线网络、水电气等行业和领域,将全省划为七个片区开展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和消费维权评议活动。今年1月,省工商局在南宁召开的全国工商系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会上作了经验介绍。一是突出售后服务不到位、不公平格式条款、强制消费、虚假广告、误导消费、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限制和侵害消费者权益、对消费者投诉推诿或拒不处理等问题,通过开展查主体资质,查经营行为,查格式合同,查广告宣传,查消费者投诉处理情况等措施,依法严厉查处公共服务行业违法行为。二是通过召开评议会、座谈会等形式,向被评单位通报情况、指出问题、限期整改,切实规范服务领域经营行为,营造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消费环境。省工商局参加了岳阳、娄底、张家界、邵阳、湘潭、永州等地的评议总结会,组织编印了《湖南省2013年服务领域消费维权评议报告》,送发机关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该项工作得到了当地政府和广大消费者的高度赞赏。
(四)深化消费维权宣传引导,消费维权效能取得新提高。全省工商部门紧紧围绕“让消费者更有力量”的消费维权年主题,深入开展消费教育引导,为营造公平、守信、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升消费信心,促进湖南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组织开展“3•15”系列活动。3•15期间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3•15”宣传咨询活动,全省设立宣传咨询点1089个,发放宣传资料115万份,提供咨询服务95万人次。省工商局李金冬局长现场接听3•15消费者热线,通过新浪网、红网在线与网友互动。省工商局、省消委举行2013年3•15新闻通报会,向社会各界通报消费申(投)诉十大热点、消费维权十大案例、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十大案例等,发布《消费维权蓝皮书》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报告》。省工商局及各市州工商局举行“12315”社会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代表、新闻工作者等走进全省各级工商部门12315指挥中心,体验工商部门消费维权工作情况。开展12315公益广告片宣传月活动,湖南经视、卫视等省级媒体和省政府门户网站等播放12315公益广告片,14个市州局及其县区局组织在当地官方媒体滚动播放。二是编写《红盾之光》、《湖南工商12315简讯》等宣传资料。省工商局编写了《红盾之光—湖南工商12315风采录》,呼吁全社会共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定期编印《湖南工商12315简讯》,分析12315数据,公布典型案例和消费提示,宣传维权工作者先进事迹,展示全系统12315工作举措,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各市州工商局定期编印《12315工作简讯》,互相交流学习。三是组织开展“两型示范门店”创建活动。2013年8月以来,省工商局和长株潭两型工委组织开展了“两型示范门店”创建活动,培育了一批省、市级“两型示范门店”,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四是宣传贯彻新《消法》。省工商局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宣传贯彻新《消法》。省工商局召开了全系统贯彻实施新《消法》电视电话会议,派员参加了国家工商总局新《消法》培训班,组织举办了全省工商系统和消委系统新《消法》培训班,今年1月底以前完成了全系统工商执法人员轮训。今年3•15期间,通过开展3•15宣传咨询活动、举办3•15新闻通报会、举行打击假冒伪劣专项整治行动启动仪式、举行湖南省宣传贯彻新《消法》暨消费维权先进单位表彰大会、制作新《消法》宣传展板和公益广告片、组织播放《12315在您身边》公益广告、发布宣传新《消法》公益短信等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浓厚氛围。
(五)依法履行监管职能,食品安全取得新成绩。全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以深化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为契机,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全面加强市场监管,有力保障了我省食品市场消费安全。一是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全年共捣毁黑作坊和黑窝点527个,取缔无证无照经营832户,查处食品违法案件3778起,案值1057.4万元,罚没金额2247.5万元,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51062.6公斤,吊销食品流通许可证6户,移送司法机关案件9件。二是依法履职,加强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省工商局制定出台《关于<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扎实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对全省现场制售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全面清查,摸清底数,核发营业执照,加强了对现场制售食品加工小作坊和流通类食品摊贩食品质量、经营行为、食品广告、食品商标、食品包装标识的监管。三是夯实基础,强化日常监管。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准入,截至2013年底,全省共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340369户,其中企业28793户,个体工商户31250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71户;规范日常监管,建立网格监管区3848个,强化网络监管责任;加强食品质量抽样检测,省工商局本级共抽检食品919批次,合格率88%。全系统完成快速检测食品76511批次,合格率为97.6%。四是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在全省范围内追缴并销毁伪劣脱氧剂3980.7公斤;对涉嫌“问题奶粉”进行市场清查,涉及“乐氏”、“善臣”、“麦高”、“可尼可”、“汤臣氏”、“美素丽儿”等多个品牌,下架问题奶粉608公斤。
一年来,经过全系统的共同努力,消费维权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效显著。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系统广大干部辛勤耕耘的结果,也是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的结果。在此,我向同志们,并通过大家,向全系统广大干部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二、审时度势,进一步增强消费维权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面临新变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工商部门要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职能转变的新形势,深刻认识消费维权在弥补市场失灵、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发挥消费基础作用、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保障改善民生、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的重要作用,增强依法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政府机构改革已是大势所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划转后,工商部门要把更多的精力转到强化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上来,抓住机遇,深化改革,进一步开创消费维权工作新局面。
(二)新《消法》为消费维权工作提供有力保障。新《消法》进一步强化了行政部门的监管职责和执法手段,为工商部门推进职能转变、加强市场监管、强化消费维权提供了重要法律支撑,对消费维权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工商部门要以新《消法》贯彻实施为契机,不断完善消费维权配套法规规章和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切实加大行政监管执法力度,进一步提高消费维权工作水平,让消费维权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盼。
(三)消费维权和食品安全监管任重道远。2013年,消费维权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新成效,但假冒伪劣屡禁不止,食品安全问题时有发生,广大消费者对市场商品质量深感质疑,人民群众反应强烈。一是深层次问题尚未解决。从生产经营方面看,生产经营者商品质量意识总体偏低。相当一部分生产者以最大限度的低成本生产的商品获得最大的利益;相当一部分经营者以销售更多的商品而获得更多的利润。由于存在以上二个方面的利益驱动,就有很大可能忽视产品质量。从消费方面看,地区、城乡和群体之间差异较大,低收入群体消费水平低,部分消费者安全消费意识和能力不强,容易成为不合格商品的受害者。二是新的消费风险不断出现。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新技术、新原料被广泛应用,化学、微生物等方面的隐患大大增加,生产领域违法手段花样翻新,甚至一些高科技手段被用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造成标准和检测等面临很大挑战。消费领域经营业态多样化,消费侵权更加隐蔽。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信息透明度空前提高,监管部门回应社会关切的难度也不断增大。三是工作作风不够踏实。一方面监管部门不尽责,生产领域监管部门对产品质量监管不严,导致相当一部分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流通领域监管部门对商品质量抓得不狠,导致假冒伪劣商品市场泛滥。另一方面,个别地方、单位监管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工作不主动、被动应付等问题比较严重。市场商品质量问题依然突出,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任务依然艰巨,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依然任重道远。
三、锐意进取,切实做好2014年消费维权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2014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的重要一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我们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做好各项工作。2014年消费维权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按照全国工商系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会议和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坚持消费维权是重要使命的理念,以贯彻执行新《消法》为契机,大力推进消费维权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在加强市场监管和工商职能转变中深化消费维权,强化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推动湖南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贯彻落实好新《消法》。新《消法》的颁布实施为工商部门转变职能和履职尽责提供了良好机遇。省工商局将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制定和修订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等规章,完善处理消费者投诉和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等工作制度。配合省人大做好《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改的前期准备工作。各地要做好相关工作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使《消法》更好用、更实用、更管用。要抓住有力时机,继续抓好新《消法》宣传贯彻,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有声势的普法宣传活动,增强新《消法》的社会认知度,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要组织工商部门深入学习新《消法》,做到理解深、消化透、把握准。会同消委组织、行业协会等开展好面向经营者的宣讲和培训,指导和督促重点场所经营者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履行法定义务。要按照新《消法》倡导的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要求,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加强与各级消费者委员会、有关行政部门、行业协会以及新闻媒体等协作配合,加强消费教育引导。继续在全省主要消费场所实施12315标识全覆盖。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认真做好舆情研判与处置,行政约谈相关企业,加强消费警示、提示,降低消费纠纷发生率,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能力。按照省局的安排,继续做好两型门店创建活动,基本形成完善的创建程序和评价体系,着力培育一批两型特征明显、示范带动力强的两型示范门店,提升全省经营服务场所两型消费意识,促进全社会形成两型的生产生活方式。
(二)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行动,人民群众有呼声,群众路线教育有部署,电视问政有要求,是职责所在,是当务之急,全省各级工商部门要勇于担责,切实履职。一是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行动是今年消保系统的重要工作任务,要再提高、再动员、再部署,要更坚决、更深入、更有为。各地要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在思想上更提高、措施上更过硬、行动上更迅速。二是要按照《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结合辖区消费状况和市场特点,针对重点商品和重点领域,科学制定打假方案,积极开展打假专项整治行动。三是要加强市场巡查,加强案件查办,加强整章建制。办案要更坚决,办案数量要明显增加,要把案件查办情况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对该下架退市的要立即查封收缴,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要立即立案查处,对严重违法行为的要立即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营业执照。要健全工作制度,按照“八项制度”的要求,落实到位。四是省局将召开全省工商系统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月行动和年度专项整治工作新闻通报会、举办阶段打假和年度打假成果展、组织全省假冒伪劣商品销毁行动。各地要积极配合。五是消保部门要勇于牵头,齐抓共管。这项工作涉及到工商系统商标管理、广告管理、经检办案、公平交易、市场管理等其他部门职责,要牵头组织好,各相关机构要积极配合。六是加强督促检查,力求实效。省局将对全省工商系统打击假冒伪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行督导和现场指导,确保打击假冒伪劣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效果,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各地要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三)强化重点领域监管执法。一是强化重点领域监管执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围绕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装修装饰材料、交通工具、有关服务等五大类重点商品和服务,集中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针对家用电器、室内装修装饰材料、儿童服装、车用商品、燃气灶具、压力锅、笔记本电脑等重点商品以及重点消费场所、重点经营者和涉及健康安全的重要指标,集中开展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严格科学地运用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及时依法责令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对问题突出的商品和服务,开展专项整治。各市州工商局对抽检不合格的商品处理办结率要达到100%,办结不了的必须说明原因。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食品市场监管相关工作。配合做好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依法公开商品质量抽检结果信息、违法案件信息,提高监管执法效能。三是加强服务领域消费维权。要对问题较多的行业,会同行业协会开展治理整顿,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创新监管方式,积极探索有关服务质量的抽查检验方法,依法规范服务领域经营行为。今年重点在汽车销售服务、电视网络购物、银行、保险、电信、水电气等服务行业分片区开展消费维权评议工作。
(四)加强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一是加强12315信息网络建设。启用长沙、张家界武陵源、衡阳南岳等12315行政执法网络系统,充分发挥12315行政执法系统的作用,实现重点经营场所和主要旅游景区监管维权信息化。继续推进株洲、湘潭等十三个市州工商局12315行政执法网络系统升级改造。二是加强12315制度建设。完善各级12315中心受理平台建设,完善受理、分流、办理、反馈、督办、回复、回访、归档等程序,加强对消费者诉求一次性接入率、办结率、消费者满意率等指标的量化考核督查,确保消费者诉求落实到位。加强12315数据分析利用,注重梳理和排查消费者诉求信息,定向跟踪重点商品和服务,有效发现违法案件线索。定期发布12315数据分析报告、消费舆情信息,充分发挥12315数据在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方面的积极作用。有条件的地方可开通12315官方微博、微信,向社会发布消费维权信息。三是加强12315“五进”规范化建设。继续推进12315“五进”规范化建设,扩大覆盖面,2014年市州局消费维权服务站要在原有数量的基础上增加20%,围绕投诉处理量、纠纷和解率、消费者满意率等指标,规范站点运行。
(五)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省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已于去年底划转到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省局党组决定,省局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划转后,由消保处负责食品安全监管指导工作。全省工商系统省以下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划转之前,各地要以高度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继续做好现场制售食品加工小作坊和流通类食品摊贩的监督管理,继续加大专项整治和食品违法案件查办力度,继续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各项自律制度,切实加强食品入市、交易、退市全程监管,确保思想不松、责任不减、工作不断,确保不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事故,保障食品市场安全。
职责调整后,作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职,积极做好食品市场监管相关工作。要把强化食品市场监管作为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和目标任务。一是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与有关部门以及消协组织的协调协作机制,形成部门协同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市场监管新格局。在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责的同时,加强与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的信息通报和执法协作机制,对监管中发现涉及食品安全的案件,及时移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处理。二是建立健全食品市场信息管理制度,严格信息报告和信息发布纪律,依法按程序管理食品市场监管信息,防止造成误导和不良炒作;对监管执法中发现的涉及食品安全的信息,按程序及时通报当地政府及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重要安全信息要及时报告省工商局和市州食安办。三是深入基层一线加强指导,着力解决基层面临的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切实加强食品市场监管能力建设,强化基层监管手段,夯实监管基础,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责任制度,强化目标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六)加强组织保障和队伍建设。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检查落实,确保目标任务、工作措施、执法保障等落实到位。切实改进作风,认真研究消费领域的新情况,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适时召开湘鄂赣皖消费维权联席会议,探索跨区域消费纠纷调处机制。加强分类指导、注重督查检查,认真总结和推广典型做法。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主流媒体的合作,加强12315品牌建设,突出工作重点和亮点,宣传打假维权成效。认真做好舆情研判与处置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对消费维权工作的关切。加强消保和12315机构建设,组织消费维权、12315等业务培训,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消费维权干部队伍。加强对消委的工作指导,充分发挥各级消委为广大消费者维权服务的作用。
同志们,消费维权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关乎群众利益,涉及千家万户,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改进作风,开拓创新,深化消费维权工作效能建设,推动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建成全面小康,奋力谱写中国梦的湖南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