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0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魏艺红(2010年3月4日)各位领导、同志们:今天,市委、市政府在这里召开2010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宗讲话】副市长在2010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上讲话(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在2010年全市民族宗教
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魏艺红
(2010年3月4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市委、市政府在这里召开2010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胡锦涛总书记视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全省民族工作会议暨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全省民族工作会议和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二届八次全会、市“两会”及全市民族工作会议暨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振奋精神,推进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全面发展,努力开创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刚才,市民宗局局长岩采同志全面总结了2009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并对2010年的民族宗教工作作了具体安排和部署,请大家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2009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009年,是普洱民族宗教工作在面临严峻形势和困难挑战中取得显著成效的一年。过去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要求,紧密协作,攻坚克难,推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新突破,继续保持了民族团结、宗教领域和边疆稳定、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各族人民生产生活不断改善的良好局面。一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重要指示精神以及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契机,重视和提高依法管理民族宗教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召开了全市民族工作会议暨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制定了促进民族地区科学发展和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的两个重要文件,为做好新时期的民族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二是维护了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的大好局面。把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矛盾纠纷的分析研判和排查调处,建立健全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长效机制,全力维护了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一年来,全市没有发生因民族和宗教问题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为全市改革发展和谐营造了民族团结、宗教领域稳定、边境安宁、社会和谐的良好环境。三是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理宗教领域热点难点问题,着力促进宗教和谐。在全市宗教活动场所组织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法制宣传教育和“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进一步增强宗教界人士及信教群众的祖国意识、法律意识和公民意识,妥善应对新疆乌鲁木齐“7·5”事件在我市造成的政治影响,依法打击宗教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周密做好朝觐工作并依法制止零散朝觐活动。四是弘扬和促进了民族文化繁荣发展。全面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古籍、文物、非物质文化的抢救保护和开发利用,深入挖掘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资源,坚持把少数民族文化发展与普洱旅游业发展紧密结合,成功打造了一批民族文化品牌,民族文化产业得到长足发展,少数民族文化得到不断传承和发扬。五是扶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认真落实国家、省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政策,对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的基础设施、特色产业、社会事业等进行集中扶持。深入推进“兴边富民”工程、边疆“解五难”惠民工程、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和布朗族等特困民族地区综合扶贫等民生工程,不断扩大“两免一补”范围,对少数民族考生执行加分录取、定向招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特殊政策,加强民族地区医疗卫生和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稳步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贫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着力保障和改善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有力促进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市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民族宗教工作战线的同志们辛勤努力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民政府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对在民族宗教工作战线的同志们致以亲切的问候!
我市的民族宗教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绩、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做好新时期的民族宗教工作,仍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由于历史和客观的原因,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发展不平衡,部分民族地区的发展水平仍然处于低层次,特别是边远高寒山区的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还比较困难,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任重而道远。二是民族团结和宗教领域稳定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境外宗教组织以旅游观光、文化交流、教育科研、经贸合作、慈善救济等合法活动进入我市日益增多,防止宗教渗透工作形势十分严峻。三是各地各部门对民族宗教工作的认识水平、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依然突出。对此,各级各部门必须进一步深化对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形势和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研究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和新问题,扎实有效地做好各项工作。
二、准确把握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形势
密切关注和正确分析国际国内形势变化,是做好民族工作、宗教工作的重要基础。只有牢牢把握形势脉搏,才能有效驾驭和妥善处理民族宗教问题。从国际上看,当今世界正在发生复杂而深刻的变化,国际政治、经济格局正处于变革和调整之中,敌对势力不会停止干扰和破坏,民族宗教问题依然是制约、困扰世界和平与发展的热点和难点。特别是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在周边一些地区依然相当活跃,境内外敌对势力相互勾连呼应,利用民族、宗教问题进行渗透、西化分化、颠覆和破坏的活动仍然较为频繁,给我们的民族宗教工作带来了十分严峻的挑战。从国内情况看,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改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仍然是主要矛盾,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仍然是现阶段我国民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全市情况看,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水平极不平衡,贫困问题比较突出;民族问题与当今社会生活中一些深层次问题相互交织,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和隐患增多;各民族间交流日益频繁,但因经济利益关系、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移民搬迁等因素引发的摩擦和纠纷仍然存在,处理难度越来越大。
党的十七大把我们党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作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内容第一次写入新修改的党章,并对新时期、新阶段的民族工作作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民族工作的高度重视,充分体现了民族工作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为做好民族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强大动力。市委、市政府把做好新时期的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来统筹谋划。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上来,准确把握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抓住机遇、开拓进取、团结协作、扎实工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三、突出重点,努力开创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我们谋划“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二届八次全会、市“两会”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总体部署要求,今年我们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宣传教育活动。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上下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宣传教育活动。这是省委、省政府结合当前形势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也是促进民族团结和谐的一项重大举措。各级各部门要把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宣传教育活动与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全省民族工作、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全市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市委二届八次全会和市“两会”精神结合起来,切实抓好“民族团结宣传周”、“民族团结系列宣讲活动”、“学校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等12项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夯实各族人民大团结的思想基础。要着力提高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宣传教育活动的覆盖面和有效性,使这项工作经常化和深入化,通过一系列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让民族团结教育进村寨、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深深扎根各族群众心中,使全社会每位公民都自觉做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维护者和建设者,形成珍视民族团结的浓厚氛围,巩固维护民族团结的长效机制。
(二)着力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科学发展。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是全市各族群众的迫切要求,也是现阶段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当前,我市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面临极好的机遇和有利的条件,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对云南民族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去年,温家宝总理对澜沧拉祜族的发展问题作出重要批示,市委、市政府就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科学发展作了全面部署。当前,我们的主要任务就是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各项要求和扶持发展的总体部署,按照“省做规划,州市负总责,县抓落实”的要求,努力完成“兴边富民”工程新三年行动计划的各项任务,完成边疆解“五难”惠民工程,重点做好人口较少民族和四个特困民族的扶持发展工作,把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设、改善民生等作为主攻方向,统筹好城乡、区域、民族之间的协调发展,加大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立足矿产、水能、畜牧、林业、生态环境、民族文化等优势资源,大力发展特色经济,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实现跨越发展夯实基础。今年我们还有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编制好兴边富民、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特困民族地区、散居民族地区、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少数民族劳动者素质提高等“六大工程”的规划,制定扶持边远民族贫困地区特殊困难群众的发展意见。规划和意见要与省、市“十二五”规划相衔接,与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工作相衔接,与国家和省扶持政策相衔接,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保障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实现投入力度不断加大,民族地区发展后劲进一步增强。
(三)妥善处理民族和宗教领域热点难点问题,全力维护团结稳定大局。“7·5”事件警示我们:团结稳定是福,社会动乱是祸;只有社会保持稳定,我们才有解决各种问题的前提和基础,如果没有稳定的局面,我们的改革发展就会受到严重影响,甚至已经取得的发展成果也会丧失。普洱多年来始终能够保持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最根本的一点就是我们始终不渝地维护民族团结、宗教领域稳定。我们一定要倍加珍惜当前团结和谐的大好形势,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定不移地全力维护团结稳定大局。要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推动有关民族宗教法规、文件、规划等的贯彻落实,切实保障少数民族和宗教人士、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坚持“团结、教育、疏导、化解”的方针,正确区分和妥善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讲原则、讲法制、讲政策、讲策略,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特别要注意防止把与民族宗教关系无关的问题归入民族宗教问题;要坚持以强化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为抓手,加强民族团结和宗教稳定形势的分析研判和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不断完善维护民族团结和宗教稳定的长效机制;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重在治本的方针,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影响民族、宗教关系的问题发生,把工作做在平时,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国家安全、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四)积极推进少数民族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加强宣传引导,大力营造尊重和弘扬少数民族文化体育事业发展的社会氛围。加大少数民族原生态文化的抢救保护和开发力度,着力打造民族文化品牌。加强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举办好市第二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承办好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第一次筹备工作会议对运动会的组织筹备工作作了具体的部署和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到,举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是党和国家对民族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少数民族体育事业的关心支持,是党的民族政策和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筹备,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齐心协力,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地筹办好全省、全市少数民族运动会,把省、市民族运动会办成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展示民族体育运动水平、弘扬民族文化和民族精神、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盛会。
(五)深入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宗教工作形势越复杂,任务越艰巨,越要坚持依法办事,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处理宗教问题。一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宗教事务条例》是我国宗教方面的第一个综合性行政法规,也是我们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基本准则。要依据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坚持宗教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加强宗教团体、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化、法制化管理。二要严格依法行政。一切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都要置于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管理下、允许范围内有序进行,任何宗教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三要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始终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依法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的合法权益,依法制止非法宗教活动,确保宗教活动规范有序。四要严厉打击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各种渗透活动。要牢牢把握控制局势的主动权,形成宗教界、信教群众与党委政府共同抵御渗透的局面。
(六)全面加强民族宗教队伍建设,进一步夯实民族宗教工作基础。分管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干部队伍、民族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宗教教职人员是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基础和保证,是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政策措施、开展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力量。我们要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安排,制定规划、分类推进、创新方式、注重实效的原则和要求,强化对民族宗教工作队伍的教育培训,切实打牢民族宗教工作基础。一要积极组织分管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干部参加省上举办的“宗教工作专题研讨班”学习培训。二要争取参照省举办“领导干部宗教工作专题研讨班”办法,由组织人事部门牵头,将市、县党委和政府分管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及民族宗教工作干部纳入干部培训体系,在市委党校集中办民族宗教工作知识培训班,提高党政干部处理民族宗教问题、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能力。三要加强对宗教团体教职人员的培训,努力造就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群众中有威信、关键时起作用的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确保宗教领导权牢牢掌握在爱国爱教人士手中。
(七)切实关心爱护信教群众,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我市有信仰各种宗教的群众23万多人。信教群众也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部分,我们必须团结、教育和引导这部分群众,把他们在生产和工作中的积极性、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共同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一要把关心边远山区、边境地区尤其是信教群众集中地区的经济、文化、社会建设作为各级各部门的重要任务,认真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尽快改善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二要最大限度地团结信教群众,组织和支持他们积极发展生产、改善生活、勤劳致富,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上来。三要积极帮助宗教团体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特别是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问题,凡是符合国家政策的,要做到应保尽保,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四要深化宗教活动场所爱国主义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各宗教加强自我管理,使宗教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活动,积极引导宗教界对宗教教规教义作出有益于社会主义社会的解释,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八)切实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正确处理民族宗教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内容,是衡量各级党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政治上是否成熟的重要标志。各级党委、政府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民族宗教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民族、宗教理论和政策,认真学习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调查研究,正确把握规律,认真总结经验,创新思路方法,不断提高驾驭和解决新形势下民族和宗教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国家、省、市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族宗教工作基层基础建设。国家民委和省民委在这次机构改革中都增设了机构、增加了编制,希望各县(区)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中,把加强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为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宗教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作风,再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