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纪检组长在驻在单位上半年党风廉政会议讲话五篇,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纪检组长在驻在单位上半年党风廉政会议讲话5篇
第1篇: 纪检组长在驻在单位上半年党风廉政会议讲话
纪检组长在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纪检组长在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一、主要工作回顾 在国家税务总局、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国税系统紧紧围绕国税中心工作,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的成效。 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加大。全省各级国税机关紧紧围绕国家出台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局中心工作的贯彻落实,认真组织开展惩防体系检查,精 心制定检查方案,抽调业务骨干,成立9个检查组,分别由省局领导带队,对17个市国税局机关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8类44个问题。组织开展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小金库”和工程领域突出问题等专项清理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明确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督促各地认真进行整改。 廉政宣传教育日益强化。认真贯彻廉政准则,开展“学习《廉政准则》、规范从政行为、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在全国税务系统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展示汇报会中,我省选送的文艺节目获综合评分集体一等奖。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和示范点创建活动,全系统共有33个单位被命名为廉政文化示范点。邀请纪委、检察院有关同志举办反腐倡廉形势报告和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省局与省检察院召开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形成联席会议纪要,共同下发执行。全系统举办的各类培训班、研讨班和学历班575期,均开设了“廉政课”,受教育31070人次。同时,将反腐倡廉教育与文明创建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全系统共有46个集体和61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内控机制建设逐步推进。以内控机制建设为重点,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省、市局机关全面梳理部门权力事项,清理完善制度,健全岗责体系,排查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制作流程图,努力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善、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和内控机制。多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和部署内控机制建设工作。截至目前,省局机关共梳理工作事项237项,制作工作流程图257个,排查风险点440个,制定防控措施443条,清理制度730个,其中保留304个,修订109个,废止317个,部分项目完成了软件开发、测试和审查。 “两权”监督制约扎实有效。以政策执行、廉洁自律等为重点,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全系统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4526人次,2115名领 导干部进行了述职述廉,组织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538人次,诫勉谈话19人次,对领导干部函询41人次。将执法检查、督察内审和巡视工作相结合,对6个市局开展了综合巡视检查。针对巡视发现的问题,提出156条具体整改意见和建议。根据巡视整改意见,加大巡视回访力度,对5个市局进行了整改检查。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全系统共监察立项680项,开展监察272次,提出建议309条;
协助建章立制31项,推广先进典型10个,发现案件线索2个,处理人员3人,挽回经济损失13.43万元。运用税收执法监察系统,加强税收执法动态监控,增强了执法监察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政风行风建设成效明显。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政府采购,严格会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项目经费等管理,压缩行政运行成本,因公出国、车辆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和用电、用油、用水费用支出均实现了零增长。在全系统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作风纪律整顿,组成检查组深入各地督查指导,通过明查暗访、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帮助查找问题、整改提高。将创先争优、效能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努力促使省局机关和工作人员纪律更加严明、作风更加优良、素质明显增强、效能明显提升。开展税企廉政共建、特邀监察员明察暗访等活动,积极参加政风行风评议,广泛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据不完全统计,省局机关被评为全省文明单位、中央驻皖单位效能建设第一名、全系统有40多个市、县局在地方政府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中获得前三名。 违纪违法案件有效查处。高度重视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办工作,加强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直查和督查督办力度。全系统直接受理信访举报71件,比上年减少2件;
初步核实线索50件,立案12件,结案12件,受党纪政纪处分21人,刑事处理3人,组织处理13人。其中省局直接组织初核案件线索9件,给予行政处分或组织处理8人。认真贯彻落实“一案双查”、“一案双报告”制度和典型案例通报制度,分析发案特点,把握发案规律,开展警示教育,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逐步加强。高度重视全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省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市、县国家税务局纪检组长管理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市、县局纪 检组长选拔任用的条件、资格、方式、程序以及交流、转任、提拔和管理。省局监察室增配了两名处级领导干部,对12个市局纪检组长进行了调 整,分别有6名副处级领导干部和5名科级干部转任或通过竞争上岗提拔为纪检组长,8个市局对监察室主任也进行了调整,并按规定严把进口关,纪检组长和监察室主任的年龄、知识结构等得到了优化。同时,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培 训,省局举办了两期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受训120人次,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得到了提高。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正视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发展不够平衡,一些地区行动相对比较迟缓、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少数单位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任务分解、轻考核追究;
一些单位和部门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内控机制不够完善、监督制约不够有力、教育预防不够有效;
一些单位案件查处不得力,追究不到位,存在姑息迁就现象,案件查办综合效应没有充分显现;
一些基层单位还存在执法随意、税收执法自由裁量权行使不规范的现象,国税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和损害纳税人利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等。这些问题务必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XX年主要工作任务 20XX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我省国税系统推进税收专业化管理改革试点和健全内控机制的重要一年。根据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省纪委七次全会的部署,省局确定今年反腐倡廉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之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以更坚决的态度、更务实的作风、更有力的措施,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强化权力监督制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国税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安徽国税事业健康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具体要抓好以下九个方面的工作: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新颁布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研究制定安徽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把反腐倡廉各项工作逐项细化、量化到单位、部门和人员。加强检查考核工作力度,领导班子成员亲自带队开展责任制执行情况和惩防体系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的检查,严肃责任追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年终 考核、评先选优、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作为领导干部问责的重要方面。 加大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中央、总局及省局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结构性减税政策、税源专业化管理等重大决策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强化对组织收入原则、厉行节约、惩防体系建设和政治纪律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贯彻到各项税收工作中。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体制机制,建立纪律保障机制,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深入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全面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继续加快惩防体系建设步伐。省局机关要巩固部门内控机制建设成果,按照中央“制度+科技”的要求,将机关各处室的主要业务流程开发成软件,不断提高科技防腐水平,并在完善防控措施、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管理效能、有效预防腐败上下功夫、求实效。各市局党组要在认真总结部门内控机制建设有效经验的基础上,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将内控机制建设向县局推行,建立部门与部门、岗位与岗位、环节与环节之间,上下级税务机关及职能部门之间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落实廉政责任,规范权力运行,着力实现党风廉政建设与税收工作的有机结合。 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要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促使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努力提高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能力和水平。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八不准”》等制度,以身作则,廉洁自律。要加强对《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加强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权力行使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和促进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外事纪律,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严禁借培训、考察的名义公款旅游,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问责、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省局将适时开展对《廉政准则》及总局三个配套文件等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对领导不得力、执行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强化“两权”监督制约。加大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制约力度,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强化对税额核定、发 票管理、纳税评估、税收优惠政策执行、税务稽查、行政处罚等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执法督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发挥税收执法考核和执法监察子系统作用,严格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重点对干部选拔任用方案拟定、酝酿、考试、测评、考察等环节实施监督,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强对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基本建设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项目等工作监督,加大内部审计力度,强化巡视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保持查办案件高压态势,对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惩处,决不姑息。严肃查处在行政审批、纳税评估、征收管理、税务稽查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案件;
严肃查处在干部选拔任用、基建工程、政府采购、资产处置、信息化建设等过程中以权谋私的案件;
严肃查处在重大涉税案件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案件;
严肃查处国税机关、国税人员与中介机构串通谋利等损害纳税人利益的案件。加强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加大信访举报直查和核查力度,改进案件审理和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直查和督查督办力度,提高案件初核率、立案率。加大案件剖析和通报力度,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进一步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应。做好与地方纪检监察机关、检察院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合作。 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决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不作为、乱作为、效率低下以及“吃、拿、卡、要、报”等问题,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优化纳税服务,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加强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开展工程领域、公务用车管理以及利用涉税中介、信息技术运维和服务中谋取不正当利益、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同时,要继续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和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把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影响公正执法的关键环节和内容作为公开的重点,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拓宽纳税人反映问题的渠道,健全纳税人对国税机关的评议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的作用,积极参与地方党委政府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和行风热线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巩固先进 性教育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把廉政教育作为领导干部的必修课,以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促使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深入开展面向全体国税人员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风险防范教育,提升教育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廉政专题学习、主要负责同志讲廉政党课等制度,在各级各类干部培训班开设廉政教育课程。要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积极推进省局廉政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发挥主阵地作用,改进教育方式,拓宽教育领域,提升教育效果。继续巩固税务廉政文化建设成果,加大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力度,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系列活动,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基层、进机关、进家庭。 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强市、县国家税务局纪检组长管理的意见》,继续巩固“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成果,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要求,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肖捷局长在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讲话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人员较多的稽查局等直属单位要设置纪检监察机构、配备专职纪检监察人员,未单独设置机构的单位要配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根据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需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实行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的市、县局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省局今年将举办市局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培训班;
各市局也要组织分级分类培训、开展岗位练兵、专题研讨等活动,努力提高服务、保障和促进税收工作科学发展的能力、维护和谐稳定的能力、有效监督的能力、运用信息技术开展工作的能力和依纪依法查办案件的能力。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坚持原则,认真履职,敢于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反腐倡廉,任重道远。让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省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为全省国税事业的科学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2篇: 纪检组长在驻在单位上半年党风廉政会议讲话
纪检组长在财政系统党风廉政暨作风建设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根据本次会议安排,我就省厅党风廉政暨作风建设视频会议、县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作简要传达,并就做好全县财政系统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及纪检监察工作提出意见。
一、会议基本精神
省财政厅于今年2月19日召开全省财政系统党风廉政暨作风建设大会,厅党组书记、厅长XX作重要讲话。X厅长强调,全省财政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总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分析判断,准确把握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点任务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总书记关于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部署,准确把握总书记关于积极探索党内监督有效途径的指示要求,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来。刘厅长要求切实抓好2016年全省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和《准则》《条例》,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和财政管理创新,从头上防控廉政风险;
进一步增强坚持不懈的定力和韧劲,推动作风建设成果常态化、长效化。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财政部门党内监督。
县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于今年2月18日召开,县委书记XXX发表讲话,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X书记要求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
要认清形势、坚定信心,切实抓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任务;
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要完善制度、创新方式,切实发挥党内监督的重要作用。县纪委XX书记就做好今年全县纪律检查工作,强调要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部署要求,以党纪条规执行年、作风行为规范年、监督责任聚焦年、制度建设深化年、廉洁主题文化年“五个年”为抓手,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全县纪律检查工作再上新台阶。
纵观这两个会议,集中体现和贯穿了党中央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鲜明态度,透露和传达了四个新动向和新特点:一是把查办案件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打“老虎”、勤拍“苍蝇”,形成“伸手必被捉”的强力震慑,坚决有力惩治腐败;
二是把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明党的纪律,深化作风建设,以落实“八项规定”、狠刹“四风”为主线,加强督促检查,严格执纪问责;
三是把责任追究和办案报告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对发生重大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单位实行“一案双查”和“一案双报告”制度,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既要报告同级纪检监察机构,还要报告上级纪检监察机构;
四是明确把“两个责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求各级党组织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单位一把手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种好“责任田”。纪检监察机构要承担好反腐倡廉建设的监督责任,抓督促、抓落实、抓检查,当好“监督员”。
二、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及纪检监察工作主要任务
过去的一年,在全系统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全县财政党风廉政及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受到了县纪委的充分肯定。但从财政部门肩负的职责、所处的位置、资金管理要求等方面来看,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少数干部组织纪律性不强,律己不严;
有的服务意识淡薄,工作效率不高,“庸、懒、散”问题在一些干部身上存在;
有的缺乏大局意识,遇事推诿扯皮,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履职能力不强,担当意识亟待提高;
全系统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和资金管理方面还存在漏洞,有待进一步加强等。虽然这些问题是个别现象,但如果这些问题处理不坚决、整改不及时,将对财政部门的形象影响非常大,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严肃对待,认真加以改进。
2016年是全面贯彻新《准则》《条例》起始之年。为做好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县委创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建设,实行“三个责任清单”制度,其中党组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了7个方面24项工作任务,党组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明确了5个方面20项工作任务,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明确了6个方面18项工作任务,每项工作任务都细化了路线图、时间表。这充分传递了今年县委和县纪委将进一步打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基础、压紧压实“两个责任”的信号,这也是今年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因此,今年全县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县纪委全会部署要求,严明党的各项纪律,坚决纠正“四风”,保证财政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坚持不懈改进作风;
有效推进财政内控体系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突出头治腐和专项治理,规范财政权力运行;
坚决惩治各种腐败行为,深入推进财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现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两个安全,为全面完成财政工作任务提供坚强保证。
(一)突出监督职责,加强纪律建设
始终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抓住“关键少数”,紧紧围绕对党忠诚、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遵守党的纪律,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行其是、阳奉阴违。要抓好中央和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和财政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县纪委全会重点工作部署,切实强化再监督职能,坚决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政令畅通、财政资金使用效能提高。
认真贯彻执行《准则》《条例》。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省市县纪委各种禁止性规定,把“六大纪律”作为开展执纪审查的依据,严肃查处违纪行为,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坚持挺纪在前,克服以法代纪的思维定势,以党规党纪为基本准绳,突出纪律检查职责本位,突出纪律特点,切实维护和加强纪律建设。运用好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加强谈话函询,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让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极少数。
强化党内监督。严格落实《准则》《条例》等党内监督各项制度,落实好重大事项报告、政务公开、述职述廉、离任审计等重要工作制度。加强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工作的监督,认真执行廉政一票否决制,推动形成务实高效廉洁的选人用人环境。将行政监察和财政内部监督检查有机结合,开展对财政行政许可和审批审核等事项的执法监察。加强对审计、内部监督等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的再检查,抓好抓实有关问题整改。加强对“三重一大”等事项的监督,推进“三直接”各环节操作规范的刚性运行、效果延伸,及时发现、制止、纠正违规违纪问题。开展权力运行风险点、项目资金申报及拨付热点、群众关注焦点等专项检查。加强对财政管理改革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二)突出执纪职责,严肃执纪审查
加强廉政教育。把贯彻廉洁自律准则作为改进作风的重要抓手,把纪律处分条例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之中,突出理想信念教育、作风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抵制不良风气。今年所有业务培训均安排一次廉政教育内容,与财政工作有机结合;
组织一次全系统人员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或监所,邀请专家作一次反腐倡廉专题讲座,让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得失、守底线。开展“道德讲堂”等活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汲取家规家风、乡规民约中的精华。
严肃财经纪律。大力推进“阳光财政”建设,完善财政“大监督”机制,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管,从会计信息质量、预算执行情况、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票据使用管理以及“小金库”整治等多方面深层次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全年对县直部门财务综合检查面要达30%。同时消除监督“灯下黑”现象,将对财政所三年一轮的财政收支检查改为一年一轮,促进财政所规范财政和财务工作。加强对财政预决算、惠民政策公开和落实情况的检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和监督财政部门工作,倒逼我们慎用权、用好权。今年县纪委要求我局完成2件案件目标,同时要求我局通过各项对外检查每月提供案件线索,这也是我局头防腐职责所在。所以局机关各业务科室、各镇财政所要切实加强财政监督检查,组织好各项专项检查工作,每个对外检查要提交1到2个问题线索,全力支持和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落实。
严格作风督查。实行集中督查与定期不定期督查相结合,每月至少两次对考勤制度执行、上下班纪律等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并实行台账管理。开展“八项规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元旦、春节、国庆节等重要节假日廉政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公款送节礼、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问题。突出对行政执法行为、涉企服务方面违纪问题的监督查处,防止执法不严、以权谋私等行为发生。
(三)突出问责职责,严肃责任追究
清单明责。今年我们根据县委和县纪委的统一要求,制定和细化了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科所党风廉政建设和落实主体责任责任书。班子成员、各科所长要坚持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一肩挑”、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两手抓”,将局党组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细化到岗位、分解到个人、具体到环节;
要抓好责任清单、责任书的贯彻执行,建立工作台账,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同时各科所内部也要层层签订责任书,实行销号制度,确保工作完成进度和质量。
常态追责。坚持“一案双查”,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反复出现或多人出现问题的科、所,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一并调查发案科所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做到查处一个,警醒一片。对未能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实行责任倒查、责任追究。加大信访举报查处力度,对有价值的案件线索,按照有案必报、有案必查的要求,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查处,严肃党纪政纪。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通过问责和曝光,督促其把主体责任牢牢抓在手上。建立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制度,谈话情况与科所年度考核及被谈话人员评先评优挂钩。
督促尽责。利用日常督查、专项检查、约谈等有效手段,督促班子成员和各科所认真落实责任清单和责任书各项任务要求,确保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班子成员要通过落实联系点制度,每月加强对科所党风廉政建设、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分管科所内发生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诫勉谈话;
加强对分管科所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和防控,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年底组织好责任制检查考核,对责任清单逐项过堂,发现问题即时查处、即时整改。
同志们,2016年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之年。局纪检组将协助局党组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积极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狠抓“四风”;
全系统上下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坚守准则“高线”,严守纪律“底线”,确保全县财政系统继续保持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的良好风貌,为实现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两个安全、财政工作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第3篇: 纪检组长在驻在单位上半年党风廉政会议讲话
服务大局 保障发展
全面推进我省国税系统反腐倡廉建设
——韩杰纪检组长在全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省纪委七次全会精神,总结工作,交流经验,研究部署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省局局长胡道新同志还将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一、2010年主要工作回顾
在国家税务总局、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国税系统紧紧围绕国税中心工作,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加大。全省各级国税机关紧紧围绕国家出台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局中心工作的贯彻落实,认真组织开展惩防体系检查,精心制定检查方案,抽调业务骨干,成立9个检查组,分别由省局领导带队,对17个市国税局机关2009年度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8类44个问题。组织开展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小金库”和工程领域突出问题等专项清理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明确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督促各地认真进行整改。
(二)廉政宣传教育日益强化。认真贯彻廉政准则,开展“学习《廉政准则》、规范从政行为、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在全国税务系统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展示汇报会中,我省选送的文艺节目获综合评分集体一等奖。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和示范点创建活动,全系统共有33个单位被命名为廉政文化示范点。邀请纪委、检察院有关同志举办反腐倡廉形势报告和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省局与省检察院召开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形成联席会议纪要,共同下发执行。2010年全系统举办的各类培训班、研讨班和学历班575期,均开设了“廉政课”,受教育31070人次。同时,将反腐倡廉教育与文明创建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全系统共有46个集体和61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三)内控机制建设逐步推进。以内控机制建设为重点,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省、市局机关全面梳理部门权力事项,清理完善制度,健全岗责体系,排查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制作流程图,努力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善、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和内控机制。多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和部署内控机制建设工作。截至目前,省局机关共梳理工作事项237项,制作工作流程图257个,排查风险点440个,制定防控措施443条,清理制度730个,其中保留304个,修订109个,废止317个,部分项目完成了软件开发、测试和审查。
(四)“两权”监督制约扎实有效。以政策执行、廉洁自律等为重点,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2010年全系统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4526人次,2115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述职述廉,组织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538人次,诫勉谈话19人次,对领导干部函询41人次。将执法检查、督察内审和巡视工作相结合,对6个市局开展了综合巡视检查。针对巡视发现的问题,提出156条具体整改意见和建议。根据巡视整改意见,加大巡视回访力度,对5个市局进行了整改检查。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2010年全系统共监察立项680项,开展监察272次,提出建议309条;
协助建章立制31项,推广先进典型10个,发现案件线索2个,处理人员3人,挽回经济损失13.43万元。运用税收执法监察系统,加强税收执法动态监控,增强了执法监察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五)政风行风建设成效明显。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政府采购,严格会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项目经费等管理,压缩行政运行成本,因公出国(境)、车辆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和用电、用油、用水费用支出均实现了零增长。在全系统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作风纪律整顿,组成检查组深入各地督查指导,通过明查暗访、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帮助查找问题、整改提高。将创先争优、效能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努力促使省局机关和工作人员纪律更加严明、作风更加优良、素质明显增强、效能明显提升。开展税企廉政共建、特邀监察员明察暗访等活动,积极参加政风行风评议,广泛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据不完全统计,2010年省局机关被评为全省文明单位、中央驻皖单位效能建设第一名、全系统有40多个市、县局在地方政府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中获得前三名。
(六)违纪违法案件有效查处。高度重视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办工作,加强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直查和督查督办力度。2010年全系统直接受理信访举报71件,比上年减少2件;
初步核实线索50件,立案12件,结案12件,受党纪政纪处分21人,刑事处理3人,组织处理13人。其中省局直接组织初核案件线索9件,给予行政处分或组织处理8人。认真贯彻落实“一案双查”、“一案双报告”制度和典型案例通报制度,分析发案特点,把握发案规律,开展警示教育,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七)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逐步加强。高度重视全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省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市、县国家税务局纪检组长管理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市、县局纪检组长选拔任用的条件、资格、方式、程序以及交流、转任、提拔和管理。省局监察室增配了两名处级领导干部,对12个市局纪检组长进行了调整,分别有6名副处级领导干部和5名科级干部转任或通过竞争上岗提拔为纪检组长,8个市局对监察室主任也进行了调整,并按规定严把进口关,纪检组长和监察室主任的年龄、知识结构等得到了优化。同时,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省局举办了两期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受训120人次,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得到了提高。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正视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发展不够平衡,一些地区行动相对比较迟缓、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少数单位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任务分解、轻考核追究;
一些单位和部门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内控机制不够完善、监督制约不够有力、教育预防不够有效;
一些单位案件查处不得力,追究不到位,存在姑息迁就现象,案件查办综合效应没有充分显现;
一些基层单位还存在执法随意、税收执法自由裁量权行使不规范的现象,国税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和损害纳税人利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等。这些问题务必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1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我省国税系统推进税收专业化管理改革试点和健全内控机制的重要一年。根据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省纪委七次全会的部署,省局确定今年反腐倡廉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之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以更坚决的态度、更务实的作风、更有力的措施,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强化权力监督制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国税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安徽国税事业健康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具体要抓好以下九个方面的工作:
(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新颁布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研究制定安徽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把反腐倡廉各项工作逐项细化、量化到单位、部门和人员。加强检查考核工作力度,领导班子成员亲自带队开展责任制执行情况和惩防体系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的检查,严肃责任追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年终考核、评先选优、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作为领导干部问责的重要方面。
(二)加大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中央、总局及省局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结构性减税政策、税源专业化管理等重大决策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强化对组织收入原则、厉行节约、惩防体系建设和政治纪律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贯彻到各项税收工作中。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体制机制,建立纪律保障机制,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三)深入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全面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继续加快惩防体系建设步伐。省局机关要巩固部门内控机制建设成果,按照中央“制度+科技”的要求,将机关各处室的主要业务流程开发成软件,不断提高科技防腐水平,并在完善防控措施、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管理效能、有效预防腐败上下功夫、求实效。各市局党组要在认真总结部门内控机制建设有效经验的基础上,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将内控机制建设向县(区)局推行,建立部门与部门、岗位与岗位、环节与环节之间,上下级税务机关及职能部门之间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落实廉政责任,规范权力运行,着力实现党风廉政建设与税收工作的有机结合。
(四)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要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促使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努力提高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能力和水平。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八不准”》等制度,以身作则,廉洁自律。要加强对《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加强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权力行使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和促进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外事纪律,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严禁借培训、考察的名义公款旅游,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问责、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省局将适时开展对《廉政准则》及总局三个配套文件等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对领导不得力、执行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五)强化“两权”监督制约。加大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制约力度,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强化对税额核定、发票管理、纳税评估、税收优惠政策执行、税务稽查、行政处罚等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执法督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发挥税收执法考核和执法监察子系统作用,严格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重点对干部选拔任用方案拟定、酝酿、考试、测评、考察等环节实施监督,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强对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基本建设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项目等工作监督,加大内部审计力度,强化巡视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六)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保持查办案件高压态势,对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惩处,决不姑息。严肃查处在行政审批、纳税评估、征收管理、税务稽查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案件;
严肃查处在干部选拔任用、基建工程、政府采购、资产处置、信息化建设等过程中以权谋私的案件;
严肃查处在重大涉税案件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案件;
严肃查处国税机关、国税人员与中介机构串通谋利等损害纳税人利益的案件。加强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加大信访举报直查和核查力度,改进案件审理和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直查和督查督办力度,提高案件初核率、立案率。加大案件剖析和通报力度,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进一步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应。做好与地方纪检监察机关、检察院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合作。
(七)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决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不作为、乱作为、效率低下以及“吃、拿、卡、要、报”等问题,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优化纳税服务,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加强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开展工程领域、公务用车管理以及利用涉税中介、信息技术运维和服务中谋取不正当利益、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同时,要继续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和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把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影响公正执法的关键环节和内容作为公开的重点,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拓宽纳税人反映问题的渠道,健全纳税人对国税机关的评议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的作用,积极参与地方党委政府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和行风热线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巩固先进性教育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把廉政教育作为领导干部的必修课,以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促使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深入开展面向全体国税人员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风险防范教育,提升教育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廉政专题学习、主要负责同志讲廉政党课等制度,在各级各类干部培训班开设廉政教育课程。要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积极推进省局廉政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发挥主阵地作用,改进教育方式,拓宽教育领域,提升教育效果。继续巩固税务廉政文化建设成果,加大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力度,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系列活动,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基层、进机关、进家庭。
(九)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强市、县国家税务局纪检组长管理的意见》,继续巩固“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成果,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要求,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肖捷局长在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讲话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人员较多的稽查局等直属单位要设置纪检监察机构、配备专职纪检监察人员,未单独设置机构的单位要配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根据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需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实行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的市、县局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省局今年将举办市局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培训班;
各市局也要组织分级分类培训、开展岗位练兵、专题研讨等活动,努力提高服务、保障和促进税收工作科学发展的能力、维护和谐稳定的能力、有效监督的能力、运用信息技术开展工作的能力和依纪依法查办案件的能力。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坚持原则,认真履职,敢于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反腐倡廉,任重道远。让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省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为全省国税事业的科学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4篇: 纪检组长在驻在单位上半年党风廉政会议讲话
纪检组长在2019年全市民政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的讲话
纪检组长在2019年全市民政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按照局党组要求和会议安排,下面我着重讲反腐倡廉工作。主要内容是贯彻中央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省纪委八届五次全会和全省民政工作暨反腐倡廉建设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9年反腐倡廉工作情况,安排部署2019年工作任务。 一、2019年反腐倡廉主要成效 2019年,全市民政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纪委关于反腐倡廉的指示和要求,通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教育、制度、惩治等综合的措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反腐倡廉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 一年来,局党组召开了9次党组会议、工作会议和推进会议,专题研究、安排部署和组织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庆瑞提出并带头履行“率先加强学习,率先团结干事,率先廉洁从政”和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务实型、廉洁型”的工作理念,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的意识明显增强。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廉洁从政、主动接受监督的观念逐步改变。县(市、区)民政部门突出工作重点,狠抓责任落实,全系统形成了推动反腐倡廉建设的合力和共识。 (二)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全面落实 按照中央、省、市纪委的要求,在局党组的大力支持下,驻局纪检组、监察室主动推进“转职能、转作风、转方式”工作,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不再分管具体的民政业务工作。同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防体系建设、廉政警示教育、廉政文化建设、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党务公开、三类事项等日常工作由相关科室承担。制定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实施方案》,理顺了纪检监察的体制机制,形成了党组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负“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负“一岗双责”责任、纪检组负监督责任的工作格局。局党组分别向市委、市纪委报告了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局纪检组分别向市纪委、局党组报告了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得到较好落实。 (三)五年规划编制和年度任务全面完成 按照上级的要求,结合民政部门实际,制定了2019—2019年《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惩治“三位一体”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方案》,主要是加大廉政教育力度,建立健全“不想腐”的机制;
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建立健全“不能腐”的机制;
加大惩治力度,建立健全“不敢腐”的机制。为全面落实好五年规划,我们把2019年度24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年度计划,分解落实到7名党组成员和15个科室肩上,做到了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一级带着一级干,一年接着一年干,确保了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反腐倡廉教育多措并举成效明显 一年来,通过会议、培训、参观、约谈、通报、签字背书等措施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在全市民政工作会议和正风肃纪治顽疾暨警示教育大会上,分别通报了全国民政系统和全市十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在全市民政基层干部培训班上,把《加强基层民政所办廉政建设》作为专题,对21名分管副局长和199名乡(镇、街道)民政所(办)所长(主任)进行了廉洁从政培训,收到很好效果;
组织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参观邱县廉政漫画巡展,增强对党纪国法的敬畏感;
对1名县民政局、3名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廉政约谈,提醒提示做好相关问题的整改;
对局机关违反工作纪律的2名科级干部、3名工作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警示干部职工汲取教训严格遵守纪律;
市局全体干部职工233人(含局领导、聘用人员)对《遵守纪律规定承诺书》20条规定进行了签字背书,承诺违反规定主动接受处理。 (五)为民务实清廉的工作作风明显转变 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治顽症专项行动、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争做“求实、务实、朴实”好干部活动、“四个进万家”一联九活动、干部直接联系群众活动、志愿服务等多项活动,把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持续纠正“四风”落实到具体的工作当中,“为群众办好事、让群众好办事”取得明显成效。承诺的“十件惠民实事”全面完成,民政对象得到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兑现了“为群众办好事”的承诺;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启动,通过清权梳理、确权调整、控权规范等措施,共保留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监管事项18项,优化了审批流程,缩短了审批时限,一个窗口对外,实行网上审批,也兑现了“让群众好办事”的承诺。特别是运河区婚登处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后,由于服务态度优、办事效率高,多次受到上级领导的表扬和肯定,也赢得了服务对象的称赞。 (六)专项巡查和督办查办案件力度明显加大 一是专项巡查基本实现全覆盖。对“三重一大”监督事项和“三公经费”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巡查,对12个局属单位下发了《整改意见通知书》,提出整改意见156条。二是督办信访案件。对民政部、省民政厅转办和实名举报,涉及4个县(市)的信访案件,及时进行了转办,问题清楚的下发了《整改意见通知书》,问题复杂的进行了现场督办,对举报属实的进行了处理,有的调离岗位、有的追回资金、有的免职、有的通报批评、有的取消“低保”资格。三是查办案件。2019年共接到省民政厅、市纪委、市审计局、市纠风办转办、交办案件4起。对其中2起进行了交办,对2起案件进行了直查,提出了初核意见。 上述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全系统各级党组织的审时度势和正确领导,得益于全体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和廉洁自律。但是民政系统反腐倡廉面临的形势也不容乐观,还有一些需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的领域和环节,从中央巡视组对我省反馈意见来看,关于“监督责任不到位”、“小官巨腐”问题,把民政部门列为九大重点领域进行集中整治的部门之一;
从纪检、检察机关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情况看,民政部门成为腐败易发多发的领域;
从信访举报、专项审计和网络舆情来看,民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民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投标、低保的审核把关还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有的成为舆论关注的热点和焦点;
从行政审批和服务上来看,对失职渎职行为还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还有待于进一步整改;
从履职尽责上来看,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层层传导压力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上边“热”下边“冷”的现象还不同程度的存在;
从思想认识和重视程上来看,有的还抱有惯性思维,侥幸心理,有的对提出的整改建议还不能做到立行立改,有的依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
从遵守政治规矩、纪律和制度上看,有的对重大事项不请示、不汇报,有的不习惯政治、组织、生活、财经和工作纪律的约束,有的对制度规定的传达、学习、遵守、执行不到位,个别的明知故犯,总觉得领导怕出问题会捂着盖着,或托关系出面协调就没事的错误思想,等等。这些违法违纪违规现象和可怕的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警惕,必须采取强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9年反腐倡廉主要任务 2019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省纪委八届五次全会和省厅反腐倡廉建设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监督执纪问责为重点,以打造廉洁民政为目标,以依法依规依纪依程序为手段,采取有效综合措施,为推进“阳光民政建设年”保驾护航。 (一)坚决与中央反腐倡廉重大决策保持高度一致 最近,中央纪委召开了十八届五次全会,省纪委召开了八届五次全会,明确提出了今年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在指导思想上,必须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近期,中央批准印发了《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我们要学深悟透,领会精髓,融会贯通,指导实践。在目标要求上,当前就是要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中央反复强调,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王岐山同志说,要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定立场方向,聚焦当前目标任务,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要有静气,不刮风,不搞运动,不是一阵子,踩着不变的步伐,把握着力度和节奏,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步步引向深入;
我们能够解决在党长期执政条件下的自我监督问题。在工作布局上,主要包括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深化纪检体制改革、强化责任落实、坚决纠正“四风”、坚决惩治腐败和加强队伍自身建设等7个方面。这些是今年各级各部门必须聚焦的中心任务,是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抓好落实。所以我们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对形势的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要充分认识到高压反腐的态势和零容忍态度没有变、猛药去疴的决心没有减、刮骨疗毒的勇气没有泄、严厉惩治的尺度没有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二)集中精力把“两个责任”真正落实到位 主体责任就是党委(党组)要直接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党组)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主体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有一篇《改革就是要改体制动机制》的文章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书记要是不抓,纪委书记再“折腾”也“折腾”不到哪里去;
部门党组书记要是不管,派驻纪检组长能耐再大也起不了多大作用。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党委(党组)书记承担主体责任的关键作用。如果党委(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弃责任、不管不问,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就会成为一句空话。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主体责任不能虚化空转,必须细化、具体化。落实主体责任关键看行动,要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要定期向上一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报告责任落实情况,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时刻牢记党内职务就是政治责任,亲自挂帅出征,做好表率,“一把手”不但要自廉,还要确保他廉群廉。 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纪委(纪检组)的神圣职责,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的关键一环。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离开党委(党组)的坚强领导,纪委(纪检组)的监督作用就难以发挥。没有纪委(纪检组)的监督,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也就难以抓住。如果监督不够、执纪不严,问责不力,就会助长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侥幸心理。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构,纪检监察部门要主动聚焦中心任务,要定期向同级党委(党组)和上级纪委(纪检组)书面报告工作。要强化主责主业,把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党风廉政建设出了问题,特别是出了区域性、系统性问题,就要追究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责任。 (三)建章立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要充分发挥制度的治本功能,一是要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大失误问责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财务管理和工程项目、政府采购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制度、信息公开制度、行政权力“阳光运行”制度、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财务、干部人事、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和重要事项决策会议末位表态制度,等等。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管钱,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二是根据新形势、新要求,还要建立健全“三重一大”事项立项监督制度、廉政谈话、廉政约谈和诫勉谈话制度、签字背书制度、“三公经费”月报告季通报制度、监督清单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信访案件查办制度等监督综合配套制度。三是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好的制度离不开铁的执行,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要加大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制度执行不力,或不执行制度,或明知故犯的,按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组织处理和党政纪处分,防止制度形同虚设,防止制度成为“稻草人”,防止形成“破窗效应”。坚决避免违反制度没有监督,违反了也没有任何处理现象的发生。 (四)大力推进监督事项无禁区全覆盖 按照“哪里有党组织,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纪检监督”和“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的要求,实行监督事项无禁区全覆盖。监督事项主要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情况;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情况;
各类民政专项补助资金、政府购买服务资金、民政基础设施建设维修资金阳光运行情况;
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民主集中制情况;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情况;
局党组决议、决定执行情况;
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和程序公开选拔任用干部情况;
落实财经纪律情况;
党员干部特别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
依法行政情况,特别是在行政审批、行政监管和窗口单位提供服务过程中存在的吃拿卡要、收受购物卡、礼品、接受宴请、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的情况;
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和“三个公开”、“三个清单”落实情况;
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情况;
等等。 (五)严格执纪严肃问责强化责任追究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发出了明确的信号,今年是“责任追究年”,并且地市这一级是重点。就是要通过问责一个,警醒一片,推动责任落实到位。所以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绝不能掉以轻心。今年我们将采取签字背书、专项巡查、限期整改、廉政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等措施抓早抓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但对我行我素、对抗组织、顶风违纪、问题严重的一律给予党政纪处分和追究法律责任,并实行“一案双查”,绝不姑息。责任追究的重点是: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不执行党组决定和局领导的工作要求,重大事项不请示不报告;
在财经纪律方面,私设小金库,“三公经费”严重违规超支,违规发放津补贴、加班费、值班费,虚假发票,白条入账,违规领取差旅补助,违反“四方会签”和公务接待“五方会签”规定,擅自出租出借国有资产造成流失。在廉洁自律方面,办公用房超标,公款变相旅游,公款变通吃喝,公车私用、私驾,到下属单位报销费用,采购大宗物品吃回扣、政府采购中弄虚作假等等。在行政审批、服务和监管方面,违规审批、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违规办证,以罚代化,搭车收费,失职渎职,以权谋私;
在资金管理和项目建设方面,违规分配资金和贪污、挪用、挤占各类民政专项资金,项目建设、项目审计中的潜规则,违规招投标,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在工作纪律方面,工作日中午饮酒,观看淫秽视频和图片,在电脑上玩游戏、聊天、网购、炒股、看网络视频和小说,无故不上班、上下班迟到早退、上班时间办私事。在信访举报方面,实名举报经查实的,等等。所以,对上述列举的问题,必须有清醒的认识,决不能触碰底线和红线。通过我们会前参观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我们的心灵应该受到警醒和震撼。用一个形象的比喻来说,“党纪国法是一堵厚厚的墙,一旦越过,你在里头,亲人在外头”。 (六)把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工作抓实抓好 近几年,社会组织的负面新闻经常进入公众视野,去年审计署审计的13个部委主管的35个社会团体腐败惊人,有的被判刑。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在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上“怒批”一些书协“官气”太重。中纪委网站刊文,《社团里的“官味”该清清了》,等等。种种迹象表明,社会组织将成为下一步的“反腐新区”。作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要适应新常态,从现在做起把社会组织反腐倡廉作为义不容辞的重要任务抓实抓好,做到未雨绸缪,决不能放手不管,听之任之。去年6月25日中组部下发《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中组发〔2019〕11号)、11月6日民政部、财政部下发《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民发〔2019〕227号),这两个文件对社会组织管理和反腐倡廉提出了新要求,各级民政部门特别是“一把手”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准确把握,要不等不靠抓紧落实,特别是在登记审批、年检审核、行政处罚等环节一定要依法依规依程序,避免因理解不到位、把关不严、程序不对,而被追究失职渎职责任。驻局纪检组将协同有关部门对市、县两级社会组织开展专项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依法规范,确保社会组织管理不出现大的违规违纪违法的问题,确保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真正成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同志们,做好今年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在上级党委、纪委和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不畏艰难,排阻清障,用忠诚、干净、担当的精神,真抓实干,锐意进取,不断取得反腐倡廉工作新成效,推动全市民政事业健康全面发展。
第5篇: 纪检组长在驻在单位上半年党风廉政会议讲话
纪检组长在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会上的讲话
认清形势扛责任 忠诚担当求实干
共同谱写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新篇章
开年以来,中央及省委先后召开纪委全会,回顾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全面部署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任务。2月14日,市委召开市纪委六届四次全会,要求全市党员干部要抖擞精神,持之以恒转作风、抓落实、优服务,为高质量建设大城市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为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应做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 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重道远
党的十九大期间,习近平总书记用“三个不能有”告诫全党:“在全面从严治党这个问题上,我们不能有差不多了,该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不能有打好一仗就一劳永逸的想法,不能有初见成效就见好就收的想法”。
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指出:“必须坚持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确保党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中流砥柱”,对推进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十届省纪委四次全会又深刻分析了“管党治党越往后越严”的趋势。六届市纪委四次全会总结出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个坚持”的宝贵经验,要求全市党员干部要扛稳政治责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尽职尽责、担当作为,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要把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上级全面从严治党、加强作风建设的系列要求上来。要切实把握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
要强化学思践悟,进一步增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
要注重务实重行,进一步增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行动自觉。
派驻一年来,发现我们这个系统还存在一些与新形势新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从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情况看,滋生腐败的土壤尚未根除,仍有一些人不收手、不收敛,甘于被“围猎”,同志关系不纯、政商关系不清;
党内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不严,践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不严格,部分班子领导不敢担当、推诿扯皮,干事创业氛围和班子凝聚力不强;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到位,违规使用三公经费、办公用房面积超标、公务接待超标、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等问题突出。;
“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压力大,群众反映基层工作人员故意刁难、吃拿卡要问题突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一些部门还比较突出,个别领导干部表率作用差;
“推、慢、庸、虚”问题依然存在,一些干部缺乏担当意识、大局意识,作风散漫、不思进取,导致效率低下、政令不通,等等。对此,我们必须高度警醒,对照反思,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任务,时刻牢记严字当头、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要求,强化“红线意识” ,坚守“底线思维”,始终保持对党的忠诚心、对人民的感恩心、对事业的进取心、对法纪的敬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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