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快村小(教学点)建设、推进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各镇(街道)中心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局各科室:根据《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督导标准》、《江苏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意见】区关于进一步加快村小教学点建设、推进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意见(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关于进一步加快村小(教学点)
建设、推进区域教育优质
均衡发展的意见
各镇(街道)中心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局各科室:
根据《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督导标准》、《江苏省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主要指标》等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村小(教学点)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快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校园文化和教育特色,在更高水平上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实现全区所有学校达到现代化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村小(教学点)管理
(一)行政管理。
1.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办学章程;围绕常规管理工作制订科学、规范的规章制度;形成体现学校特色的校训、校风、教风和学风,增强广大师生的认同感,努力使全体师生知晓率达到100%。
2.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建立和使用《校务日志》以及各种会议记录、检查记录等簿本;建立科学的教师办公、学习制度,每月安排教师业务学习、集中备课、学校工作例会不少于2次;各项工作有布置、有督查、有资料、有记录。
3.按时开学、放假,不得随意停课、放假、调整节假日。
4.学校有档案室或档案柜。学校的文书、学籍、统计、报表等档案专人保管、规范齐全,分类存放,至2014年4月实现计算机管理。
(二)校园管理。
5.校园内教学、活动、实践等区域应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功能明晰。有学校独特的文化品位,努力做到一校一品。
6.制定符合学校实际情况的校园文化建设规划。校训、校风、教风和学风书写或悬挂在校园的醒目位置。校内有宣传栏、板报、橱窗等宣传设施,内容定期更新。校园内用字规范,书写工整。师生文明规范,讲普通话。
7.建立卫生清扫和检查评比制度。抓好环境卫生,校内无杂草、落叶,墙壁无污迹、灰尘,地面无果皮、纸屑、烟蒂、痰迹。厕所每天打扫和冲刷。校园内无卫生死角。
8.教室、实验室、办公室、会议室等功能室有明确的责任人管理,室内桌椅排列整齐,各类物件放置有序。多功能教室安静整洁,图书资料、报刊杂志、实验用品、信息技术设施摆放整齐、方便使用。各个场所要有专人管理,有专门档案。
9.校园内车辆摆放整齐,校园内无喂养牲畜、家禽、乱搭乱建、摆摊设点等现象。校园商店要证照齐全,严禁无证经营,严禁销售“三无产品”和过期食品,杜绝室外经营。
(三)教职工管理。
10.科学设置教师的工作量,建立教职工考核评价体系。评价结果及时公布并记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
11.认真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遵规守纪,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行为举止文明。上课时关闭通讯工具。不接受家长宴请,工作日中午不饮酒。
12.不得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指责和训斥学生家长,坚持做家访工作,开好家长会。
13.定期组织召开教代会、家长委员会,充分发挥教代会主体地位和家长委员会的监督功能。
(四)学生管理。
14.班额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标准。原则上每班不超过40人。
15.及时建立新生学籍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办理学籍变更手续。
16.严控学生辍学。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100%。
17.以落实《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抓手。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德育活动。
18.建立完善激励机制。坚持思想品德评定制度和等级评价机制。定期组织评选“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社团、优秀班集体”。
19.每学年举办1—2次以田径项目为主的全校性体育运动会或趣味运动会。一次文艺汇演,一次学生征文比赛和一次小制作、小发明比赛。定期举行演讲、书法、绘画、摄影、普通话等比赛活动。
20.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小学一、二年级不留家庭书面作业,三、四年级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45分钟,五、六年级作业总量应控制在60分钟以内。
21.学生综合素质较高。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学习态度端正,自主学习、合作学习的习惯基本养成,学业合格率达95%以上。身体、心理健康,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率达90%以上,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无违法犯罪现象。兴趣爱好广泛,超过80%的学生至少参加一个兴趣小组或社团活动。
(五)校产管理。
22. 按照校舍设施维护管理有关规定。健全规章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学校的校舍、食堂、水电等生活设施及办公、教学用品采购供应等物业管理制度。学校财产要分类登记造册。新增固定资产要及时入帐,报废资产要及时注销,并在省资产管理平台上及时更新,与区会计中心联系定期核消。建立并落实部门、班级、个人物品管理使用责任制,每学期进行一次检查、清理,若有损坏、遗失,及时处理。
二、积极改善村小(教学点)办学条件
根据全区村小和教学点实际,结合2013-2015三年校安工程规划,逐步将各村小和教学点硬件改善到位、装备配置到位。
(一)体育场地、器材。
1. 田径场。村小跑道非塑胶或炉渣材质的,基本满足雨后使用。环形跑道长度至少达到150米,直跑道不低于60米。
2. 村小学篮排球场各1片、乒乓球台3张(室内外合计)。场地规范平整,无杂物积水,地面以塑胶或硬化为宜。
3. 单杠、双杠、平梯、肋木等室外体育器材按学校规模适当配备,安放牢固,场地平整,宜为塑胶或铺砂的软质地面,不得用水泥地面。
(二)实验室、仪器器材。
4. 科学教室(科学活动室)。按1间标准配置,班额较大的学校以48座为宜,班额较少的学校安装实际情况实施。实验室通水通电通风,实验台面平整,凳子齐全。新建学校实验室要到达标准化要求。
5. 准备室。应有准备台、办公桌椅等设施。
6.仪器室。应仪器上橱,仪器室内要有总账簿、仪器存放一览表、管理使用制度,仪器橱贴定位卡。
7. 校舍紧张的学校可将仪器室和准备室合用。
8. 小学数学、科学仪器器材达到配备要求。所需实验药品、易损易耗品及时补充,满足实验教学需要。对文科教学设备,已实现多媒体“班班通”的学校,除各类模型、标本外,其他网络资源可以提供的挂图等,不作必配要求。
(三)图书阅览室、图书资料。
9.生均藏书量达到20册以上,配备一定数量的教学参考资料、工具书和报刊,图书更新数量每生每年1册以上。
10. 图书阅览室。面积省定有关标准,管理规范,防盗、防火、防潮等安全措施到位,按要求正常使用。室内阅览桌、凳规范,满足师生阅读需要。有条件的学校可增设电子阅览室,配备电子图书和影像视听等资料。
(四)教育信息化及现代教育技术设施、设备。
11. 计算机教室。按1间标准配置。每百名学生不少于10台计算机,学生数不足百名的生机比按6:1甚至更高比例配备。计算机教室要配备交换机和一台配置较高的教师用机,布线规范。
12. 教师用计算机。镇域区内所有学校按专任教师人手一台计算机或笔记本电脑配备,并配置到教师办公桌。
13. 教室多媒体。镇域内所有班级配备计算机、大屏幕显示设备(有条件的可配备交互式电子白板或触摸式一体机)等多媒体终端设备,并与网络连通,实现多媒体“班班通”。专任教师全部配备笔记本电脑的,教室内可不再配备计算机。
14. 实验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多功能教室(综合电教室)、综合实践活动室等专用教室配备多媒体终端设备。
15. 村小学建有局域网,与所在中心小学资源共享,学校所有教学、办公场所均具备上网条件。
(五)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施、设备。
16. 综合实践活动室。有条件的学校可配备1间综合实践活动室,综合实践活动器材室面积达到30平方米。综合实践课程中的劳动与技术教育器材可在木工,陶艺及工艺制作,种植和养殖,电子制作,金工,家具维修,服装设计与缝纫,烹饪,手工,生命与人,人际关系,城市与乡村发展,生活模拟、模拟避险自救,社会实践、研究性学习等综合实践活动设备中选择一个或多个项目器材配备,分组器材数量应满足5—6人一组操作需要。校外建有学生活动基地的学校,课程、课时基本达到规定要求的,校内综合实践器材设备,可根据教学需要酌情配备,但至少应配备一个与本校办学特色相关的项目器材。
(六)体卫艺教学设施、设备。
17.体育器材达到《小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中必配器材要求。其中足球门,篮、排球架按应设置的场地数量配备。体育器材室满足器材存放需要。
18.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教室。面积均为86平方米。音乐、美术器材按《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配备。村小学可用电钢琴替代钢琴。校舍紧张的学校音乐教室可与综合多媒体教室合用,美术与书法教室合用,音美器材室合用。
19.卫生保健室。面积14平方米以上,卫生保健器材按《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适当配备。
20.心理咨询室。面积达到18平方米。设置在学校相对安静、光线柔和的地方。室内布置温馨,沙发、椅子位置摆放适当。条件暂时不具备的可将卫生保健室与心理咨询室合并。
(七)九年一贯制学校有关标准。
21. 九年一贯制学校原则按中学标准配备,其中:三个平行班及以上规模的学校,理化生实验室、小学科学实验室(科学教室)、阅览室分别按初中部、小学部各自规模和标准要求配备,其他功能教室可按学校总规模统一配备,但室内设施(如:桌凳、压腿杠等)应照顾到中、小学生不同的年龄特点。2个平行班及以下规模的学校,实验室、阅览室可以中小学合用。
22. 理科实验仪器、体育及艺术器材分别按初中部、小学部各自规模和标准配备。其中,体育及艺术器材中小学相同的不必重复配备;图书分别按初中部、小学部各自规模和标准统一配备,但图书资料配备应兼顾中、小学学生阅读和教学需要;计算机、卫生器材依据学校总规模统一配备。
23. 运动场地数量、体育活动室面积依据学校总规模统一配备,但应设置小学生使用的小足球门和一定数量的小篮球场地。
24. 师资按小学、初中各自标准配备。
(八)教学点有关标准。
25. 1—4(5)年级的小学按完全小学配备,但其中5—6年级所需的仪器设备可不配备。
26. 只设1—2(3)年级的教学点应配备满足教学需要的设施设备。具体要求:
①配备所设年级教学需要的数学、科学教学仪器,信息技术教育设备,体育、音乐、美术器材和卫生保健箱;图书依据学生数量按标准配备,至少配备一种以上报纸,必要的工具书、教学参考书,每名教师一种以上的教学刊物。
②至少有60米以上直跑道,活动场地一块(尽量设置小篮球场或小足球场),不少于一个乒乓球台。体育器材适当配备。
③至少应设置一间公共教学用房(多功能教室),供音乐及其他教学活动使用;其中有3年级以上的教学点还应设置能满足教学需要的科学实验室(科学教室),开设信息技术教育课的教学点应设置计算机教室,学生用计算机可按约3人一台配备。
(九)设施设备管理与使用。
27. 学校各类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登记入账,固定资产账目规范,账实相符。
28.各类设施设备、器材、图书资料管理规范、保管良好,安放符合要求,维护及时,完好率高。
29. 各种功能教室管理规范,制度健全,设施设备使用率高。信息技术课程开设正常,科学实验课按教材要求开齐开全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仪器器材利用率高,图书借阅率高。
三、确保村小(教学点)安全工作到位
(一)设置警务室。
警务室要配齐手提式强光手灯、橡胶棍、防爆叉、防割手套、辣椒水、灭火器、视频监控显示器、一键报警装置、红外线报警装置等必要的技防和安保器械,配备办公电话、电脑、办公桌椅、文件柜等办公设施和必要的卫生防护设施。室内悬挂校园安全组织防控网络图、工作职责、工作制度、民警及安保人员信息(姓名、照片、职务、警号、联系电话)。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民警、保安服务承诺、工作职责、突发事件应急制度、保安巡查制度、工作情况反馈入信息报送等制度。建立外来人员登记簿,调解纠纷登记簿、学校治安、刑事案件登记簿、事故登记簿、24小时巡查情况登记簿。按标准配齐配足专(兼)职保安,着装上岗。安保人员应熟悉校园监控点、报警线路、重点防范部位;熟练操作技防设施和设备,熟练掌握安保器械、灭火器械等。
(二)配齐消防器材。
按照校园警务室、实验室、危化品储存室、仪器室、微机室、会议室、图书阅览室等重点部位,每排平房、每层楼房各2组每组两个的标准配备灭火器。有楼房的学校,按照标准安置疏散标志、应急照明灯。
(三)建立安全档案。
根据《学校安全工作评估标准》要求,按照机构建设、责任落实、安全制度、预案演练、安全教育、校舍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安全、卫生安全、教学安全、实验安全、学生安全、活动安全、内部保卫、周边环境等内容建立并充实安全档案。
(四)消除其他安全隐患。
无危楼、危房、危墙、危厕。体育场地平整无杂物、场地划分合理、标志设置明显。校门口无流动摊点、集贸市场,无违章建筑,道路畅通。
四、统筹安排村小(教学点)师资力量
(一)开全课程、开足课时。
各校要统筹使用区内小学(教学点)各学科教师,各学科教师专任化,对村小(教学点)紧缺的音乐、美术、体育等学科提倡跨校走教,保证所有学科正常开课,有效教学。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等专业教师必须按其所学专业安排任专业课,不得转任或兼任其他课目,已转任或兼任的要在今年秋季开学时整改到位。
(二)深化教学研究。
中心小学要统筹镇域内骨干教师,合理安排集中备课任务,每月不少于2次开展集体备课活动,加强教研交流,制订教学策略,吃透教材,准确理解运用课程标准,形成教案,学科教师共同分享。
(三)逐步实现师资均衡。
2014年暑期,镇(街)域内村小学(教学点)要基本达到三个“大致相同”。一是教师平均年龄大致相同;二是骨干教师比例大致相同;三是青年教师比例大致相同。进一步推进镇域内村小学(教学点)教师管理、教学、教研、培训一体化。
(四)加强村小学(教学点)教师的培养、培训力度。
各级各类优秀教师、教学能手、教学新秀、优秀学科带头人等评选活动,要优先考虑村小学(教学点)教师。要在各级各类教学研讨活动中为他们提供展示机会和外出学习的机会。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幼儿园和小学教师比例数达100%,各校的骨干教师数比例达15%以上。
(五)完善教学常规工作评价机制。
中心小学要加强对镇域内教师教学常规工作的检查、指导、反馈和展示。中心小学的教师每月1次、村小(教学点)在每学期期中和期末安排2次、每学期进行1次展示。中心小学要对镇域内小学教师的备课、上课、教研和理论学习活动情况与村小学(教学点)实行捆绑式评价。
五、足额落实村小(教学点)保障经费
各镇(街道)中心小学要加强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在集中投入的基础上,原则上按学生数将生均经费全额用于村小(教学点),对学生数量较少的要给予适当倾斜,保障其基本办学条件。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规范使用各类教育专项经费,对校舍安全工程、薄弱学校改造项目等要结合学校布局调整、学校建设标准化等工作统筹安排,保证所辖村小与中心小学同步发展、均衡发展。
六、其他几点要求
1. 要认真做好统计摸底工作。各中心小学要对镇域内所有村小(教学点)进行摸底统计,对照《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督导标准》,填写自评表,目前不到位的要制订详细的整改方案和实施方案,1月20日前将自评表和整改方案报区教育督导室。
2. 要落实学校领导干部分工包片责任制。集中突破薄弱学校和薄弱环节,使各学校在校舍、内部设施配备、师资队伍、学校管理和办学质量等方面实现基本均衡。
3. 从2014年起,各镇、街中心小学要向区教育督导室报告年度本辖区学校之间均衡发展工作进展情况。教育局将定期对各镇、街学校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对组织管理不力,工作进展缓慢的学校和负责人予以通报,确保2015年所有学校达标,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4.2014年4月左右,局里将组织村小(教学点)“家家到”现场会。现场观摩各村小(教学点)的环境打造、装备配置、专业室建设、校园文化、发展特色等方面做法。各中心小学要提前做好准备,按规划投入建设,杜绝临时突击。
5.各镇、街中心小学相关办学条件如达不到本文件标准。要在2014年8月30日前以不低于本文件中所列办学标准整改配置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