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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xx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3-03-11 11:05:08 扫黑除恶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xx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情况的报告,供大家参考。

2022年xx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情况的报告

xx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现将我委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立足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任务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市委深入学习贯彻党***决策部署和******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纳入全市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积极支持市监委依法履职,实施有力监督,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重要保障。市监委忠实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在有关单位的协作配合下,尽锐出战、寸步不让、一查到底、一网打尽,以“打伞破网”的实际成效,为持续净化全市政治生态、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有力支撑。

一、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主要情况

在省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大力支持下,市监委依法履行职责,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重要成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监察机关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439人,移送检察机关37人。

(一)突出政治担当,坚持高位推动,凝聚惩腐“打伞破网”工作合力

健全架构确保领导有力。始终坚持全市监察系统惩腐“打伞破网”问责“一盘棋”,建立健全市监委主任定期听取汇报、分管领导主抓专案、班子成员包案督导等工作机制,成立了由市监委副主任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同步建立惩腐“打伞破网”问责专班。各县(区)监委结合自身实际,分别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尤其是市县两级监委派驻政法机关的监察机构充分发挥监督推动作用,督促驻在单位认真履责,强化对所辖行业、领域的监管。通过以市带县、同向发力,有效构建了监委班子成员包案、案件专班攻坚、派驻机构协同、县(区)监委合围的一体作战格局。

建立制度确保协同有序。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支持下,市监委会同市扫黑办制定《xx市涉黑涉恶案件市级复查工作办法(试行)》《xx市涉黑涉恶线索案件深挖彻查和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打伞破网”工作办法(试行)》等制度,建立完善“双专班”信息共享、案件共商、责任共督、难案共查“四共”机制,先后召开联席会议20余次,集中力量突破涉黑涉恶涉腐问题。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市监委会同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司法局成立复查复核、“打伞破网”、案件评审3个专班,健全完善运行机制,严查、深查、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执法司法腐败等问题,确保打出声势、打出成效。

严督实查确保执行有效。将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作为全市监察机关重点任务进行安排部署,每年制定惩腐打“伞”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先后组织召开34次工作会、专题会、协调会,对惩腐打“伞”工作分阶段细化部署。将全市各县(区)监委和派驻(出)机构划分为10个片区,市监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片领导、联片指导,共包案督办案件10个,既包案件进度又包案件质量,既督工作力度又督打“伞”成效。同时,将扫黑除恶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相结合,严厉打击“砂霸”“矿霸”“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深挖细查“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

(二)突出问题导向,强化起底排查,集中高效处置问题线索

做实问题线索起底排查。优化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征集机制,有效运用“12388”“12345”“阳光征集”“廉洁xx”微信公众号等举报平台,搭建信访举报“直通车”,强化社会公众宣传,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形成问题线索征集“矩阵”。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会同政法机关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市监委成立5个线索筛查专班,对近年来已侦结的黑恶势力案件开展“全案筛查”,全方位起底“保护伞”“关系网”问题线索。

做优问题线索分析研判。紧盯黑恶势力“坐地做强”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通过提级研判、查阅卷宗、逐案筛查等方式,强化问题线索关联分析、比对研判,确保核查及时、处置得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监委共集中研判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线索570余件。针对重大复杂、影响面广、涉及人员多的涉黑案件开展抽查复核工作,对重要涉黑案件中已处理的相关人员,围绕“问题是否查清”“案件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是否恰当”三个重点进行梳理筛查,进一步提升该案“打伞破网”工作质效。

做细问题线索分办督办。市监委建立完善机关自收、上级交办、部门移交三本线索台账,健全完善问题线索定期督办制度,采取“挂账”和“销号”方式,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线索实行专人专管、动态更新、跟踪办理。市县两级监委按照交办、提醒、催办、督办“四个阶段”进行分段分级管理,采取重点交办线索优先查、一般问题线索及时查的方式,对监察机关自收、中省交办、政法机关移送的问题线索集中研判、逐一核查,做到问题线索“应核尽核”。

(三)突出深挖彻查,强化集中攻坚,坚决查办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

聚焦关键查“重点案”。坚持把“打伞破网”作为扫除黑恶势力根基、净化地区政治生态、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治本之策,统筹全市优势力量,运用提级办理、异地管辖、一体化办案等多种方式进行深挖彻查,推动上级挂牌督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查深查透。

同步跟进查“关系网”。打破“先扫黑除恶、再‘打伞破网’”的常规思路,实行政法机关与监察机关同步立案、联合办案,对公安机关在侦的,特别是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腐败问题长期交织,民愤极大、性质恶劣的案件,同步跟进“保护伞”“关系网”核查工作,通过“以案找人”“以人找伞”,严格深挖彻查、逐案见底。

以案挖案查“案中案”。紧盯涉黑涉恶腐败案件背后的“牵连案”“案中案”,市县两级监委采取组织领办、提级查办、挂牌督办等方式,对涉黑涉恶案件、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进行深挖彻查,对其他利益勾连一查到底。坚持“伞网清除”起底,全面破除盘根错节的“关系网”、层层撑起的“保护伞”,实现“伞网”应打尽打、腐败问题应查尽查。

(四)突出标本兼治,深化以案促改,多措并举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倒查追究压责。建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责任倒查追究机制,坚持“一案三查”,对地方重视不够、领导不力、责任空转,有关职能部门有案不查,查案不力,致使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严肃追责问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通报、约谈责任落实不力单位9个,树立了有案必查、有责必问的鲜明导向。

以案为鉴释法。注重以案为鉴、以案释法,将案例资源转化为教育资源,采取制作警示教育片、编印警示教育读本、组织观摩庭审现场等方式,让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对查处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曝光,拍摄《镜鉴Ⅱ》《代价》《黑白人生》等警示教育片,分层分类播放400余场次,通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公职人员自警自律、廉洁用权、公正执法。

以惩促治固本。立足“当下改”,着眼“长远治”,深入剖析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规律特点、教训启示,查找制度机制漏洞,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发送《监察建议书》9份,推动开展源头治理。督促公安等部门出台整治违规从事经营活动23条禁业规定,建立执法领域问题查纠精准化“453”工作法,持续完善执法司法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基层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和日常监督,全覆盖配齐配强2096名村(社区)监察信息员,将监督触角延伸至“最后一公里”。

教育整顿铸魂。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理顺综合协调、线索处置、质量评估、宣传舆论工作机制,强化派驻机构、政法机关内部督察联动,形成强大合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全市共处置政法干警问题线索499件,坚决惩治执法司法腐败,清除“害群之马”。同时,制定“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指引,规范适用流程,精准审慎把握尺度,对134人适用从宽政策。

系统治理清源。针对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以商养黑、以黑护商等顽疾乱象,将“打伞破网”与信息网络、社会治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教育卫生等领域的问题整治,以及2020年以来重点行业领域系统治理有机结合,构建责任、贯通、惩治、治理“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出台严禁公职人员违规插手干预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十条禁令”,推动建立完善制度机制86项,有效促进网络安全、砂石开采、交通运营等行业规范,严肃查处工程招投标、建筑企业等领域围标串标、操控市场、造假作假,以及公职人员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行为。

(五)突出本领铸造,强化队伍建设,提升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始终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重要指示批示作为思想指南、行动指南,把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融入“打伞破网”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担当开展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并作为检验监察队伍政治本领、政治素养的“试金石”,创新推行“业务+实务”“线上+线下”“理论+实践”全员培训新模式,常态化开展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监督执法工作业务学习,切实增强干部法治思维、法律素养。指导县(区)从监察机关、政法机关优选调查能手、法律诉讼专家、经侦骨干,建强“打伞破网”个案攻坚骨干队伍。制定过渡衔接、综合运行、业务运转、措施使用、协作配合等5个方面18项制度,形成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相互衔接相互贯通的工作机制。严格内控机制,强化对“打伞破网”工作的组织、运行、审批,自觉接受上级监督、同级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常态化开展内部督察和案件质量评查,严防“灯下黑”,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住实践和历史的检验,在专项斗争中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二、工作初步体会和主要问题

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根本在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在于以***同志为核心的党***集中统一领导,得益于省监委和市委的有力领导,得益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市、县(区)监委和成员单位的团结协作。在工作实践中,我们形成了以下初步认识和体会。一是必须坚持党***集中统一领导。党***的鲜明立场、坚决态度和强有力的措施,是做好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的根本保证。必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决策部署,确保我市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查处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二是必须坚持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监察体制改革是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查处工作顺利推进的重要制度优势。合署办公能有效释放同向发力的治理效能,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有力保障专项斗争顺利推进。三是必须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查处的每一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均定性准确、程序严密、处置恰当、不枉不纵,确保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四是必须坚持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一体推进。扫黑除恶和“打伞破网”紧密关联、相辅相成,贯通一体是确保工作成效的有效方法。必须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统筹谋划、协调推进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查处工作,着力构建严密防线。

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常态化开展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查处工作面临不少问题和挑战。一是思想认识盲目乐观。个别单位对扫黑除恶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少数基层监察机关对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研判不多,积极作为还不够。二是任务依然艰巨繁重。随着工作的推进,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已经进入深水区,“伞”“网”随之隐形变异,查处难度增大,“打伞破网”工作更具挑战性。三是常态化工作格局需要进一步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常态化推进的新阶段,围绕“打伞破网”新形势新要求,监察机关与执法司法机关如何进一步优化协作配合机制,仍需不断探索实践。四是专业化水平和能力亟需提升。懂业务、通法律、会调查、善协调的复合型人才需要进一步充实,专业化队伍建设还需久久为功。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市监委将始终坚定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认真落实党***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监委、市委的重点工作部署,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胸怀“两个大局”,健全体制机制,完善监督体系,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动常态化各项要求落实落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扫黑除恶“打伞破网”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准确把握常态化扫黑除恶的新形势,时刻牢记监察机关的使命担当,旗帜鲜明、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把“打伞破网”融入反腐败工作全局统筹推进。持续加强与政法机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深入推进监察、派驻等监督统筹衔接,贯通各类监督主体和监督力量,不断增强工作的整体性、协同性,切实推动常态化各项要求落实落细。

(二)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依靠市人大监督和支持,依法开展“打伞破网”工作。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也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市监委将主动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方面监督,始终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监督、匡正风气、防治腐败,把“打伞破网”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化访廉问廉等活动,扎实开展营商环境、乡村振兴等专项监督,在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同时,深挖细查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加快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一体推进“打伞破网”工作。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对群众反映强烈、多次举报的,重点关注,精准施策,靶向发力;对重点行业系统领域的“黑中介”“黄牛党”,以及群众身边的“砂霸”“矿霸”“村霸”等问题,坚持“有伞打伞,有网破网”,坚决从严查处。进一步强化沟通协调,严格落实定期会商机制,对政法机关移送的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对黑恶违法犯罪和腐败问题深度交织的复杂案件主动跟踪了解;对公安机关已采取强制措施的重大黑恶案件开展线索联合评查,实现精准打击。

(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队伍,从严从实加强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进一步完善专业人才选拔、培养和使用机制,进一步配齐配强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力量,坚持全员培训、实战练兵,推动监察干部强化能力、提升素养,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监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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