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屠宰企业疫情防控方案
肉类加工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各级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健全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常态化防控机制,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各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建立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各操作环节上的处理步骤、处理方法和具体责任。贯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执行情况。落实专门的疫情常态化防控人员,实现网格化管理。
组
长:XX总经理
职
责:为市场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第一负责人,全面指挥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
副组长:XXX职
责:负责场所内的食品安全与卫生管理,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的落实和监督,制定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流程和社会联防联控机制。
组
员:XXX、XXX、XXX、XXX、XXX1职
责:设立企业测温点和临时隔离点,结合应急方案储备足够数量的疫情防控物资,包括口罩、手套、消毒设备及用品、非接触式体温计等。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与卫生制度,建立人员自控管理机制和社区医疗联动机制,市场疫情防控常态化物资配套采购计划,执行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日常过程监管,员工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具体落实和监督。
二、人员管控要求
(一)建立上岗员工健康卡制度。做好新进员工近期行程及健康状况登记,建立上岗员工健康卡,切实掌握企业员工流动及健康情况。新进员工上岗前接受核酸检测。
(二)加强日常健康监测。加强人员出入管理和健康监测,建立全体员工健康状况台账和风险接触信息报告制度,设置测温点,落实登记、测温、消毒、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实行“绿码”上岗制。
(三)加强外来人员登记与管理。减少不必要的外来人员进入,确需进入厂区的,需询问单位、健康状况、接触疫情发生地区人员等情况,通过登记、测温、消毒、查验健康码等措施并佩戴口罩后方可入厂。车辆进出时,门卫值班员、工作人员和司机应当避免不必要的接触。
(四)加强防控知识宣传。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教,引导员工掌握新冠和其他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相关知识和技能,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加强自我防护意识。
三、具体防控措施
(一)源头管控。把好禽畜肉类来源的“追溯关”“自查关”“检测关”“贮存关”,建立健全全程追溯机制,严禁加工不符合动物检疫规定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畜禽肉。除了索票索证和进货查验记录外,进口畜禽肉类食品应当具备《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方可入厂生产。做好畜禽肉类食品转运存放区域、运输工具、货物外包装及其他相关用品用具的清洁和消毒。
(二)通风换气。优先选择自然通风,应当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和空调系统供风安全,采用全新风模式,关闭回风系统,确保人均新风量≥30m/h。空调通风系统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清洗、消毒,确保运行清洁安全。
(三)生产过程防护。
1.饲养车间。
(1)作业人员进入饲养车间需更换工作衣、鞋,走过消毒池,用消毒液洗手后入场。
(2)动物运输车辆进厂应当使用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进行充分喷洒消毒,消毒作用30分钟。动物卸车台应当进行清洗消毒;卸车完毕,车辆经冲洗、喷雾消毒后方可离场。
(3)圈舍的通道、地面、墙面应当定期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充分喷洒或擦拭消毒,消毒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冲洗干净。圈舍附近应有粪便集中储存设施,并及时清除。
(4)生病畜禽的运送应当备有不渗水密闭的专用运输工具,车间进出口处应有消毒池,排出的污水应当加入消毒药物处理。
2.屠宰车间。
(1)供宰动物应来自非疫区,并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运载工具消毒证明,按国家有关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宰前检验。
(2)作业人员进入屠宰车间需更换工作衣、鞋,走过消毒池,用消毒液洗手后入场。
(3)动物宰杀后放血处应当装有冷、热水刀具消毒器和洗手池,进行刀具消毒并洗手。
(4)屠宰车间每天屠宰完毕清洗后,用无腐蚀性的消毒剂对作业环境和设备进行消毒。
(5)兽医卫检员专用刀(钩)具,生产前后必须用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充分喷洒或擦拭消毒。
3.分割肉车间。
(1)作业人员进入分割肉车间需更换工作衣、鞋,走过消毒池,用消毒液洗手后入场。
(2)每班工作结束后必须彻底清洗加工场地的地面、墙壁、排水沟,然后使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充分喷洒或擦拭消毒,再用清水冲洗干净。
(3)分割肉车间内的设备、工器具、操作台等物体表面应当每班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充分喷洒或擦拭消毒,消毒作用30分钟。可移动的设备,如工作台、砧板,清洗时要将表面的肉屑用钢刷清除;不可移动的设备,如绞肉机、切片机、搅拌机、包装机、锯骨机等要将表面的肉屑清除干净;然后用消毒液喷洒消毒,再彻底洗净。
4.包装车间。
(1)作业人员进入包装车间需更换工作衣、鞋,走过消毒池,用消毒液洗手后入场。
(2)包装车间每天工作完毕后,用无腐蚀性的消毒剂对作业环境进行消毒。
5.冷库。
冷冻产品必须堆放在清洁平滑的垫板上,垫板应当经常清洗消毒。冷冻分割肉应当采用托盘式货架堆垛,人工进入冷库堆放时要穿库房用鞋,穿防寒服。
6.化验室。
(1)化验室应当有防潮、防蝇、防尘的设备。墙面、地面应当定期清扫消毒。
(2)化验室的空调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清洗、消毒,确保运行清洁安全。
(四)公共区域防控。
1.会议管理。控制会议频次、规模、时间,采取网络视频、5电话等线上方式召开会议和培训,确需开展现场活动的,需按规定向企业相关部门申请。参会人员需做好个人防护。会议过程中至少每小时进行一次开窗通风,确保人员之间的间隔在1米以上并按要求佩戴口罩。
2.就餐管理。员工食堂设置洗手设施和配备消毒用品,采取错峰用餐、分散就餐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用餐时避免面对面就坐,避免与人交谈。
3.宿舍管理。员工集体宿舍严控入住人数,每间不超过6人。宿舍定时开启窗户,定时通风,每日至少开窗通风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盥洗室配设洗手池和消毒用品,定时清洁。
4.公共区域消毒。安排专人对办公区域、会议场所、宿舍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和相关物品定时清洁消毒,如门把手、楼梯扶手、电梯按键等频繁接触部位应适当增加消毒次数。用500mg/L含氯消毒液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对不耐腐蚀的表面和用品用具用清水冲洗干净。
(五)环境定期监测。
加强重点场所风险排查,开展环境中核酸的定期监测工作,建立环境定期核酸监测档案。所在地区处于中风险和高风险时,每天在屠宰车间、分割肉车间、包装车间采集各5份环境标本进行核酸监测。所在地区处于低风险地区时,每周至少进行一次采样监测。
四、个体防护
从业人员在岗时应当根据岗位需要正确佩戴口罩、手套等,做好个人防护。
(一)检验检疫人员。检验检疫人员上岗前应当穿戴好工作服、手套、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防护镜、胶靴等。
(二)待宰区工作人员。待宰区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穿戴好工作服、手套、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面屏或护目镜、胶靴等。工作过程中应当避免直接接触动物的血液和体液。参与急宰的工作人员完成急宰工作后应当彻底洗手、消毒。工作结束后,应当做好衣服和器械的清洗、消毒。
(三)屠宰工作人员。屠宰工作人员进入屠宰车间前应当穿戴好工作帽、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面屏、手套、工作服、胶靴等防护用品。放血工人和与水接触较多的工人应当穿防水的衣裤。屠宰技术人员不得徒手操作。工作结束后,人员应当采用有效浓度的消毒液对设备、工器具、场地等进行消毒。工衣统一收集、清洗、消毒。
(四)分割加工人员。分割加工人员进入车间前应当穿戴工作帽、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面屏、手套、工作服和胶靴,根据岗位需求穿戴相应的围裙和雨衣。生产结束后,人员应当采用有效浓度的消毒液对设备、工器具、场地等进行清洗、消毒;人员应当洗澡后离开车间。分割车间员工工衣应当和其他区域员工工衣分开清洗、消毒。
(五)包装和副产品处理人员。包装和副产品处理人员进入车间应当穿戴工作帽、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面屏、手套、工作服、防水围裙、防水套袖和防潮防滑的胶靴。进入车间和生产结束均需按照流程进行洗手消毒和鞋靴的清洗、消毒,生产结束后洗澡离开车间。
(六)低温环境工作人员的防护。低温环境工作人员进入车间前应当穿戴工作帽、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面屏、手套、工作服和胶靴,根据岗位需求穿戴相应的围裙和雨衣。冷冻、冷藏车间的人员进入工作区时应当穿戴有防护耳朵的棉帽、棉服和棉鞋,并佩戴手套。
(七)外围工作人员的防护。维修、制冷、配电、污水处理及无害化处理等岗位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前应当穿戴适宜的工作服、工帽、工鞋及其他要求佩戴的个体防护用品,并保持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八)减少员工的密切接触。合理安排员工的作业班次,降低加工车间分割、切片、挑拣、清洗、包装等作业工序的员工密度,2名员工之间应当保持至少1米的安全距离。
五、异常情况处置与报告
(一)异常处置措施。
一旦接到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通知有核酸检测阳性的样品,应当根据当地要求对相关物品和环境采取及时应急处置,迅速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在专业人员指导下采取对相关物品临时封存、工作场所进行消毒处理和对可能接触人员及时开展核酸检测和健康筛查等措施。相关物品按照医疗废弃物集中转运处理,应当使用双层黄色垃圾袋盛装,封口严密,避免运输过程溢洒或泄露。参与相关物品清运工作的人员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建议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等。
(二)员工出现异常状况的应急处置。
1.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员工出现可疑症状或排查发现为密切接触者时,企业应当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配合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医学观察,并按要求封闭其所在工作场所以及员工宿舍等生活场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同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活动场所及使用物品进行消毒。
2.一旦发现病例,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防控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疫点消毒等工作,并对该员工作业的工作场所及其加工的禽肉类进行采样和核酸检测。根据疫情严重程度,暂时关闭工作场所,待疫情得到控制后再恢复生产。
篇二:屠宰企业疫情防控方案
企业疫情防控督查方案
督导重点
一、畜牧屠宰类企业
1、门卫对人员进出管理情况。必须落实人员进出登记、测量体温、消毒等措施,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复工人员健康管理情况。复工人员要建立“一人一档”健康台账,要有胸部CT、血常规(C反应蛋白)、测温等项目的健康查体记录。新返厂人员必须采取“点对点”或定制交通工具返厂,要有“健康通行卡”和14天漫游查询记录。
3、隔离观察制度要健全。必须设立隔离区,要有隔离观察制度和人员情况公示,隔离措施要落实到位。
4、就餐执行分散错峰就餐或分餐制,避免人员聚集。
5、防控物资储备要满足10天用量。每天要给员工发放2个口罩,物资储备要按照发放标准和当天用工人数满足10天用量。
6、关键场所要定期消毒。办公区域、宿舍等每天消毒2次,卫生间要随用随消毒,消毒记录要齐全。
7、人员防护要到位。厂区内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车间内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手套、进出车间要测量体温,每天至少4次以上,记录要齐全。
8、车辆进出厂要进行消毒。进出厂区的车辆必须消毒,记录要齐全,司乘人员必须测量体温、配戴口罩,不得与厂内人员直接接触。运输活禽车辆卸载后,要到指定地点进行清洗消毒,记录要齐全。
9、其他上级规定的防疫要求。
二、汽修企业
(一)企业
1、企业做出疫情防控承诺,严格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2、在开工前必须备足口罩、消毒液(医用酒精)、手套、隔离衣等防控物资(不低于3天用量),及时下发,保证员工安全。
3、在复工前要进行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4、企业要建立“四废”处置追踪机制。
(二)员工
5、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员工及从业人员要懂得新冠肺炎防控知识。
6、实行健康管理制度,做好员工及从业人员到岗前排查登记,建立健康信息台账,实行全员登记,一人一档,早晚两次检测记录体温。当员工和从业人员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时,要停止工作、及时报告并安排就医。
7、员工及从业人员要全程佩戴口罩,更换下的口罩放在专用盛放容器内,用消毒剂浸泡后处理;勤洗手、并用酒精消毒。
8、员工用餐不允许聚堆,各自领取后错时就餐。
(三)场所
9、在醒目位置张贴健康提示,宣传防控知识。
10、复工前对办公区域、维修车间、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全面彻底消毒。每日上班前和下班后,对所有区域进行消杀防疫,重点区域要两次以上消杀,保持良好通风,防止病毒传播蔓延,确保不留死角、不漏盲区。
(四)消毒规范
11、维修车辆时养成使用“三件套”(方向盘套、座椅套和脚垫纸)的良好习惯,并按规定做好固废物品的环保处理。
12、车辆维修前必须予以消毒,维修结束后应对车辆消毒处理,封存车辆等待交付业户。
(五)消毒注意事项
13、针对不同消毒对象,科学合理安排消毒时间和方法,以确保消毒效果。
14、含氯消毒剂具有一定的毒性刺激性,配制和使用时应注意个人防护(带口罩和手套);同时消毒剂具有一定的腐蚀性,注意消毒后用清水擦拭,防止对消毒物品造成损坏;乙醇消毒液使用应远离火源。
(六)其他上级规定的防疫要求。
三、客运类企业
(一)工作人员及驾乘人员
1、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对员工及驾乘人员进行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培训。
2、实行健康管理制度,做好员工到岗前排查登记,建立员工健康信息台账,实行全员登记,一人一档,早晚两次检测记录体温。当员工和驾乘人员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时,要停止工作、及时报告并安排就医。
3、员工及驾乘人员要全程佩戴口罩,更换下的口罩放在专用盛放容器内,用消毒剂浸泡后处理;勤洗手、并用酒精消毒。
4、员工用餐不允许聚堆,各自领取后错时就餐。
5、体温检测人员、引导员等密集接触外来人员的工作岗位,必要时穿防护服,戴防护帽、口罩。
(二)乘客
6、乘客进站、乘车前要扫描“二维码”登记个人信息,实行实名制管理。
7、乘客进站、乘车前先进行体温检测,体温异常者(高于37.3°)禁止进站、乘车。
8、乘客购票、候车、乘车途中要全程佩戴口罩。
9、乘客购票及候车时,人与人间隔1米以上距离。鼓励乘客网上购票或扫码支付票款,减少人员之间面对面接触。
10、发现乘客私自摘掉口罩的,要立即制止,不服从管理的,按要求立即报警。
11、严格控制客流量,避免人员扎堆和不必要的长时间聚集。
(三)客运场站
12、在候车大厅入口处设立提醒标识,提醒进站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在醒目位置张贴健康提示,利用各种显示屏宣传防控知识。
13、对办公区、候车区、购票区、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全面彻底消杀。人员密集区域适当增加消毒频次,在每日上班前和下班后,对所有区域进行消杀防疫,重点区域要两次以上消杀,保持
良好通风,防止病毒传播蔓延,确保不留死角、不漏盲区。
14、合理设置临时隔离区、隔离通道、留观点,发现体温异常旅客,应及时启动疫情防控预案,做好现场处置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15、首末站以及客流量较大的中途停靠站,企业应安排专人负责对进出站车辆消毒、提醒和监督乘客佩戴口罩,引导乘客依次间隔有序乘车。首末站、公交站点的候车服务设施应定期组织清洁消毒。
(四)客运车辆
16、客运车辆每次发车前必须进行预防性消毒,车辆运行每趟次结束后,应对车辆消毒处理。消毒时首先关闭车窗、车门,由指定人员佩戴口罩、手套(特殊情况下需穿防护衣、脚套),对车门、车厢走廊、地面等消毒后,在车厢内沿着由后向前的方向将车身内壁、座椅、扶手、拉手、地面、方向盘、投币机、仪表台等部位消毒;各部位的消毒均按照“从上到下、从左到右、从内到外”的方向喷洒消毒液或使用浸染过的抹布擦拭消毒,消毒结束后关闭车门。
17、班线客车和客运包车每车配备手持体温检测仪,将后厢两排设置为应急区域,使用简易窗帘(盖布)遮挡,临时隔离出现发热、呕吐症状乘客。
18、随车配备消毒剂。当车上出现人员呕吐时,应立即使用消毒剂(如含氯消毒剂)或消毒干巾对呕吐物进行覆盖消毒,清除呕吐物后,再使用新洁尔灭等消毒剂进行物体表面消毒处理。
19、在自然气温、行驶速度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关闭车内空调,开窗通风;也可在停驶期间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若使用空调系
统,应增加清洗消毒频次,除每日正常消毒外,还要将过滤网拆卸,使用消毒液处理,然后用清水冲洗并晾干后重新使用。
(五)消毒注意事项
20、针对不同消毒对象,科学合理安排消毒时间和方法,以确保消毒效果。
21、含氯消毒剂具有一定的毒性刺激性,配制和使用时应注意个人防护(带口罩和手套);同时消毒剂具有一定的腐蚀性,注意消毒后用清水擦拭,防止对消毒物品造成损坏;乙醇消毒液使用应远离火源。
(六)其他上级规定的防疫要求。
四、物流类企业
(一)企业
1、企业做出疫情防控承诺,严格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2、在开工前必须备足口罩、消毒液(医用酒精)、手套、隔离衣等防控物资(不低于3天用量),及时下发,保证员工安全。
3、在复工前要进行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4、企业要加强对车辆动态监控(北斗)系统监督使用,对不按既定路线行驶的车辆发出警告,不停劝阻者予以经济处罚。北斗不在线的车辆不予安排发车。
(二)员工及从业人员
5、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员工及从业人员要懂得新冠肺炎防控知识。
6、实行健康管理制度,做好员工及从业人员到岗前排查登记,建立
健康信息台账,实行全员登记,一人一档,早晚两次检测记录体温。当员工和从业人员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时,要停止工作、及时报告并安排就医。
7、员工及从业人员要全程佩戴口罩,更换下的口罩放在专用盛放容器内,用消毒剂浸泡后处理;勤洗手、并用酒精消毒。
8、员工用餐不允许聚堆,各自领取后错时就餐。
(三)车辆
9、建立车辆进出登记台账。
10、车辆进出企业必须消毒、运输途中定时消毒。
11、车辆需配备消毒器材、消毒液、口罩等防护消杀设备。
12、合理制定运输线路,做到“点对点”运输,禁止中途转运、装卸货物。
(四)消毒规范
13、运输车辆每次发车前必须进行预防性消毒,车辆运行每趟次结束后,应对车辆消毒处理。消毒时首先关闭车窗、车门,由指定人员佩戴口罩、手套(特殊情况下需穿防护衣、脚套),对车身内壁、座椅、扶手、拉手、方向盘等部位喷洒消毒液或使用浸染过的抹布擦拭消毒,消毒结束后关闭车门。
14、在自然气温、行驶速度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关闭车内空调,开窗通风;也可在停驶期间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若使用空调系统,应增加清洗消毒频次,除每日正常消毒外,还要将过滤网拆卸,使用消毒液处理,然后用清水冲洗并晾干后重新使用。
(五)消毒注意事项
15、针对不同消毒对象,科学合理安排消毒时间和方法,以确保消毒效果。
16、含氯消毒剂具有一定的毒性刺激性,配制和使用时应注意个人防护(带口罩和手套);同时消毒剂具有一定的腐蚀性,注意消毒后用清水擦拭,防止对消毒物品造成损坏;乙醇消毒液使用应远离火源。
(六)其他上级规定的防疫要求。
五、医疗卫生机构
(一)
感染控制和防护工作落实情况
1、建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
2、依据岗位职责,针对风险因素,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专项培训、演练和考核,考核合格后上岗(培训资料、照片等)。
3、对全部来院人员(含医务人员)进行检测体温,并做好登记记录。
4、执行进入院区者必须佩戴医用口罩制度。
5、对本单位全部人员(含医务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及保洁、保安、餐饮等后勤服务人员)和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参照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进行旅行史、接触史和健康状况全面排查。
6、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医疗废物等进行分类收集、运送贮存全程监管。
(二)住院管理
1、严格落实患者陪护管理和探视制度,住院期间不换陪护、不探视。
2、对陪护人员进行防控知识宣传和相关法律责任告知,每天进行体温检测、登记记录。
3、对确需更换的陪护人员参照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对其进行全面排查。
三、发热门诊管理
1、设置醒目发热门诊标志、工作流程图和病人就诊须知。
2、对怀疑为新冠肺炎病例或不能排除的,严格隔离治疗并报告当地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3、建立接诊患者登记本对患者个人信息、就诊时间、病情记录、患者去向等详细登记。
四、特殊场所管理。
1、重症监护室、静脉注射室、血液透析室和新生儿病房、大型高压氧舱等病人聚集的场所,每日不少于2次消毒并记录。
2、医院食堂取消集体就餐。
(三)其他上级规定的防疫要求。
五、精神卫生机构
(一)院感防控
制定院内感染应对预案所有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按密切接触者标准全面排查,并做好登记记录。(全面排查有无外出史等)禁止非必须外来人员探访。
(二)门诊管理
1.
对就诊患者及所有人员进行筛查和体温检测。
2.
设置门诊留观室,针对排查发现的发热人员进行新冠肺炎流行病学接触史、症状检查。
(三)住院患者管理
1.
新入院患者进行筛查,详细询问新冠肺炎流行病学接触史,做好相关检查。
2.
设立医学观察病房,配置专职医护人员,新入院患者一律先在医学观察病房实施治疗,经观察14天后转入普通病房。
(四)应急处理
1.
与当地具有新冠肺炎诊疗能力的综合性医疗机构建立联络会诊机制。
2.
对住院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疑似或确诊新冠肺炎的,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将患者转诊至定点医疗机构,并向当地疾控机构和卫生健康部门报告.暂时无法转出至定点医院的,立即隔离,请具有新冠肺炎诊疗能力的综合性医疗机构派人员会诊。同时,隔高密切接触的医务人员和患者医学观察14天,并彻底消毒病房。
(五)人员管理及培训
1.
职工旅行史、接触史进行排查梳理和登记。减少与外界接触。
2.
开展全员培训,提高识别能力和防护能力。
(六)封闭病区管理
1.
建立医护人员梯队,现有在岗人员不进不出,与外界隔离。
2.
轮值人员隔离观察14天,排查无症状后进入病区。
(七)其他上级规定的防疫要求。
六、大型超市
(一)严把入口关
要在入口处配备至少2人,实行顾客扫码进入及入口出口警戒分离,做到逢进必检,逐名顾客测体温、消毒,佩戴口罩进入,每处超市均要设立1处留置观察室,严格按规定对体温异常顾客进行登记和留置观察并上报。
加强室内通风
加强室内空气流通,首选自然通风,尽可能打开门窗通风换气。运行的空调通风系统应当每周对开放式冷却塔、过滤网、过滤器、净化器、新风口、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设备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空调通风系统需关闭回风系统。
合理使用电梯
限制每次乘坐电梯的人数,乘梯时相互之间注意保持适当距离。尽量减少乘坐厢式电梯,低楼层购物推荐走安全通道,较高楼层优先使用扶梯并尽量避免与扶手直接接触。
缩短顾客等候时间
应当控制高峰时期客流量,通过管控分流减少同时进入顾客人数。物品尽量提前包装标价,便于顾客直接结算。推荐顾客自助购物、自助结算,尽量减少排队时间。
严防人员聚集
督导各超市由专人负责引导,顾客排队检测、购物、结账时相互间隔在1.5米-2米,尽可能防止人员集聚,同时通过广播循环播放和设置告示牌等方式提醒顾客减少购物频率,一家一人购物,孕妇、儿童不到超市购物,全力降低疫情发生风险。
卫生间保洁
使用卫生间时,应当打开排气扇。使用完毕后,应
当盖上马桶盖再冲水。卫生间下水管存水弯应当维持一定的水封高度。
垃圾清运处理
每天产生的垃圾应当在专门垃圾处理区域内分类管理、定点暂放、及时清理。垃圾暂存地周围应当保持清洁,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消毒。
其他上级规定的防疫要求。
七、养老机构
(一)出入管理
1、检查内容:是否严格执行封闭式管理,所有人员不进不出。
标准:各养老机构要严格执行封闭式管理规定,所有人员吃住在养老机构。
2、检查内容:是否允许外来人员探视老人。
3、标准:加强门卫值班,暂停接待外来人员探视和不必要人员进入。
检查内容:是否张贴悬挂禁止探视通知。
标准:门口外应张贴、悬挂禁止探视通知
(二)老年人防护
1、检查内容:是否对所有人员(老年人、工作人员)每天进行体温检测。标准:每天至少两次,早晚测量入住老年人和工作人员体温,并做好健康记录。
2、检查内容:老年人是否实行分餐制。标准:暂停集体用餐,改为送餐至老年人居室。
(三)内部管控
1、检查内容:是否每日消毒。
标准:每日至少消毒一次,有记录。。
(四)应急处置
1、检查内容:是否落实每日零报告、日报告制度,遇突发情况及时进行报告。
标准:每日向民政局报告机构情况。
2、检查内容:疫情防控期间,老人生病怎么处置?
标准:与家属商量,分类处置,(1)非突发性重大疾病的,在机构内进行处置;
(2)突发重大疾病,应及时拨打120,由120在院外等候,送往医院,救治结束后返回家内照料。
(五)物资保障
1、检查内容:食品如何采购?是否实行不见面配送生活物资。
标准:严把食品采购关,食品采购一律实行不见面配送,由配送单位送至机构门外,机构人员消毒后运至机构内。
检查内容:防疫物资是否有保障。
标准:各机构防疫物资储备不少于3天。如果缺少物资,及时向民政局报告,由民政局予以协调。
(六)心理疏导
1、检查内容:是否做好老年人心理疏导。
标准:各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应定期通过拨打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连线老人家属,做好老人与家属的沟通工作。
(七)上级规定的防疫要求。
八、幼儿园、中小学
(一)健全制度
检查内容:制定《开学方案》、《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中小学生学习生活一日规范》三个文件。
要求:一校一策,制度明确,责任到人,操作性强。
(二)摸排建档
1.
检查内容:全面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情况。
要求:全面排查师生和工作人员假期流动、身体健康、与涉及武汉等疫区人员交往等情况,建立管理台账,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对去过武汉疫区、被医学隔离师生等重点人员实行1人1档管理。
2.
检查内容:排查师生和工作人员返校前居家隔离观察情况。
要求:所有外出或外地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返回居住地后应当居家隔离14天后方可返校,有名单,专人包靠。
(三)校园封闭管理
检查内容:学校出入口值班值守情况,校园封闭情况,包括是否有出入人员记录表、测温仪器、消毒设备等。
要求:出入人员实名登记,逐一测量体温,超过37.3℃禁止入校。
(四)开学准备
1.
检查内容:认真落实学校开学准备工作方案内容。
要求:对照方案细化到开学每一个环节,责任到人。
2.
2.检查内容:做好延期开学期间学生学习安排和学业指导。
要求:兼顾不同群体学生的特点,开展网络教学、线上答疑等学业指导。
(五)物资保障
1.
检查内容:根据学校规模,至少设置一个规范的留观室备用。
要求:位置相对独立,以备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进行暂时隔离。
2.
检查内容:储备体温测量仪、消毒酒精、口罩、应急药品、消毒器材等防疫物资。
要求:防疫物资储备不少于5天用量。
(六)清洁消毒
检查内容:对办公室、值班室、***进行清洁消毒。
要求:每天消毒不少于1次,有记录;通风换气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七)他上级规定的防疫要求。
九、公共场所
(一)工作人员重点检查内容
1、工作人员身体健康,无咳嗽、发热(高于37.3度)症状,早晚两次检测记录体温。
2、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更换下的口罩放在专用盛放容器内,用消毒剂浸泡后处理。
3、单位用餐实行分餐制,各自领取后错时就餐。
4、大单位门口体温检测处、收银台等密集接触外来人员岗位,建议戴口罩,有条件的穿防护服、戴防护帽。
(二)顾客重点检查内容
5、顾客进出要全程佩戴口罩。
6、顾客进门前进行扫码登记、体温检测,体温异常者(高于37.3度)不允许进入。
7、顾客购物、付款等需要排队、聚集的地点,间隔距离1.5米以上
8、严格控制客流量,避免人员聚集和长时间逗留,理发店内等候顾客不得超过三人。
(三)场所重点检查内容
9、在门口醒目位置张贴防控通告,有“未戴口罩
谢绝入内”提示。
10、垃圾及时收集并清运。垃圾盛装容器应密闭加盖。。
11、营业场所定时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清新、畅通。
12、配备消毒剂,室内顾客公共用品定时消毒。
(四)其他上级规定的防疫要求。
十、工业类企业
(一)疫情防控组织领导环节
检查内容:是否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防控责任分工明确,组织体系严密。否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是否与镇街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
标准: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与镇街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
(二)防控物资储备环节
1、检查内容:是否储备5天以上用量的防护口罩、一次性橡胶手套、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口罩质量是否达标。防疫物资是否单独存放,并建立分发台账。
标准:按照企业职工数储备5天以上用量的防护口罩、一次性橡胶手套、消毒液等防护用品,防疫物资质量必须达标并单独存放,建立使用分发台账。
检查内容:企业是否按要求设
置隔离室。
标准:企业企业要设立职工集中隔离场所,隔离室有床有铺盖,能保证隔离人员日常生活需要。
(三)厂区全面消毒环节
检查内容:是否每日至少两次对办公区、宿舍区、车间、电梯间、仓库、食堂、卫生间、更衣室、生活垃圾堆放处及吸烟点等重点区域设施、设备进行全面彻底消杀,重点区域多次消杀。
标准:要在每日上班前和下班后,对所有区域进行消杀防疫,每日不少于两次对办公区、宿舍区、车间、电梯间、仓库、食堂、卫生间、更衣室、生活垃圾堆放处及吸烟点等重点区域设施、设备进行全面彻底消杀,要有消杀记录。
检查内容:对公共空间卫生进行清理消毒。
标准:有专人对职工宿舍区、卫生间等进行卫生大扫除并定期清理消杀,公共卫生间、电梯要常备消毒洗手液、纸巾等防护用品。要有工作记录。
(四)返岗职工核查环节
1、检查内容:提前合理制定用工计划,并按要求报备,是否与职工逐一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
标准:企业应提前合理制定用工计划,分寿光市内、寿光外潍坊内、潍坊外省内、省外四个层面并报送镇街和主管部门,并与职工逐一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
2、检查内容:企业建立是否完全建立职工健康台账(一人一档)。
标准:春节期间未停产企业原在岗职工建立健康档案台账;春节期间未停产企业返岗新增职工建立“一人一档”健康档案(包括家庭成员健康、春节假期出行、返岗前14天、是否接触外省及疫区人员等情况);春节后复工企业返岗新增职工建立“一人一档”健康档案(包括家庭成员健康、春节假期出行、返岗前14天、是否接触外省及疫区人员等情况)。
3、检查内容:复工后所有在岗职工是否按要求测量体温,是否全部纳入信息管理系统。
标准:复工后所有在岗职工每天上午、下午、晚上上班前测量体温,有记录台账。所有在岗职工全部纳入信息管理系统,扫二维码出入。
3、检查内容:返岗职工是否按要求进行了健康查体,是否建立体温异常零报告、日报告制度。
标准:对寿光外、潍坊外返岗职工进行健康查体(测量体温,检查血常规含C反应蛋白、肺部CT),根据省内、省外实行分级管理规定,对需要隔离的,隔离不少于14天,有记录台账。是否全部正常。建立体温异常零报告、日报告制度。
(五)厂区封闭管理环节
1、检查内容:厂区出入管理是否按规定执行,门卫及值班人员是否配备防疫用品,在岗职工是否按规定测量体温。
标准:厂区门口设置检查卡口,实行门禁准入管理。门卫及值班人员佩戴防护口罩、橡胶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配备红外测温仪、消毒喷雾器等。
2、检查内容:人员、车辆出入是否按规定测体温、询问并消毒。
标准:进入厂区的企业职工应佩戴口罩,人与人间隔
1米以上,排队逐一检测体温,有测温记录。外来访客应佩戴口罩并检测体温,进行详细询问登记后进入厂区,有记录台账。外来车辆应进行登记,并消毒处理。驾乘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检测体温。对运输物资视情况进行消毒处理,有记录台账。
3、检查内容:职工工作期间是否全程佩戴口罩,废弃口罩等防疫物
品是否统一回收、集中处理。赴外地出差职工返回后,是否严格落实查体和隔离措施。
标准:职工在厂区工作期间需全程佩戴口罩,中间不能摘口罩。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要设立回收桶,统一回收、集中处理。赴外地出差职工返回后,严格落实查体和隔离措施,有记录台账。
(六)就餐环境管理环节
1、检查内容:职工餐厅是否按规定消毒通风。餐厅服务人员是否每日体温检测,作业中是否佩戴手套、防护口罩。
标准:职工餐厅每天至少全面消毒一次,就餐区等重点区域消毒两次以上,餐具必须经过消毒。加强餐厅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要有消毒记录。餐厅服务人员每日上下班前进行体温检测并保留检查记录,作业中要佩戴手套、防护口罩。
2、检查内容:是否分时段供餐、分散就餐。
标准:员工就餐应分时段供餐,分散就餐,使用盒饭方式,避免面对面就餐,避免就餐说话,避免扎堆就餐。
(七)通勤车辆管理环节
1、检查内容:通勤车辆是否在使用前后进行消毒。职工乘车上下车是否测体温,是否统筹安排增加车次,减少乘员分散乘车。
标准:通勤车辆使用前后都要进行消毒。乘车职工上下车都要戴口罩检测体温,要有记录。未检测或体温超标不允许乘车。企业应统筹安排增加车次,乘车人员要分散就坐。
2、检查内容:司机是否每日岗前体温检测并保留检查记录,作业中
是否佩戴手套、防护口罩。
标准:司机每日出车前、返车后都进行体温检测并记录,全程佩戴手套、防护口罩等防疫用品。
(八)应急处理机制环节
1、检查内容:企业是否建立应急预案,是否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标准:企业要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包含员工发热、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处置、隔离措施和应急交通送医治疗路线、定点医院联系等措施,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联系畅通,有值班表。
2、检查内容:是否配备应急转运车辆。
标准:小型企业至少1辆,大型企业每个厂区至少2辆。
3、(九)其他上级规定的防疫要求。
篇三:屠宰企业疫情防控方案
屠宰厂动物防疫制度
一、为加强本厂动物防疫工作,保证各项防疫措施落实到位,特制订本制度。
二、选址、布局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生产区与生活区分开。
三、设计、建筑符合动物防疫要求,采光、通风和污物、污水排放设施齐全。
四、生产区门口设消毒池,经常更换消毒池内消毒液,保持有效浓度。
五、禁止外来人员及车辆随意进出屠宰加工厂,必需经过严格消毒方可进入场区;生产人员需换工作服、消毒后方可进入屠宰加工车间工作,严禁串岗,工作服要定期清洗、消毒。
六、待宰间、急宰间和患病动物隔离间与屠宰规模相适应。
七、有病死动物、染疫动物产品和污水、污物、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
八、动物、动物产品运载工具和容器符合动物防疫要求并有清洗消毒设备。
九、屠宰设备和屠宰工具、用具符合防疫要求。
十、直接从事屠宰加工、管理人员无人畜共患病,取得《健康证》。
十一、动物入厂、屠宰加工、病害产品处理、消毒等各环节的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健全。
十二、发现重大动物疫情,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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