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书的通知,供大家参考。
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效预防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流行,防范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根据《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2019年度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现下达给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目标任务
(一)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和牲畜口蹄疫实施强制免疫,存栏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xxx%。
(二)对小反刍兽疫实施强制免疫。允许没有调入羊群混养、且有条件开展净化工作的养殖场不实施免疫,但需经县级兽医主管部门备案。未经备案的存栏羊群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xx%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xxx%。
(三)强制免疫病种的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的xx%,春季、秋季集中免疫期间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xx%以上。
(四)对猪瘟、鸡新城疫和狂犬病等动物疫病实行全面免疫,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
(五)对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各地可根据防控实际确定免疫范围,严防疫情发生。
(六)围绕“人、车、猪、肉、料”等重点环节,推动生猪养殖场提高动物防疫水平,构建闭环防控链条,降低生猪感染风险,全面落实非洲猪瘟防控措施。
(七)不发生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并确保有疫不流行。
(八)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病死畜禽得到无害化处理。
二、工作职责
(一)强化政府行为,狠抓责任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五个一”防控模式进一步完善防疫工作责任制,对辖区内动物防疫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工作责任机制,完善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二)开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展全面免疫,提升免疫质量。按照“政府保免疫密度,部门保免疫质量”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进行专门部署,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全面落实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提升免疫质量,确保强制免疫病种的抗体合格率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水平。
(三)保障防控经费,确保工作开展。财政部门应将强制免疫疫苗配套经费、疫情监测经费、防控工作经费、应急储备金等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并及时拨付到位。
(四)加强应急管理,切实防患未然。完善本辖区内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严格疫情报告制度,不瞒报、虚报、假报疫情。一旦发生可疑重大动物疫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早发现、快反应、严处理”的疫情处置原则,及时控制和扑灭疫情,并落实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强制扑杀补偿先行赔付工作,做好群众思想工作。
(五)加强动物卫生监督,规范动物检疫。杜绝动物疫病传入,防止疫情扩散。及时查处违反动物防疫法律法规案件。
三、责任落实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强化责任担当,厘清责任,不折不扣把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防疫责任落到实处。对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并扩散的,发生重大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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