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整改报告
反思事故,我们存在安全教育管理的短板;审视自己,我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面对组织,我深感自责和愧疚。现以知错认错改错的态度,向组织和领导做出深刻检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安全生产整改报告资料,提供参考,欢迎阅读。
报告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月日,我们发生了一起安全事故,牵扯了公司领导精力,扰乱了正常生产秩序,给伤者家庭带来了沉重的打击,也给相关人员造成了极大的思想负担。反思事故,我们存在安全教育管理的短板;审视自己,我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面对组织,我深感自责和愧疚。现以知错认错改错的态度,向组织和领导做出深刻检讨:
一、“三个不该”铸成大错
安全是企业发展的生命线,是职工群众的幸福线,也是我们必须坚守的底线和红线。但是,我们没有把对安全的认识和行动统一起来,发生了事故,实属不该。
一不该在前夕发生事故。即将召开,这是关乎全党的大事,也是关乎全国的好事。在这个政治敏感期,本应用良好的业绩向献礼,却发生了事故,实属不该。
二不该在公司三令五申下发生事故。公司及时传达贯彻了国家安监局、监局指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的相关安全工作部署,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而且月日集团公司领导在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上专门强调了安全风险,加之安全大检查、安全“体检”等活动紧锣密鼓进行,在这种情况下,仍然发生了事故,实属不该。
三不该在回撤收尾阶段发生事故。工作面支架的回撤工作,公司高度重视,相关部门一直积极跟踪指导,前期的回撤工作开展得也非常顺利,职工对回撤工作也已熟悉适应,并且完成回撤任务的时间也较为充裕,结果还是发生了事故,实属不该。
二、“四个不到位”难辞其咎
墨菲定律告诉我们,只要存在发生事故的原因,事故就一定会发生,而且不管其可能性多么小,但总会发生,并造成最大可能的损失。反思我们发生的事故,绝不是偶然。
一是履职尽责不到位。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工作怎么抓都不过分。但我作为公司的党委书记、董事长,没有把安全工作上升到政治高度来抓,没有把安全稳定的压力完全传导下去,抓基层党建多,抓安全管理少,没有把齐抓共管的安全格局建好建强。
二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安全思想教育,重过程、轻效果。我们虽然组织了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但收到的效果却一般。我们开展了一封家书、安全党课等特色活动,但一些干部职工对安全的认识还是停留在活动表面,没有真正入脑入心,导致自主保安意识弱、能力差。
三是作风转变不到位。抓安全工作还是浮在表面,有形式主义倾向。有时,对安全工作满足于会议开了、上级精神传达了,没有深入地去了解基层职工对各类安全知识和技能的掌握情况。在落实技术规程和现场管理上,没有做到深严细实。党员抓安全、管安全、保安全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
四是风险评估不到位。安全风险是隐性的,需要预测预判。但在实际工作中,对作业现场安全细节考虑不够具体,把主要精力都放在了重点区域,对于“小、远、散”的地方,重视不够、提醒不够、关注不够、掌握不够,对安全风险的评估还停留在较低层次。另外,对班组长等骨干人员的能力评估不到位,认为他们经验多、素质好,弱化了对这些人员的跟踪管控,导致了这次事故的发生。
三、“五个强化”改过自新
过而能改,善莫大焉。我们充分吸取这次事故教训,痛定思痛,痛后思改,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采取“五个强化”措施,切实做好抓安全、保稳定的工作。
一是要强化“四个意识”。扎实推进常态化制度化,增强政治意识,提高对抓好安全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把抓安全当做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去完成;强化大局意识,正确处理个体和整体、生产和安全的关系,时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核心意识,坚决服从党组织的决策部署,着力发挥关键少数在抓安全工作中的表率作用;强化看齐意识,向标准化建设先进矿井看齐,学习借鉴兄弟单位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
二是要强化党内生活。把从严治党管党与从严从实抓安全结合起来,让安全管理融入组织生活。以“提高认识,吸取教训,反思不足,发挥作用”为主题,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针对这次安全事故,深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特别是党员干部要带头反省,勇于揭短亮丑、动真碰硬,促使安全工作像党内生活一样,充满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三是要强化党员先锋工程。突出抓好以“我为安全排隐患”为主体的党员先锋工程,建立安全台账,开展隐患治理,巩固拓展安全大检查和安全体检的成果。深入开展党员责任区、安全先锋岗竞赛活动,确保区区有党员巡查、岗岗有党员值守,充分发挥党员在安全生产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是要强化作风转变。不但把安全装在心里、扛在肩上,而且要体现到双腿上。时刻紧绷安全这根弦,深入现场,靠前指挥,把工作重心和主要精力放在生产一线。要发扬严谨细致的精神,管安全就要鸡蛋里挑骨头,抓安全就要把没事当有事,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力戒好人主义和形式主义,牢固树立“严是爱、松是害”的观念,要敢管敢罚、真管真罚,用严肃负责的作风,补齐安全管理的短板。
五是要强化安全思想教育。充分发挥干部会和班前会的阵地作用,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统一安全思想,达成安全共识,引发安全共鸣。认真开展周二安全教育日活动,围绕本次事故,深入开展安全大讨论,摒弃麻痹思想,克服侥幸心理,消除厌战情绪。组织机关科室人员对班前会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班前会质量。加大安全宣传力度,开展安全访谈,营造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安全氛围。我深知,事故面前,一切语言都是苍白无力的。但我作为党组织培养多年的干部,知错认错改错、履责尽责负责,是必备的态度和担当。我感谢组织对我的培养和教育,我接受组织对我的批评和处罚。真心希望大家以我为戒、以这次事故为戒,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认真抓好安全管理,为公司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胜利召开!
篇二
近日,省政府安委会印发《xx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
xx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事后监管,促进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有效落实,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组织调查的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按照“谁调查、谁评估”的原则,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权委托负责事故调查的牵头部门(单位)组织开展评估工作。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授权委托负责事故调查的牵头部门组织开展评估,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配合。
根据工作需要,上级人民政府可以评估由下级人民政府负责评估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第四条 重大事故结案后一年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结案后半年内,组织开展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
第五条 评估组原则上由参加事故调查的部门组成,可以邀请相应监委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参加。
根据工作需要,评估组可以聘请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或专家参加。
第六条 评估组依据人民政府批复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重点评估以下内容:
(一)事故企业及同类企业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建议采取的具体措施,以及取得的效果。
(二)事故发生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汲取事故教训,强化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三)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行政处罚、处理建议落实情况。
(四)有关责任人员党纪政务责任追究和组织处理落实情况。
(五)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第七条 评估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资料审查。对照事故调查报告、结案批复等文件要求,对事故涉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报送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书面报告等进行审查。
(二)现场核查。在资料审查基础上,对事故相关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开展现场核查。核查方式包括:
1.座谈了解。听取相关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关于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介绍;
2.个别谈话。与相关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负责人、有关企业负责人进行谈话;
3.实地抽查。抽查有关企业,查阅文件公告、会议纪要记录、档案材料、财务凭证等资料,必要时实地察看企业现场了解情况。
(三)综合评估。综合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情况,提出评估意见,撰写评估报告。
第八条 评估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评估工作组织和开展情况;
(二)事故责任人员、责任单位行政处罚、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三)事故发生单位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四)事故发生单位及行业领域有关人员受教育情况;
(五)事故发生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汲取事故教训,强化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六)评估结论、存在问题及措施建议。
第九条 评估组应当自组成后30日内向政府提交评估报告,特殊情况下经政府批准可延长30日;经政府同意后,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或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并报上一级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第十条 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应当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予以纠正或要求限期整改;对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及时移交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移交有关部门责令被评估单位立即消除;事故隐患消除前或者消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事故隐患消除后,经验收合格,方可恢复生产经营。
第十一条 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未落实或落实不力的,应下达督办函,限期整改落实,对逾期仍未整改落实又发生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通报并严肃理,并追究法律责任。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企业及相关人员纳入失信行为联合惩戒。
对有关公职人员党纪政务责任追究不落实的,以及建议追究刑事责任人员审理时间较长甚至尚未完毕的,应向纪检监察机关或相应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了解案件相关情况,商请提出相关意见。
对第十条和本条提出的针对性措施应列入评估报告。
第十二条 评估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对有关人民政府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xx省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试行)》(鲁安发〔20xx〕12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