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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报告】博野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时间:2023-06-20 19:10:03 整改报告 来源:网友投稿

博野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保定市人民政府: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以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制报告】博野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供大家参考。

【法制报告】博野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博野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保定市人民政府: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以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为主线,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以转变政府职能为突破口,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为抓手,不断创新思路和举措,依法行政工作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我县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全面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县先后印发了《博野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2016年博野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通知,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同时结合省委、省政府印发的《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以及市委、市政府印发的《保定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我县及时进行了分解,将具体工作目标细化为可量化、可评估、易操作的工作任务,为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重要遵循。

(二)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1116日,经县政府研究,我县正式印发了《博野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对政府法律顾问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权利义务等方面做了规定。制定了《博野县政府法律顾问考评办法》,目前正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建议。今年以来,县政府法律顾问参加各类会议12人次,出具法律意见书8件,代理行政诉讼3件,有效发挥了参政议政和智囊参谋作用。积极推进乡镇、部门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每个乡镇都配有司法所,负责本乡镇的法制工作,部分部门聘请了法律顾问,为保证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

(三)加快简政放权、扩大公开,实现政府职能变化

1、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简化审批程序,推行“一个窗口对外”和“一站式”等服务,印发了《县本级保留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行政监管项目目录和取消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的通知》,及时衔接国务院、省市政府有关规定取消事项,保留审批许可等129项,取消2项。二是同时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和责任清单制度。全面梳理现有行政职权,逐项列明法律法规依据,并向社会公布。三是积极推行一站式服务,全面落实“多证合一”。以“三证合一”工作模式为基础,进一步优化完善“多证合一”工作机制及技术方案,全面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核发一照”。自2015101日起正式实行了“一照一码”注册登记制度,缩短了办理营业执照时间,减少了繁杂的手续。截至目前,共办理“三证合一”业务1225户。

2、扩大政务公开。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中国·博野”网站管理,已有29个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传信息,由政府办负责审核发布。建立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考核制度等九项制度,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二是发挥县执法公开平台宣传作用。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执法信息公开力度,我县聘请专业人士设计了博野县执法公开平台,已于201512月底依托“中国·博野”网站正式上线运行,填补了我县政府网站执法信息公开的空白。该平台涵盖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救济方式等内容。20166月,县法制办公室印发了《博野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报送与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29个行政执法部门每月上传本单位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公开表,实施月更新制度,让群众更直观、动态的了解各执法部门的工作。

(四)突出重点、创新模式,逐步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

1、明确组织领导。适时调整县政府和县直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在“一把手”负总责的基础上,明确了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和具体责任人员,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依法行政工作格局。我县每年都召开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协调解决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部署下一步发展规划,明确思路,细化措施,统筹法治建设进程。

2、加强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一是县级领导干部定期学法。年初制定了《2016年度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把集中学法作为每次常务会议的重要议题,由法律法规主要实施部门负责人向会议汇报讲解。今年一年学习了《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招投标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科技进步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市组织领导干部“大讲堂”、学习依法行政相关知识,认真提升自身依法行政水平。二是领导干部任前学法。县纪委组织对拟任干部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确保了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的落实。三是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积极贯彻落实市政府法制办《关于组织政府法制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通知》文件精神,今年组织我县8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国家司法考试,达到了上级安排的每县不少于5人的要求。四是对全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考试。20161117日,对持有效行政执法证件未参加培训的人员、2016年需换发证件、新申请行政执法证件人员涉及26个单位共计567人统一安排了培训和考试。通过培训和考试,切实推动了我县执法队伍建设,检验了全县行政执法人员整体素质。

3、加大对普通群众的普法力度。今年124日是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也是“七五普法”的开局之年,我县组织40多个单位,于125日上午在颜元文化广场开展了集中法治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条幅、设置宣传台、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材料、组织律师解答问题等形式宣传部门、行业法规。活动中共设立展牌35块,悬挂宣传条幅47条,发放宣传册8000多本、宣传资料10000多份以及各类普法用品1000多份,接待法律咨询群众100多人次。为使更多的群众参与此次活动,安排30多名工作人员走进千禧社区、博雅社区、北环社区、育才社区、向阳社区,与社区工作人员共同开展法律宣传活动。

(五)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执法信息公开力度,我县聘请专业人士设计了博野县执法公开平台,已于201512月底依托“中国·博野”网站正式上线运行,填补了我县政府网站执法信息公开的空白。该平台涵盖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救济方式等内容。20166月,县法制办公室印发了《博野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报送与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29个行政执法部门每月上传本单位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公开表,实施月更新制度,让群众更直观、动态的了解各执法部门的工作。

(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自我省推行行政执法行为全过程记录制度以来,博野县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活动,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证据意识,保障行政相对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合法权益的重要抓手全力推进。截止目前,县政府29个主要行政执法部门均在规定的时限内建立了相应制度。为更好地把这项制度落到实处,县政府又印发了《关于推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进一步落实的通知》(〔2016〕博政办字30号)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再推进。并按照市关于开展行政执法行为全过程记录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确定了5个试点部门。

(七)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强化行政执法资格管理。一是依法确定执法主体资格。3月份,由县法制办和县财政局对县政府行政执法部门的罚没许可证进行了年检。依法确定市本级行政处罚主体28个,通过县执法公开信息平台向社会进行了公布。二是把好证件办理入口关。对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信息的更改、补录和新增录入进行严格审核,认真做好了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

2、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816日至93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和活动,我县共29行政执法部门参加了本次活动。共抽查220件一般程序处罚案件、60份行政许可案卷,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逐卷向送评单位发送了整改意见.

3、规范自由裁量权工作。按照省市要求,我县要求各执法单位量化细化执法自由裁量标准,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明确了从重、从轻或不予处罚等行政行为适用条件,杜绝了执法的随意性,并通过案卷评查活动来监督各单位行政处罚裁量制度落实情况。

4、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按照《保定市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我县开展了专项检查,对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贯彻落实情况、“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从检查的总体情况看,绝大多数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制度建设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人员素质不断提高,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我县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提出了改进意见。

5、持续做好“双随机”抽查工作。按照上级要求,我县出台了《博野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2016〕博政办字61号),成立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主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县市场监管局等29个部门为成员。明确由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各成员单位按照要求及时报送了本部门的实施方案,两库一单,抽查细则等材料。因我县目前尚未建立统一的联合监管平台软件,决定先由各单位分块进行,待联合监管平台软件建立后再统一推进。同时要求各相关部门于12月底分别在各自的监管领域里至少组织一次“双随机”抽查,及时查找不足,弥补漏洞,解决问题,并上报201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措施不力,推动工作缓慢的单位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6、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工作。2016110日至2016115日,组织对全县7个乡镇、29个执法部门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考核,成绩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同时,将市政府考核我县时发现和指出的问题通报相关部门,并要求进行认真整改。通过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促使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进展。

7、做好人大、政协提案承办工作。县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承办工作,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下发文件明确职责,以确保满足群众意愿得以达成。今年县政府承办的人大建议有37件(撤销3件),政协提案31件(撤销2件),涵盖了农业交通、科教文卫、城乡建设及发展规划等领域,通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我们圆满完成了2016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其中,按时办结率、答复率、代表和委员满意率均为100%

()大力推进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严格落实新行政诉讼法和河北省行政应诉办法,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下发了《博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2016】博政办字98号),对全县行政应诉案件实行备案制。每半年对前期已经审结的行政应诉案件进行归档整理,将法院判决或裁定等审结结果(法院法律文书复印件)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备案,败诉案件随时报送。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的行政案件负责人未出庭应诉的,要求书面说明理由。今年以来,共代理县政府的行政应诉案件3件,已出庭应诉3件。

二、存在不足

近年来,我县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全面实现法治政府目标、与上级领导对我市的要求、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一)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县法制办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推动者,有效抓手不多,力度不够。在推进每项工作任务的过程中,与相关单位沟通不密切,对工作任务的统筹协调未做到无缝对接,对各项制度、方案、措施出台之后的落实情况未进行严格的考核督导,对相关责任单位是否真正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对突出问题是否及时整改到位未进行及时的跟踪督办。法治政府建设在全市范围内未真正形成合力。

(二)法制机构、法制力量与法治政府建设需求存在一定差距

县政府法制机构目前有正式工作人员3人,达不到工作需要的最低人数。近年来,政府法治工作任务在逐步加大,一些改革性、创新性、临时性工作在逐步增多,由于人员数量、精力的限制,造成了一些工作疲于应付,完成的不够深入、扎实。

(三)依法行政意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个别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还未充分建立,一些重大行政行为、重大决策,未经政府法制部门有效审核。部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有待提高,行政不作为、慢作为及乱作为的现象仍有发生,个别领域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的意识和能力还有待加强。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县依法行政工作将按照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总体要求和具体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增强法制教育,推动观念改

利用法制宣传日等活动,采取摆放展板、悬挂条幅、有奖问答等方式逐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养,尤其是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使各执法部门自觉转变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变化的传统观念、工作习惯、工作方法,摆正自己的位置,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真正做到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

(二)加强依法行政监督检查

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制度,科学制定依法行政考核指标,调整优化考核流程,公平公正确定考核结果,使依法行政真正成为硬要求和硬约束。探索推行行政执法机关非涉密行政执法结果、执法人员信息网上公开公示。进一步加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督促指导和对县市区推行城管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指导。

(三)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执法队伍建设是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关键,所以我们将高度重视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着重搞好公正执法、纪律作风、职业道德教育,突出抓好公正执法。要进一步整顿执法队伍,对一些不适合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要坚决调离执法岗位,形成优胜劣汰、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对新录用的执法人员要严格标准,公平竞争,择优录用,切实把好进人关。

(四)努力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质量

从案件审查、受理、调查核实、证据认定、作出决定、送达等环节严格按照各项法律规定办理。以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为目标,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坚决予以撤销,对不当的行政行为坚决予以变更,着力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

(五)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

及时衔接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后续工作,确保“消的去、接的住、管得好”。扎实推进“两个清单”制度建设工作,督促县政府部门对本单位“两个清单”进行了及时动态调整,对发现问题要求县政府有关部门立即整改,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边界,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高效、透明运行。  


                                    博野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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