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乡村产业振兴指导意见全文
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现将《青岛市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9日
青岛市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实施方案
为打赢全市乡村产业振兴攻坚战,落实好《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2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促进乡村产业振兴行动计划的通知》(鲁政发〔2020〕1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实施乡村产业振兴三大行动,强化县域统筹、镇域聚集、镇村联动,确保到2025年,我市乡村产业发展在土地规模化经营、组织企业化、技术现代化、服务专业化、经营市场化上取得重大突破。制定方案如下:
一、实施乡村产业平台构筑行动
(一)产业强镇建设工程。强化镇(街道)功能,依托区域1-2个主导产业,加快全产业链、全价值链建设。着力提升原料基地、仓储保鲜、加工营销等设施装备水平,构建特色鲜明、布局合理、创业活跃的乡村产业体系,催生新业态新模式,示范引领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土地资源整理和规模化经营,实现镇域经济、农村集体经济全面发展。每年建设产业强镇5个以上,到2025年,建成30个以上超10亿元的市级特色产业强镇,争创20个省级、5个国家级产业强镇。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海洋发展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涉农区、市政府。以下各项工作均涉及各涉农区、市政府,不再一一列出)
(二)田园综合体建设工程。以镇(街道)为单位,加强基础设施、产业支撑、文化旅游、田园社区建设,片区化打造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以空间创新带动产业优化、链条延伸,实现乡村生产生活生态同步、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田园综合载体。年内支持建成2家省级田园综合体、3家市级田园综合体。到2025年,建成20家以上市级以上田园综合体。(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海洋发展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三)产业园区建设工程。围绕优势产业,大力开展现代农业产业园和精品园区建设,统筹布局生产、加工、物流、营销、研发、示范、服务等功能板块,推动资金、人才、技术等现代要素向园区集中。每年建设100个产业精品园区。到2025年,建成10个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500个产业精品园区。争创5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3个省级、1个国家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海洋发展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实施乡村产业转型升级行动
(四)规模农业扩大工程。围绕粮油、蔬菜、果品、茶叶、畜禽、水产品等种植、养殖业,发展集约规模经营,打造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高端生态畜牧业发展区、国家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综合试点、林业立体复合经营区,促进要素聚集、功能集合,集群成链。到2025年,畜禽规模化养殖达到91%,建成粮食、油料、果蔬、饲料、生猪、禽类、水产品7条百亿级种养规模化产业链条。(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海洋发展局、市园林和林业局)
(五)农副产品加工业升值工程。延长农业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建设一批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基地。支持以莱西市为核心创建中国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平度市建设粮油终端消费示范区。鼓励引导农业重点龙头企业在农产品优势区,建立“第一车间”和“原料车间”,优化加工产能。鼓励加工企业开展副产物综合利用技术创新、设备改造。到2025年,全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00强达到3家以上,省级农产品加工强县2个,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到2000亿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海洋发展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市商务局)
(六)体验农业培育工程。促进农业与旅游、文化教育、康养、服务等现代产业渗透融合,发展节庆农业、创意农业、功能农业、认养农业、可视农业等。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升级行动,围绕乡村旅游布局优化、规范发展,重点建设一批设施完备、功能多样的休闲农业精品园区、乡村民宿、农耕农事体验、休闲渔家、森林人家和康
养基地等。开展乡村休闲旅游宣传,推介一批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园区(农庄)和精品线路。到2025年,创建2个国家级休闲农业示范县、乡村旅游消费收入达到260亿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海洋发展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生健康委)
(七)品牌农业打造工程。加大“绿色品质世界共享”青岛农品培育推介力度,打造优势品牌集群,推进品牌农产品与市场有效对接。完善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平台,落实农产品产地准出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制度,每年检测农产品30万批次以上。推进全程标准化生产,打造一批果菜茶标准园、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到2025年,培育农产品地理标志55个,制修订农业地方标准220项,建成绿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280万亩。(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海洋发展局、市园林和林业局)
三、实施乡村产业创新驱动行动
(八)科技农业引领工程。积极引进农业科研院所,争创国家级农业科创中心,支持建设蔬菜、果树、畜禽、水产品等优势品种科创中心。建设“国际种都”核心区,集聚领军种业企业,引进培育高产优质品种。大力发展节地节能节水等资源节约型产业,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推进种养结合,主推节水农业、测土配方施肥、绿色防控、农牧循环等关键集成技术。提升蔬菜、果茶等经济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畜禽基本实现良种全覆盖,水产良种
覆盖率达到60%以上,建成节水农业120万亩,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2%。(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管理局)
(九)智慧农业扩展工程。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培育农村电商示范镇,搭建农产品直供直销平台,建立田间到餐桌的智慧营销网络,支持快递企业“快递进村”。推进省级智慧农业示范区建设,建设一批智慧农业应用基地,推广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开展信息进村入户行动,实现村(社区)级益农信息社服务全覆盖。到2025年,建成100个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园区,地产农产品网络直销比例达到30%。(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大数据局,市邮政管理局)
(十)终端农业创新发展工程。培育乡村产业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支持建设农产品冷链物流集散中心,搭建联合采购和配送平台,发展“生鲜电商+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会员农业”等业态。支持供销、邮政、服务公司、农民合作社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协同发展多元化农业生产性服务业,重点发展批发零售、养老托幼、环境卫生等农村生活性服务业。到2025年,全市农业社会化服务联接小农户达到90%以上,综合托管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海洋发展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
(十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推进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开展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三级联创,打造一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支持发展区(市)范围内的主体融合发展模式,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从业农户联合合作,实现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分层分类分模块实施农民教育培训,培养一批富有活力的乡村产业带头人,每年完成农民教育培训1万人。到2025年,市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分别达到800家、600家、320家,发展农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60家,完成农民教育培训8万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海洋发展局、市园林和林业局)
四、保障措施
(十二)健全财政投入机制。建立乡村振兴财政投入持续增长机制,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产业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重点支持乡村产业振兴三大行动。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区(市)统筹整合各级涉农资金,以乡村产业规划引领涉农资金统筹使用和集中投入。对符合市级田园综合体、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标准的,给予政策奖补;对批准创建的省级田园综合体、现代农业产业园,参照省级奖补标准执行。发挥政府引导基金带动作用,支持设立现代农业领域基金,为我市现代农业项目提供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
(十三)创新乡村金融服务。加大乡村产业发展重点领域金融扶持力度,强化对乡村产业发展的信贷支持,支持小微企业融资优惠政策适用于乡村产业和农村创新创业。健全覆盖全市的农业融资担保服务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上市融资。深化乡村振兴重大项目库建设,每年筛选重大涉农项目入库,强化对项目的政策性金融支持力度。按照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固定资产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以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固定资产贷款给予贴息支持。(责任单位: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营经济局,青岛银保监局、青岛证监局)
(十四)深化农业开放。利用国际市场、种子、技术、资金,推进农业装备技术、农产品、农业投入品、农业人才交流合作,全面打造农业“国际客厅”。积极引进国内外企业,引导工商资本到乡村投资兴办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的乡村产业,鼓励发展适合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种养业。工商资本进入乡村,要依法依规开发利用农业农村资源。引进布局一批建设起点高、科技含量高、产业关联度大、具有长远发展前景的重大农业项目。引导鼓励农业企业拓展国际市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十五)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推动农业保险从保物化成本向保完全成本、保价格、保收入转变,研究出台地方特色险种市级
奖补政策;支持保险产品创新,鼓励区(市)开展生猪目标价格保险、“保险+期货”试点、农业大灾保险、小麦完全成本保险、收入保险。实现特色保险“一县一品”,扩大特色农产品保险险种。鼓励保险机构开展涉农商业保险,形成“政策性保险引导、商业性保险补充”的农业保险格局。(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园林和林业局,青岛银保监局)
(十六)完善用地保障政策。加大对乡村产业发展用地的倾斜支持力度,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市级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重点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发展用地。建立台账和数据库,全面盘活和利用现有闲散土地。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通过村庄整治、土地整理等方式节余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发展乡村产业项目。鼓励集体建设用地通过入股、租用等方式直接用于发展乡村产业。(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市海洋发展局)
篇二:乡村产业振兴指导意见全文
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2号)精神,结合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目标
力争用5年时间,构建起以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为引领,以“牛羊菜果薯药”六大特色产业为支撑,以“五小”产业为补充的乡村产业体系,初步走上布局区域化、基地规模化、生产标准化、加工集约化、产品绿色化、营销品牌化、经营产业化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路径,现代丝路寒旱农业增幅高于一产增幅,农产品加工率达到57%,以两个“三品一标”为支撑的“甘味”农产品品牌知名度大幅提升,乡村产业振兴取得重要进展。
二、充分挖掘“寒旱”特质优势,培育壮大乡村产业
(一)着力优化产业布局。根据全省寒区、旱区不同气候特点和地理类型,变劣势为优势,优化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一带五区”产业布局,建设以高原夏菜、都市型农业为主的沿黄产业带,以现代种业、种养业循环、戈壁生态农业为主的河西灌溉农业区,以优质苹果、现代肉牛肉羊产业为主的陇东雨养农业区,以中药材、马铃薯等为主的中部旱作农业区,以林果(苹果、花椒、油橄榄、核桃等)、蔬菜、现代畜牧业为主的天水及陇南山地特色农业区,以牦牛、藏羊、藏药等为主的甘南及祁连山高寒草地农牧交错区,形成以“牛羊菜果薯药”六大产业为重点,地方特色产品为补充的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产业体系。建成一批整乡整县整流域区域化、标准化、规模化连片种养基地和产业大县。(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林草局等负责)
(二)大力发展戈壁生态农业。充分利用河西地区光照充足、温差大、病虫害少等独特优势,集成有机营养枕、水肥一体化、保护地栽培及光伏新能源等技术,着力发展绿色有机蔬菜、瓜果等设施农产品,推进农业生产园区化、企业化、循环化和产业化。(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草局、省农科院等负责)
(三)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向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集聚。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依法自愿组建联合社。启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支持种养大户发展。鼓励发展龙头企业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跟进、小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构建各经营主体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农业企业与小农户开展契约型、分红型、股权型等合作,把利益分配重点向产业链上游倾斜,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完善农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利润分配机制,推广“订单收购+分红”“农民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模式,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工信厅、省林草局、省金融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等负责)
(四)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规划建设一批特色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加强农产品物流骨干网络和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发挥省级六大特色产业产销协会作用,联合市县经销队伍抱团出省扩大农产品销售。强化甘肃大宗特色农产品产地集散中心、价格形成中心、信息发布中心和仓储物流中心功能,探索特色农产品线上线下结合的营销体系,全面提升特色农产品市场占有率。(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邮政管理局、省供销联社等负责)
三、拓展乡村产业,促进融合发展
(一)做强农产品加工业。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抓手,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快技术改造、装备升级和规模扩张,不断提升农产品深加工能力。鼓励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农产品初加工。打造一批产业链条长、产品附加值高、市场竞争力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大型骨干龙头企业。培育一批产业强镇,建设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和加工强县,争创一批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工信厅等负责)
(二)优化乡村休闲旅游业。充分挖掘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保护传统工艺,促进乡村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建设一批设施完备、功能多样的休闲观光园区、乡村民宿、森林人家和康养基地,培育一批美丽休闲乡村、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一批休闲农业示范县,着力打造一批特色旅游村镇和美丽乡村旅游示范片带。(省文旅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林草局等负责)
(三)发展乡村新型服务业。支持供销、邮政、农业服务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开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改造农村传统小商业、小门店、小集市等,发展批发零售、养老托幼、环境卫生等农村生活性服务业。深入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加快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加强数字农业农村系统建设。全面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实施农产品依托互联网出村进城工程。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快递物流园区发展。(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商务厅、省供销联社、省邮政管理局等负责)
(四)发展多类型融合业态。跨界配置农业和现代产业要素,促进产业深度交叉融合,形成“农业+”多业态发展态势。推进农业与文化、旅游、教育、康养等产业融合,发展创意农业、功能农业等;推进农业与加工流通业融合,发展中央厨房、农超对接、直供直销、会员农业等;推进农业与信息产业融合,发展数字农业、智慧农业等。(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信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林草局等负责)
四、科学合理布局,实现联动发展
(一)强化县域统筹。在县域内统筹考虑城乡产业发展,合理规划乡村产业布局,形成县城、中心乡镇、中心村层级分工明显、功能有机衔接的格局。立足县域资源禀赋,突出主导产业,建设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业产业强镇,创建一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形成多主体参与、多要素聚集、多业态发展的态势。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普惠共享。完善县城综合服务功能,搭建技术研发、人才培训和产品营销等平台。(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等负责)
(二)推进镇域产业聚集。采取重点扶持、梯次推进的方式,推动建立中小城镇、重点镇、特色村合理布局、统筹发展的乡村产业体系。以县城所在镇、中心镇和特色镇、沿国道城镇带为重点,培育发展一批特色产业小镇。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以乡镇所在地为中心的产业集群。促进镇村联动发展,支持镇(乡)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引导有条件的村建设农工贸专业村。引导农业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农户联合建设原料基地、加工车间等,实现加工在镇、基地在村、增收在户。(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等负责)
(三)支持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巩固和扩大产业扶贫成果,持续加大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投入,支持贫困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开发特色资源、发展特色产业,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与贫困户建立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大型加工
流通、采购销售、投融资企业与贫困地区对接,开展招商引资,促进农产品销售。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贫困地区合作创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带动贫困户进入大市场。(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扶贫办等负责)
五、推进标准体系建设,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
(一)健全绿色质量标准体系。大力实施质量兴农战略,着力推进农产品生产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建设。制定主要特色农产品产地环境评价体系、生产加工技术标准体系和农产品品质监测评价体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健全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测体系、追溯体系,建设一批产业大县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大县。(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等负责)
(二)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引导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加强化肥、农药、兽药及饲料质量安全管理,推行水产健康养殖。加快建立农产品质量分级及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实现从田间到餐桌的全产业链监管。(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等负责)
(三)打造“甘味”知名农产品系列品牌。围绕两个“三品一标”建设,实施农业品牌提升行动,建立“甘味”知名农产品品牌目录制度,完善“‘甘味’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市县农产品区域
公用品牌+企业商标品牌”体系,加强“甘味”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和品牌保护,引导企业与农户等共享共创“甘味”品牌。(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负责)
(四)强化资源保护利用。大力发展节地节能节水等资源节约型产业。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产能、列入国家禁止类产业目录的、污染环境的项目,不得进入乡村。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大力发展循环农业。有效推动畜禽粪污、秸秆、废旧农膜、尾菜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进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等负责)
六、强化科技引领,推动创新创业升级
(一)强化农业技术推广和科技创新。加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科技创新联盟、产业科技创新中心、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科技园区、现代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联合攻克一批农业领域关键技术。积极研发现代丝路寒旱农业配套技术,强化新品种选育,支持种子产业园、种质资源库、县级种子质量监测中心、玉米种子加工线、种薯企业恒温库建设和肉牛冻配改良等,推进农作物和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支持种业育繁推一体化,培育一批竞争力强的大型种业企业。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基地。创新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方式。(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等负责)
(二)促进创新创业。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引导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等返乡入乡人员和“田秀才”“土专家”“乡创客”创新创业。支持建立多种形式的创业支撑服务平台,完善乡村创新创业支持服务体系。创建农村创新创业和孵化实训基地,加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手工艺人和经营管理人才的创新创业主体培训,提高创业技能。(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退役军人厅、团省委、省妇联等负责)
七、健全政策措施,强化乡村产业发展制度保障
(一)健全财政投入机制。加强一般公共预算投入保障,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收益,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乡村振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按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产业发展基金,重点用于乡村产业技术创新。按规定对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农村残疾人就业的农业企业给予相关补贴,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税务局、省扶贫办等负责)
(二)创新乡村金融服务。综合运用差别化存款准备金、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产业发展信贷支持力度。引导县域金融机构将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重点支持乡村产业。支持小微企业融资优惠政策适用于乡村产业和农村创新创业。发挥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通过实施担保费用补助、业务奖
补等方式支持乡村产业贷款担保,拓宽担保物范围。允许权属清晰的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业设施、农机具等依法抵押贷款。加大乡村产业项目融资担保力度。支持发行一般债券用于支持乡村振兴领域的纯公益性项目建设。鼓励发行项目融资和收益自平衡的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有一定收益的乡村公益性项目建设。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不得借乡村振兴之名违法违规变相举债。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上市融资。(人行兰州中心支行、省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甘肃银保监局、甘肃证监局、省金控集团等负责)
(三)有序引导工商资本下乡。坚持互惠互利,优化营商环境,引导工商资本到乡村投资兴办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的乡村产业,支持发展适合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种养业。支持企业到贫困地区吸纳农民就业、开展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等。工商资本进入乡村,要依法依规开发利用农业农村资源,不得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产业,不能侵害农民财产权益。(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四)落实用地保障政策。耕地占补平衡以县域自行平衡为主,在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加大对乡村产业发展用地的倾斜支持力度。探索针对乡村产业的省市县联动“点供”用地。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配套制度,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增加乡村产业用地供给。有序开展县域乡村闲置集体建设用地、闲置宅基地、村庄空闲地、厂矿废弃地、道路改线废弃地、农业生产与村庄建设复合用地及“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土地综合整治,盘活建设用地重点用于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和返乡入乡创新创
业。(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司法厅、省林草局等负责)
(五)健全人才保障机制。各类创业扶持政策向农业农村领域延伸覆盖,引导各类人才到乡村兴办产业。加大农业重点产业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技能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建立完善农业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大力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和农民技能培训,推进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支持职业学校扩大农村招生。深化农业系列职称制度改革,开展面向农技推广人员的评审。支持科技人员以科技成果入股农业企业,建立健全科研人员校企、院企共建双聘机制,实行股权分红等激励措施。实施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省人社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退役军人厅、团省委、省妇联、省农科院等负责)
(六)构建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农业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增强防范自然灾害能力。持续推进农业保险增品扩面、提标降费,完善自然灾害保险和目标价格保险。围绕重点产业培育,构建中央、省级、市县补贴品种互为补充的风险保障体系,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全面落实重要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争取将一批特色农产品纳入全国农产品大宗期货交易平台。(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金融监管局、甘肃银保监局等负责)
八、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乡村产业振兴落地见效
作要求,把乡村产业振兴作为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建立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农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推进机制。(省农业农村厅牵头负责)
(二)强化指导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发挥各类服务机构作用,为从事乡村产业的各类经营主体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建立乡村产业监测体系,做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情况统计工作。(省农业农村厅、省统计局等负责)
(三)营造良好氛围。宣传推介乡村产业发展鲜活经验,推广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村创新创业典型案例。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倡导诚信守法,营造崇尚创新、鼓励创业的良好环境。(省农业农村厅、省广电局等负责)
篇三:乡村产业振兴指导意见全文
关于促进全区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2020)
关于促进全区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2020)
各镇人民政府、山城街道办事处,山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鲁政发〔2020〕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认真落实《山东省促进乡村产业振兴行动计划》
1号)和《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市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枣政发〔2020〕2号)精神,抓好乡村产业振兴领域重点工作,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争取到2025年,创建省市级及以上现代农业示范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三产融合发展先导区、全域有机农业示范区、乡村休闲农业重点区、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围绕这一目标任务,结合山亭产业资源优势和发展实际,就促进全区乡村产业振兴,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突出优势特色,培育壮大乡村产业
(一)全力打造优势特色产业。立足特色农业资源优势,以“突破薯类一大核心产业,壮大林果、杂粮两大优势产业”为方向,按照“三品四化”目标要求,全力扩大优势特色产业规模,提升产业档次。一是突出发展薯类产业。制定甘薯产业发展规划,引进甘薯新品种、推广新技术,建设种薯种苗繁育基地1处,甘薯主题休闲公园1处,到2025年全区甘薯面积扩大到20万亩。进一步扩大地瓜枣、粉条等地瓜加工规模,促进欧乐、德丰、瑞丰、三禾等市级龙头企业提档升级,争取创建1处省市级及以上甘薯现代农业产业园,打造国内薯类产业发展之都。以绿色发展为导向,逐步推广有机马铃薯种植,提升马铃薯品质。二是改造提升林果产业。依托中国农科院郑州果树研究所,以品种更新换代和新技术推广为重点,进一步提升林果产业的品质和档次。抓好新品种引进,更新换代现有老品种,建设大樱桃、桃、葡萄等3处特色林果种质资源圃。建设长红枣、樱桃、桃、板栗、核桃、葡萄等10处特色林果品种展示基地和林果科技示范园,拉长林果品种上市时间,补充市场供应空缺短板,提高价格增加果农收入。坚
持以典型示范带动,大力发展生态有机林果,推动全区林果产业提档升级。全区建立10处绿色生态有机林果基地,推广果园生草、有机肥替代化肥、水肥一体化等生态有机种植。到2025年,争取发展生态有机林果2万亩,特色精品园5万亩,改造提升樱桃、桃、葡萄、长红枣、花椒等特色林果基地30万亩。三是持续扩大优质杂粮规模。依托中国农科院山亭实验站引进杂粮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在我区转化推广,重点推进以徐庄镇、凫城镇为中心的谷子,以店子镇、冯卯镇为中心的花生,以城头镇、桑村镇为中心的大豆,以山城街道、西集镇为中心的食用豆等优质杂粮产业发展,到2025年谷子、花生、大豆、食用豆等优质杂粮基地发展到10万亩,打响“山亭小杂粮”品牌。四是创建区域公用品牌。以品牌建设为引领,按照一个品牌、一套班子、一套规划、一套服务体系的办法,推动农产品全产业链发展。依托山东百味山亭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打造地方知名农产品品牌,采取举办品牌发布会、设立旗舰店、建立网络平台等形式,做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宣传推广,提升山亭农产品品牌价值和影响力。以山亭甘薯、林果、杂粮等特色产业为核心,争取发展优势特色产业68万亩,争创国家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到2025年在全省乃至全国叫响“百味山亭”“山亭山宝”等品牌,建立豆制品、地瓜枣等产值过30亿元特色农产品产业集群。(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二)构筑乡村产业平台。按照“一区多园、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的思路,突出主导产业,形成多主体参与、多要素聚集、多业态发展的格局。重点依托水泉大樱桃、冯卯春雪桃、城头马铃薯和豆制品、桑村红椒、徐庄板栗和小米、山城地瓜枣和花椒、西集中药材、店子长红枣、北庄葡萄以及凫城核桃等特色产业,创建市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6个;依托林果和豆制品、地瓜枣等区域特色种养业、特色加工业、特色文旅业,创建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强镇5个;依托洪门葡萄、葫芦套休闲游、翼云湖柜族部落、杨庄产业园、大马湾地瓜枣等传统种植业、传统手工业、传统食品业、农家乐等,创建市级及以上乡土产业名品村50个。通过平台打造,促进区域联动发展,辐射
带动全区乡村产业兴旺。(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区文旅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区市场监管局)
(三)稳定粮食生产。巩固提高粮食生产稳定度,严守耕地红线,以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等为重点,建设高标准农田,开展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到2025年,建设高标准农田15万亩,确保粮食总产量保持在14万吨左右。(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
(四)加快恢复生猪产能。加大恢复生猪生产政策宣传力度,鼓励在适合养殖区建设标准化生猪养殖厂,尽快恢复生猪生产。调整养殖布局规划,养殖区扩大到230平方公里以上,新招引建设一处存栏1万头以上大型生猪养殖企业,进一步扩大养殖规模,年内存栏达到5万头,出栏达到10万头,确保生猪产能2020年接近正常年份水平,2021年恢复正常生产水平。持续加强非洲猪瘟防控,调整优化养殖结构,推进畜牧渔业转型升级,提高稳产保供能力。(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财政局)
(五)大力发展高效设施农业。加快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政策支持鼓励各镇街发展设施农林牧渔业,持续提高现代高效农业增加值占比及增幅。在设施农业、林业方面,以扩大果树、蔬菜、苗木等作物设施种植面积为重点,新建改建一批日光温室和塑料大棚,到2025年设施种植面积达到5万亩;在设施牧业方面,以提高生猪、蛋鸡、肉鸡等畜禽规模化养殖比重为重点,新建改建一批规模以上美丽生态养殖场;在设施渔业方面,以推广工厂化养殖为重点,进一步扩大渔业设施养殖面积。(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区统计局)
二、深化融合发展,增强乡村产业聚合力
(六)深化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大力培植终端型、体验型、循环型、智慧型新产业新业态,建设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冷链物流中心,重点支持产品研发、技术创新、设备改造及果蔬鲜切、中央厨房、直供直销等环节。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支持规模以下企
业转规上。加大“双招双引”力度,积极引导工商资本投资农业“新六产”。重点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示范基地”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设,打造各具特色的农业全产业链,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到2025年,争创省级农产品加工强镇2个、示范企业8家,创建国家级、省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2家,培育一批市级“新六产”示范镇、示范主体,争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先导区。(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工信局、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七)优化乡村休闲旅游业。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结合打造乡村旅游集群片区、美丽乡村片区,大力培育赏花采摘、休闲度假、民俗和体育健身等乡村旅游业态,重点开展乡村民宿、森林人家和康养基地建设,创建一批乡村旅游示范镇村和示范点、休闲农业精品园区和规模适度的田园综合体。加快推进城头豆香特色小镇与洪门、花果山、月亮
湾、葫芦套等田园综合体建设,争创乡村休闲农业重点县。到2025年,乡村旅游消费收入达到25亿元。(牵头单位:区文旅局;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卫健局)
(八)提升乡村新型服务业。加快发展农机作业及维修、土地托管、农资供应、绿色技术、废弃物利用、加工营销、冷藏保鲜、冷链运输等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发展批发零售、养老托幼、环境卫生等农村生活性服务业。立足智慧农业建设,积极发展“互联网+农业”和农村电商平台,推进数字技术集成应用,建设一批智慧农业应用基地,加快信息进村入户。到2025年,创建省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示范组织1家,全区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2%;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达到6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区大数据局、区供销社)
三、推进绿色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持续增长
(九)提升耕地质量。深化“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全面应用有机肥替代化肥、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生态地膜栽培
和秸秆高效利用模式及技术,推动废旧地膜、微灌材料和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理,实现农田灌溉用水总量零增长,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稳步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利用。到2025年,全区推广水肥一体化面积5万亩,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区科技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十)推进种养循环发展。加大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力度,大力发展资源节约型产业,培育一批绿色发展典型技术模式。全面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开展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推广厕所粪污好氧发酵等资源化利用技术,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到2025年,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平均达到90%以上。(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十一)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以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为目标,创建全域有机农业示范区。引导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标准化有机生态生产,重点培育一批果菜茶有机生态标准园、畜禽标准化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建立覆盖全区的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检测监管平台,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加大农业综合执法检查力度,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推进粮食、果蔬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实施美丽生态养殖场建设工程,增加优质特色农产品供给,确保粮食产量稳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到2025年,全区建成绿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30万亩以上。(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区市场监管局)
四、强化创新驱动,打造乡村产业科技支撑
(十二)加快发展现代种业。要加快甘薯种薯种苗繁育基地建设,年内建成投入使用,促进甘薯产业品种更新和提档升级。培育壮大“育繁推一体化”现代种业企业,加强地理标志产品种质资源保护,推进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开发。到2025年,全区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9%,畜禽良种覆盖率稳定在98%以上,水产良种覆盖率达到60%以上。(牵头单位:区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局)
(十三)深化农技推广创新。加快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
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培育一批农业“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参与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强镇建设,鼓励科技人员领办创办乡土产业名品村。围绕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农地修复、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加强农业关键技术攻关,研发一批重大科技成果。搭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立健全成果转化服务机制。到2025年,全区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8%。(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科技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
(十四)提升农业科技园区。打造一批科技引领示范镇、示范村。鼓励以农业高新技术推广应用为主题的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争创市级及以上农业科技园区。整合优化区域创新资源,持续加强与中国农科院、青岛农业大学、枣庄学院等院地合作,做实中国农业科学院实验站、青岛农业大学鲁南乡村振兴研究院、枣庄市乡村振兴学院等基地建设;以翼云湖现代农业产业园为依托,建设1处农业科技示范园,打造转型发展示范区、城乡融合先行区;开展农业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等集成创新,加快先进成熟技术成果落地转化,促进园区特色优势产业提质升级。(牵头单位:区科技局;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
五、培强产业主体,激发乡村产业发展活力
(十五)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和农民群众主体作用,推进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大力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补助试点,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聚焦做精、做大、做强,推进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三级联创,开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示范创建,重点支持农产品加工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新增市级以上家庭农场示范场20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35家、农业龙头企业13家、农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5个。(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市场监管局)
(十六)培强乡土人才。围绕区域农业产业布局,编制急需人才目录,制定优惠政策,提升乡村吸引吸纳人才能力。推进“乡村之星”
评选和农民职称评定,加大选拔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力度。分层分类分模块培训职业经理人、青年农场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继续开展公费农科生招生工作。编制乡村产业人才开发路线图,引进海内外适用人才,引导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农业科技人员和“田秀才”“土专家”“乡创客”创新创业,培育一批富有活力的农村产业带头人。到2025年,全区农村实用人才总量稳定在1.5万人。(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
六、完善政策措施,优化乡村产业发展环境
(十七)完善财政金融支持政策。建立乡村振兴财政投入持续增长机制。鼓励按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产业发展基金。推动温室大棚、养殖圈舍、大型农机、土地经营权依法合规抵押融资。深化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做好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试点。支持龙头企业组织基地农户统一对接保险、担保、银行等金融机构,探索“政企农银保担”多位一体的农业产业链融资模式,推广“鲁担惠农贷”等业务。深化乡村振兴重大项目库建设,每年筛选10个以上重大涉农项目入库,农业发展银行综合授信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金融服务中心、区农发行、区农商行、区农业农村局)
(十八)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推动农业保险从保物化成本向保完全成本、保价
格、保收入转变,重点探索推进特色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助推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开展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认真落实地方特色险种财政奖补政策,扩大保险覆盖面。鼓励保险机构开展涉农商业保险,形成“政策性保险引导、商业性保险补充”的农业保险格局。(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区金融服务中心、区有关保险公司)
(十九)强化乡村产业用地保障。新编区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应安排至少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将种植养殖配建的辅助设施用地纳入农用地管理。农
业设施用地可以使用耕地。探索推广乡村产业发展“点供”用地模式。建立台账和数据库,利用4年时间全面盘活利用现有闲散土地。深化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鼓励村集体和农民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闲置住宅,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发展民宿、乡村旅游等业态。(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
(二十)有序引导工商资本下乡。引导工商资本投资兴办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的种植养殖、农产品精深加工、产品流通、品牌营销、农业科技服务等产业。落实支持政策,对工商资本新增投资1亿元以上的乡村振兴项目,由省、市、区财政联动按照实际新增投资总额的1%给予奖补。工商资本要依法依规开发利用农业农村资源,不得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产业,不能侵害农民财产权益。(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配合单位:区工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
山亭区人民政府
2020年3月6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篇四:乡村产业振兴指导意见全文
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建议意见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乡村产业发展成为关注的焦点。为此,提出以下建议意见:
1.加强规划引导。加强对乡村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引导乡村产业向集约化、多元化、特色化方向发展。
2.发挥资源优势。根据不同地域和资源特点,发挥当地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乡村产业。
3.促进产业协同。加强与城市产业的协同发展,培育乡村产业集群,提高产业附加值和效益。
4.支持创新创业。为乡村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和创业支持,鼓励创新创业,推动乡村产业向高质量、高效益发展。
5.加强人才培养。建立健全乡村产业人才培养体系,培养一批懂产业、懂技术、懂管理的乡村产业人才,提高乡村产业的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
6.完善政策支持。加强对乡村产业的政策支持,建立健全乡村产业扶持机制,鼓励各类资金和资源向乡村产业倾斜。
7.加强品牌建设。通过品牌建设,提高乡村产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增加其市场竞争力。
通过以上建议意见,可以推动乡村产业向高质量、高效益发展,为乡村振兴战略落实提供有力支撑。
-1-
推荐访问:乡村产业振兴指导意见全文 振兴 指导意见 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