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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12篇

时间:2023-01-14 17:30:07 振兴乡镇 来源:网友投稿

乡镇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12篇

乡镇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1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部署,按照杭锦旗公安局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工作方案的要求,决定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公安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全国、全区、全市、全旗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加强执法监督,整治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切实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能力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对执法突出问题不回避、不护短、不手软,做到一律核查、一律解剖、一律问责、一律通报,基本实现“五个进一步”和“五个确保”。一是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有效解决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确保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法,心中有纪;二是进一步遏制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有效解决执法中的顽瘴痼疾,确保防止冤假错案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三是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执法监督,有效解决监督乏力、网上监督机制不完善的问题,确保形成更加完备的监督管理体系;四是进一步健全执法制度,有效解决制度存在的漏洞,确保构建更加完备的执法制度体系;五是进一步提升公安队伍素质能力,有效解决本领不够、本领恐慌、本领落后的问题,确保锻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公安执法铁军。

  三、重点整治内容和工作措施

  (一)紧盯受立案管理,集中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对群众上门报案,未落实“三个当场”要求;接报案后该受不受、该立不立,受立案后不及时查处,以及违法受立案。

  (2)履行法定侦查职责懈怠,立而不侦、侦而不力,该及时采取侦查措施不及时采取;对经侦查不构成犯罪的刑事案件或嫌疑人,不及时依法撤销案件、终止侦查;对需要行政处理的不依法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对发现新的犯罪线索,不依法重新立案侦查或者继续侦查。

  (3)接受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懈怠,对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立案、纠正违法通知不认真回复执行。

  (4)弄虚作假,漏报、虚报、瞒报、篡改受立案统计数据、不如实统计上报。

  2.工作措施:

  (1)梳理排查。通过查询110接处警记录、查询执法办案信息系统、检查相关工作记录、评查案件卷宗、核查账务账簿、回访当事人、梳理信访举报投诉等方法,对2018年以来行政、刑事警情和在办刑事案件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梳理问题短板,建立问题清单。

  (2)集中整治。聚焦涉黑涉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电信网络诈骗、集资诈骗和食药环、盗抢骗、黄赌毒等与群众权益密切相关、反映强烈的案件,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领导包点包案、挂牌督办等方式,全面落实整改。对新发警情的受立案情况和决定,加强审核监督,防止边治边犯。

  (二)紧盯打伞破网,集中整治扫黑除恶中暴露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惩腐打伞中暴露出的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有罪不究,不作为、乱作为。

  (2)认定标准不一、审核把关不严、深挖力度不够、取证能力不强。

  (3)参与或变相参与社会黑恶势力,充当其“保护伞”。

  2.工作措施:

  (1)排查梳理。要按照准确核查、限期清零、件件有结果的要求,采取上提一级、异地用警、交叉核查、视频调度等措施,全面核查、认真反馈群众举报线索。重点梳理全国扫黑办、公安部扫黑办挂牌督办、重点关注的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进展,确保线索核查工作扎实落地,确保所有举报线索清仓见底。

  (2)集中整治。围绕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自然环保、信息网络、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梳理在逃黑恶犯罪分子,确定一批目标逃犯,充分利用公安大数据、大情报等,加大预警分析,强化追捕力度,持续抓好追逃工作,组织开展境外黑恶逃犯集中抓捕行动,逐人落实追逃责任,加大追逃力度,努力实现逃犯“清零”,以最大战果取信于民。

  (三)紧盯优化营商法治环境,集中整治以刑事手段不当介入经济纠纷和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不正确区分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的界限,不正确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2)对企业等市场主体违法立案、越权办案、违反法定程序、滥用强制措施及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账户、账册、财产,影响企业和群众正常生产经营。

  (3)对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保护不力,企业投诉无果。

  (4)对破坏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假冒伪劣等侵害市场主体人身财产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打击不力。

  (5)以执法名义变相报复、勒索企业。

  2.整治措施:

  (1)排查梳理。对2018年以来仍在查办未有明确结论,上级交办、群众投诉举报、申请刑事复议复核、检察机关立案监督以及人民法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及民营企业的刑事案件或者犯罪线索逐件逐条进行清理。对排查出的执法问题、案件和线索要制定任务清单,逐一逐条进行核查。

  (2)查纠整改。对存在执法问题的案件和线索,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对存在分歧的重大疑难案件,各级公安机关执法管理委员会要组织多警种、多部门联合调查、集体通案,或者从全区公安机关法治专家人才库、公职律师抽选精干力量协办,征求法律顾问意见等形式进行专家会诊,提升查办涉及民营企业案件的公正性、权威性。

  (四)紧盯严格强制措施管理,集中整治违规取保候审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取保候审适用对象不符合法定条件,利用取保候审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2)取保候审后中断侦查,未及时移送起诉或依法作其他处理,未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未依法及时解除取保候审。

  (3)解除取保候审或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未依法依规及时对案件作出处理,造成案件长期搁置。

  (4)未按要求设立、使用保证金专用账户,违规收取、保管、没收、不及时退还保证金,截留、坐支、挪用、侵吞保证金,保证人不符合条件,人保、财保并用。

  2.工作措施:

  (1)清理排查。通过查询执法办案信息系统、核对相关工作台账、调阅案件卷宗、财务账簿、梳理信访投诉等途径,分门别类、全面细致地排查2018年以来办理的取保候审案件、人员的数量、相关处理进展及保证金等情况,登记造册,做到账实相符。

  (2)集中整治。各级公安机关要从案件事实证据、适用法律法规、遵守办案程序等方面认真进行核实,找准找全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对取保候审违规问题,能纠正的要及时纠正,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也要逐一认真研究确定整改的“时间表、路线图”,明确细化具体的整改进度、工作步骤、解决措施、责任目标。对疑难复杂案件,要积极会商检法机关、提请当地党委政法委协调解决。

  (五)紧盯严格涉案财物管理制度,集中整治涉案财物管理违规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违反法定程序随意扣押、没收,以及超范围超期限查封、封存、冻结、先行登记保存当事人财物。

  (2)不开具法律文书、专用收据和财物名称、种类、编号、规格、数量、重量、质量、特征及来源去向登记不清。

  (3)无专门场所、无保证金扣押款专户、无专人管理,办案人员自行保管涉案财物,不将保证金交到指定专户,坐支、挪用、私分扣押物品。

  (4)不严格执行交接手续、该移送不移送甚至私自处理。

  (5)返还财物不及时,随意没收保证金等。

  2.工作措施:

  (1)排查清理。各级公安机关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正在办理的行政和刑事案件、2018年以来已办结的行政和刑事案件、2018年以前已办结但当事人因涉案财物问题仍在信访投诉的案件进行排查清理;各执法办案单位要建立工作台账,逐案登记造册,彻底摸清底数,做到物案关联,逐案建档。要通过排查清理,及时发现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中的各类问题。

  (2)集中整治。对梳理排查出的突出问题实行限期整改、挂牌整改,靶向整改、源头整改,要明确整改单位、整改时间、整改措施、责任人,以任务书、交办单等形式挂牌立项,确保整改责任和措施落地落实,真正实现办案与保管相分离、来源去向明晰、处理依法到位。

  (六)紧盯执法办案纪律要求,集中整治违规异地办案和违反“三个规定”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不严格落实公安部《公安机关异地办案协作“六个严禁”》和《关于进一步依法严格规范开展办案协作的通知》要求、不规范履行办案协作程序,趋利性执法和单方面跨区域执法、超管辖权限办理案件和争抢案件、过度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

  (2)超越职权下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撤销案件、终止侦查、变更强制措施、降格或者升格处理案件的命令等。

  (3)超越职权私自向办案单位或者办案人员提出案件管辖、定性处理意见。

  (4)超越职权批转涉案材料。

  (5)向办案单位负责人或者办案人员提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当事人近亲属、代理人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人员。

  6)本人或者授意身边工作人员、近亲属等关系人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

  (7)本人或者授意身边工作人员、近亲属等关系人违反规定打探案情、通风报信。

  (8)不主动、如实记录、报告违反“三个规定”行为以及其他问题。

  2.工作措施:

  (1)排查梳理。通过上级通报、异地警务情报信息交流、涉警舆情等渠道排查异地违规办案线索,组织核查,发现问题。通过个人填报、向党组织说明情况、受理信访举报投诉、调阅案卷、走访纪检督察部门等形式、全面排查梳理公安队伍中存在的违反防治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

  (2)集中整治。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关于深入贯彻公安部“六个严禁”规定进一步规范全区公安机关跨省异地办案协作工作的通知》,切实明晰审批流程,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要求,坚持“打招呼”和不如实记录报告的一起查、一样严,严格落实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和违纪违法案件“一案三查”制度,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民警,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相关单位和领导严肃追责问责。对故意隐瞒、欺骗组织的,一经查实,从严从重处理。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有效推进,成立工作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案件复查审核、巡查监督等工作,办公室设在法制大队,办公室主任由杨二林兼任。

  五、具体工作步骤

  (一)自查复查,摸清底数。一是以执法办案管理平台数据为基础,统计全旗办案部门2018年-2020年8月1日以来办理的全部案件和执法办案场所使用情况,联系办案部门先行自查(时间截止为2020年10月30日),法制大队组织民警进行复查(时间截止为2020年11月底),对自查和复查的问题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二是通过警综平台数据汇总数据,核实涉案财物的物品和数量时间截止为2020年12月底)。

  (二)纠错整改,强化督导。针对自查和复查处理的问题进行排查,按册逐项整改(2020年12月底前结束)。各执法办案部门要严格按照整改要求进行整改,旗局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小组针对各执法办案部门的整改情况进行巡查督查,发现问题责令整改,逾期仍未整改的,按照目标考核管理制度进行扣分,并将相关整改情况上报旗局专项整顿工作组和纪检、警务督察大队。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在全旗公安机关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是贯彻落实“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的重大举措,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际行动。要迅速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把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来抓,在“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中统筹安排,通过教育整治活动,着力破解制约全旗公安机关执法质量、效果的难点问题,彻底根治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顽瘴痼疾。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旗公安机关要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和责任分工体系,切实加强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要紧密结合实际,将此项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谋划,深入发动,明确目标,细化职责,完善措施,充分整合各方面资源,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切实推动专项活动有序开展。实行月调度机制,各相关执法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在每月25日前,向旗局法制大队报送本月梳理问题清单和上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报告。

  (三)坚持整体推进。局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整治督战,各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推动整治落实,确保专项活动清仓见底、不留死角;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统筹指导和协调调度,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法制、督察审计信访、政工等部门作用,推动构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整治工作格局。各执法办案部门要

  (四)强化督导检查。旗局教育整顿领导小组要通过明察暗访、挂牌督战等方法,加强督促检查,跟踪问效。要把学习教育、排查问题、整改落实贯穿整治全过程,法制、督察审计信访、政工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督促整治措施落地见效,对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效果不明显的,责令重新整改,对专项活动组织不力、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五)形成长效机制。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要坚持急治标、缓治本,既要发现查处问题,坚决打好攻坚战,还要避免采取“运动战”的方式。对发现的问题,既要整改处理,更要查找根源,善于做调查研究,善于抓重点、抓顽瘴痼疾。要抓深层次的问题,遵循科学规律,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

乡镇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2

  成立县城管执法局“市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各执法中队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局综合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统筹协调相关工作。下面是星星阅读网小编为您推荐2022市容环境十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居民生活质量,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开展市容环境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市住建局关于全面开展市容环境“十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全域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际,决定自2022年2月起开展为期一年的市容环境“十大”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人民至上。强化问题导向,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直接的市容环境问题,以“小切口”推动“大变化”,全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2.坚持源头管控。践行“721”工作法,推动市容环境从被动治理向主动服务转变,从末端作业向源头治理转变,从专项整治向常态管理转变,提升市容环境治理成效。

  3.坚持示范引领。持续创建一批“示范道路”“示范街区”“示范小区”,通过现场观摩、座谈交流及提升城市环境卫生品质和精细化管理水平试点,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4.坚持责任落实。落实县城管执法局牵头抓总、统筹调度职责,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推动工作重心向基层下沉,量化考核标准,实行清单式闭环管理,狠抓工作落实,形成职责明晰、合力共建的长效机制。

  5.坚持智慧赋能。借力智慧城管平台,完善运行机制,实现城市管理问题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派遣、第一时间处置,实现施工工地现场、渣土运输、旅游公厕、垃圾中转站等实时监控监测及生活垃圾自动称重,使城市市容环境治理更加高效。

  (二)工作目标

  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体系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以及《省城市街区整治提升导则(试行)》等标准规范,扎实开展“十大”专项整治,强化督导考核,各类市容环境卫生顽疾基本消除,“脏乱差”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城市市容环境整体品质得到明显提升,人居环境明显改观,城市市容环境治理长效机制基本健全,城市居民良好生活习惯逐步养成,城市环境更美更宜居。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责任领导:)

  1.推进城市道路精细化保洁。实行道路清扫保洁标准化作业,进一步推进机械化清扫保洁,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以上。规范清扫保洁作业程序,综合使用冲、刷、吸、扫等工艺,推进城市道路和人行道深度保洁。加强慢车道、人行道、绿化带、花坛等地段保洁,落实城市道路附属公共设施、公益广告设施养护制度。改进城市环境卫生保洁方式,大力推进新能源清扫车、快速保洁等小型设备的应用,探索智能洗扫设备应用场景,提高道路清扫保洁智能化作业水平。(责任部门: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

  2.防治城市道路扬尘。城市市区道路施工应推行合理工期并采取逐段施工方式,减少道路施工扬尘。对道路两侧裸土,应采用绿化硬化相结合的方式,实施绿化带“提档降土”改造工程和裸土覆盖工程,减少裸土面积。合理增加城区道路洒水频次,重点管控建筑工地周边易污染路段,积极推行城市道路清扫保洁降尘、低尘清扫作业方式,有效控制城市道路扬尘。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和建筑垃圾运输规范管理,严禁抛撒、车身不洁、带泥上路等污染路面行为。(责任部门:市政设施运行管理股、行政执法二大队、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

  3.加强“城市家具”卫生清理。保持报刊亭、公交站亭、广告牌、信号灯杆、道路栏杆、城市雕塑等“城市家具”干净整洁。做好垃圾收集容器等环卫设施设备的清洁和维护,保持设施设备整洁完好。加强公共健身、休闲设施清洗,保持设施和周边环境清洁卫生。(责任部门:市政设施运行管理股、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

  4.推进水环境治理。落实河(湖)长制,开展河湖水面常态化巡查,制止横江公园下河洗衣、违规垂钓行为,及时清理水面垃圾。整治水环境顽疾,定期清理打捞影响水环境的水生植物。完善河湖沿岸环卫设施配套,加大日常保洁力度,落实作业责任,强化环卫监管,及时处置污水外溢等问题。利用感知设备对排水管网进行实时监测。(责任部门:行政执法一大队、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

  5.突出重点场所和行业环境卫生管理。加大高速沿线及出入口、高铁沿线、车站、医院、商场、停车场、公园、广场、景点景区等区域环境治理力度,落实管理者责任,完善环卫设施,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加强沿街餐饮、食品加工、车辆修理冲洗等行业环境卫生管理,全面提高各行业卫生质量。(责任部门: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行政执法一大队)

  6.强化公厕管理。按创城、创卫标准强化公厕建设和管理,完善公厕配套设施,核心区域公厕推行24小时开放。合理布局城镇公厕密度和男女厕位比例,打造一批社会公厕示范点,提升公厕保洁质量和服务水平,暖心服务,方便群众,增进人民福祉。(责任部门: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市政设施运行管理股)

  7.加强各类开发地块环境治理。加强拆迁地块、储备地块、待建地块管理,推动地块综合利用,对长期闲置地块进行临时绿化或改建临时停车场,加强巡查监督,杜绝发生违法倾倒垃圾等问题。(责任部门:市政设施运行管理股、行政执法一大队、行政执法二大队)

  (二)开展街面秩序整治行动(责任领导:)

  8.整治违规占道行为。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要求,落实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规范临时占道经营行为,全面整治水果店、电动车店和沿街商铺违规占道经营;整治违规占道洗车、修车和流动摊点违规占道经营等行为。规范城市便民服务点设置和管理,推动商户自治。(责任部门:行政执法一大队)

  9.突出薄弱区域治理。针对农贸市场、背街小巷、棚户区、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等城市薄弱区域的市容环境治理“顽症”,加大城管信息采集密度,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着重解决马路市场、废品收购站、露天烧烤、非法焚烧、路边洗车、占道修车、夜市摊区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责任部门:行政执法一大队、行政执法二大队)

  10.强化重点区域管理。以公园景区、绿地绿道、施工工地、体育馆、学校、医院、公交场站、客运中心、公共停车场等周边区域为重点,加强巡查执法,督促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管理常态化、精细化、标准化。(责任部门:行政执法一大队、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

  11.推动沿街建(构)筑物外立面洁净工作。应用无人机等科技手段,加强沿街建筑第五立面(屋顶)环境排查,解决屋顶乱堆放、乱搭建、乱晾晒、立面不洁破旧等问题,提升立面洁净品质。加大对乱张贴、乱张挂、乱涂写、乱刻画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责任部门:行政执法一大队、行政执法二大队、市容管理股)

  12.开展车辆洁净治理。全面使用全密闭、智能环保渣土车,淘汰改装渣土运输车辆,加强渣土运输车、环卫收运车驾驶员教育培训,督促车辆所有人或使用人及时清洗车身,保持车容整洁,安全规范运输。坚持联合执法,严查沿途抛洒滴漏、车身不洁等行为。(责任部门:行政执法二大队、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

  (三)开展人行道净化整治行动(责任领导:)

  13.改善人行道路设施。聚焦群众步行“走不通、不安全、不舒适”等城市管理突出问题,确保“脚下安全”,及时修补陈旧、坑洼破损的人行道,解决道路积水问题,保持人行道平坦、完好,有效连接人行道中断节点,优化过街设施,拓宽改造过窄人行道。推广使用下沉式井盖,使井盖表面与人行道铺装保持一致。完善人行道上盲道等无障碍设施,保障连续、畅通。及时检查维护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城市道路、街巷等公共场所应设置路灯照明装置,装灯率达到100%,亮灯率达到95%。(责任部门:市政设施运行管理股)

  14.清理整顿车辆停放。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严控在人行道上施划机动车停车位,确有必要施划机动车停车位的要加强规范管理,影响通行的要坚决取消,避免机动车、非机动车占压人行道、形成“僵尸车”、堵塞消防通道等区域。合理设置必要的隔离护栏、隔离墩、阻车桩等设施,共享应用电子监控设备,阻隔车辆进入人行道行驶。合理施划非机动车停放线,科学确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规模和停放区域,严肃查处共享单车在人行道上乱堆乱放和违规占用绿地、盲道乱停乱放行为。(责任部门:市政设施运行管理股、行政执法一大队)

  15.加强人行道管养维护。统筹人行道地下管线建设,避免短期内重复开挖和长期占用人行道。严格执行《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加强人行道设施日常巡查和管理养护,及时排查和消除设施破损、路面坑洼、井盖缺失沉陷等安全隐患。健全完善城市道路破损举报、受理和处置工作机制,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责任部门:市政设施运行管理股、数字指挥中心)

  (四)开展户外广告整治行动(责任领导:)

  16.宣传贯彻住建部《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开展城市户外广告设施规范管理。严格执行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制度,规范户外广告设置;夯实户外广告属地监管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考核,建立挂牌督办机制。部门联合,加强校外培训户外广告管控,加大违法户外广告设施拆除力度,强力整治城市“牛皮癣”,及时拆除过期和废弃的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提升市容环境品质。加强大型户外广告、牌匾、灯箱等悬挂物管理,防止发生坠落事故,保障公共空间安全。(责任部门:市容管理股、行政执法一大队)

  (五)开展架空缆线整治行动(责任领导:)

  17.推行“多杆合一”“多箱合一”“多井合一”,集约设置人行道上各类杆体、箱体、地下管线等,清理空中“蜘蛛网”。推动线缆“上改下”工作,推进电力、通信等架空线入地工程。摸排清理拆除闲置和废弃的线杆等占道设施,节约道路空间。对于废弃的缆线、立杆要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清理。(责任部门:市政设施运行管理股、市容管理股)

  (六)开展文明养犬整治行动(责任领导:)

  18.组织开展以城区主次干道、公园广场、居民小区为重点的常态化“狗患”整治行动,全面查处“遛狗不牵绳”和“犬只随地便溺”等不文明养犬行为;集中收容流浪犬、无主犬;广泛开展养犬知识和文明养犬宣传教育。(责任部门:行政执法二大队、行政执法一大队)

  (七)开展餐饮油烟污染联合整治行动(责任领导:)

  19.牵头开展餐饮油烟污染部门联合监管,推行油烟净化器安装使用,整治油烟排放不达标行为。加强与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配合,落实《餐饮项目负面清单及事先告知事项》制度。完善部门联合日常监管机制,及时受理联合查处油烟扰民行为,常态化、长效化治理餐饮油烟污染。(责任部门:行政执法一大队)

  (八)开展餐厨垃圾规范处置联合监管行动(责任领导:)

  20.健全完善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加强规范运行监管,强化部门联合执法,有效防范餐厨垃圾偷运、乱倒、私自处置,保障餐厨垃圾全面进入收运处理系统,做到“应收尽收、应处尽处”,促进我县餐厨垃圾处理和管理水平不断提升。(责任部门: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行政执法一大队、行政执法二大队)

  (九)开展建筑垃圾规范处置联合监管行动(责任领导:)

  21.继续推进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推行处理设施共享,进一步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强建筑垃圾处置规范管理,健全建筑垃圾运输公司化管理、单车准运制度,完善建筑垃圾源头管理、处置许可制度,建立居民装饰垃圾定点暂放、密闭专运、规范处理制度。推行诚信管理,健全监管体系,强化联合执法,切实解决建筑垃圾无序收运、偷倒乱堆、沿途抛洒、违规处置等问题。(责任部门: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行政执法一大队、行政执法二大队)

  (十)持续开展禁烧禁放联合整治行动(责任领导:)

  22.加强部门联合,加大禁烧禁放宣传,坚持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清理取缔占用城市道路、广场等场所销售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和烟花爆竹的流动摊点、游商小贩;强化部门联合执法,依法查处违规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责任部门:行政执法一大队、行政执法二大队)

  三、组织领导

  成立县城管执法局“市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各执法中队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局综合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统筹协调相关工作。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组织发动阶段(2022年1月至2月)。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细化整治标准和考核办法,按照任务分工,研究制定推进的具体措施,建立工作联络机制,做好动员部署工作。

  (二)重点攻坚,全面推进阶段(2022年3月至10月)。全面落实专项行动工作部署,有序实施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加强示范引领,对今年确定的“示范道路”、“示范街区”要以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治理为重点,“示范小区”要以环境卫生治理为重点开展试点,提早谋划,精心准备,严格按时间节点推进实施,不断优化城市整体环境。

  (三)效果检验,建立机制阶段(2022年11月至12月)。通过地方自查、群众问效、上级督查等多种形式,查找发现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切实巩固行动成果,全面完成工作目标。对各专项行动成果进行总结,形成一套常态化管理标准体系和较为完善的长效化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市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也是改善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二)广泛宣传发动。要充分运用新闻报道、公益广告、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市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宣传,及时报道市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查检查。县城管执法局“市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市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对整治不力、行动不及时、群众感受差、没有明显效果的予以通报。

  (四)按时报送进展。

  1.领导小组结合文明创建工作制定此次专项行动方案,于2月25日前报送市局,同时报送联络人名单。

  2.建立市容环境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月度报送机制,每月24日前各部门报送市2022年市容环境“十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情况一览表至办公室汇总,按时间节点统一上报市局。

  3.各部门6月24日、12月4日前分别报送半年工作小结和年度工作总结至办公室汇总,按时间节点统一报送市局。

乡镇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3

  为切实解决教育系统财务、采购和基建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严查处违规违纪行为,进一步规范教育系统财务、采购和基建管理,依据《关于开展教育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财务、采购、基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组织

  县教育局成立教育系统财务、采购、基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计财科,何劲松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整治内容

  (一)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收支未全额纳入预算管理,私设“小金库”的。

  (二)侵占、挪用公款公物的。

  (三)违反支出管理规定,擅自扩大支出范围和提高支出标准的。

  (四)违反债务管理规定,未经批准举借新债的。

  (五)违反资产管理规定,在资产购置、使用、保管、处置中造成浪费和损失的。

  (六)违反政府招投标采购制度,有意规避招投标采购,从中谋取利益或收受回扣的。

  (七)违反学生资助资金管理规定,虚报、挪用或不及时发放学生资助资金和生活补贴的。

  (八)违反基建项目管理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的。

  (九)基建项目现场监管不到位,导致影响工程质量和延误工期的。

  三、整治方法与步骤

  (一)全面开展中小学校财务收支专项检查工作。学校自查自纠结束后,于5月份全面开展中小学校财务专项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为:

  1.预算管理。学校预算编制是否科学、全面、细化,经批复的预算是否严格执行。各项收入是否全部纳入预算,有无私设“小金库”。

  2.收入管理。学校收入是否按照规定的项目、标准收取,并及时缴纳财政专户。是否实行收支两条线,有无隐瞒、截留、坐支、挪用,公款私存,谋取私利现象。票据使用是否规范。

  3.支出管理。学校各项支出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原始凭证的取得是否合法、合规,内容是否完整。“三公经费”管理是否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有无以其他方式虚列现象。代管款项是否按要求列支,并及时结算。专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

  4.资金管理。备用金管理是否规范,各项往来款项是否及时清理。学校对受助对象评审程序是否到位、资助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学校是否存在抵顶、抵扣、强制消费、擅改资助标准等违规现象。

  5.债务管理。债务是否纳入预算并逐年偿还,是否做到严禁举借新债。

  6.监督管理。学校是否成立民主理财小组,财务收支是否公示,内控制度是否完善。

  (二)全面开展固定资产清理工作。7月初至8月中旬,开展中小学校固定资产清理工作。清理重点是学校固定资产数量和使用状况,对盘盈、报废和盘亏的固定资产分别造册,详细注明原因,按规定程序报批,各校固定资产做到账、卡、物相符,确保固定资产不浪费、不流失。

  (三)全面开展教育基建和装备采购项目专项检查和“回头看”活动。5月中旬至7月底,组织对教育基建、装备采购项目全面开展“回头看”活动。重点检查项目学校在项目建设事前、事中、事后管理方面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在教育装备和物资采购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组织采购工作,程序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备,有无以“化整为零”或其他方式规避政府招投标采购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校要深刻认识开展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积极配合,确定专人负责,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开展好专项整治活动。

  (二)强化法制意识。各校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加强廉洁自律,自觉按照财务、采购、基建管理工作的规章和制度办事。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投标、大宗物资设备采购等事项,不得接受施工承包、设备供应等单位、个人的宴请和赠送的礼金、礼卡等,直系亲属不得直接或通过其他挂靠单位承接学校的设计、施工、中介服务等基建工程业务。

  (三)完善长效机制。针对目前教育领域财务、采购、基建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与内部控制中存在的漏洞等,各校要加强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资产、采购、基建、后勤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完善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确保教育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四)严明工作纪律。各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大自查自纠力度。对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不负责、弄虚作假、简单应付的,对突出问题隐瞒不报、整改不力,在规定时间不能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甚至顶风违纪违规的单位和个人,从严追究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乡镇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两个不放松”和“务必整出成效”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向党中央、国务院交上优异答卷,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11月底,在全区开展文体广旅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聚焦重点目标任务、实施集中攻坚整治,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紧扣“两个不放松”和“务必整出成效”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结合,聚焦重点、集中精力、攻坚整治,深入排查全区文体广旅行业系统火灾隐患,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实现一般火灾隐患100%落实整改,重大隐患100%挂牌督办,隐患消除前100%落实责任措施,确保文体广旅行业系统不发生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文体广旅行业领域监管治理。人员密集场所:强化全域排查治理,建立底数、隐患、整改清单;严格落实消控室值班制度;督促场所业主落实常态自查自纠、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消防疏散演练和逃生自救技能等主体责任。“九小”场所:强化全域治理,实行生产、经营、储存区与住宿区“硬隔离”,严禁阁楼内违规住人。生产企业:强化排查治理,进一步梳理明确底数、隐患、整改清单及责任人,强势拆除影响消防车道、防火间距等消防安全的违章建筑;强化业主落实常态自查自纠、定期消防培训及应急疏散演练等主体责任。对上级督办或通报的火灾隐患积极开展“回头看”工作,确保隐患彻底“清零”,整改率达100%。

  (二)强化电气线路、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各科室、基层单位要结合城区住宅小区私拉乱接专项整治活动,加大文体活动经营场所电气线路、电动自行车的整治工作,开展电气线路大检测、大更换;严查电线敷设不规范、超负荷用电、使用“三无”电器。

  (三)紧盯重点单位及区域性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加大对辖区重点文体广旅行业场所火灾隐患整改力度,定期开展分析研判,找准问题、分析原因、对症下药,明确责任和整治期限。各行业监管科室要加强日常巡防、隐患督改、宣传教育和应急处置准备,采取现场指导、整体推进、地毯排查、强化执法等方式,组织开展集中攻坚整治行动,对当前存量火灾隐患要逐一进行清零和整改,规范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全面提升消防安全环境。

  (四)加强基层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领导体系,各科室、各基层单位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定责任清单和工作任务,落实定期研究部署消防工作的常态机制。要进一步明确单位消防员消防工作职责,提升其查改火灾隐患能力,健全奖惩机制;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推进消火栓智能化改造,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简易喷淋、独立烟感、可燃气体报警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实现消防公共服务标准化和智能化。

  (五)精准消防宣传教育。要推动全民消防安全“大体验”活动,提高群众逃生自救技能。通过多种媒体广泛宣传消防常识和典型火灾案例,提高群众消防知识的知晓率,区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要利用演出、讲座、展览等形式组织开展宣传活动;要进一步加强单位工作人员精准督改能力和社会单位隐患精准查改能力,着重培养“四类人员”,即火灾隐患排查“带头人”“四个能力”建设“明白人”、火灾隐患整改“技术员”和消防宣传教育“讲解员”。

  (六)压实消防安全责任。以党中央、国务院《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消防安全责制实施办法》和《**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为总要求,强势推动各类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落地。实行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和隐患曝光制度;发挥明察暗访、督导考评等“指挥棒”作用。对火灾隐患跟踪问效不力的业务科室及基层单位,及时启动“事中问责”程序,强化落实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1日前)。在深入分析火灾形势的基础上,结合文体广旅行业火灾隐患治理进度,在治理重点范围内突出文体行业经营市场、旅游景点(旅行社)、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重点场所和重点领域,落实方案,部署发动,成立区文体广旅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分阶段制定工作任务,迅速打响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

  (二)彻查彻改阶段(9月1日至11月20日)。各科室、各基层单位要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针对难以整改的隐患,持之以恒深化治理,组织精干力量,实行“实名制”整改模式,切实做到检查行业不彻底不放过、隐患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对九小场所违规住人、人密场所消控室持证值班、生产企业三合一等重点难点问题,要进一步分解任务目标,倒排时间节点,细化责任捆绑,强化措施手段,克服瓶颈问题,全面动员整治。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信息互通、联合执法等机制,实现资源共享和综合治理。针对隐患难易程度分类整治,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难度较大,需要一定时间整改或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实行政府部门挂牌督办;对存在火灾隐患且拒不整改的单位,要依法采取强制性措施。通过彻查彻改,基本完成社会面上火灾隐患整改,有效控制行业、区域火灾多发局面,杜绝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三)总结考评阶段(11月21日至11月30日)。按照上级要求制定考评办法,行动结束后,开展专项考评,结果将纳入年度科室、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目标责任制考评范围。各科室、各基层单位要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巩固和深化行动成果,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9月底前,局领导班子以及各基层单位负责人要深入一线带队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开展消防知识宣讲,形成自上而下整治的浓厚氛围。

  (二)落实责任,强化措施。要进一步强化政府领导和行业系统监管,层层落实责任,一级对一级负责,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成效,并严格落实“四个一”行动:即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消防工作;组织一次宣传发动,广泛动员部署;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消除一批火灾隐患;解决一批瓶颈性问题,提高火灾防控能力。

  (三)加强督导,严肃纪律。要加强督导检查和帮扶指导,采取跟踪督办、分片包干等形式,督促做好排查整治工作。要及时总结推广排查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帮助解决;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科室、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

乡镇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5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转变作风、提高效能、优化环境、保障发展为目标,从推进工作着手、从履职尽责入手、从焦点问题出手、从正风肃纪下手,坚持“三严三实”标准,把纪律挺在前面,以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为重点,以重点推进、贵在落实为要,以自查自纠、自行整改为主,以督导检查、执纪问责为辅,通过发现几起、整改几起、查处几起、通报几起典型案件,引导党员干部坚持立根固本、落细落小、修枝剪叶、从谏如流,真抓实干、求真务实,全面提升国土资源部门保障xx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整治重点

  这次专项整治从xxxx年x月份开始,止xx月底结束。队伍建设方面整治的重点是自身要求不严格、自我完善不主动、自主努力不积极,工作推进方面整治的重点是做事不负责、遇事不担责、在岗不尽责,纪律作风方面整治的重点是虚、假、庸、懒、散、漫等“为官不为”问题。包括以下“十个”方面的内容。

  (一)个别党员理想信念动摇的问题。主要是对共产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精神空虚,推崇西方价值观念,热衷于组织、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甚至信谣传谣、乱发议论,参加非法组织活动。

  (二)个别党员党的意识淡化的问题。主要是看齐意识不强,不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在党不言党、不爱党、不护党、不为党,组织纪律散漫,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甚至对上级点评、相互批 评、检查督导的问题不整改、不落实。

  (三)个别党员宗旨观念淡薄的问题。主要是利己主义严重,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执法不公、吃拿卡要、假公济私、损害群众利益,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临危退缩等。特别是办事拖拉、效率不高,领导安排不见人、碰到困难绕道跑、日常办事找不见、服务群众脸难看等不良行为。

  (四)个别党员精神萎靡不振的问题。主要是思想因循守旧、工作消极懈怠,“大事干不了、小事又不干,明哲保身不敢干,水土不服不会干,无利不起早不愿干”,甚至不作为、不会为、不善为,逃避责任,不起先锋模范作用。特别是基层干部“走读”、“末班”干部溜岗、双联干部“耍滑”或个别干部长期称病请假等。

  (五)个别党员道德行为不端的问题。主要是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不注意个人品德,贪图享受、奢侈浪费,甚至参与赌博、非法集资等活动。

  (六)个别党员履职尽责不实的问题。主要是对重点工作不亲自安排、不亲自督促、不亲自落实,推进无起色、成效不明显。尤其是“xxxx”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伪善伪廉伪勤”,监管措施不得力、执纪监督不严格,致使“四风”问题等屡禁不止。

  (七)个别班子自身建设不够的问题。主要是“打铁自身不硬”,班子成员分工不明、责任混淆、沟通不畅、相互掣肘;“一把手”决策“拍脑袋”、“凭经验”,以感觉统揽全局、口头代替制度、电话遥控指挥,导致决策失误、责任失察、干部失管;对上级决策阳奉阴违,执行搞变通、打折扣,政令不畅,甚至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摆弄是非,工作推进执行不力等问题。

  (八)个别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的问题。主要是基层组织基本建设不规范,负责人配备不到位,“三会一课”制度、动态巡查制度、分片包干制度等没有落实;基层组织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好,党员干部管理松散,工作推进按部就班,甚至对不推不动、“混日子”、“熬时间”的党员干部不闻不问,任其散漫。

  (九)个别单位执纪问责不严的问题。主要是局务会议、党组会议、干部请销假、车辆管理、接待登记、责任追究、值日值班等日常管理制度不完善,形同虚设,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松;尤其对卫片执法检查、国土项目建设、“主体生产模式”推进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下山入川”移民搬迁、重大重点项目保障、干部纪律作风等督查督办不力、责任倒查不够、执纪问责不严,存有的被问责、被约谈、被通报隐患。

  (十)其他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三、整治措施

  (一)强化教育、受理举报。坚持把思想武装放在首位,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解决个别党员干部思想上“贫血”、精神上“缺钙”、行动上“乏力”的问题。系统党员干部要对照列举的“为官不为”“十个”方面的问题,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每人撰写一篇针对性较强的心得体会文章。同时,要通过召开座谈、张贴实施方案、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等,传导专项整治信息,并确定专人负责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各级纪委(纪检组)对受理和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重要线索要及时上报。

  (二)调研督导、查找线索。“为官不为”专项整治要紧贴全年工作重点,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回访企业、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本单位、本科室(股室所)自身存在的问题,并建立台账,及时反馈,限期整改、跟踪问效。同时,要盯住重要问题线索、重要举报反映,不定期开展调研督导,对调研督导中发现问题较多的,要专题研究,及时制定工作方案,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进行重点整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通过受理举报电话、听取举报意见、关注媒体动向、摸排网络舆情等,及时掌握系统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线索,纳入台账统一管理,及时移交进行处理。每两个月,各县区国土资源局要将调研督导情况上报市局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科汇总。

  (三)深入剖析、专项治理。x月底前,各县区国土资源局、市局各科室和事业单位要采取个人查、相互评、领导点、集体议等方式,认真对照“十个”方面的情形组织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在此基础上,以县区国土资源局、各科室和事业单位为重点,结合当前工作推进,对标梳理存在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实化细化整改措施,形成既有针对性,又有操作性,更有实效性的自查报告,统一上报市局主要领导审核后,用于专题学习研讨。同时,要坚持边征边改、边查边改、边纠边改,对较为集中的问题要明确路线图、倒排时间表,确定责任人,加快整改,务求实效。年内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前要对“为官不为”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整改落实情况要在会上作出说明。

  (四)明察暗访、执纪问责。各级纪委(纪检组)要落实“三转”要求,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为官不为”专项整治作为正风肃纪、改进作风的有力抓手,组织专门力量,采取定期检查、巡回督查、专项抽查、重点巡查等形式,保持明察暗访常态化,及时发现“为官不为”问题线索。特别是要通过记写检查督导记录、完善信访举报登记薄、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回复意见反馈单、下发督查通报等,纪实性的反映开展整治及问题查处、线索移交等工作情况。要坚持强力问责倒逼作风改进,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保持批评教育、提醒诫勉、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四种形态”,对“为官不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特别是对造成重大影响的,要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同时,该通报的通报、该曝光的曝光、该移交的移交。同时,各县区国土资源局要将案件查处情况及时上报市局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科。

  (五)统筹整改、建章立制。要坚持“为官不为”专项整治与落实“三严三实”整改方案相结合、与效能风暴民主评议行风政风相结合,与“两好两促”争创活动相结合,与落实机关单位基本建设相结合,与推进闲置用地清理、卫片执法检查、项目用地保障、土地征用整顿等重点工作相结合,统筹兼顾,有序整改。要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定,促使党员干部依法依规作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党组(党委)责任清单和程序规范,加快推进国土部门“三张清单一张网”建设,切实规范法定职责、权限、程序、责任,明确岗位职责、服务标准和能力要求,着力引导党员干部行有所循、行有所止,适应“为官不易、为官有为”的新常态,养成“在岗有为、必须作为”的好习惯。xx月底前,各县区国土局要将制度建设情况上报市局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顺利推进“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市局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xx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县区国土局局长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此项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并成立由纪检组长任组长,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等科室工作人员配合的督导组,具体负责督查专项整治工作和问题线索处理。各县区国土国土资源局、市局各科室和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专题进行研究,精心制定方案,认真抓好落实。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落实“一岗双责”,既要把自己摆进去,又要当好组织者和推动者。

  (二)强化宣传引导。要以“为官不为”专项整治为契机,进一步创新载体,着力宣传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集中宣传国土资源部门在招商引资、服务项目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突出宣传国土资源部门服从服务发展大局,坚持管好用活,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广泛宣传国土资源部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优化服务环境举措的同时,加大公开曝光和披露反面典型力度,以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三)增进协同配合。各县区国土资源局和市局各科室、事业单位要围绕重点工作落实,建立步调一致、对口衔接、相互配合、重在落实的工作运行机制,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双促进、双落实,认真按照工作职责,主动沟通,积极配合,不断推进“两学一做”专题教育,从严落实专项整治工作,全面促进当前国土资源工作落实,圆满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乡镇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6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边打边治边建的部署要求,推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结合卫生计生系统实际,现就健全本系统重点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治、建长效机制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责任长效机制

  各地各单位要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卫生计生系统扫黑除恶工作是建立和维护良好医疗秩序的重要保证,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的部署上来,把扫黑除恶的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确保工作出实效;要做到党委会议、班子会上有专题研究、专项部署。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分管领导在会前要提议题,推进过程中要有督导,责任科室要有具体的推进落实措施和工作成效;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要经常性地开展工作,多总结反思,查找问题,针对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

  二、注重舆论引导,健全宣传长效机制

  要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横幅、宣传栏、微信平台、电子显示屏、图册等媒介宣传,要注重宣传的质量和持续性,不搞花架子,不搞一阵风。要把对员工的宣传教育做在平时,在员工、患者茶余饭后聚焦点、文化活动场所张贴联合公告、图解、悬挂宣传标语。探索开展征文、知识竞赛、宣传等活动形式增强宣传效果。注重对外宣传,及时总结经验,向本级政府、扫黑办、市卫生计生委上报本地本单位扫黑除恶工作信息。

  三、强化工作联动,健全协作长效机制

  加强协作配合,加大线索摸排力度。建立线索举报平台和公开举报电话,同时制定激励群众积极性的具体举措,发动群众举报线索;建立健全走访、谈话、调研长效机制;完善行业监管防控机制。重点加强对“医闹”等易滋生涉黑涉恶犯罪的重点领城开展集中整治,注重人人机制和制度上及时妥善化解医疗纠纷,预防和减少“医闹”的发生。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加大对医疗纠纷事件的倒查力度,确保日常监管发现线索。主动加强与辖区内公安机关信息互通、信息配合力度,变“等线索”为“主动找线索”,做到不漏报、不瞒报、不迟报、应报尽报。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协作力度,及时移交线索。

  四、狠抓检查督导,健全奖惩长效机制

  检查督导坚决杜绝搞形式走过场的现象,强化全程督查和日常监督。市卫生计生委每季度检查督导一次,县(市区)卫生计生委每月检查督导一次;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工作开展不力、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制定帮带措施,建立对口帮带制度。对于问题整改有力、日常监管逐步规范,长效机制完善落实,社会公众普遍认可的,进行通报表扬;对于因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整治不彻底、长效机制缺失导致涉黑涉恶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按照综治领导责任制有关规定,对相关地方、单位及责任人,及时予以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直至一票否决。

  五、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要制定本地的重点整治和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方案,于10月10日前报送同级扫黑办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此后每月6日前将上月的工作落实情况向同级扫黑办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报送。对于已经整改完毕的问题和制定的有关制度性机制性文件,要进行跟踪问效,严防有关问题死灰复燃和制度机制执行不到位。每半年、每年要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扫黑办报告问题整改和长效机制落实情况。市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加强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健全长效机制等情况于10月11日前汇总,报送市卫生计生委。此后每月11日前,市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上报上月相关情况。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打、治、建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把此项工作作为提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水平的重要举措,作为提升行业内部治理能力的重要手段,摆到本地本单位工作的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精兵强将,认真研究解决问题。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力亲为,经常过问,加强调研,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做到任务明确、措施明确、人员明确、时限明确,确保工作落到实处。重大问题要向党委政府报告。要把重点领域问题治理和健全长效机制作为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抓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打、治、建结合,边打边治边建,做到打击、治理、建设等工作有序有力开展,不断取得实效。

乡镇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7

  为进一步加大镇区环境整治力度,改善广大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着力塑造文明、和谐、优美的镇区形象,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XX镇党委、政府决定深入开展镇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重点集中整治城区环境卫生、全镇农村环境、城区绿化、亮化、美化、城区秩序,做到把马路让出来,把垃圾收起来,把市场管起来,努力建设“洁、畅、绿、美、优、安”的城镇形象。

  二、工作目标

  镇村设立正常工作机构,开展常规化管理;开展集中整治,消除脏乱差现象,做到有人管理,有钱办事,加快基础设施建,提高绿化、硬化和绿化水平,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卫生管理制度与措施,实现镇貌村容整洁卫生。

  三、工作内容

  1、继续维持好城区环境卫生。

  2、城区绿化、道路硬化的养护。

  3、劳务市场整顿。

  4、卫生费收取。

  5、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监督

  6、对路灯杆上的灯箱进行管理

  7、城区秩序整顿。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行政执法大队对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全权负责,执法大队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工作方案,把每项工作细化、量化,把任务分解到人,做到面上有人管、点上有人抓,切实将综合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2、协调联动,形成合力。执法人员要亲自现场办公、亲自调度,解决存在问题。执法大队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既要按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形成工作合力。镇党委政府将对整个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3、目标管理,强化监督。镇上每周召开一次例会,调度进展情况。执法大队要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对每个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上报镇党委政府。责任单位各司其职,切实加强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并限期整改,对进展迟缓的单位要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完成。

乡镇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8

  为深入贯彻落实卫健委工作方案的总体安排,督促指导各单位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xx年度工作任务落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重点任务

  各单位要认真梳理xx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工作任务,要明确责任单位(科室)、工作措施、完成时限和成果形式,确保各项工作可量化、可操作、可检查、可考核,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治理

  1.严格贯彻《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和“三个必须”原则,各级卫生健康机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其他领导干部严格按照规定对标履职。2.按要求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1次安全生产会议。3.按要求每年至少2次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4.综合运用巡查督查、考核考察、激励惩戒等措施。

  (二)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1.各级党组(党小组)每季度至少安排1次专题学习。2.纳入全系统所有干部必学内容。3.各单位行政部门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开展培训。4.在“安全生产月”、“瀚海安全行”、“进机关、进医院”等活动中必须有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内容,不能少于3次。5.组织学习观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纪录片-生命重于泰山。

  (三)落实医疗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1.依据《医疗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检查标准(暂行)》,督促医疗机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医疗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继续深入推进《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xx版)》宣传培训工作,提高基层科室人员责任意识和防范能力,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隐患,打通“最后一公里”,使全体人员都能明确消防安全岗位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形势稳定。3.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暨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活动,强化消防安全责任意识,提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夯实火灾风险防范处置基础。4.继续推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建立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督促医疗机构加大安全投入,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5.推动医疗机构落实安全生产日巡查、月检查、重要节日、重大活动前的检查工作和消防设施联动运行测试,建立和实施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形成闭环管理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6.持续推进医疗机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有效提升医疗机构安全管理水平,xx年3月1日前,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均应完成自评工作,上报自评表。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1.查清危险化学品底数。对涉及卫生系统的8种典型危险化学品实施严格监管,做到底数清、数量明,建立存储分布一张图、管理使用一张表。2.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制定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的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3.各医疗机构按照要求设置危险化学品储存专用库房并严格落实管理制度。4.各医疗机构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废物使用管理制度,加强违规堆存、随意倾倒危险废物等问题进行检查整改,确保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安全。

  (五)治安消防安全整治。1.加强治安防范。各医疗机构加强治安巡逻和应急处突演练,配全配强安保力量,保护好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2.继续巩固消防车通道治理成果,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出现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问题,确保畅通。3.按照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好隐患问题整改工作。4.推进、宣传智慧消防建设,着力提升精准防控水平。5.深入开展安全宣传“进机关、进医院”活动,形成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

  (六)后勤安全整治。1.房屋安全。加强房屋安全监管排查,对老旧房屋、危房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登记造册,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责任。2.燃气安全。加强设施设备、管线、燃气器具等检查,确保安全好用。3.特种设备安全。燃气、燃油锅炉、电梯、医用气体等按照要求进行检验合格,管理及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定期做好维护保养,记录齐全。4.电力系统安全。操作人员按照规定持证上岗,加强每日巡视,安全防护装备配备齐全,按期检测。5.给排水安全。加强二次供水运行人员、设备监督管理,确保用水安全。6.食堂安全。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品留样,食品加工、制作等制度,严防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7.建筑施工安全。落实主体责任到位,加强施工工地的安全监管,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监管措施。

  二、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五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1月31日前,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单位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制定的方案经分管领导审核、把关、签批后向卫健局报送备案(方案首页右上角分管领导署名,红头加盖公章,可不带文号,附带附件1)。

  第二阶段:开展集中整治。2月至12月,各单位组织全面落实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建立“两个清单”台账,深入细致开展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逐项研究制定管控措施。要动态更新“两个清单”,每月28日前上报上月工作进展情况(附件2)。

  第三阶段:定期调度。卫生健康局定期调度各单位专项行动推进情况,包括“两个清单”更新情况、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阶段性工作总结等。

  第四阶段:组织督查问责。卫生健康局将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分时段对各单位专项整治部署落实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对重大问题、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对敷衍应付、推进不力、进度滞后的单位,综合运用通报、约谈等措施进行重点督办。

  三、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分管领导和部门(科室)主要负责人要真重视、真研究、真推动,要亲自部署安排、亲自组织实施、亲自跟踪问效,确保专项行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要加强工作保障。各单位要配强三年行动工作专班人员力量,为推动三年行动开展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充分发挥工作专班牵头抓总、督促协调、统筹推进作用,确保三年行动扎实有效推进。

  三要加强协同推进。三年行动工作专班既要做好上下纵向协调推进,又要做实横向协调,层层压实专项整治责任,确保三年行动工作取得实效。

乡镇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9

  按照《关于在全市开展影响发展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部署和安排,切实加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履职尽责、廉洁从政的意识,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增强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满意度,着力打造“四最”营商环境,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损害营商环境等违纪违法行为对抚州政治生态的严重危害,高度警醒、警钟长鸣,切实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坚定不移推进正风肃纪反腐,持续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夺取经济社会和疫情防控“双胜利”提供坚强保障。

  二、目标要求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觉悟,各级党委(党组)履行专项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通过自查自纠一批问题、梳理起底一批问题线索、严肃查处一批突出问题、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健全完善一套协同机制等举措,深入推进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我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推进我市营商环境不断提升,为夺取经济社会和疫情防控“双胜利”提供坚强保障。

  三、整治对象

  全市所有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及其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人员。

  四、整治内容

  聚焦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以及吃拿卡要等行为,重点整治以下损害营商环境问题。

  (一)行政审批方面:“只跑一次”等“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备案、确认等形式行审批之实;

  并联审批不畅,作风简单粗暴,服务放率不高;

  暗示推荐、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服务;

  在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中设置障碍,以及“怕慢假庸散”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主要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政务服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人防办、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等。

  (二)行政执法方面:利用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谋利,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

  对企业和群众投诉处理不及时,致使企业和群众正当权益受到损害;

  以稽查、执法、检查为由,吃拿卡要,以罚代管,或重复多次对同一企业开展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经营;

  主要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税务局、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卫健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文广新旅局、抚州海关、市气象局、市人防办、市应急管理局等。

  (三)政策兑现方面:不履行向市场主体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或者违约拖欠市场主体的货物、工程、服务等账款;

  执行国家和省、市惠企政策特别是落实“六稳”“六保”任务政策措施不到位,或在落实中打折扣、搞变通;

  长时间未能完成评审、审计,导致拖久民营企业工程款或其他账款;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

  (四)干预插手方面:利用职权或工作上的便利,在招投标、项目发包、土方工程、物品采购、材料供应、消防水电安装、中介服务等方面,围标串标、规避法定程序,或违规向企业暗示推荐、打招呼、介绍指定亲朋好友承揽,谋取不正当利益;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五)其他违反《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行为。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司法局等。

  五、工作步骤和方法措施

  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分四个阶段,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各县(区)参照市本级做法执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1月20日前)

  1.动员部署。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召开班子会、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由“一把手”亲自主持召开动员部署会,对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专题动员部署。

  2.宣传教育。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治党系列要求,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自觉提高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客户端、微信、微博、公众号等各类宣传平台,广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让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充分了解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的危害性,从而形成全市上下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3.受理举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在政府网站、部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新闻网站、自媒体等媒介上刊登问题线索征集公告,公开信访举报电话、信箱,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接受群众的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畅通来信来访检举举报渠道,及时处置问题线索。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2月28日前)

  1.开展集体谈话。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开展集体谈话,在学深悟透习近平指示精神和党规党纪、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做到“三个讲清楚”:讲清楚党员干部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的危害性;

  讲清楚市委开展影响发展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坚决态度;

  讲清楚开展专项整治的措施要求、方法步骤、政策原则,使专项整治深入人心,让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知行合一、积极参与,为认真查摆、整改提高打好基础。

  2.组织自查自纠。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立足工作实际开展部门自查,同时采取召开政企座谈会、入企走访连心、印发征求意见函等多种形式,深入企业倾听企业在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诉求,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填写好《损害营商环境问题部门自查情况表》(见附件2)。同时要组织所属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对照专项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并作出廉洁自律承诺。对专项整治内容中所列问题逐项进行自查,填写《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损害营商环境问题自查自纠表》(见附件3),同时签订《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见附件5)。

  市管党委(党组)要将填写好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部门自查情况表》(见附件2),经党委(党组)书记签字审核,并加盖本单位党委(党组)公章后报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改委)。同时根据本单位干部职工自查自纠表进行梳理,填写《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损害营商环境问题梳理汇总表》(见附件4)以及收集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经党委(党组)书记签字审核,并加盖本单位党委(党组)公章后报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同时,存在上述问题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市管县处级干部主动到市纪委市监委信访室说明情况;

  市直单位科级及以下干部职工主动到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出)机构说明情况;

  市管高校、市属企业干部及公职人员向本单位纪委说明情况。

  3.明确处理原则。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主动交代的,问题较轻、未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依规依纪给予减轻或免予处分。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实行“三个一律”处理,即一律先免职、再处理;

  一律追责问责,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还要上追一级,追究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监督责任;

  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三)监督检查(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1.起底问题线索。市发改委将汇总发现的、受理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送各级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办公室及监督检查工作组。

  2.开展专项检查。由市发改委牵头,统筹专项整治各成员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所负责范围内的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精准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清单,在督促相关责任部门查纠整改的同时,5个工作日内将问题清单移送专项整治办公室及监督检查工作组。

  3.实行重点抽查。“损害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办公室将适时抽调相关单位人员,组成若干个监督检查组,紧盯“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聚焦重点单位、重点人员,采取定向反查、驻点检查、不定期核查等方式,开展重点抽查。

  4.严肃查处曝光。切实运用好营商环境通报制,对发现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损害营商环境的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四)巩固提高(2021年9月30日前)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督促有关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同时避免已完成整改问题进行反弹。要举一反三,以问题为导向,补齐工作短板,提升工作实效。配合完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日常监督机制,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巩固专项整治成果。要及时总结本地区本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好的经验好的做法,报送至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改委)进行正面宣传引导,研究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把专项整治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担负起专项整治主体责任,迅速研究拿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扎实推进专项整治行动。

  (二)推动整改落实。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形成专项整治合力。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把整改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提出具体举措,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工作提升。同时对专项整治专中发现的重要线索要及时向专项整治办公室报告。

  (三)确保整治成效。专项整治要以发现、解决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担当实干,主动作为,力戒敷衍应付、不推不动、过度留痕、工作“作秀”、走过场等形式主义,确保整治取得预期成效。

乡镇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10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整治”决战决胜、“长效常治”开局起步、行业整治“动真除患”、“斗争成果”全面检阅之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安排部署,深入推进x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根据全市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和市扫黑办关于开展“七查七摆”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部署要求,紧扣三年为期总目标,坚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依法严惩、标本兼治总要求,以全力打好全国部署开展的“一十百千万”行动为牵引,既在深挖整治上见成效,又在长效常治上下功夫,确保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环境明显优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助推平安x建设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二、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通过开展“七查七摆”行动,全面查找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整改突出问题,弥补短板弱项,推动全市x系统准确把握专项斗争前进方向,进一步压实政治责任,强化履职担当,达到扫黑、打伞、治庸、治乱、强基、建制一体推进,夺取x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全面胜利。

  三、工作任务

  按照市扫黑办关于开展“七查七摆”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在梳理总结x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现有工作成效的基础上,主要开展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查各区县x局及局属各单位履行领导责任、直接责任、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摆各单位主要领导谋划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际行动。

  重点查单位主要领导带头履行政治责任,亲自部署推动重点工作,研究解决问题突出情况;摆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能作用发挥,抓调查研究、督促指导、检查考评、简报编发、宣传推广、制度建设等各项工作谋划部署和推动落实能力。

  二查“无涉黑涉恶问题”承诺制度落实情况,摆承诺以后接受监督情况。

  严格落实局党组与局属各单位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和与各区县x局、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签订的“落实领导责任和无涉黑涉恶问题”承诺工作,进一步明确局领导班子和各业务领域责任,按照“清仓见底”的工作要求,倒逼责任落实,解决线索摸排不细致、不深入,问题解决不彻底的现象;核查签订“落实领导责任无涉黑涉恶问题”承诺书后接受各方面关于“无涉黑涉恶问题”检查监督情况。

  三查对中央扫黑除恶第x督导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摆落实整改工作的实际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x督导组督导我省第一次对接反馈的涉及x系统x个方面x个问题和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相关会议精神,及市x局印发的通知要求,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工作举措、坚持标本兼治抓整改,逐项查摆落实整改工作的实际情况,做到立行立改、逐一销账,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四查中央扫黑除恶第x督导组交办案件、交办线索和领导同志批示案件、线索办理情况,摆“一案一整治”等要求的落实情况。

  对中央扫黑除恶第x督导组交办案件、交办线索和领导同志批示案件进行逐条梳理分析,落实案件跟踪督办,对移交线索实行限时查处销号,做到件件有回音、件件有结果。深挖彻查案件中涉及x领域的问题,并及时进行整改。对查不属实但仍然举报不断的线索,实行提级复核,进一步做好后续家属答复及情绪安抚工作,确保不留死角。

  五查所有涉黑涉恶案件及问题线索反映的行业监管问题,摆乱点乱象整治、长效机制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失职失责问责情况。

  1.在社会组织领域持续开展行业乱象整治。严力查处非法社会组织,清理活动异常社会组织,整改超范围开展活动社会组织。坚持集中执法和日常执法相结合,市、区县纵向联合执法,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横向联合执法,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执法监察。对非法活动的社会组织坚决予以查处,特别对有涉黑涉恶问题的社会组织会同公安机关予以严厉打击。

  2.不断强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将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2019年度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意见整改及农村低保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结合,切实深化社会救助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治,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及“错保、漏保”问题发生。

  3.持续整治殡葬行业乱象。加强部门协作,会同公安部门,加大对非法运尸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对涉案车辆、嫌疑车辆及相关人员的打击力度;配合卫生健康部门,严厉查处医疗太平间从业人员违规超经营范围从事殡葬服务等行为;配合城管部门,推行指定区域祭奠,加大对主城区市民每逢祭祀节日在城区大街小巷烧纸行为的治理。

  4.深化整治基层组织建设薄弱环节。继续配合市委组织部,深入排查整治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农村宗族派系争斗干扰基层建设、涉黑涉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等问题,全面落实村“两委”换届候选人县级联审机制,对2019年集中“联审”清理基层组织进行一次“回头看”,重点把受到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村居委会成员纳入台账管理,及时予以清理并依法补齐配强。按照市政府关于严格落实政府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通知和市委组织部关于深化拓展“四抓两整治”全面加强和领域基层党组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中明确的职责任务,持续整治“村霸”问题,建立防范和整治“村霸”问题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黑恶势力、宗教势力对基层政权的侵蚀,全面纯洁村干部队伍;指导各地全面排查化解村级各类矛盾纠纷,做好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防范黑恶势力和“村霸”问题滋生蔓延土壤。

  六查线索核查新突破新进展,摆查摆后的斗争成果、工作成效。

  在“七查七摆”行动期间,持续开展新一轮涉黑涉恶线索排查、核查攻坚行动,6月底前,所有上级交办、主动排查掌握的涉黑涉恶线索在时限内全部核查完结,实名举报的全部做出答复,实现全系统涉黑涉恶线索“清仓见底”的目标,并持续抓好巩固。

  七查工作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摆具体问责追责情况。

  通过案例剖析、政策学习等形式,进一步教育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从自身做起,以落实为标准,对部工作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问题从政治上审视,按照x市x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失职失责责任倒查追究办法,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因不履行职责、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依法依规对失职失责单位和个人严格追责问责。

  四、实施步骤

  1.安排部署阶段x月x日至x月x日。各区县x局、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按照本方案提出的七个方面工作要求,开展问题集中查摆;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和责任清单,组织开展整改。

  2.集中整改阶段x月x日至x月x日。对在“七查七摆”期间集中查摆出的问题和涉黑涉恶线索,分类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于每月21日前报局扫黑办。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集中力量进行整改,6月23日前将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形成工作总结,报市x局扫黑办。

  3.巩固提升阶段x月x日至x月x日。坚持边推进边总结边提高,梳理提炼“七查七摆”行动中成熟的经验,转化为本行业、本部门务实管用的制度、规范,并形成长效机制,长期坚持。各区县x局及局属各单位认真总结“七查七摆”行动,形成工作总结,x月x日前报市x局扫黑办。

  五、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思想认识,集中精力开展专项行动。开展“七查七摆”行动,是全面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安排部署、提升x领域专项斗争水平的有力举措,是全面检阅工作成效、查找工作中漏洞和薄弱环节的有效途径。全市x系统要全面把握中央、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新要求,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始终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对照方案要求,对本区县、本单位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的各项工作进行全面回顾梳理,实事求是查找问题,集中精力整改落实,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二进一步坚持深挖细查,落实整改要求,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区县x局、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本方案列出的主要工作任务,逐条逐项对照查摆。对查摆出的问题,能够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拿出具体措施开展整改。对需要一段时间整改的,要抓紧制定整改方案,倒排时间表,确保整改工作按时完成。对需要较长时间推动解决的,要拿出系统性的专项整改计划,明确责任人、责任部门推进整改,并全程跟踪,办结销号,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翻过、漏洞不堵住不放过、短板不补齐不放过”。

  三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推进信息化管理,确保专项斗争工作顺利开展。各区县在指导补选出缺村居委会成员时,要集中做好群众思想教育工作,同时注重发挥基层自治组织的宣传教育作用,引导群众自觉投入到专项斗争中。全市x干部要在思想上始终保持警醒,各单位安排专人开展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防止发生负面舆情。积极推进专项斗争信息化,充分运用信息平台,做好线索办理及信息采集更新工作,核准核实专项斗争基本数据。

  四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形成长效机制,巩固扫黑除恶工作成果。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实行清单管理、挂账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发挥综合监督效应,采用专项督查、联合督查、随机抽查或第三方评估等方式,扎实推进督导整改。特别是对服务对象面广、监管资金量大、特殊服务人群杂的业务领域,更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继续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情况纳入年度x工作要点,严格考核。对工作推动不力的要进行通报批评,督促整改。

乡镇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11

  为推进我镇农村环境卫生工作,为村民营造一个洁净、靓丽、优美、舒适的环境,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长效机制。为此,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全镇17个行政村。

  二、考核机构

  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办”)。

  三、考核内容

  村级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基础工作、村容村貌、农户卫生。

  四、考核标准

  略

  五、考核方式

  1、各行政村根据县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办下发的季度行政村考核标准,每月对所管辖的区域进行自评打分,计算出自评分,并将结果在每月的16日前报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办备案。

  2、每月16日至19日为当月复查考核时间,由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办组成考核组进行督查。

  3、考核采取查看资料、勘查现场、以及随机抽查群众等方式进行。

  六、奖惩办法

  各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实行每月一排名,每季度一考核、一通报、一奖惩、一兑现,考核结果在城乡环境整治宣传栏公布,并在乡村干部大会上通报。

  1、凡接受县以上检查,并受到书面通报表彰的,()每次奖500元。如被省、市、县明查暗访查出问题,受到通报批评或者被省、市、县媒体曝光的,当月基本考核补助金额全部扣除,并扣除当月村干部个人绩效工资的50%。

  2、所辖公路沿线(含村道)可视范围内未坚持有人巡查捡拾白色垃圾,每发现一次扣10元。

  3、公路两旁的农户杂物乱堆、畜禽乱养、家什乱摆、院坝不整洁,每发现一户扣5元,农户房前屋后周围有白色垃圾,每发现一户扣5元。

  4、所辖村垃圾收集池的垃圾不及时焚烧、清运,垃圾散落池外,每发现一次扣10元。

  5、县道路沿线村至少创建5户农村“五乱”治理示范户,少一户扣5元。

  6、村办公室每天保持清洁卫生,若发现周围环境不清洁,每次扣10元。

乡镇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12

  为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永消联〔2021〕1号)文件要求,自即日起至3月底集中开展城市管理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综合采取强化检查、严格执法、加强指导、跟踪督办等措施,依法督促整改一批火灾隐患,处理一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全面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坚决杜绝重大火灾事故,全力遏制较大火灾事故,有效减少一般火灾事故发生。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推进高风险领域隐患排查治理

  1.加大生命通道治理力度。积极推进消防通道整治工作,并加强与街道、住建、交警、消防等部门的联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联合排查、整治,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等工作机制,形成强大监管合力,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2.加大高层建筑综合整治力度。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维护保养制度,对管理高层建筑的疏散设施、自动消防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保养,并全面自查建筑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提高其完好率和运行率。同时,适时组织对前期发现的物业小区高层建筑隐患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抽查复核,协助消防部门查处、整改一批久拖未改的高层建筑严重问题,并指导物业小区高层公共建筑和高层住宅物业小区建立一支专业半专业化消防队伍。

  3.加大消防安全工作协调配合。一是配合做好城市商业综合体治理。针对涉及阻塞消防通道的违建行为协助街道、住建、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综合执法,确保通道畅通。二是配合做好燃气、施工安全防范。协助住建部门开展燃气以及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检查。三是配合街道做好违章搭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重点整治。

  (二)严格落实重点时段安全防范措施

  春节、元宵等重要节日及各级“两会”前后,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市委、市政府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统一部署要求,要分时段集中开展检查,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三)全面做好灭火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局相关科室要督促局属各单位、本系统行业企业贯彻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指导修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演练。局属各单位要加强灭火救援演练、配齐配强装备器材、强化值班值守和指挥调度,切实做好灭大火、抢大险的准备。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开展经常性拉动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集中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一是充分利用宣传栏、LED屏等开展火灾防控宣传活动,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同时,组织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应急处置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火灾防控应急处置能力。二是结合党日活动、志愿者活动等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等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向市民普及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消防等消防安全常识,提高市民的风险防范意识以及应急自救能力。

  三、职责分工

  各机关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结合《**市城市管理局**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工作安排,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四、阶段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月20日)。局属各单位、各科室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拟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任务节点,广泛动员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1月21日至3月20日)。局属各单位、各科室要延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做法持续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责任清单“四个清单”,做到隐患问题要查清,整改措施要明确,责任到人要落实,切实整治消除一批火灾隐患。结合《**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市安办《关于加强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针对岁末年初消防工作特点,聚焦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春节、元宵和各级“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督查验收阶段(3月21日至3月31日)。公用事业科、物业管理科以及局属各单位要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城市管理局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小组,统一部署整治工作。具体人员如下:

  **

  (二)强化监管协作。局相关科室及局属各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强化条线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火灾防控工作合力。

  (三)强化跟踪督察。公用事业科将加强整治行动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的督查。针对督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责任单位应及时整改处理,确保专项工作落到实处。整改不到位的,将予以通报,并纳入年度考核。

  物业管理科、局属各单位于2021年1月、2月,每月22日前报送当月进展情况和“四个清单”(附件2);2021年3月22日报送工作总结至公用事业科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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