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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发言】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严以用权专题研讨发言

时间:2023-05-28 10:30:15 发言稿 来源:网友投稿

严以用权专题研讨发言同志们:今天的学习研讨,是按照市委的安排部署进行的,同时也是检验我们“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阶段成效的务虚会。为了开好这次专题学习研讨,事先我们确定了以“敬畏公权、真抓实干”为主题,共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司法发言】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严以用权专题研讨发言,供大家参考。

【司法发言】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严以用权专题研讨发言



严以用权专题研讨发言


同志们:

今天的学习研讨,是按照市委的安排部署进行的,同时也是检验我们“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阶段成效的务虚会。为了开好这次专题学习研讨,事先我们确定了以“敬畏公权、真抓实干”为主题,共同探讨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如何做到“严以用权”。

下面,我结合个人的思想、工作和作风,围绕“敬畏公权、真抓实干”谈一谈自己对“严以用权”的认识。不妥之处,敬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首先,与大家共同探讨一下“公权”的涵义。我想,“公权”不难理解,大家也都清楚在古代,是指朝廷所赋之权。如,《罢还边将》中“白须虏将话边事,自失公权怨语多”,便是晚唐诗人雍陶所描写的一个被罢免的将军英雄迟暮的心情。而在今天,公权,是指以政府为代表所使用的权力,为用于执行平均分配的权力。通俗点讲,就是我们各级公职人员在执行公务活动中所行使的职权。我们的职权从何而来?那是来自人民的赋予。组织安排我们到某个岗位上,就是要求我们代表党和人民掌管权力、行使权力。所以,知道权从何来,才懂得权为谁用。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只有领会了“公权”的涵意,我们才会更加深刻的领悟如何“严以用权”,自觉践行“严以用权”所要求的“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

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反思、对照检查和深刻剖析,自己对“三严三实”等教育活动有了更深认识,对司法行政工作在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有了更新体会。可以说,“严以用权”,是我们把握住新常态、抓住新机遇,做好服务“一带一路”、“2258”工作思路和“法治XX”建设的有力保障。要做到“严以用权”,我们就要敬畏公权。大家都熟知党章,党章规定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责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所以说,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不是天赋的,手中握有人民赋予的权力,理应为人民来服务,而不应该以权谋私,享受特权。正如国家行政学院许耀桐教授所说的,党员领导干部对手中的权力要有畏惧之心,有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谨慎,保持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的约束,这样才能对得起人民赋予的权力。

这方面的事例举不胜举,如兰考县委书记焦裕禄,始终牢记权力是党和人民给的,手中的权力只能为兰考老百姓谋利益、服好务;“草鞋书记”杨善洲,“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信访干部张云泉,把自己作为“1号接待员”,满腔热忱为每一位信访群众排忧解难,在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架设了一座“连心桥”;为民书记郑培民,从来不许妻子和孩子借一点权力的光。这些党员领导干部的杰出代表,之所以他们能用手中的公权为人民谋福利、造福祉,正因为他们敬畏纪律,敬畏公权。故而彪炳史册,流芳百世。同样,那些把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特权的人,最终被人民所抛弃、被法律所惩治。在我们XX政法队伍中的就存有这样的人,大家也都知道被绳之以法。

同志们,我们决不能忘记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怎么干就怎么干,不把法律、制度和程序当回事。只有心存敬畏、依法用权,权力才不会任性“出笼”,才不会愧对于这个为我们提供大展身手的好时代。

其次,与大家共同探讨我们行使“公权力”存在的问题。说起司法行政部门的“公权”,我们恐怕都会有这样一个认识:司法行政部门又不像公检法部门拥有执法权,做的也多是服务性工作,也没有什么“公权”吧。当然,随着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前我们司法行政部门的10审批事项,全部移交给市行政审批局。但是,仔细想想,我们行使的“公权力”也为数不少。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督导检查;律师行业、公证行业、司法鉴定行业、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的监管;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案卷评查及专项资金的管理;等等。哪一方面都存有大大小小的“公权力”。

既然有“公权力”,那必然会存在着是否敬畏公权、是否“严以用权”的问题。那么,我们大家是否做到了“严以用权”?答案肯定是没有做到。

比如,去年司法厅厅长李振国调研了XXiBi育成中心。针对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需要求,提出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加紧制定法律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工作措施,助推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这项工作,我们通知也发了,要求县(市)区司法局和局业务科室开展专题调研、撰写调研报告、组织座谈讨论,希望通过这项工作来制定出司法行政部门针对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需求的具体措施。最后结果呢,调研也没进行,报告也没写,座谈也没开,不了了之。我们作为行业主管部门,针对行业发展不做研究、不探讨,那又怎么能推动行业的发展与管理呢?前段时间,我们对盾力律师事务所进行行政处罚的事,前期调查取证做完了,处罚决定下了,听证会开了,送达也进行了,到了怎样执行具体行政处罚的措施时,业务科室推综合处,综合处推业务科室。难道这样推来推去,就不执行正确的行政处罚了吗?这方面,业务科室作为具体的管理部门,应该要担负起应有的责任。还有,我们下基层检查工作,或多或少还存在着让基层招待的现象;我们在研究工作时,多数同志发言就提出缺人缺钱缺培训,有没有真正从有利于工作的角度出发去想问题?是不是解决了人财物的问题就等于工作干好了,做到真抓实干了?我想也未必吧。说实话,我们的工作并不缺人,缺的是深入研究,缺的是相互配合,缺的是“严以用权”,缺的是真抓实干。这方面,政治处工作做的比较好,今年的党建工作,制定了“三员”管理制、创建了党建微平台、举办了主题演讲比赛、制作了微视频,等等。我想这就是政治处的同志们深入研究和真抓实干的结果。

还有许多问题,我就不再例举说明了。这里想和大家探讨的还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可以说,能把这些问题解决了,就一定会推动我们“严以用权”,做好工作。梳理了一下,共有七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法治宣传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部门单位各自为阵,唱独角戏,存在着“想起来重要,讲起来必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形式大多采用灌输式和培训式的方法,形式传统、内容单调,缺少载体、学用脱节。虽然创造了“法律六进、八进或十进”的载体,但“怎么进”、“进得去”的问题还没有很好解决。二是全市普法工作发展不平衡。法治宣传教育与全市各部门和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的协调配合不紧密,牵头抓总作用不明显。“六五”普法工作典型经验提炼不够。一些好做法好经验没有总结出来,如“XX市新青年法治宣传志愿服务队”等亮点工作没有形成经验在全市推广。三是人民调解工作经验提炼不够。仅推出了《虎久桐调解法》和《老禹调解工作室》,示范引领作用不明显。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需要加快建立。如供热、物业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矛盾纠纷尚未建立行业专业调解组织,需要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四是社区矫正工作力量薄弱。仅靠现有的社区矫正派驻警察、县(市)区矫正工作兼职人员和各司法所司法助理员,难以监管好目前在册的1557名社区矫正人员。人员少、工作量大,再加上司法行政工作者没有限制人身自由的权力和相应的强制措施,工作中不仅面临无法执法的尴尬,也面临着放纵罪犯和自身安全受侵害的风险。五是法律援助工作整体合力不强。虽然协调成立了126个包括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少年儿童和军人军属维权等在内的各类法律援助站点,但是对接检查跟进不及时,没有发挥出应有作用。市、县两级法律援助科(股)与法律援助中心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既要负责本级案件的指派、审查和定级,又要协调法援工作,存在首尾难顾的现象。六是全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压力逐年增大。今年考生较上年增加9%,考场由上年的2个需要增加至3个。这些客观因素造成任务增大、责任加重,参与监考工作的人员严重不足。七是法律服务行业监管需要切实加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司法鉴定机构被投诉现象较多。

可以说,离开解决问题这个目的,抓落实就无从下手。我们在一年的工作中,解决几个问题、弥补几个漏洞,比创新一项工作可能更有价值。我想,我们既要考虑到行使具体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更要考虑到部门整体工作推进中面临的问题。只要我们能把发现的问题及时化解,那就一定能把工作任务落实好、完成好。用工作、用实际成效来证明“严以用权”。

最后,与大家共同探讨一下如何做到“严以用权”。“心存敬畏”,才能“严以用权”。从周公的“一沐三抓发,一饭三吐哺”到召公的“甘棠听讼”;从孔子的“君子以恐惧修省”到曾国藩的“心存敬畏之心,方能行有所止”。可以说,“心存敬畏”一直是中华民族仁人志士追求的为人为官的一种境界。而我们共产党人的心境和胸怀必然要高于这种境界,应该说“心存敬畏”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必修之课和必备之德。

如何做到“严以用权”,我想我们必须做到:坚守三条底线、争当“四型”干部和狠抓工作落实。

第一方面,坚守三条底线,即,敬畏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道德伦理。一是敬畏法律法规。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法律法规是治国理政最重要最基本的规矩。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质就是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来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事务。这就要求我们党员领导干部在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上做楷模起表率,能带头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和依法执政的理念,自觉学会用法律法规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言行,使自己成为真正“懂规矩”的人。二是敬畏党纪政纪。“全面从严治党”和“把纪律挺在前面”,就是要求各级党组织真正做到纪律严于、高于和先于法律,从法律的零容忍到纪律的零容忍,让纪律树立公信权威,让纪律通上高压电,做到令行禁止,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党员,把从严治党落实到关键点和实处。我们要敬畏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恪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生活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三是敬畏道德伦理。道德丧失是导致贪腐的首要条件。敬畏道德偷在当前尤为重要,这往往也是党员领导干部容易疏忽的根本底线,这根底线一旦突破,就会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四知”典故想必大家都知道。东汉时期杨震,赴任途经昌邑时,县令王密半夜怀揣重金以报知遇之恩,被杨震断然拒绝。王密说:“暮夜无人知”,杨震却道:“天知,地知,我知,你知,何谓无知”。所以,我们一定要坚守道德底线,决不沦为拜金主义,自甘堕落、自毁前程。

第二方面,争当“四型”干部,即,学习型、服务型、和谐型、勤廉型干部。我在局党委换届党员大会上代表新当选的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做过表态发言。一要争当“学习型”干部。既要跟进学习中央和区市党委的重大会议精神、重要决策部署,又要深入学习业务知识,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当业务上的“行家里手”。达到以学习促进工作,以工作检验学习的目的。二要争当“服务型”干部。在全力做好服务中阿博览会、“2258”工作思路、XX综保区等重大工作同时,要经常深入各律师所、公证处、基层司法行政部门,多了解律师、公证员和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实际需求,有的放矢地为基层解决问题。真心实意地为大家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三要争当“和谐型”干部。只有内部相互团结,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才能上下一盘棋、拧成一股劲,全力做好XX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四要争当“勤廉型”干部。不该碰的坚决不碰,不该干的坚决不干,不该拿的坚决不拿。要算好人生“七笔账”。政治账,不要自毁前程、断送事业;经济账,不要倾家荡产、累及家人;名誉账,不要身败名裂、人所唾弃;家庭账,不要家破人亡、妻离子散;亲情账,众叛亲离、悔恨终身;自由账,不要身陷囹圄、失去自由;健康账,不要身心交瘁、寝食难安。

第三方面,狠抓工作落实,即,对照“三严三实”,紧盯目标任务抓好落实。一是抓好法治宣传教育。紧扣全市“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和“七五”普法工作启动,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水平。进一步抓好“百人百场百万”工程,推动法律“十进”活动横向延伸和纵向发展。扎实推进法治城市、县(市)区依法治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行政示范窗口、依法治理示范学校、诚信守法企业、诚信守法家庭等法治创建活动。认真总结提炼全市“六五”普法工作成效,积极迎接全区考核验收。跟进自治区进度,制定“七五”普法规划,适时启动“七五”普法。二是抓好基层基础工作。全面完成星级司法所创建“3063”工程。大力弘扬“枫桥经验”,筑牢第一道防线,实现矛盾纠纷调解率和成功率分别达到100%和96%以上。加大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力度,认真落实安置帮教优惠政策。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发生脱(漏)管现象,刑释人员帮教率达到95%、安置率达到90%以上,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争取XX市社区矫正管理中心业务用房项目的立项获批,做好项目实施。积极争取司法厅向基层司法行政助理员倾斜政策,增加派驻社区矫正警察名额,充实矫正监管队伍。三是抓好法律服务工作。大力实施司法行政惠民工程,依托各司法所建设集法治宣传、纠纷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和法律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惠民法律服务站。把法律服务工作最基层、最前沿阵地建设好。继续深化法律服务“五大工程”,配合有关部门推动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为深化改革、依法行政、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化解经营风险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协调解决全市126个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配置等方面的问题,使其进一步发挥作用。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效率。认真组织好全市2015年度司法考试工作,切实做到考卷、考场、考试和考生“四个安全”。四是抓好典型经验提炼。典型经验都是总结和提炼出来的。比如,浙江诸暨的“枫桥经验”,XX市的“虎久桐调解工作法”、“普法三字歌”等。这些典型经验既打出了品牌,树立了形象,又推动了工作。对此,我们要加快总结提炼近“XX新青年法治宣传志愿服务队”、“XX唐徕中学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兴庆区婚姻家庭专业调委会”、“司法行政惠民工程”、“XX市法外法律服务中心”和“XX市新形式下刑事法律援助问题研讨会”等工作经验。力争树立品牌,促使经验得到全区推广。五是抓好部门自身建设。认真按照“建设标准化、服务亲民化、公开常态化、管理规范化”的要求,全力抓好各司法所、调委会、法援中心和网站、微博、微信等服务型窗口“四化”建设,建立零距离服务群众的窗口平台。通过服务型窗口建设,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服务水平,树立部门良好形象。积极协调区厅和县(市)区及时补充司法行政人员,落实司法所长职级待遇,稳定基层队伍。六是抓好法律服务行业监管。依法查处投诉案件,凡是被查证属实的,坚决严肃处理、严格清理、严惩不怠。同时,要严厉打击违法公证和虚假鉴定,让每一件公证和鉴定都经得起检验,为维护司法公正提供坚强证据保障。

总之,只要我们心怀群众、心怀基层、心怀工作,敬畏纪律,敬畏手中的公权。就一定能真正做到“严以用权”,一定会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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