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法制办公室2012年工作总结及2013年工作安排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市政府法制办的指导下,我办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制总结】区政府法制办公室2012年工作总结及2013年工作安排,供大家参考。
区政府法制办公室2012年
工作总结及2013年工作安排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市政府法制办的指导下,我办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为抓手,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发挥机构职能作用,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各项工作稳步扎实推进,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2年工作基本情况
(一)切实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努力化解行政争议
1、积极受理、公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理念,努力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实现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今年以来,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其中依法作出不予受理决定1件,作出维持复议决定2件;另外,通过协调化解行政争议1件,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扎实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的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试点方案,并经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逐级报省政府批复同意后组织实施。
3、认真做好应诉工作。3月份,区政府因一起行政复议决定被提起行政诉讼,4月份,区政府因一起土地登记案件被提起行政复议,对该两起案件的应诉工作,我们认真组织答辩材料及相关证据、依据,积极配合审判机关与复议机关的工作。行政诉讼案件经一、二审判决,区政府胜诉,维护了政府的良好形象;行政复议案件中止审理,进入协调处理行政争议程序。
(二)着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维护法制统一
1、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查。对区政府及各部门、办事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登记在册,并及时予以备案。今年以来,共审查规范性文件6件,提出修改意见建议50余条,均被起草单位采纳。
2、实行“三统一”制度,加强有效期管理。4月份,以政府办名义印发了《关于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确定全区规范性文件执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未经统一登记、编号、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一律无效,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同时,明确一般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为3至5年,标注“暂行”、“试行”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为1至2年,发布规范性文件必须标注有效期,有效期届满,一律自动失效。目前,我办已按“三统一”制度登记了4份规范性文件,其中政府规范性文件3件,部门规范性文件1件。
3、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为规范执法行为,优化发展环境,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开展县(市)、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5月份起,对全区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下发了《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清理范围、清理原则与清理方式。通过对全区71个单位报送的103个文件进行细致审查清理,确定属于规范性文件的72件。其中废止的14件,修改的7件,失效的2件,政府、政府办公室发布继续有效的19件,部门、街道办事处制定继续有效的30件。
4、启用规范性文件管理专用章。为进一步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创新工作方式,我们借鉴其他城市地区的先进经验,经区政府同意,刻制“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专用章”一枚,并由区政府办公室发文正式启用。今后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查与报备工作统一使用“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专用章”。
(三)推进依法行政,优化发展环境
1、加快建设我区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系统。前期,我们对全区19个行政执法部门的1846项行政处罚事项进行了审查确定和编码,细化为6206条处罚裁量标准,规范了行政处罚执法文书,优化了执法流程,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系统的基础数据整理工作已全部完成。目前,我们正按照全区科技防腐工作统一部署,积极协调区经信、财政等部门,加快系统所需软硬件的购置配备工作,力争在今年年底前运行使用,将行政处罚工作全面纳入电子监察系统管理。
2、注重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今年以来,共审验行政执法证件694个,按规定注销执法证件120个,协助上级部门收回吊销证件4个,保证了执法资格合法有效。加大执法人员法制教育培训力度,共组织5批次415名执法人员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资格培训和能力再训,不断提高执法队伍依法行政的意识、能力和水平。
3、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按照公正合理、过罚相当、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和主观过错等因素,对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运用范围、行使条件、裁量幅度等进行了明晰、量化,将违法行为划分为若干阶次,并制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具体适用标准,从而切实提高了行政处罚的规范化和精准化。
4、健全行政执法程序。2012年是省政府确定的“行政程序年”。为扎实做好我区“行政程序年”活动各项工作,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和省、市有关“行政程序年”活动的要求,于6月份制定印发了《济南市市中区“行政程序年”活动实施方案》,并配发了《济南市市中区“行政程序年”活动考核评分标准》,要求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把“行政程序年”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行政程序年”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行政程序建设工作取得实效。该项活动将于年底前进行总结考核。
二、2013年工作安排
明年,我们将继续围绕区委“高点定位、高标谋划、高效推进”的总体要求,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新市中为主题,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抓好行政复议工作、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为切入点,进一步开拓我区依法行政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积极开创政府法制工作的新局面。
(一)抓好行政复议工作。认真履行行政复议的法定职责,加大案件审查力度,提高办案质量,继续保持行政复议无错案。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继续认真抓好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的落实。
(二)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行政执法证件与档案管理,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努力将执法证件、档案管理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对执法工作的网络化、动态化监管,保障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合法性。
(三)努力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提高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对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定期对全区规范性文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促进各部门之间规范性文件工作的协调与衔接,实现网上传送,完善制度,提高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水平。
(四)全面启用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系统。通过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系统的使用,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制,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
(五)贯彻落实《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学习培训工作,不断建立健全各项配套制度,确保《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落实到位。
(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思想水平,强化业务能力,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政府法制工作提出的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