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办2013年工作总结2013年,在局党委、行政的统一领导下,林地办紧紧围绕年初工作目标,以林地征占用管理和林业产权管理服务为重点,全体工作人员团结一心,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全年林地、林权管理各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林业总结】市林地办2013年工作总结(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林地办2013年工作总结
2013年,在局党委、行政的统一领导下,林地办紧紧围绕年初工作目标,以林地征占用管理和林业产权管理服务为重点,全体工作人员团结一心,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全年林地、林权管理各项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林地管理
通过连续多年林地管理法律法规宣传以及专项执法检查与整顿,目前,全市依法使用林地意识明显加强,违法占用林地行为得到控制。2013年,林地管理工作的重心主要在于抓好林地使用限额管理、抓好林地占用征收报批材料的规范、抓好项目用地“先介入”管理、抓好农村居民建房使用林地管理;同时,进一步加大林地管理执法力度,规范林地管理执法文书。
1、用好本级使用林地限额,积极争取省厅用地指标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2013年,继续执行使用林地限额管理制度。年初,省林业厅下达我市占用征收林地限额为30公顷。为管好用好林地使用限额,我们坚持民生建设项目第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优先、市重点招商引资建设项目尽量保证,房地产建设项目严格控制的原则,结合项目建设轻重缓急程度和国土报批情况,妥善安排了林地使用限额。同时,为满足我市各类建设工程使用林地的需要,我们积极与省林业厅汇报,努力争取省厅的支持,增加了我市2013年度本级及省级林地使用限额共100公顷,基本解决了我市民生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使用林地需求和限额管理间的矛盾。
2、规范占用征收林地项目报批资料和程序,提高项目申报审核通过率
占用征收林地报批程序主要包括用地单位提出申请、使用林地现场查验、项目用地相关资质和上报资料审核、本级领导审核、网上录入信息、省厅审核等五大环节。按照省厅要求,我们组织林地管理人员参加了省厅举办的林地管理培训班,对各工程项目占用征收林地涉及的用地申请报告、现场查验与核实、立项批文、权属证明、征占用林地补偿协议、村民代表会议纪要、征占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等各类报批材料和格式、内容统一进行了规范,所有材料必须完全达到省厅规定的要求才能呈报省厅审核,提高了项目呈报资料审核通过率,加快了项目审核速度。
3、加大项目使用林地“先介入”管理,在保证林地使用需求的同时,保护好森林资源
林地使用需求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但生态建设更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为处理好林地占用与生态保护的矛盾,今年我们加大了项目使用林地“先介入”管理,在项目选址的最初阶段先行介入,开展了项目选址现场勘查工作。原则上各类工程建设尽量使用荒山荒地和其他灌木林地,严格控制占用有林地特别是生态公益林地。今年,因拟占用有林地和生态公益林地,我们否定了温氏集团养鸡场项目、三顺办事处三顺村居民集中建房项目以及市、大市、遥田等几个乡镇的土地开发占补平衡项目。由于加强了“先介入”管理,有效地保护了森林资源。
4、抓好全市农村居民建房用地审核,进一步扩大林地管理影响
2009年起,我们开始加强农村居民建房使用林地管理工作,首先选择一个基础较好的乡镇余庆乡抓起。经过三年的努力,农村居民使用林地建房应先办理使用林地审核手续的意识逐渐得到强化。2013年,根据《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省林业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切实加强了与国土局的沟通与街接,要求国土部门在办理农村居民建房过程中严格把关,凡占用林地建房的,务必审查林地审核手续是否到位。市国土局召开了局务会议对该项工作进行了布置,对各乡镇国土所提出了依法办理农村居民建房审批的要求。今年起,全市大多数乡镇凡涉及到林地的农村居民建房项目都主动与乡镇林业站联系,申请办理使用林地审核手续。
农村居民建房涉及面广,全面抓好农村居民建房使用林地管理工作,对进一步扩大林地管理影响,提高全市依法使用林地意识具有明显的积极作用。
5、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办证情况
截止11月20日,2013年我们共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76宗,使用林地面积1191.4亩,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224.6万元。其中办理永久性占用征收林地项目16个,占用征收林地面积953亩,省级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191万元(其中白沙棚户区项目三个,面积400亩,免征恢复费);办理临时占用林地项目19个,临时占用林地面积230亩,本级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32万元;办理农村居民建房项目41宗,使用用林地面积8.4亩,本级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1.2万元。
6、加大林地管理执法力度,规范林地管理执法文书
近几年来,我市违法占用林地案件逐年下降,但仍然存在。今年,我们对办事处、镇、市镇、镇林地占用情况进行了清理,对违法用地单位和个人进行了立案调查。按照我局关于规范林业行政执法文书的有关规定,我们在坚持法定办案程序的基础上,对立案登记表、技术鉴定报告、处罚意见书、处罚告知书及处罚决定书等法律文书进行了全面规范。目前,、市共三宗违法占用林地案件正进一步取证,拟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二、林业产权管理服务
林业产权管理服务是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的后续工作,主要包括林业产权交易、日常化林权登记发证、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林权抵押贷款登记等四项工作。
1、林业产权交易管理
我市林业产权交易主要表现为公司和大户租赁农村集体林地造林。林业产权交易管理我们主要在规范林地流转合同上严格把关,包括审查交易主体是否合法,集体林权交易是否公开、透明,交易合同是否规范等。按照省林业厅关于规范林地林权流转合同的要求以及省厅下发的合同范本,结合我市林地流转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林地租赁合同范本和林权流转合同范本,加强了签订林地流转合同的指导工作。截止2013年11月20日,今年共办理林权交易438宗,面积52612亩。
2、林权登记发证情况
今年的林权登记发证对象主要是发生的林地林权流转交易。在流入方提出林权登记申请后,我们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林权登记资料审查和现场勘界核实,在公示无异议后及时进行林权资料输机、林权登记和发证。截止11月20日,共申请市政府颁发林权证144本,登记林权宗数438宗,涉及林地面积52612万亩。
3、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林权抵押贷款登记情况
林权抵押贷款是解决林业融资难题的重要举措,也是林权配套改革的主要内容。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是开展林权抵押贷款的一个必要条件。
2013年,我市继续开展油茶林权抵押贷款业务。为解决林权抵押贷款出现的问题,更好的预防林权抵押贷款风险,我们一方面继续加强对待抵押的林木资产状况进行认真评估和监督,一方面对之前农村信用社分批次发放贷款总额与抵押他项权证抵押金额不符的问题进行了变更。
截止11月20日,2013年共办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85宗,收取评估费20万元。办理林权抵押贷款登记78宗,抵押登记面积61796亩,抵押贷款金额6145万元。
三、山林纠纷调处工作
山林权属纠纷历来是林业部门的头号难题。秉着维持社会稳定,热心服务群众的原则,我们对山林权属纠纷采取及时受理、重在调解的方法开展工作。为提高山林权属纠纷调处水平,我们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对相关山林权属纠纷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了系统的学习,对调处程序进行了充分的研究,让所有工作人员掌握了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工作从受理到可裁决整个过程的工作步骤。11月份还组织人员参加了市林业局举办的山林权属争议调处培训班,极大地提高了工作人员对山林权属争议的认识和调处能力。
2013年共受理山权纠纷4起,分别为哲桥镇泉塘边村山权争议重裁决、镇杨塘村山权争议调解、肥田乡板村村林场林地所有权争议调查以及办事处零洲村山权争议调处。目前,4起争议案件的争议双方均比较稳定,未出现群体性上访事件。我们将继续深入调查,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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