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人员事迹市民政局是市政府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依据国家赋予的职能,解决社会问题,调节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依法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克拉玛依市民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典型】市民政局人员事迹,供大家参考。
民政局人员事迹
市民政局是市政府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依据国家赋予的职能,解决社会问题,调节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依法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克拉玛依市民政局内设3个科室,下属6个事业单位,工作着汉、维、哈、蒙古4个民族的 46名职工,少数民族同志占职工总数的10 %。两年来,市民政局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结合本部门的工作特点,狠抓民族团结工作,使各族职工牢固地树立了“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形成了领导高度重视,群众积极参与,各族职工团结友爱,互帮互学,共同进步的良好氛围,取得了突出成绩。
一、领导重视,认真落实民族团结工作
领导重视是搞好民族团结工作的前提。长期以来,市民政局领导始终将民族团结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置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认真对待,坚持不懈地在各族职工中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扎扎实实地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市民政局党总支制定了民族团结工作的具体措施,并狠抓落实。在工作和生活中,局领导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全体党员同志积极发挥模范作用,使民族团结工作不仅落实在市民政局内部,同时也体现于各项服务工作之中。论局领导成员如何变更,工作人员怎样变化,但是民族团结工作象传家宝一样,一班一班地传下来,使民族团结的光荣传统在我局发扬光大。
二、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使各族职工牢固树立民族团结意识
随着政府职能的加强以及我局对外合作交流活动的广泛开展,民政局的工作量不断增加,但是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始终没有放松。在繁忙、琐碎的日常工作中,局领导长期坚持对职工进行邓小平理论,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区域自治法》,新疆发展史,克拉玛依创业史的教育,使各族职工在不断提高理论素质的基础上,从大量的历史事实中,亲身感受民族团结的重要性。为加强领导,局党总支指派专人负责思想教育工作,制定学习计划,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统一领导和分片负责相结合,集中学习与分组讨论相结合,形成了良好的学习制度。在日常工作中,除认真组织每周三的政治学习,积极组织职工参加市局或市直机关举办的各类民族理论学习班、民族团结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外,还定期不定期地召开民族团结座谈会,交流思想,统一认识,一步步地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引向深入。
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中,不图形式,注重实效。为使各族职工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的危害性有明确的认识,民政局多次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中央7号文件精神, 及时敲响维护团结、抵御破坏活动的警钟,要求大家坚定立场,提高认识,旗帜鲜明,不仅要在工作时间内管好自己,而且在节假日及8小时以外也要讲政治,主动做好亲朋好友的思想工作,为维护稳定做贡献。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教育活动,使各族职工充分认识到了民族分裂主义的罪恶本质,认识到当前反对民族分裂主义斗争的紧迫性和严肃性,牢固树立了影响新疆稳定的主要危险是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的思想,增强了搞好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大力培养、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努力提高少数民族职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我局一贯重视干部培养和使用工作,尤其是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一是政治上爱护。局党总支对局内的少数民族同志,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找他们谈话,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帮助他们加深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并按照组织发展程序,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积极吸收他们中的先进分子加入党的组织。对已经加入党组织的少数民族同志,则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好多种形式的政治学习,开好民主生活会,不断增强他们的党性。市民政局5名少数民族职工中有4名正式党员,1名于年5月被确定为非党积极分子考察对象。二是工作上关心。为提高少数民族职工的业务素质,民政局从严要求少数民族职工的业务学习,提出具体任务,制定帮教措施。两年来,在工作繁忙、人手紧张的情况下,选派少数民族干部参加疆内外举办的各类业务学习班3人次。三是工作上重用。在工作中,民政局对组织选派的干部充分信任,领导班子成员中始终有一位少数民族同志,在领导分工时,总是让他们担当重任,放心使用,使他们有职有权。民政局还长期注重从内部选拔、培养、教育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把能够坚定不移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切实发挥作用的少数民族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我局少数民族干部经过培养锻炼,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关心少数民族职工的生活,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市民政局每一届领导上任后,都能主动了解少数民族职工的思想、工作、家庭生活状况,寻找民族团结工作的突破口,掌握民族团结工作的主动权。在日常生活中,局领导从尊重少数民族同志的生活习惯、关心他们的衣食住行入手,力求将工作做细做实,使少数民族同志体会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局内每次生活供应,都尽可能征求他们的意见。逢年过节,主动对少数民族职工进行节日补贴,局领导还带领科室领导登门祝贺。对家庭生活条件困难的少数民族职工,局领导更是无微不至地予以关心帮助。两年来,民政局就是从这些平常事情做起,赢得了各族职工对党和政府的信赖,对党的民族政策的衷心拥护。
五、在管理工作中体现民族团结,维护民族团结
民政局的民族团结工作不仅局限在民政局内部,还体现在各项管理工作之中。无论做什么工作,都严格遵循各民族一律平等的原则。对上访群众,一是尊重他们的语言习惯;二是按照政策要求,认真调查、研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对少数无理取闹者,则从团结、稳定的大局出发,做好耐心细致的政策解释和说服工作。
长期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培养了各族职工的团结意识,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使民族团结之花四季长青。生活中,大家和睦相处,一人有难,众人相帮,结成了荣辱与共、牢不可破的友谊。工作中,大家互帮互学、互相支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了团结奋进、坚强有力的战斗集体。民政局工作时间性、随机性很强,加班加点是常事,没有补休,也没有加班费,但是大家毫无怨言,长年如一日,心甘情愿地做着无名英雄,使民政局的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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