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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条例培训心得11篇

时间:2023-01-08 11:00:06 心得体会 来源:网友投稿

信访工作条例培训心得11篇

信访工作条例培训心得篇1

 

信访工作条例培训心得篇2

 

  谈到信访,目前有一种颇具"法治"色彩的观点,认为信访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与法治的目标相悖,应当随着国家法制的健全,逐步退出历史舞台。这种源于对信访工作性质认知模糊的错误论断,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了人们对信访事物的判断。

  按照西方的宪政思想和理论,当人民通过代议制度将治理国家的权力让渡给政府后,人民对政府权力的控制,主要通过两种途径来实现:一是以权力制约权力,即通过分权的制度设计,达到权力间相互制衡的目的;二是以权利制约权力,即通过人民行使保留的权利,达到制约政府的目的。这种人民保留的权利,主要是指"用手投票"的权利,即人民通过和平的方式对政府进行罢免的权利,以及在理论上存在的可以"用枪投票"的权利,即通过暴力的形式进行革命的权利,和"用脚投票"的权利,即通过迁徙以逃避暴政的权利。这也就是说在西方国家,人民虽然在法律上享有请愿,集会,游行,示威等诸多权利,但是除非罢免,否则政府对于人民发出的各种声音和主张,在法律上并不负有回应的义务。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的是源于"议行合一"思想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因此,不能简单地套用西方的宪政理论来分析我国的政体。

  依照我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国家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享有"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利。为了从制度上将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落到实处,宪法在规定了选举权,罢免权等民主权利之外,把"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作为公民的一项重要民主权利,在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中加以规定。与此规定相对应,宪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必须"经常保持同人民的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这就是说,在我国,人民的声音和主张,不再是毫无意义的"空气震动",而是由公民权利与国家机关义务组成的实实在在的法律制度。

  由此可见,信访是我们社会主义国家公民的基本民主权利,是我们国家的基本民主制度,也是我们国家法律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这种由宪法确认并加以保障的人民民主权利和相关的制度设计,是社会主义制度区别于资本主义制度的一个重要标志,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具体体现,与党的十五大和现行宪法确立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并不相悖。

信访工作条例培训心得篇3

  5月1日起,国家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开始施行。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规范信访秩序,推动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学习新《信访条例》提高了自身的法律素养,对今后的日常工作也极具有指导意义。

  与旧条例相比,新信访条例有90%的内容做了修订,新精神、新规定非常多。在我看来,新《信访条例》最大的变化,就是突出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将其确定为信访工作的重要原则。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是一个宪法原则,特别是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从十年前旧《信访条例》中的普通条款提升至总则位置。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条例规定,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或者有关情况透露、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新条例还为信访人增加了四项新权利:可以要求行政机关公开相关的信息;可以查询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对信访内容是否受理,必须给予书面回答;信访人对行政机关的处理意见不服,可请求其上一级行政机关进行“复查”,并可以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

  另外,在新《信访条例》总则中,实行多年的“分级负责,归口办理”信访工作原则,被修改为“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被引申为“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与此同时,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一系列职责被强化,我注意到,有三个“应当”条目尤为醒目:应当畅通信访渠道;应当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应当建立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通过联席会议、建立排查调处机制、建立信访督查工作制度等方式,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

  当然,新版《信访条例》并没有无节制地扩张信访主体的诉求权利,而是在强化中又有规范。新条例针对当前在信访秩序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堵塞、阻断交通,携带危险物品或者管制器具等六类行为作了禁止性规定,并与刑法等法律作了衔接,规定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显然,在一个法治社会,任何权利行使和保护都不能偏离法律航线和理性尺度。

信访工作条例培训心得篇4

  中共中央、国务院新修订的《信访工作条例》即将开始施行。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规范信访秩序,推动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学习新《信访工作条例》不仅使我们的工作更加规范,对今后的信访工作也具有更重要的指导意义。

信访工作条例培训心得篇5

  细读新《信访条例》中的严厉措辞、饱含问责要义的约束性条目,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打造责任政府的力度清晰可鉴。 由此可见,将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一线,解决在萌芽状态,成为加强党的构建和谐社会能力的一大路径。

  信访有其以柔克刚的优势,它能以适当的人治性制度缓和法治在一定情形下的过分僵硬和过分刚性。但信访并非权利救济和保障的独木桥,信“访”更应信“法”。 不可否认,中国信访制度曾在一定时期和一定程度上在听取社会弱势群体的呼声,实现社会正义等方面起到很大的权利救济作用。但它一面敞开大门,向民众提供一种在法律系统之外解决法律问题的途径,另一方面又为对一些司法活动的行政性干预提供制度化的正当渠道,运行过程中直接或间接形成一股对司法权威和法治建设的抵消力。中国现行信访制度承载了太多的不合理责任,已感力不从心。 正如众多专家呼吁的那样,社会成员的正当参与和权利保障并不只有信访活动一条独木桥可走,信访不可能也不应当“包罗万象”、“包打天下”;公民权利的保障更多的应通过国家法律的渠道来实现。

  新版《信访条例》在一定程度上认可了这一发展方向。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已经或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机构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信访人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信访人对各级人大及人大常委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分别向上述机关提出。新版《信访条例》将一部分本不属于信访功能范围的内容适当剥离出去,为司法预留下合理空间。当前,我国法治建设的势头良好,法律在调整社会关系、促进经济发展中发挥着前所未有的作用。这对我们提高法律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作为一名学校的行政后勤人员,更应尽快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依法行政、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

  总之,新《信访条例》的基调凸显了“规范”,我们的日常工作上也不例外,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就可以避免就信访抓信访,从而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

信访工作条例培训心得篇6

 

信访工作条例培训心得篇7

  通过这次学习,了解到各级机关、单位对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应当及时报告本级党委和政府,通报相关主管部门和本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不良影响的产生、扩大。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接到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应当向上一级信访部门报告,同时报告国家信访局。作为一名党员,要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记于心,努力成为一名合格的党员。

信访工作条例培训心得篇8

  《信访工作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的重大成果,是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不断提高新时代信访工作规范化、法治化、现代化水平,全面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力营造平安稳定社会环境,以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坚持党的领导,担当好信访工作政治责任。《信访工作条例》有力加强了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对新时代信访工作格局进行了全新界定,要求构建起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新体制、新格局。我们要进一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从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严格执行《信访工作条例》各项要求,确保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坚持人民至上,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信访工作条例》首次明确提出信访工作要坚守人民情怀,彰显了党的宗旨,指明了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原则要求。我们要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为契机,完善落实惠民富民各项政策措施,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人民群众。要坚持“事要解决”原则,聚焦积案化解,认真落实“三到位一处理”要求,严格执行区级领导包案责任制,推进书记亲自抓、“一把手”亲自调度,以最高层级、最强力度、最实举措,全力以赴攻坚拔寨、拔钉清零。特别是重点乡镇(街道)、重点部门更要压责任、挑重担,第一时间回应和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带头化解信访矛盾,为民解忧。

  坚持源头治理,掌握信访工作主动权。《信访工作条例》要求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着力点放在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把可能引发信访问题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我们要把信访工作作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一线阵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四级网络”组织体系作用,推动各乡镇、农场、街道访调、诉调多元化解办公室实体化运行,把重心放在事前、把功夫下在日常,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基层。要针对农业农村、城乡建设、劳动社保、民政、自然资源等重点领域问题,把“治本控源”工程与“治重化积”工作结合起来、一并推进,从“治未病”的角度来研究解决信访问题,下更大气力做好初次信访办理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矛盾问题产生和积累。

  坚持法治思维,全力推进“法治信访”。《信访工作条例》是我们党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制定出台的第一部全面规范信访工作的党内法规。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法治化是信访工作的发展路径和根本方向。我们要把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强化法治对信访工作的引领和保障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落实好访前依法引导、访中依法办理、访后依法处置“三步法”。要把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于信访工作全过程,宣传引导信访群众学法知法守法,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逐步由“信访”向“信法”转变。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引入律师等专业力量和人民调解组织参与信访事项接待处理,严格落实访诉分离、依法分类处理、依法复查复核等规定要求,保障群众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法规和程序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要充分发挥临河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指挥中心作用,大力推行“1+8”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一揽子解决群众诉求,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地生根。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法治副书记”、人民调解组织和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室作用,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要坚持法治原则,严守法律底线,加大对以闹求决、以访谋利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处理力度,依法维护正常信访秩序。

  坚持履职尽责,彰显市府担当作为。当前,我们正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更需要扎扎实实把《信访工作条例》宣传好、贯彻好,努力践行信访工作职责使命。临河作为市府所在地,信访矛盾突出,面对这些矛盾问题,我们绝不退缩、主动出击,按照市委提出的“担当作为、狠抓落实”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把信访责任扛在肩上,敢于直面困难、敢于啃硬骨头、勇于挺身而出,千方百计为民排忧解难。要严肃查纠整治信访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和漠视群众呼声及群众利益的责任单位,要严肃追责问责。要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大力度、最实作风坚决打好信访维稳百日攻坚战,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信访工作条例培训心得篇9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内容,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把信访工作纳入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局中谋划推进,开创了新时代信访工作新局面。《信访工作条例》的制定施行,对于坚持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理顺信访工作体制、规范和加强新时代信访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要求,切实把信访工作作为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好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以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作为科学指引,始终牢牢把准正确政治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十分重视信访工作,对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系统回答了信访工作是什么、信访形势怎么看、信访工作怎么干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新时代人民信访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一是牢牢把握信访工作的政治性。政治属性是信访工作的基本属性,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是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政治问题,是事关党同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的核心问题,是事关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问题。我们将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刻认识信访工作是一项为党长期执政服务的重要政治工作,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办,切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牢牢把握信访工作的人民性。人民属性是信访工作的根本特点,坚持人民至上,是信访工作最根本、最核心的要求。我们将牢固树立“人民信访为人民”的理念,充分发挥信访工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真正把信访群众当家人、把群众来信当家书、把信访群众的事当家事、把群众工作当家业,带着情怀、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听民意、解民忧、纾民困,用实际行动赢得群众信任和支持。三是牢牢把握信访工作的实践性。实践属性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关键所在。我们将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精准领会蕴含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坚持学用贯通、知行合一,时刻关注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新情况新变化,精准分析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群体性问题,把理论成果和实践要求细化实化为具体现实的解决措施,不断增强把握信访工作全局的能力。

  坚持把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作为重要抓手,不断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信访工作条例》是我们党制定出台的首部规范信访工作的党内法规,为有效聚集民情民智、务实高效解决问题、科学精准服务决策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我们将准确把握《信访工作条例》的核心要义和基本要求,全面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各项任务,全力推动信访工作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一是用心用情推动“事要解决”。信访工作的本质要求就是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我们将深入开展“化积案、治重访、促稳定”专项攻坚行动,健全完善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和阅批来信制度,全面排查梳理各级各类信访案件,每一件信访案件都要做到信访人基本信息清楚、诉求清楚、信访情况清楚、处理情况清楚、主办责任单位清楚、化解措施和时限清楚,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千方百计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息诉罢访。二是持续加强法治信访建设。坚持依法按政策解决信访问题,是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基本方法。我们将以《信访工作条例》为依据,解决所有信访问题都必须在法律框架下明确工作职能定位、厘清职责边界、明晰权责清单,教育领导干部善于用法治思维来处理维权与维稳、治标与治本、信访部门与责任主体的关系,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信访权利和实现权益的途径,形成依法维权、理性信访的行为习惯,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三是坚持源头治理化解矛盾。加强源头预防、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是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治本之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触角延伸、关口前移,健全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机制,畅通群众合理诉求表达通道,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约访等活动,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全力推动基层及时就地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四是强化信访工作责任落实。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落实责任是关键。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高位推动,严格执行接访、下访、包案、阅批群众来信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的职能,严格政府系统依法履职,多方化解矛盾、妥善处理信访事项,全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

  坚持把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作为根本任务,全力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信访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是群众信访的客观因素。我们将准确把握新时代信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积极适应社会主要矛盾转化,在推进共同富裕进程中解决各类矛盾问题,持续推动信访形势平稳向好。一是始终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我们将围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聚焦落实“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战略定位,紧抓快干“四个千方百计”,推深做实“五大行动计划”,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二是持续用力优化发展环境。坚持提升“软环境”与改善“硬环境”同步推进、协同发力,聚焦打造营商环境升级版,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3.0方案,深入开展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加大违规收费整治力度,最大程度利企便民。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加快推进中心城区一体化建设,深入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深化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切实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三是持之以恒增进民生福祉。立足人民群众对物质文化生活的更高要求,持续加大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民生保障改善力度,下大气力解决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掌握群众诉求、回应群众关切,用心解决群众就业、教育、住房和医疗等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增加投入,高质量解决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信访问题,常态化建立群众监督举报生态环保问题渠道,及时治理污染、修复生态,着力从政策层面推动解决层面性群体性问题,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大局安定有序。

信访工作条例培训心得篇10

  《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就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体制机制、职责任务、处理程序、监督体系等定下了“硬制度”、立起了“铁规矩”。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条例》应从四个方面领会和把握。

  一是树牢政治思维,确保正确政治方向。《条例》指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信访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确保正确政治方向,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信访工作的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当前,信访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必须从政治高度把握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办,主动适应形势变化和任务需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把党的领导作为信访工作的最高原则和最大优势,全面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领导,不断提升信访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制度化水平,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信访工作方向正确。

  二是树牢民本思维,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条例》指出,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各级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说到底,信访工作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人民信访为人民,信访工作应当有温度,让信访人有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才是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重要标准。工作中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领导干部带头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带头落实接访制度,把信访群众当家人,把信访诉求当家事,采取重点约访、定期接访、现场接访等方式,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把群众合法诉求解决好。带头落实下访制度,变“上访”为“下访”,主动深入信访工作一线,倾听群众呼声,发现问题“症结”,解开矛盾“心结”。带头落实包案制度,对涉及的重点信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亲自研究研判、亲自推动化解,针对房地产“三难”问题,乌兰察布市实行市县两级领导包联推动落实机制,包问题化解、包思想疏导,推动十多年来的历史积案有效化解。带头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基层党支部和基层网格建设,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党群服务中心作用,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提高初信初访办理质量,努力把矛盾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基层,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到权益受到公平对待、利益得到有效维护,切实把信访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不断夯实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三是树牢法治思维,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条例》指出,各级机关、单位应当按照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要求,将涉及民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由有关政法部门依法处理。根据信访事项性质的不同,区分建议意见类、检举控告类、申诉求决类事项,分别明确受理办理程序,保证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从制度层面,明确实施诉讼和信访分离制度,有利于更好地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更好地推动信访事项、矛盾纠纷的化解。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依法依规,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在接访环节从严把关审核,耐心教育引导信访群众依法向有关政法机关提出相关诉求,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处理;对收到的群众涉法涉诉信件,及时转同级政法主管单位依法处理;支持各级政法机关建立完善联合接访、分别设立窗口等接访机制,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

  四是树牢创新思维,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条例》指出,地方党委和政府应当根据信访工作形势任务,健全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信访分析研判、重大信访问题协调处理、联合督查等工作机制,提升联席会议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好的制度在于执行,推动信访工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就要不断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促进信访工作再提升。创新完善信访工作业务流程机制。运用标准化理念和方法重塑业务流程,促进业务工作始终规范开展,制定信访业务工作标准,建立起信访业务标准化管理规则,实时跟踪办理进度,自动催办提醒,切实提高信访基础业务的规范化水平。创新完善基层信访工作机制。着力提升基层及时就地解决问题水平,打造联合平台,把信访部门受理办理与职能部门解决问题整合起来,推动群众合理诉求“最多访一次”。坚持分类施策,采取教育疏导、协商调解、行政裁决等方式,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解决和回应群众诉求。创新完善信息支撑保障机制。把信访制度改革、信访基础业务规范等相关要求与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有机结合,持续提升信访工作服务水平。推进矛盾源头化解,开展信访问题日常、专项和集中排查,了解社情民意、分析矛盾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群众上访前。

信访工作条例培训心得篇11

  按照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专题计划,我参加了8月x日进行的第五期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主要学习《广东省信访条例》。《条例》已经20xx年x月x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并于20xx年x月x日起施行。

  《条例》的颁布实施,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规范信访秩序,推动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学习新《信访条例》提高了自身的法律素养,对今后的日常工作也极具有指导意义。

  《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我省适应信访工作新形势和新任务需要,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步骤,标志着我省信访工作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依法规范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访工作行为,依法规范群众的信访行为,依法规范源头预防,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我省加快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条例为群众敞开信访“大门”

  目前社会上有一种误解,认为制定信访条例是为了不让当事人上访,部分群众认为是提高了信访的门槛。制定信访条例不是把信访的

  大门关闭或收窄,而是更大范围、更大限度地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畅通群众上访、信访的渠道,敞开“大门”,降低门槛,方便信访群众的信访活动与表达合法诉求。

  “现在有些群众到有关部门去信访,但迟迟得不到解决,随后群众信访的层级越走越高,造成秩序越来越乱,条例的制定就是要解决这个问题,让群众的信访活动更方便、更有序、更有效。”

  信访工作必须畅通渠道 。 新修订的《信访条例》自始自终都贯穿着畅通信访渠道这条主线贯彻《信访条例》,畅通信访渠道,就必须从信息公开透明、渠道高效便民、人员诚实守信等多方面做好工作。 同时必须维护信访秩序。 一个良好的信访秩序,不仅是确保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维护信访人自身权益的需要。 这次《信访条例》的修订,充分体现了既要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建立良好信访秩序、确保社会稳定的基本要求。要有效的维护上访群众的合法权益,就必须同时建立良好的信访秩序,实现维护权益与维护秩序的统一。 作为我们学校来说,我想信访也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其中最大的一块可能要算是面对家长的各种投诉了,如何正确处理好家长的投诉,我们要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信访条例》,依法办事。 通过学习深刻认识到,该条例作为全国首部规范信访工作的地方性立法,在诉访分离、强化网络信访、建立重大信访问题倒查责任、重大公共利益事项听证等方面建立了一系列核心制度,对信访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规范与明确,让信访活动更方便、更有秩序、更有效果,并要求信访人要依法信访。

  总之,新《信访条例》的基调凸显了“规范”,我们的日常工作上也不例外,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就可以避免就信访抓信访,从而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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